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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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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 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人才。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三、 考试形式、招生人数及选拔办法
1.考试形式: 2022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选拔模式分为优秀本科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 考核”制三类。
2.招生人数: 2022 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27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制考生) ,其中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42 名。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博士生导师已招收直博生人数、  拟招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人数。 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导师   招生资格调整及实际录取的直博人数、硕博连读人数对各专业“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进行增减   并在网报前公布。导师未完成的硕博连读计划自动转为“申请-考核”制招生
3.选拔办法: 直接攻博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二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 硕博连读详见 《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二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制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 ○二二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正 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 书,硕博连读(学博)除外);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3.身体健康,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文件相关要求。
4. 须有一位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研究员) 和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 道德修养、科学精神和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 达到我校要求的英语水平;
7. 学历、学位及专业背景要求:

二○二二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重庆医科大学
学术学位
(1)报考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信息学)、口腔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 列要求: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医学门类或生物科学类并获毕业证书和学 士学位证书;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2)报考基础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科或硕士学习专业为医学门类或理学门类专业;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3)报考除以上( 1)、(2)以外专业的考生,须获硕士学位证书。
专业学位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2)本科专业背景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
报考口腔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
报考中医: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获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习专业须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
硕博连读候选生仅须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其余程序不参加。“申请-考核” 制考生须完成下述 全部程序。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公布, 考生应以报名前发布的通知 为准。
1.报名时间: 预计 2022 年 4 月。
2.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申请-考核”制考生须 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报名前通知及以下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 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报名考试费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报名时选择 “定向就业”的考生, 必须在《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上由考生所在人事部 门负责人写明: “同意该生报考, 保证该生博士期间全日制脱产学习”, 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 门公章和单位行政公章。(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 册”)
按以下要求在网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②往届生: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 本科毕业 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④本科阶段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往届生: 硕士阶段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 CET-6 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 IELTS) 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证书、 WSK(PETS4 或 PETS5)成绩合格证书、 GRE 成绩单;
⑥发表论文(SCI 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 、承担科研项目 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⑦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 网”下载专区下载);
⑧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⑨申请专业学位的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⑩《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学校将择期对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若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不予录取或不予注册学籍。
(2) 报名资格审查
各院系对考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公布准考名单, 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 须做好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的准备。未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 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 项工作。
(3) 缴纳报名考试费
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标准待定。
“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完成上述全部流程, 否则报名无效。  
六、考核
硕博连读候选生的考核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二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简 章》。

二○二二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重庆医科大学
“申请-考核”制考核具体办法详见后续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二年博士研究生“申请- 考核” 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
七、体检
硕博连读候选生正式转为硕博连读生后、“申请-考核”制考生在拟录取完成后须进行体检。考 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八、录取
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 身体健康状况等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我校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公示无异议的 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的博士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入学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九、就业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拟从事临床工作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取得从业资格,我校不承担为学生 提供从业资格的责任。
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须 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 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须经公证处公证),并将合同按规定时间交至我校。
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 一经报名成功, 不得修改。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如不能在 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定向 就业的考生, 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将培养合同交至我校, 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责任由考 生本人承担。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 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 在报考、就业等方面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 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我 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奖助学金
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 奖学金覆盖范围 100%。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  研究生最高可获十余万元奖学金、助学金(我校奖助学金详细规定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

十一、其他说明
