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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天津农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34名(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目录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实际分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等情况,并报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我校2022级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学制均为3年,研究生培养主要在我校东校区及校外合作科研院所开展。
我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就业去向多为地方高校、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及政府机关。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科目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页面。复试科目参见《天津农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须知等。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请考生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逾期不再补办。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六、资格审查
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自审确认考生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违反规定要求者,将不予参加初试和复试,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将依照2022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进程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方可被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两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制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在校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10%、20%、70%,设置12000元、8000元、50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就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二级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网报时间,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于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等,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各学科导师简介,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页面(http://yjs.tjau.edu.cn)“导师名录”。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5.考生请于初试结束后保存好报名信息、准考证及其他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
6.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单位代码:10061;单位名称: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网址:http://www.tjau.edu.cn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tja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农学院页面: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677414.dhtml
7.上述内容如与国家要求有冲突的,以当年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300392 电话:022-23785573
E-mail: tjauyzs@126.com
天津农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44名(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目录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实际分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等情况,并报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我校2021级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5年,研究生培养主要在我校东校区及校外合作科研院所开展。
我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就业去向多为地方高校、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及政府机关。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科目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页面。复试科目参见《天津农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须知等。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请考生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逾期不再补办。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六、资格审查
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自审确认考生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违反规定要求者,将不予参加初试和复试,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将依照2021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进程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方可被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两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制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在校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10%、20%、70%,设置12000元、8000元、50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就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二级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网报时间,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于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等,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各学科导师简介,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页面(http://yjs.tjau.edu.cn)“导师名录”。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5.考生请于初试结束后保存好报名信息、准考证及其他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
6.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单位代码:10061;单位名称: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网址:http://www.tjau.edu.cn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tja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农学院页面: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677414.dhtml
7.上述内容如与国家要求有冲突的,以当年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300392电话:022-23785573
E-mail: tjauyzs@126.com
天津农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2名(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目录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实际分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等情况,并报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我校2020级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5年,研究生培养主要在我校东校区及校外合作科研院所开展。
我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就业去向多为地方高校、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及政府机关。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录取通知书所述报到时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科目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页面。复试科目参见《天津农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考试报考须知等。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程序,逾期不再补办。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资格审查
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自审确认考生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违反规定要求者,将不予参加初试和复试,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将依照2020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进程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方可被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为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制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在校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10%、20%、70%,设置12000元、8000元、50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还设立了“三助一辅” 岗位( 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就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二级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网报时间,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于按时完成现场确认程序。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等,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各学科导师简介,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页面(http://yjs.tjau.edu.cn)“导师名录”。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5.考生请于初试结束后保管好准考证及其他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
6.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单位代码:10061;单位名称: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网址:http://www.tjau.edu.cn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tja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农学院页面: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677414.dhtml
7.上述内容如与国家要求有冲突的,以当年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电话:022-23785573
E-mail: tjauyzs@126.com
校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23786539
天津农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重点理工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我校各硕士招生专业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预计招生全日制人数为1050人左右,非全日制150人左右(实际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在国家科技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不能跨专业报考;
4.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报考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125600)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以前毕业);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或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七)我校可接收推免生,接收办法及专业见《天津理工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设计学(130500)、艺术硕士(135100)”专业的外省市考生应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40)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其他专业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四)考生按规定在研招网网上支付报名费。
(五)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确定后对外公布。
(二)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现场确认时自考生携带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携带学生证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五)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12560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及公开
拟录取名单要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信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咨询请拨打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招生电话。
天津农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农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0名(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学校宏观控制下,依照生源情况相互调剂。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我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就业率达100%,就业去向多为地方高校、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及政府机关。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会计(专业学位,代码:125300)限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全日制本科专业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报考。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科目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页面。复试科目参见《天津农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与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程序,逾期不再补办。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六、资格审查
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后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照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确认考生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违反规定要求者,将不予参加初试和复试,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将依照2018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要求及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方可被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加试为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制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10000元/年,其它专业学位硕士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在校生,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一年级将获得8000元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20%、40%、40%,设置8000元、6500元、55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可获得4000元/生;调剂被我校录取可获得2000元/生。学校还设立了“三助一辅”岗位(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就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信息公开。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网报时间,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于指定时间到所选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各学科导师简介,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页面(http://yjs.tjau.edu.cn)点击“导师工作”-->“导师风采”查询。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请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填写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便于联系考生及后续材料寄送。
5.考生请于初试结束后保管好准考证及其他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部分城市落户要求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出地为毕业院校所在地,不迁移户口的考生就业时由于户口问题而影响就业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7.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单位代码:10061;单位名称: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网址:http://www.tjau.edu.cn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tja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农学院页面: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677414.dhtml
8.上述内容如与国家要求有冲突的,以当年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电话:022-23785573 E-mail: tjauyzs@126.com
校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室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23786539
天津农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农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2名(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目录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实际分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等情况,并报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我校2020级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5年,研究生培养主要在我校东校区及校外合作科研院所开展。
我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就业去向多为地方高校、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及政府机关。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录取通知书所述报到时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科目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页面。复试科目参见《天津农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考试报考须知等。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程序,逾期不再补办。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资格审查
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自审确认考生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违反规定要求者,将不予参加初试和复试,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将依照2020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进程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方可被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为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制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在校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10%、20%、70%,设置12000元、8000元、50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还设立了“三助一辅” 岗位( 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就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二级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网报时间,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于按时完成现场确认程序。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等,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各学科导师简介,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页面(http://yjs.tjau.edu.cn)“导师名录”。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5.考生请于初试结束后保管好准考证及其他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
6.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单位代码:10061;单位名称: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网址:http://www.tjau.edu.cn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tja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农学院页面: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677414.dhtml
7.上述内容如与国家要求有冲突的,以当年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电话:022-23785573
E-mail: tjauyzs@126.com
校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23786539
天津农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农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2名(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目录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实际分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上级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等情况,并报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我校2020级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5年,研究生培养主要在我校东校区及校外合作科研院所开展。
我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就业去向多为地方高校、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及政府机关。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录取通知书所述报到时间)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科目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页面。复试科目参见《天津农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考试报考须知等。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与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程序,逾期不再补办。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资格审查
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自审确认考生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违反规定要求者,将不予参加初试和复试,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将依照2020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进程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方可被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为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制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在校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10%、20%、70%,设置12000元、8000元、50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还设立了“三助一辅” 岗位( 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就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二级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网报时间,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于按时完成现场确认程序。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等,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各学科导师简介,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页面(http://yjs.tjau.edu.cn)“导师名录”。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5.考生请于初试结束后保管好准考证及其他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
6.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单位代码:10061;单位名称: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网址:http://www.tjau.edu.cn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tja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农学院页面: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677414.dhtml
7.上述内容如与国家要求有冲突的,以当年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电话:022-23785573
E-mail: tjauyzs@126.com
校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2378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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