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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民族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云南民族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云南民族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云南民族大学考研英语要求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云南民族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云南民族大学考研英语要求。以下即是云南民族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你的考研报考有用。
云南民族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云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当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资产评估、会计、能源动力、体育、艺术、药学、新闻与传播、出版、教育、金融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的情况下,还需符合学校具体招生专业备注栏内的报考要求。
4.非全日制专业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名信息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准考。
(三)云南民族大学2022年继续开展推免生工作,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21年10月24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21年10月24日仍未落实接收学校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除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教育(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学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生(含推免生、同等学力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学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学校,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学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学校联系。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地点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和报考点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学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2021年12月18日-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
初试时间: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7日8:30-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自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按规定向学校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计划在2022年4月中上旬,具体看复试通知。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学校以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学校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校,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4.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学校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一周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复试工作由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21年10月25日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11.考生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12.考生自行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学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推免人数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联考招生。
学校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学术型研究生:
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社会工作、英语口译、英语笔译、出版、教育,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汉语国际教育、能源动力、药学、金融、艺术、体育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2.会计、资产评估,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3.工商管理,学制3年,全日制学费12000元/年,非全日制学费16000元/年,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公共管理(非全日制),学制3年,学费15000元/年,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4、体育(瑜伽)学制3年,学费36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九、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为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有几种主要资助渠道: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就已经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高校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
三是省政府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设立了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博士研究生每年每生2万元,获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万元。
四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按10000—3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并设立“少数民族学业进步奖”,少数民族新生奖励2000元。
五是校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是“三助”(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由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七是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进一步提高,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八是“云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资助培养计划”(试点)。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户籍为云南省的25个世居少数民族全日制研究生按每生每年10000元进行评选资助。
九是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家庭贫困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资助。
十、其他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 报考咨询
各学院(所)招生咨询电话附后。
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民族地区实际,调整优化生源和专业结构,切实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5名,招生专业除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亚非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专业不接收报考外,其他专业均可以报考。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普通硕士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4、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我校的相关要求。
(二)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
1、获得报名许可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报名许可。考生于11月4日前将四份盖章《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中的一份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2、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获得报名许可的考生,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领取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考”(专硕联考类选择“全国联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在职考生需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考生登记表“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报名时,定向单位为现所在单位。
应届考生、往届未就业的考生,均无需填写“单位意见”栏。考生网上报名时,定向单位为:云南省委托培养,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审核通过次日可前往“云南教育网”(www.ynjy.cn)查看资格确认名单公示。
云南省考生于10月14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及周末除外),到云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教育厅615室)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校验码,凭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871—65102709、65100177、65172255。
所须准备材料:
考生登记表4份,并粘贴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往届考生上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考生出具学生证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和在校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册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一份(若因上学将户口转至学校的,需原籍户口的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件一份)。
委托别人办理,需考生登记表5份,其他要求同上。
(三)初试及复试
1、初试。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复试时间由学校在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自行确定,一般在4月中旬。
3、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民族等信息由各培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到本计划外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五)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学制及学费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我校专业要求执行。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就业与派遣。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二)升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内容。
(四)以上说明事项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邮政编码:650504
联系电话:0871-65914488
网址:http://grs.ynni.edu.cn/
附件:
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docx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docx
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民族地区实际,调整优化生源和专业结构,切实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5名,招生专业除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亚非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专业不接收报考外,其他专业均可以报考。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普通硕士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4、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我校的相关要求。
(二)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
1、获得报名许可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报名许可。考生于11月4日前将四份盖章《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中的一份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2、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获得报名许可的考生,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领取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考”(专硕联考类选择“全国联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在职考生需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考生登记表“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报名时,定向单位为现所在单位。
应届考生、往届未就业的考生,均无需填写“单位意见”栏。考生网上报名时,定向单位为:云南省委托培养,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审核通过次日可前往“云南教育网”(www.ynjy.cn)查看资格确认名单公示。
云南省考生于10月14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及周末除外),到云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教育厅615室)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校验码,凭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871—65102709、65100177、65172255。
所须准备材料:
考生登记表4份,并粘贴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往届考生上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考生出具学生证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和在校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册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一份(若因上学将户口转至学校的,需原籍户口的本人信息所在页复印件一份)。
委托别人办理,需考生登记表5份,其他要求同上。
(三)初试及复试
1、初试。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复试时间由学校在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后自行确定,一般在4月中旬。
3、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民族等信息由各培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到本计划外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五)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学制及学费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我校专业要求执行。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就业与派遣。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二)升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内容。
(四)以上说明事项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邮政编码:650504
联系电话:0871-6591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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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docx