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 2022 年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 阅读招生章程中各招生专业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以免发生报考失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 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不能报名、考核、 录取 或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  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 以便我校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弄虚作假, 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无论招生工作进行到何种 环节, 一经查实, 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 已取得学籍者将注销学籍, 并通报 考生所在单位。
4.有关博士研究生报名、考核、录取、入学、导师、住宿、就业等信息, 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 网发布(网址: http://yjszs.cqmu.edu.cn) ,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以免遗漏重要信息。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23-68485540, 邮寄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 1 号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邮编 400016。招生院系及咨询电话如下: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信息发布网址 联系电话
001 基础医学院 http://basic.cqmu.edu.cn/ 023-68485958
002 第一临床学院 https://www.hospital-cqmu.com/gzb/yxjy/yjsjy .htm 023-89012704
003 第二临床学院 https://www.sahcqmu.com/index.php?m=conte nt&c=index&a=lists&catid=64 023-62888245
023-62888201
004 儿科学院 http://keshi.chcmu.com/k/ekxy/ 023-63313221
005 口腔医学院 https://www.cqdent.com/ 023-88602319
006 第五临床学院 https://www.ychcqmu.com/ 023-85381616
007 检验医学院 https://jyx.cqmu.edu.cn/ 023-68485240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https://gwgl.cqmu.edu.cn/ 023-68485778
009 药学院 https://yxy.cqmu.edu.cn 023-68485161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https://swyxgcxy.cqmu.edu.cn/index.htm 023-68485023
011 中医药学院 https://zyy.cqmu.edu.cn/xwgg/ggxx.htm 023-63702139
013 实验动物中心 https://sydwzx.cqmu.edu.cn 023-68486187
014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 学重点实验室 https://lipid.cqmu.edu.cn/ 023-68486780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https://sky.cqmu.edu.cn/ 023-63664820

二○二二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重庆医科大学
 
016 护理学院 https://nursing.cqmu.edu.cn/ 023-68481815
020 医学信息学院 https://mi.cqmu.edu.cn/ 023-65714685
022 第三临床学院 www.3-hospital-cqmu.com 023-67167736
023-67455197
025 国科大(重庆学院) http://www.cigit.cas.cn/ 023-63390004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人才。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三、考试形式、招生人数及选拔办法
1.考试形式:2021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选拔模式分为优秀本科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
—考核”制三类。
2.招生人数:2021 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00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其中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98 名。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博士生导师已招收直博生人数、拟招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的直博人数、硕博连读人数对各专业“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网报前公布。导师未完成的硕博连读计划自动转为“申请-考核”制招生。
3.选拔办法:直接攻博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硕博连读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制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博连读(学博)除外);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相关要求。
4.须有一位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研究员)和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科学精神和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达到我校要求的英语水平;
7.学历、学位及专业背景要求:
学术学位
(1)报考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信息学)、口腔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医学门类或生物科学类并获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2)报考基础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科或硕士学习专业为医学门类或理学门类专业;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3)报考除以上(1)、(2)以外专业的考生,须获硕士学位证书。
专业学位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2)本科专业背景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 报考口腔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
报考中医: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获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习专业须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
硕博连读候选生仅须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其余程序不参加。“申请—考核” 制考生须完成下述全部程序。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公布,考生应以报名前发布的通知为准。
1.报名时间:预计 2021 年 4 月。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申请—考核”制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报名前通知及以下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报名考试费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上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负责人写明:“同意该生报考,保证该生博士期间全日制脱产学习”,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单位行政公章。(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
按以下要求在网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②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 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 或 PETS5)成绩合格证书、GRE 成绩单;
⑥发表论文(SCI 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⑦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⑧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⑨申请专业学位的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⑩《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学校将择期对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若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不予录取或不予注册学籍。
(2)报名资格审查
各院系对考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布准考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 须做好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的准备。未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
(3)缴纳报名考试费
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标准待定。“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完成上述全部流程,否则报名无效。
六、考核
硕博连读候选生的考核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考核”制考核具体办法详见后续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博士研究生“申请
—考核” 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
七、体检
硕博连读候选生正式转为硕博连读生后、“申请—考核”制考生在拟录取完成后须进行体检。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八、录取
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我校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的博士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入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九、就业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拟从事临床工作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取得从业资格,我校不承担为学生提供从业资格的责任。
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 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须经公证处公证),并将合同按规定时间交至我校。
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不得修改。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将培养合同交至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考、就业等方面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奖助学金
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奖学金覆盖范围 100%。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最高可获十余万元奖学金、助学金(我校奖助学金详细规定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
十一、其他说明
