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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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高招帮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宁德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宁德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录取考生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四)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
1.福建省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其他省份录取时,只录取参加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根据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六)考生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等录取照顾政策的,按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考生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我校不分省招生计划。
(七)如果出现省内外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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