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提问、外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等)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组织考试和评卷,学院负责复试面试和拟录取工作。
一、组织形式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指导小组领导监督下进行,严格服从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积极与学校招生指导小组沟通协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1.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组
药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5个2级学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录取及协调等工作。
2.成立复试督查小组
药学院成立了以学院书记为组长,专业教师代表和辅导员代表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录取督导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
二、复试内容与要求
1.各专业成立5人以上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均应为副高以上职称,负责本专业的复试面试工作。
2.复试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面试提问、外语测试、实践技能测试三部份。每名考生面试提问和技能操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3.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侧重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侧重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心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成绩评定:复试总成绩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面试提问50分,外语测试20分,实践技能30分)。
三、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时依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从高至低依次录取。
2.录取方向和导师的选择原则:面试前考生当场填写报考导师意向表,根据学生和导师的意愿进行双向选择,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和导师。未被报考专业录取的初试上线同学将进入院内调剂。
3.对需进行院内专业间调剂的拟录取考生,不分专业均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整专业的选择,当面填写考生调剂申请表并完成调剂的相关程序。
4.每位硕士生导师招收硕士生数量按研究生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复试面试时间、地点
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处网上公示。
五、复试结果公示
学院拟录取名单于面试后3天内在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考生申诉
学院复试督查小组对于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61800235,咨询电话028-61800231。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督查小组反映。
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