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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考研英语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沈阳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 招生名额: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10名,实际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2. 学制年限:三年。
3. 学习方式:全日制。
4. 招生类型:2022年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各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执行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各专业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1. 基础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生物学专业毕业生。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毕业生;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专业只招收非定向考生。
3.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报名考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仅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取得学位,并具备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资格的考生(专升本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科专业名称须与本科专业名称一致)。
② 临床医学专业考生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各专业领域。
③ 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考生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领域。
④ 对于在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或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等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时间 | 2021年12月25日 | 2021年12月26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我校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参考本科教学大纲。详见《沈阳医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和录取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辽宁省属于一区,按照一区要求执行。
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届时参见《沈阳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由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七、单位代码
沈阳医学院单位代码为10164。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专硕学费10000元/生·年,学硕学费8000元/生·年。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和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奖励和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体系:
1. 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生·年,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评审。
2.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8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30%)奖励金额为40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40%)奖励金额为2000元。每年评选一次。
3. 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寝室等将获得一次性奖励。
(二)助学金体系:
1. 国家助学金:经考核合格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按600元/生·月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
2. 三助助学金: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按照实际工作量发放三助津贴。
3. 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4. 经济困难研究生基金:学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入学。
定向就业研究生不纳入本奖助体系。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以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九、其他
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
招生电话:(024)62215806
电子邮箱:symcxkjs@126.com
学校官网:https://www.symc.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jy.symc.edu.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邮编:110034
沈阳医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 招生名额:2021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82名(参照2020年实际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2. 学制年限:三年。
3. 学习方式:全日制。
4. 招生类型:2021年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各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执行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各专业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毕业生;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专业只招收非定向考生。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报名考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仅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取得学位,并具备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资格的考生(专升本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科专业名称须与本科专业名称一致)。
② 临床医学专业考生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各专业领域。
③ 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考生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领域。
④ 对于在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或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等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时间 | 2020年12月26日 | 2020年12月27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我校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参考本科教学大纲。详见《沈阳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和录取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辽宁省属于一区,按照一区要求执行。
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届时参见《沈阳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由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七、单位代码
沈阳医学院单位代码为10164。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专硕学费10000元/生·年,学硕学费8000元/生·年。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和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奖励和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体系:
1. 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生·年,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评审。
2.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8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30%)奖励金额为40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40%)奖励金额为2000元。每年评选一次。
3. 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寝室等将获得一次性奖励。
4. 研究生新生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生,奖励一年学费。
(二)助学金体系:
1. 国家助学金:经考核合格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按1000元/生·月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
2. 三助助学金: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按照实际工作量发放三助津贴。
3. 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4. 经济困难研究生基金:学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入学。
定向就业研究生不纳入本奖助体系。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以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九、其他
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沈阳医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
招生电话:(024)62215806
电子邮箱:symcxkjs@126.com
学校官网:http://www.symc.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symc.edu.cn/web/yjsjy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邮编:110034
2018年沈阳医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据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沈阳医学院考研招生章程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附件1:
2017年沈阳医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据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消息,2017年沈阳医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已公布,由于内容过多,请点击附件下载:
2014年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始建于1949年。64年来,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现已形成集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和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多层次办学体系,先后培养了4万余名德才兼备的医疗卫生人才。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学校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图书馆藏书96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232种。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应用技术学院、临床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3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和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0个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
现有教职员工4220人,正高级职称336人,副高级职称518人,其中校本部638人,专任教师352人,正高级职称81人,副高级职称11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7人。现有本科在校生6042人,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等15个本科专业。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和辽宁省示范专业,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为辽宁省特色专业。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和临床教学实验中心为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预防医学、病原生物学、生理学和病理学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病原生物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9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
