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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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浙江省及实施志愿顺序录取。三段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按规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第十八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普通高考专业分数优先顺序如下:语文、数学、英语,中职单考单招专业分数优先顺序如下:专业技术、语文、数学。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除《普通高等学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予以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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