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 2021 年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生章程中各招生专业所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免发生报考失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报名、考核、录取或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以便我校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弄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工作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注销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4.有关博士研究生报名、考核、录取、入学、导师、住宿、就业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8485540,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 1 号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400016。招生院系及咨询电话如下: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信息发布网址 联系电话
001 基础医学院 http://basic.cqmu.edu.cn/ 023-68485211
002 第一临床学院 http://www.hospital-cqmu.com/index.php?file=kx yj&smid=300 023-89012704
003 第二临床学院 http://www.sahcqmu.com/html/yjszs/ 023-63693842
004 儿科学院 http://keshi.chcmu.com/k/ekxy/ 023-63313221
005 口腔学院 https://www.cqdent.com/ 023-88602319
006 第五临床学院 https://www.ychcqmu.com/ 023-85381616
007 检验医学院 https://jyx.cqmu.edu.cn/ 023-68485240
023-68485239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https://gwgl.cqmu.edu.cn/ 023-68485778
009 药学院 https://yxy.cqmu.edu.cn 023-68485161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https://swyxgcxy.cqmu.edu.cn/index.htm 023-68485021
011 中医药学院 https://zyy.cqmu.edu.cn/xwgg/ggxx.htm 023-63702139
014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https://lipid.cqmu.edu.cn/ 023-68486780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https://sky.cqmu.edu.cn/ 023-63664820
020 医学信息学院 https://mi.cqmu.edu.cn/ 023-68480060
022 第三临床学院 www.3-hospital-cqmu.com 023-67167736
023-67455197
 
025 国科大(重庆学院) http://www.cigit.cas.cn/ 023-6339004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人才。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三、招考模式及招生人数
2019 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选拔模式分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类。
2019 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89 名(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其中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5 名(临床医学 9 名,口腔医学、中医各 3 名)。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博士生导师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增减。   我校 2019 年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
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248 号)、《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 2019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经完成,共计选拔 88 名硕博连读候选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办法详见《重庆医科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 制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热爱祖国,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博连读除外);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相关要求。
4.须有一位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科学精神和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达到我校要求的英语水平;
7.学历、学位及专业背景要求:
学术学位
(1)报考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信息学)、口腔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医学或生物科学并获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2)报考基础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科或硕士学习专业为医学或理学专业;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3)报考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医学信息学、药学的考生,须获硕士学位证书。
专业学位
(1)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含各方向),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习专业须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
③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生须于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
(2)报考口腔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习专业须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
③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生须于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
(3)报考中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获得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③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生须于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
五、报名
硕博连读候选生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体检工作,其余程序均不参加。“申请—考核” 制考生须完成下述全部程序。
(一)报名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程序,逾期不再补报! 1.寄送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19 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将下列个人申请材料由本人提交到校内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或通过邮政 EMS 寄送到校内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任何其他方式邮寄(如:快递公司邮寄、普通邮寄、挂号信邮寄等)一律不予接受,并不予查询、查找,造成遗失、下落不明等后果,由寄件人或考生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通讯方式》(见第 17 页)。
①重庆医科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
⑥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 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 或 PETS5)成绩合格证书、GRE 成绩单;
⑦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SCI 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⑧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推荐材料;
⑨申请专业学位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生除外);
⑩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提交报名材料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不予录取,报名考试费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所有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均要求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用其它型号纸张将不予接收;
③所有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敬请理解;
④上述材料须按顺利整理成册。2.报名资格审查
各校内培养单位将于 4 月 20 日起对考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 月 2 日前将准考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学校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准考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须做好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的准备。未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 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
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将在入学报到时查验,未获得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网上报名
请进入准考名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候选生于 5 月 2 日至 5 月 5 日完成网上报名。
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点击“博士网报”,进行网上填报,按相关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址:http://yjsy.cqmu.edu.cn/s/135/t/690/ef/94/info61332.htm。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形式审核,通过审核后考生可以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重庆医科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以及
以下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报名一次。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请考生谨慎填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的单位报考意见栏,必须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负责人写明:“同意该生报考,保证该生博士期间全日制脱产学习”,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单位行政公章。