建有市政府特邀院士工作站。病原生物学为辽宁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特色突出计划立项学科和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环境污染与微生态实验室、手外科组织工程实验室为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环境与人口健康实验室为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心血管病实验室、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沈阳市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价研究实验室为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医学生物技术工程中心为沈阳市工程中心,人体科学展览馆为辽宁省科普基地,附属中心医院手外科为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近五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5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纵向科研经费总计达2415.6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
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中心医院作为沈阳市西部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实力居市属医院之首,编制床位1500张,是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基层实践基地及沈阳市医疗、护理、检验、营养质控中心、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以创伤外科为特色,手外科是优势特色学科,在全国名列前茅,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附属第二医院编制床位1400张,是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心血管、周围血管和心理专业为特色,以介入医学为技术优势,血管介入治疗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先后与美、英、日、荷、澳、加等国家二十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多次承办国际、全国学术会议。2004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有巴基斯坦、加纳、尼日利亚等25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培养类型
沈阳医学院招收研究生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招生名额
2014年沈阳医学院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0名左右,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3.学制年限
三年。
4.招生类型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需达到我校专业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现场确认流程: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3.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并获取在线验证码备查。如不能查到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将不予准考。
2)考生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复试时按填报的研究方向考核。
3)所有填报的信息务必准确、有效,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4)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5)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6)“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7)“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8)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在学信网上()查询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足够重视,认真核对个人信息。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2015年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医学院始建于1949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65年来,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现已形成集研究生、本科和高职专科为一体的多层次办学体系,先后培养了4万余名德才兼备的医疗卫生人才,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顺利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图书馆藏书96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232种。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应用技术学院、临床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3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和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0个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
现有教职员工4220人,正高级职称336人,副高级职称518人,其中校本部638人,正高级职称81人,副高级职称11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0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85.1%,聘请70余名国内外知名教授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特聘教授。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等15个本科专业和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14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医学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和辽宁省示范专业,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为辽宁省特色专业。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和临床教学实验中心为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预防医学、病原生物学、生理学和病理学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病原生物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9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学校建有市政府特邀院士工作站,有9名院士为我校名誉教授。病原生物学为辽宁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特色突出计划立项学科和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环境污染与微生态实验室、手外科组织工程实验室为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环境与人口健康实验室为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沈阳市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价研究实验室、心血管病实验室、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为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医学生物技术工程中心为沈阳市工程中心,人体科学展览馆为辽宁省科普基地,附属中心医院手外科为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近五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5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纵向科研经费达2420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SCI、EI、ISTP三大国际公认检索数据库收录54篇;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奖5项,沈阳市科技进步奖21项,国家专利21项。与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271人。
两所直属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附属中心医院是沈阳市西部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实力居市属医院之首,编制床位1500张,是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基层实践基地及沈阳市医疗、护理、检验、营养质控中心、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以创伤外科为特色,手外科是优势特色学科,在全国名列前茅;附属第二医院编制床位1400张,是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心血管、周围血管和心理专业为特色,以介入医学为技术优势,血管介入治疗达到省内领先水平。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即沈阳二四二医院、铁法煤业集团总医院、沈阳二四五医院、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口腔医院和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均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
学校先后与美、英、日、荷、澳、加等国家二十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印第安纳卫斯里大学开展护理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等专业学生互换交流学习。多次承办国际、全国学术会议。2004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有巴基斯坦、加纳、尼日利亚等35个国家的8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培养类型
沈阳医学院招收研究生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研究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学位。
2.招生名额
2015年沈阳医学院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90名,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3.学制年限
三年。
4.招生类型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各专业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2016年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招生名额
2016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2.学制年限
三年。
3.招生类型
2016年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各专业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网址)查询具体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五、初试
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初试科目: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西医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总分500分。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初试科目: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卫生综合科目(自命题)满分为300分,总分500分。
六、复试和录取
参见《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七、单位代码
沈阳医学院单位代码为10164。
学费和奖助学金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体系: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3万/生;硕士2万/生,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评审。
2.学业奖学金:科学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8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30%)奖励金额为40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40%)奖励金额为2000元。
3.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
4.研究生新生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生,减免一年学费。
(二)助学金体系:
1.国家助学金:经考核合格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按1000元/月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
2.三助助学金: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每月可获500至1500元助学津贴。
3.国家助学贷款:依照相关国家规定执行。
4.经济困难研究生基金:学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入学。
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本奖助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以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
招生电话:(024)62214799,62215806
联系传真:(024)62214188
电子邮箱:symcxkjs@126.com
学校网址:
研究生院网址: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邮编:110034
乘车路线
地铁:乘坐2号线到医学院站下车。
公交:沈阳站乘坐255路公交车、沈阳北站乘坐236路公交车到沈阳医学院站下车;沈阳市内还可乘坐131路、138路、141路、157路、175路、190路、290路、326路、381路、382路、363路公交车到沈阳医学院站下车。
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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