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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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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奖助体系
(一)为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我校改革奖学金的发放机制,国家非定向生(公费生)的普通奖学金以优秀奖学金的方式发放。
(二)奖学金的评选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能力确定,每学年结束时评定一次,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无论公费或自费生均可参加评定,优秀奖学金覆盖率在80%以上。
1.奖学金标准:特等奖学金5000元/年、甲等奖学金3000元/年、乙等奖学金2000元/年、另外本校还有真龙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的奖学金。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经导师推荐、学科评议,由学院根据等级名额确定人选。
2.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3.我校已开通研究生的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将为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一)公开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
(二)申请考核。具体事项详见《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见附件2)和相关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2021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学科有:教育学(04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化学(070300)、软件工程(083500)。
(三)硕博连读。面向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广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见附件3)和相关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2021年实行硕博连读制的学科有:教育学(04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化学(070300)。
三、招生人数
我校6个一级博士点拟招收120余名(各学科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1招生专业目录),拟招生数含以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选拔的人数,实际招生数将在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后,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综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和学科实际确定。
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通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四、学制
我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含休学和保留入学资格)。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 已获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 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
3.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
4.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且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定向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考生在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注:2021年“思政骨干计划”招生的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共招收6名考生,其中思想政治教育方向4名,党建方向2名。
(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下称“高校思政课教师”)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学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制在内的三种方式,均须在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3月21日。
(三)网上确认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21日。
(四)报名要求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网上说明和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考生应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报名号。
注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在未提交前可自行修改,提交后不能再更改。
注2: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注3: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必须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选项。
注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请选择“T-特需人才专项”选项。
2.缴交报考费。初试报考费:240元/人,考生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完成网上支付,未按要求完成支付,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支付报名考试费后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正确填写报考信息等。
符合参加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
3.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盖章电子扫描版(见附件4)。复试名单公布之后,需在复试之前将以下所有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整理并提交或邮寄(建议用 EMS 或顺丰,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原件及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在复试阶段审核),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1)《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3)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交验)和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结果;
(4)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
(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交验);
(6)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体检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并盖章,3个月内有效);
(7)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仅提供目录即可);
(8)公开招考考生还需提供《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其他材料:报考“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需上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还需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登记表》;报硕博连读的考生还需提交《广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申请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考生还需按相关培养单位实施细则提交相应材料。
七、公开招考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若受疫情影响更改考试时间,将另行提前通知,请及时查看我校研招网)
(二)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共三门)。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八、复试
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方能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按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携带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外语能力证书原件,硕士论文摘要以及报名要求第3点材料原件以及报考专业所要求的材料等,以便复试小组予以参考。
1. 复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科研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复试时间、地点:复试于2021年4月底至5月初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www.yz.gxnu.edu.cn/)有关通知。
3.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比例: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九、录取
(一)学校根据公开招考综合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综合成绩为初试总分(含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考生综合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的,按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排名。
(二)录取类别。我校录取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个类别:
1.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在培养期间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被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于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定向协议书提交到我校研招办。
(三)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录取考生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录取。
(四)“高校思政课教师”考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录取,“思政骨干计划”按定向就业录取。
(五)“思政骨干计划”为单列专项计划,不能与非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此计划使用规则:
 1.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六)考生网上确认后,选定的报考类别不得修改。报考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档案转入我校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考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收到定向协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将就读意向等有关情况在2021年6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生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录取相关说明
1.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不退还。
2.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3.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定向就业类拟录取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档案馆,否则取消拟录取,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他事宜,届时见我校网上通知。
4.参加统一招考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学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生,三年共3万元。
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奖助学金发放按国家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另有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等资助政策。
十一、入学
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秋季入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阅、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特别是毕业和学位要求,入学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违规处理
任何环节,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www.yz.gxnu.edu.cn),查阅招生工作相关信息,我校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二)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如招生政策和管理办法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四)关于所报考专业和参考书目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我校各培养单位咨询。
十四、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博士研究生考生对招生方式、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信息、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可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各单位官网公告)。
(二)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和学校声誉,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咨询、邮寄、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5838221、5833630,地址:桂林市七星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20室,邮政编码:541004,学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2.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73-5850252
3.校纪委、监察办电话:0773-3696677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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