重庆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职工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各单位人事处提供的准考名单为准,不需要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
③登记表中考生签名处必须由考生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打印或者留空白,否则报名表格无效。
④网上报名需上传电子相片,请考生按以下要求提前准备:
标准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深色上衣,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背景为红色,无边框。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分辨率为 150×200,文件大小以 10K 为宜,不得超过 15K,照片格式为 JPG 格式。4.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于 5 月 7 日至 5 月 10 日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200 元/人。缴费通知将在综合考核工作开始前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考生公布。
“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完成上述全部流程,否则报名无效。
六、考核
硕博连读候选生的考核已完成,考核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248 号)以及《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 2019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申请—考核”制考核具体办法详见《重庆医科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简章》。各培养单位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等详细安排将于综合考核前对考生公布。考生须在报到时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博士专业学位者)、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培养单位管理人员验证。
七、体检
硕博连读候选生正式转为硕博连读生前、 “申请—考核” 制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完成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考核及拟录取资格。
具体体检安排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考生公布。
八、录取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我校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的博士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入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就业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拟从事临床工作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取得从业资格,我校不承担为学生提供从业资格的责任。
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须经公证处公证),并将合同按规定时间交至我校。
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不得修改。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将培养合同交至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考、就业等方面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奖助学金
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奖学金覆盖范围 100%。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最高可获十余万元奖学金、助学金(我校奖助学金详细规定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
十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 2019 年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生章程第四条中各招生专业所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免发生报考失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不能报名、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十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以便我校及时通知有关事宜,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三、对弄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工作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注销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十四、有关博士研究生报名、考核、录取、入学、导师、住宿、就业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人才。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三、招考模式及招生人数
2019 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选拔模式分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类。
2019 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89 名(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其中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5 名(临床医学 9 名,口腔医学、中医各 3 名)。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博士生导师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增减。   我校 2019 年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
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248 号)、《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 2019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经完成,共计选拔 88 名硕博连读候选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办法详见《重庆医科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 制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热爱祖国,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博连读除外);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相关要求。
4.须有一位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科学精神和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达到我校要求的英语水平;
7.学历、学位及专业背景要求:
学术学位
(1)报考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信息学)、口腔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医学或生物科学并获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2)报考基础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科或硕士学习专业为医学或理学专业;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3)报考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医学信息学、药学的考生,须获硕士学位证书。
专业学位
(1)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含各方向),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习专业须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
③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生须于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
(2)报考口腔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习专业须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
③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生须于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
(3)报考中医学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获得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②获硕士学位证书;
③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生须于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
五、报名
硕博连读候选生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体检工作,其余程序均不参加。“申请—考核” 制考生须完成下述全部程序。
(一)报名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程序,逾期不再补报! 1.寄送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19 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将下列个人申请材料由本人提交到校内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或通过邮政 EMS 寄送到校内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任何其他方式邮寄(如:快递公司邮寄、普通邮寄、挂号信邮寄等)一律不予接受,并不予查询、查找,造成遗失、下落不明等后果,由寄件人或考生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通讯方式》(见第 17 页)。
①重庆医科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
⑥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 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 或 PETS5)成绩合格证书、GRE 成绩单;
⑦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SCI 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⑧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推荐材料;
⑨申请专业学位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生除外);
⑩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提交报名材料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不予录取,报名考试费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所有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均要求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用其它型号纸张将不予接收;
③所有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敬请理解;
