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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北京建筑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北京建筑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北京建筑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北京建筑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北京建筑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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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源于 1907 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2013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 1986 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 年获批“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4 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8 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 年我校将在 14 个一级学科、1 个交叉学科和 10 个专业学位类别采取普通招考和接收推免生方式选拔、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过程将遵循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和要求,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
二、 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700 余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 200 余人、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500 余人;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100 余人。各专业
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
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学科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以上招生计划中,含全日制推免生计划约 30 余人。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
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
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
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
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
为 125601]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
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建筑学院下设方向)、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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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
2.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专业的考生;
3.风景园林学专业接收园林、艺术设计、园艺、景观学、风景园林、建筑学、城市规划
专业的考生;
4.设计学专业接收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景观设计、雕塑、绘画、摄影、
动画、美术、建筑学、照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
5.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
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风景园林(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6.社会工作专业招考实行社会工作、心理学或者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本科考生优先原则;
7.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8.按照上级关于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要求和“质量第一”的精神,各招
生专业可以招收若干调剂生源,接收比例根据当年一志愿生源质量和上线情况综合确定。
9.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
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 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
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
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
认手续。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
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
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
接受现场补交费。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
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
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
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
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
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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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招生单位
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不明之处
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
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
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
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北京建
筑大学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详见《北
京建筑大学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
作人员进行核对。
(2)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
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
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以报考点要求为准)。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
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 初试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
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详见教育部当年初试时间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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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第 3 天快题考试起始
时间 8:30,截止时间 14:30)。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 1 天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 1 天下午 外国语
第 2 天上午 业务课一
第 2 天下午 业务课二
第 3 天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六、 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如有
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收取 100 元/人复试费。
2.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
3.复试一律在北京建筑大学进行,时间预计为 3~4 月份,详情以学校通知为准。
4.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5.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招生
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
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
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7.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
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
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七、 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与
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
2.学术型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3.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
版发行,学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4.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5.各专业招生人数为上年度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2020 年实际录取人
数将按上级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6.本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其中社会工作和 MBA、MEM 学制 2 年),学
习年限为 2~4 学年,各专业(MBA、MEM 除外)学费收取标准为 8000 元人民币/年;全日制
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为 50000 元人民币/生,入学时先缴纳 25000 元/生;全日制工程
管理(MEM)专业学费为 28000 元人民币/生,入学时先缴纳 14000 元/生。
7.非全日制: 各学院招生专业(MBA、MEM 除外)学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30000 元/生, 入学时缴纳课程阶段学费 15000 元/生。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
专业学费为 58000 元人民币/生,入学时缴纳 29000 元/生。
8.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年 30000 元/生、硕士研究生每年 20000
元/生)、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10000 元/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入校后第一
学年不分等级,其中博士研究生 8000 元/生,硕士研究生 4000 元/生。其他年级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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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入校后第二至第四学年一等奖 15000 元/生,二等奖 10000 元/生,三等
奖 5000 元/生;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第二至第三学年,一等奖 10000 元/生,二等奖 6000 元/
生,三等奖 2000 元/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2000 元/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
金(2000 元/生)、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特等奖 10000 元/项,一等奖 5000 元/项,二
等奖 3000 元/项,三等奖 1000 元/项)。
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 1500 元/月/生,硕士研究生 700 元/月/生),
按每年 10 个月发放,并提供研究生“三助”岗位。在此基础上,导师提供博士生助研费不
低于 2000 元/月,硕士生助研费不低于 200-300 元/月,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
关于 2020 年博士招生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本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常老师 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赵老师 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68322126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王老师 010-6120912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老师 010-68322086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赵老师 010-68322104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68322108
文法学院:赵老师 010-68322186
理学院: 郑老师 010-612094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010-61209215
研究生院: 王老师 010-6832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