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试行)
为确保民族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学校研究生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的要求,经民族医药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出本试行办法。

  一、招生计划

  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0513)招生计划:1人;

  民族药学(专业代码:1008Z7)招生计划:2人。

  二、复试方案

  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由民族医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

  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0513)和民族药学(专业代码:1008Z7)复试面试100分中,专业综合面试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20分,实践技能考核30分;

  三、复试面试内容和要求

  研究生复试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三部分。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科研素养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在专业综合面试时一并进行,由学院统一进行外语面试。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外语的基本听说能力和本专业基本内容。

  实践技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技能的操作。

  四、复试面试安排

  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时间:4月5日上午11:00~12:00

  地点: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609民族医药学院会议

  五、成绩及录取原则

  1.录取最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折算方式为:

  最终成绩=初试(即国家统考)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2.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执行导师和考生意向“双向选择”政策。以专业方向为基础,学生以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同时兼顾考虑导师意见。

  4.拟录取名单定于2016年4月11日公布,公布地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官方网站(http://210.41.222.233)和学院院务公告栏(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逸夫楼六楼连廊)。

  六、调剂原则:

  因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限制而不能被录取,或因学院招生名额限制而不能被录取时,首先在专业内各方向间调剂,最后在学校协调下进行学院间调剂。当最后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和调剂顺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提问成绩>临床实践技能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一)调剂总原则

  在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合格后,根据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同一学科(指复试笔试科目相同的学科)的最后总成绩排序,结合学科发展、导师和考生意愿、市场需求,分步实施考生调剂。在本学院内,当最后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和调剂顺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提问成绩>临床实践技能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二)考生校内调剂顺序原则

  学生调剂须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民族医药学院学院网站公告栏),按程序进行调剂。

  1.学科内各方向间调剂(确定接收导师原则由复试督查小组决定,优先考虑科研经费充足的校内导师)。

  2.在学校协调下,学院间调剂,调入学科初试科目须与考生初试科目一致方可调剂。

  (三)调剂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3:00

  地点: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609民族医药学院会议

  七、确定导师原则

  1.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个。

  2.确定导师意师一般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按专业方向为基础,学生以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适当考虑导师意见。

  3.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榜导师,原则上必须招收研究生。鼓励博士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2016年新增列的硕士导师,在学科的统一调剂下,原则上可以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原则上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个。

  八、咨询及举报部门

  咨询电话:邝婷婷028-61800144

  举报部门及电话: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民族医药学院科研/研究生科

  张丹028-61800144

  九、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