④上述材料须按顺利整理成册。2.报名资格审查
各校内培养单位将于 4 月 20 日起对考生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 月 2 日前将准考名单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学校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准考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须做好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的准备。未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 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及后续各项工作。
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将在入学报到时查验,未获得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网上报名
请进入准考名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候选生于 5 月 2 日至 5 月 5 日完成网上报名。
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点击“博士网报”,进行网上填报,按相关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址:http://yjsy.cqmu.edu.cn/s/135/t/690/ef/94/info61332.htm。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形式审核,通过审核后考生可以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重庆医科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以及
以下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报名一次。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请考生谨慎填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的单位报考意见栏,必须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负责人写明:“同意该生报考,保证该生博士期间全日制脱产学习”,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单位行政公章。
重庆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职工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各单位人事处提供的准考名单为准,不需要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
③登记表中考生签名处必须由考生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打印或者留空白,否则报名表格无效。
④网上报名需上传电子相片,请考生按以下要求提前准备:
标准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深色上衣,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背景为红色,无边框。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分辨率为 150×200,文件大小以 10K 为宜,不得超过 15K,照片格式为 JPG 格式。4.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进入准考名单的考生于 5 月 7 日至 5 月 10 日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标准:200 元/人。缴费通知将在综合考核工作开始前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考生公布。
“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完成上述全部流程,否则报名无效。
六、考核
硕博连读候选生的考核已完成,考核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248 号)以及《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 2019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申请—考核”制考核具体办法详见《重庆医科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简章》。各培养单位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等详细安排将于综合考核前对考生公布。考生须在报到时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博士专业学位者)、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培养单位管理人员验证。
七、体检
硕博连读候选生正式转为硕博连读生前、 “申请—考核” 制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完成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否则将取消考核及拟录取资格。
具体体检安排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考生公布。
八、录取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我校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的博士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入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就业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拟从事临床工作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取得从业资格,我校不承担为学生提供从业资格的责任。
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须经公证处公证),并将合同按规定时间交至我校。
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不得修改。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将培养合同交至我校,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考、就业等方面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奖助学金
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奖学金覆盖范围 100%。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最高可获十余万元奖学金、助学金(我校奖助学金详细规定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
十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 2019 年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生章程第四条中各招生专业所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免发生报考失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不能报名、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十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以便我校及时通知有关事宜,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三、对弄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工作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注销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十四、有关博士研究生报名、考核、录取、入学、导师、住宿、就业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学校创建于 1956 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 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教育部批准    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学校 2015 年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6 年成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首批立项的地方高校之一。学校由位于渝中区的袁家岗校区和位于重庆大学城的缙云校区组成,校园总面积 2650 亩,其中缙云校区占地 2100 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25671 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 6529 人,本科生 18587 人,留学生 555 人。学校具有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学校现有 7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 个国家重点学科,6 个进入 ESI 全球前 1%的学科(2021 年 1 月,科睿唯安发布),4 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2 个重庆市“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临床医学等学科排名全国前列。学校设有 21 个学院(系),并设立研究生院,开设 36 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3 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8 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专业已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现拥有1 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4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 门国家级一流课程,4 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 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面向海外延揽高层次人才,成建制引进多个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团队,加强本土人才引导与培育,逐步构建起“近悦远来”的良好人才生态,形成推动内涵式发展的强劲动力。现有专任教师3200 余人,其中正、副教授 2000 余人,博士生导师 371 人,硕士生导师 1699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外聘)、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杰青等国家级人才逾 50 人,省部级各类人才 470 余人。现有 7 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规模达到 227 人,人才塔基和师资蓄水池作用日益明显,人才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学校累计新增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各级部门及横向项目 3200 余项,资助经费 7.4 亿元;牵头承担了重大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任务,资助经费超过 1.2 亿元。发表 SCI 收录论文 6198 篇,年均增长率达 10.24%。多项成果在《柳叶刀》《自然·医学》《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重庆市科技奖励 40 余项,2017 年我校 2 项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实现历史性突破。 学校独立研制的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海扶刀)属世界首创,是我国第一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设备。学校成功研制出我国首个获批    上市化学发光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产品,现已获得欧盟CE 等多项认证。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化学发光法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盒、肿瘤免疫治疗等科技成果高质量完成转化,转化金额达 2300 多万元。