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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考研四六级: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坐落在革命圣地延安,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194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将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吴玉章任校长。之后,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自然科学院、民族学院、新文学干部学校、行政学院等相继并入。1947年延安大学部分师生远赴东北、华北、西北各地办学。1958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重建延安大学。1998年,延安医学院、延安市人民医院与延安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延安大学,被列为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2005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延安大学。2011年,学校被列为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2017年,延安大学列入陕西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建校80多年来,学校的发展受到历代党和国家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1944年,在延安大学完成八大院校合并后,毛泽东、朱德亲自参加延安大学的开学典礼并发表了重要讲话。1966年4月,邓小平和李富春来延安视察工作期间,接见了延大的部分师生。1998年10月,江泽民亲笔为延安大学校庆60周年题词:“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为科教兴国造就英才”。2004年5月24日,胡锦涛对延安大学的建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方面“共同支持办好延安大学”。2017年9月19日,在延安大学80周年校庆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延安大学的办学理念、办学成就,勉励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把这所具有光荣历史的大学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水平。”
延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可上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的陕北公学就开办了高级研究班,主要任务是培养师资。解放战争时期,学校设立了研究室,研究室第一批招收了87名研究生。新世纪以来,延安大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已形成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多类型、较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同时,学校还是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申报单位,全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等。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2611人。
学校现有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教育训练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法律、教育、翻译、材料与化工、临床医学、护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等9个专业学位类别。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10个门类。
学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省级“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基础医学省级“一流学科”培育学科,政治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延安学、基础医学等5个省级优势学科,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1个,院士工作站3个,社科名家工作室2个;省级科研平台1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9个;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当前,学校正在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统揽工作全局,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延安大学加快建设的部署要求,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奋力推进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招生计划1138人(暂按2020年招生计划执行,最终以教育部2021年下达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含教育管理)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的人员,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语文)领域只接收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代码为050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领域只接收英语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历史)领域只接收文史哲法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非全日制只招收“硕师计划”专项计划推免生。
(七)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考英语笔译硕士专业学位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良好的双语基础;鼓励具有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
(九)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具有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升本学历(学籍)考生的本科阶段修读专业和专科学历专业必须一致。具有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历文凭的考生不得报考,但可以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2.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以报考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领域,麻醉学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麻醉学领域;眼视光医学专业毕业生只可报考眼科学领域;医学检验专业(五年制)毕业生只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等。
5.我校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规培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延安市人民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十)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护理硕士实践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十一)我校所有理工农医类专业不接受文科类专业背景考生报考。报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符合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的条件。
(十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三、报名和初试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7日 9:00—22:00(预报名),2020年10月10日—31日 9:00—22:00(正式报名)。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请及时查看各报考点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知。
考生报考我校时,陕西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可在所在学校、陕西省社会考点或我校考点报名,外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报名和参加初试须在同一地点。
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实行网上收费省份,现场不再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按各省规定缴纳。
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核验材料的,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28日。考试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考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查等事项按教育部、报考点、省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网站。
四、调剂和复试
按学校和各招生院系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有关文件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各招生院系网站。
五、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份。
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学费
请登录延安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查看《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二)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都可获得。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我校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80%。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500—1000元。
(5)学校设有“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
(7)学校设有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经费。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19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考点代码:6143
考点名称:延安大学
学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延安大学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朱伟
联系电话:0911-2650333,0911-2650162
研究生院:http://yjsc.yau.edu.cn/
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暂按2019年招生计划数执行(最终以教育部2020年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我校教育硕士各招生领域只接收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人员报考,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语文)领域只接收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代码为050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领域只接收英语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历史)领域只接收文史哲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七)报考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良好的双语基础;鼓励具有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
(八)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具有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升本学历(学籍)考生的本科阶段修读专业和专科学历专业必须一致。具有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历文凭的考生不得报考,但可以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2.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以报考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领域、麻醉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麻醉学领域;眼视光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眼科学领域;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等。
5.我校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规培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延安市人民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九)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护理硕士实践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十一)我校所有理工农医类专业不接受文科类专业背景考生报考。报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符合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的条件。
(十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三、报名和初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 9:00—22:00(预报名),2019年10月10日—31日 9:00—22:00(正式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请及时查看各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知。
考生报考我校时,陕西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可在所在学校、陕西省社会考点或我校考点报名,外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报名和参加初试须在同一地点。
