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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青岛黄海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青岛黄海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求执行;其它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按照专业组填报志愿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2021年艺术类投档录取原则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青岛黄海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山东省体育类专业按照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业因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学校将在入学报到时对考生进行现场面试。如考生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的报考条件,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为考生调至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除本科商务英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本科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入学后,实行双语(中、英)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需改学英语;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与青岛国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作)、机器人工程(校企合作,与青岛国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与青岛国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作)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必修课只提供日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当地招考院或我校招生信息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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