学校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平台 60 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级平台 5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部委级平台 6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智库、科普基地等省级平台 49 个。另有,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与欧洲、亚洲、北美洲、大洋洲的 23 个国家和地区的 53 所教育或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包括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等国际名校;    与英国莱斯特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正式启动,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全国 4 个临床医学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一;同时,与复旦大学、西南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长学制医学生的联合培养。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 9 所(综合性医院 5 所,儿童医院、口腔医院、康复医院、中医院各 1 所)。附属第一医院、附属儿童医院、附属第二医院连续 9 年入选“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百强(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2019 年度分别排名第 56 位、第 58 位、第 98 位。各直属附属医院共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8 个,编制床位 14100 余张,年门诊量近 1200 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 40 余万人次。此外,学校还有 27 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 18 所教学医院,分布在重庆、成都、西安、深圳等地。
一、招生规模
(一)我校 2022 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083 人(含统一考试生、单独考试生、推荐免试生、医学长学制,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最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含医学长学制)861 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导师招生资格调整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医学长学制)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前公 布,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我校 2022 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0 人,专业目录(统一考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我校 2022 年拟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选拔 45 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计划不占本年度硕士生计划。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二)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    在职人员谨慎报考。
三、报考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
《2022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要求(详见附件 1,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见附件 2),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   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3.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此信息须在 2022 年 7 月前有效。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不选择院系,只报专业(分方向的专业要选择方向)。各专业拟招生的院系已在专业目录   备注,最终招生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并在复试前公布。
(二)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2.初试科目:
(1)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和 150 分。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 医学综合(1002Z5 医学信息学初试业务课为 617 医学信息学综合)。
(3)我校基础医学(1001)、医学技术(1010)、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 医学综合。
(4)我校中医专业学位(1057)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中医学学术学位(1005)和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1006)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01 中医综合。
(5)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和学术学位(1003)均使用学校自命题:352 口腔综合。
(三)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3.学校及各院系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4.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选择报考院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5.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四)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   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保险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证后的合同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无法修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   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将于教育部审核通过招生数据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三个月内通过新生资格复审后才能取   得学籍。若不符合录取条件,无论何时,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2022 年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另有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    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详细规定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六、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袁家岗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录取新生住宿主要安排在我校袁家岗校区,部   分临床学院的住宿由院系统筹安排,具体住宿安排将在报到前对考生公布。
七、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长期保持较高就业质量,有关就业的具体信息可登录“重庆医科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查看我校毕业生就业报告等信息。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各院系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对接。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须获得“执   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
(三)我校部分临床学院将和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联合培养计划”),“联合培养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我校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学校将在复试前公布    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四)2022 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学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如有瞒报,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   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重庆市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为准。
(七)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网址: 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23-68485540,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 1 号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400016。
     重庆医科大学
    二○二一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一)我校2021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91人(含统一考试生、单独考试生、推荐免试生、医学长学制,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最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含医学长学制)896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医学长学制)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我校2021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目录(统一考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我校2021年拟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选拔36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计划不占本年度硕士生计划。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二)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在职人员谨慎报考。
    三、报考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
    《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要求(详见附件1,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见附件2),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3.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此信息须在2021年7月前有效。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不选择院系,只报专业(分方向的专业要选择方向)。各专业拟招生的院系已在专业目录备注,最终招生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并在复试前公布。