所有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实行网上收费省份,现场不再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按各省规定缴纳。
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核验材料的,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3日。考试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试考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查等事项按教育部、报考点、省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网站。
四、调剂和复试
按学校和各招生院系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有关文件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各招生院系网站。
五、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份。
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学费
请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站查看《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二)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都可获得。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我校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80%。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500—1000元。
(5)学校设有“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
(7)学校设有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经费。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19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考点代码:6143
考点名称:延安大学
学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延安大学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李荣华
联系电话:0911-2650333
部门网址:http://yjsc.yau.edu.cn/
延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69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323人,全日制专业学位35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95人(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我校教育硕士各招生领域(除教育管理)只接收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人员报考,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领域只接收英语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七)报考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良好的双语基础;鼓励具有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
(八)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具有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升本学历(学籍)考生的本科阶段修读专业和专科学历专业必须一致。具有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历文凭的考生不得报考,但可以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2.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以报考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领域、麻醉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麻醉学领域;眼视光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眼科学领域;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等。
5.我校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规培基地有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我校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硕士规培基地为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九)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护理硕士实践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和初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27日 9:00—22:00(预报名),2018年10月10日—31日 9:00—22:00(正式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请及时查看各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知。
考生报考我校时,陕西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可在所在学校、陕西省社会考点或我校考点报名,外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报名和参加初试须在同一地点。
所有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实行网上收费省份,现场不再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按各省规定缴纳。
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逾期未完成者,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24日。考试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初试考试安排等事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网站。
四、调剂和复试
按学校和各招生院系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有关文件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各招生院系网站。
五、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份。
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学费
(二)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都可获得。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我校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80%。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500—1000元。
(5)学校设有“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
(7)学校设有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经费。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各学院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19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考点代码:6143
考点名称:延安大学
学校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 号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苗青
联系电话:0911-2332224
部门网址:http://yjsc.yau.edu.cn/
2017及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真题可在下载专区下载。
延安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5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3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3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80人(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
我校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除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为2年外,其余学科(专业类别)均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只接收具有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历(学籍)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具有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升本学历(学籍)考生的本科阶段修读专业和专科学历专业必须一致;具有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学历文凭的考生不得报考,但可以报考基础医学学术学位。
2.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以报考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领域、麻醉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麻醉学领域;眼视光医学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眼科学领域;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等。
5.我校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规培基地有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我校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硕士规培基地为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我校教育硕士各招生领域(除教育管理)只接收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人员报考,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领域只接收英语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护理硕士实践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八)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考生报考我校时,陕西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所在学校或我校考点报名,社会考生原则上应在我校报名,外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报名和参加初试须在同一地点。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和研招网公开)。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或者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审核材料要求按报考点和报考单位规定执行。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安排等事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教育网”。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复试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按国家一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比例可以适度扩大。
(三)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地点:延安大学,详见复试通知。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其他事项按教育部、省招办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份。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
我校全日制医学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000元,其余各学科(专业类别)学费均为每学年7000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费为每学年8000元,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每学年12000元。
(二)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都可获得。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我校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80%。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500—1000元。
(5)学校设有“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
(7)学校设有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经费。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19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学校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 号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苗青
联系电话:0911-2332224
部门网址:http://yjsc.yau.edu.cn/
2012年延安大学特岗教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文件精神,为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开展招收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领域
(一)我校2012年计划招收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员80名。
451教育硕士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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