云南民族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资产评估、会计、能源动力、体育、艺术、药学、新闻与传播、出版、教育、金融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4.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三)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推免生工作,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2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20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一)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8:30至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自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计划在2021年4月中旬,具体看复试通知。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招生单位以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4.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一周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20年11月13日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11.考生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12.考生自行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推免人数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联考招生。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2020年我校录取硕士研究生1426人,其中推免生18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4人,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2021年我校硕士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学术型研究生:
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社会工作、英语口译、英语笔译、出版、教育,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2.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汉语国际教育、能源动力、药学、金融、艺术、体育,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3.会计、资产评估,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4.工商管理,学制3年,学费16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公共管理,学制3年,学费15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九、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为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有几种主要资助渠道: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就已经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高校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
三是省政府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设立了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博士研究生每年每生2万元,获奖硕士研究生每年每生1万元。
四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按10000—3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并设立“少数民族学业进步奖”,少数民族新生奖励2000元。
五是校级“三好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人,评选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是“三助”(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由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七是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进一步提高,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八是“世博车市助学金”。云南省世博虹桥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资助贫困研究生1200元/年/生。
九是家庭困难资助。家庭贫困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资助。
十、其他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十一、报考咨询
联系电话:0871-65914488(具体的考试内容请向招生学院咨询)
邮政编码:650504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资产评估、会计、电气工程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继续开展推免生工作,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7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7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一)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8:30至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复试时间计划在2018年4月中旬,具体看复试通知。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招生单位以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4.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一周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17年11月13日-2018年9月1日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学术型研究生:
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瑜伽方向硕士研究生学费以云南省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社会工作、英语口译、英语笔译、汉语国际教育,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2、会计、资产评估,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3、法律(法学)学制2年,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4、电气工程,学制2.5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5、工商管理,学制3年,学费16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九、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为了加大优质生源的吸引力度,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勇于创新,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实施各项奖助学金政策,尤其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将加大奖助力度,实现100%全覆盖。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覆盖面 | |
1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生 | 100% | |
2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8000-3000元/年/生 | 100% | |
3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生 | 国家核拨指标 | |
4 |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 10000元/年/生 | 云南省核拨指标 | |
5 | 伍达观奖学金 | 2500元/年/生 | 校学生处核拨指标 | |
6 | 三好学生奖学金 | 1000元/年/生 | 校学生处核拨指标 | |
7 | 世博车市助学金 | 1200元/年/生 | 校研究生院核拨指标 | |
8 | 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 8000-2000元/年/生 | 校研究生院核拨指标 | |
9 | 家庭困难补助 | 5000-800元/年/生 | 不限 |
联系电话:0871-65914388;0871-65914488
邮政编码:650500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附件:
1、2018年初试考试范围
2、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考试范围
云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资产评估、会计、电气工程、体育、艺术、药学、新闻与传播、出版、教育、金融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云南民族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推免生工作,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8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8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4日8:30至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自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计划在2019年4月中旬,具体看复试通知。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招生单位以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4.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一周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18年11月13日-2019年9月1日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11.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12.考生自行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推免人数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联考招生。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2018年我校录取硕士研究生1027人,其中推免生21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人,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2019年我校硕士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学术型研究生:
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社会工作、英语口译、英语笔译,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2.出版、教育、新闻与传播,学制2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学费以云南省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3.会计、资产评估,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4.法律(法学)学制2年,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5.汉语国际教育、电气工程、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6.药学、金融、艺术、体育,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学费以云南省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7.工商管理,学制3年,学费16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公共管理,学制3年,学费15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九、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为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有几种主要资助渠道: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就已经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高校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
三是省政府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设立了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博士研究生每年每生2万元,获奖硕士研究生每年每生1万元。
四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按10000—3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并设立“少数民族学业进步奖”,少数民族新生奖励2000元。
五是校级“三好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人,评选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是“三助”(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由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七是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进一步提高,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八是“世博车市助学金”。云南省世博虹桥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资助贫困研究生1200元/年/生。九是家庭困难资助。家庭贫困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资助。
十、报考咨询
联系电话:0871-65914388
邮政编码:650500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云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一)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9 年 12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体育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
(四)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各招生院系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制定并公布的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二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自主确定各院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各招生院系将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自主确定各专业(领域)的复试差额比例,并在复试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学校在复试前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我校各招生院系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将在院系招生复试细则中提前公布。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招生院系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各院系体检要求。具体的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另行通知。
七、录取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2020年硕士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第一志愿报考考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2.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调剂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各招生专业(领域)的计划余额情况、调剂复试办法以及调剂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八、奖励与资助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学金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培养方式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培养方式。学术学位型研究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制为二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要求在校学习累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
十、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
十一、其它
(一)查阅云南农业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yjs.ynau.edu.cn)。
(二)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中,原则上我校各专业(领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
(四)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
(五)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校区至诚楼314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201
联系电话:(0871)65228283,传真:(0871)65227087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ynau.edu.cn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址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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