    (二)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2.初试科目:
    (1)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凡目录中业务课一或业务课二考试科目有多门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应试科目。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医学综合。
    (3)我校基础医学(1001)、医学技术(101000)、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医学综合。
    (4)我校中医专业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中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01中医综合。
    (5)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使用学校自命题:352口腔综合。
    (三)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3.学校及各院系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4.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选择报考院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5.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保险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正后的合同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无法修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将于教育部审核通过招生数据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三个月内通过新生资格复审后才能取得学籍。若不符合录取条件,无论何时,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2021年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另有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详细规定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六、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袁家岗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录取新生住宿主要安排在我校袁家岗校区,部分临床学院的住宿由院系统筹安排,具体住宿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期间对考生公布。
    七、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长期保持较高就业质量,有关就业的具体信息可登录“重庆医科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查看我校毕业生就业报告等信息。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在各院系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对接。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
    (三)我校部分临床学院将和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联合培养计划”),“联合培养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我校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学校将在复试前公布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四)2021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学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如有瞒报,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重庆市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为准。
    (七)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8485540,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00016。
    招生院系及咨询电话如下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信息发布网址 联系电话
001 基础医学院 http://basic.cqmu.edu.cn/ 023-68485211
002 第一临床学院 http://www.hospital-cqmu.com/index.php?file=kx yj&smid=300 023-89012704
003 第二临床学院 http://www.sahcqmu.com/html/yjszs/ 023-63693842
004 儿科学院 http://keshi.chcmu.com/k/ekxy/ 023-63313221
005 口腔学院 https://www.cqdent.com/ 023-88602319
006 第五临床学院 https://www.ychcqmu.com/ 023-85381616
007 检验医学院 https://jyx.cqmu.edu.cn/ 023-68485240
023-68485239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
https://gwgl.cqmu.edu.cn/ 023-68485778  
009 药学院 https://yxy.cqmu.edu.cn 023-68485161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https://swyxgcxy.cqmu.edu.cn/index.htm 023-68485021
011、021 中医药学院
附属永川中医院
https://zyy.cqmu.edu.cn/xwgg/ggxx.htm 023-63702139
013 实验动物中心 https://sydwzx.cqmu.edu.cn 023-68486187
014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https://lipid.cqmu.edu.cn/ 023-68486780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https://sky.cqmu.edu.cn/ 023-63664820
016 护理学院 https://nursing.cqmu.edu.cn/ 023-89012767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s://sxzzjyxy.cqmu.edu.cn/ 023-68485573
018 第四临床学院 http://www.uhcmu.com/index.php?m=content&c= index&a=lists&catid=41 023-65715630
019 外国语学院 https://foreign.cqmu.edu.cn/ 023-68485676
020 医学信息学院 https://mi.cqmu.edu.cn/ 023-68480060
022 第三临床学院 www.3-hospital-cqmu.com 023-67167736
023-67455197
023 附属康复医院 https://www.kfcqmu.com/ 023-68823284
025 国科大(重庆学院) http://www.cigit.cas.cn/ 023-63390045

    重庆医科大学
    二○二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在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各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有不同要求,主要分为教育形式要求和报考学历背景要求两部分。
    一、考生教育形式要求
    1.对考生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形式要求分为三种类型:
    类型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应届本科生;或已经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类型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本科或成人专升本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此类型不含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
    类型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研究生入学)或2年以上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以上人员均须符合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2.各专业对考生的教育形式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教育形式选择报考专业。
    3.跨类型报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③→②或②→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③→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50分以上(含550分);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2
    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跨条件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交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时审查原件。二、考生专业背景要求
    1.考生专业背景要求是指该招生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专业的具体要求,对考生专业背景有要求的专业如下:
    (1)学术学位
    ①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②临床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电子信息、计算机、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数学、管理类只能报考医学信息学。
    ③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④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⑤医学技术
    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医学检验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药学、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康复治疗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运动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须获得学士学位。
    (2)专业学位
    ①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②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不包含医学检验技术),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③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④中医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2.各专业对考生专业背景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生专业背景要求”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专业背景选择报考专业。
    三、复试时学校将对考生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对应届毕业生的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考试录取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据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9年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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