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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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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考研英语要求: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 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 取得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 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一) 直接攻博: 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具体 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 2022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工作办法》。
(二) 硕博连读: 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 和科研能力的在学 2020 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
(三) 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分为统一考试入学和“ 申请-考核”制两种。 我校 2022 年拟在机械工程(0802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管理科学与 工程( 120100)三个一级学科全面试行“申请-考核”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 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 学制、学费及入学时间
基本学制: 4 年,学习年限: 4-6 年。
学费: 1 万元/年, 总计 4 万元(按年度交费)。
入学时间: 2022 年秋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 招生计划
沈阳工业大学 2022 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 148 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 为准)。 招生计划分为专项计划和非专项计划, 其中,校内专项计划(仅接收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和沈阳化工大学专项计划(仅接收 “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的招生计划单列。
五、 报考条件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志愿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申请者为我校在读二年级优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申请者具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申请者所申请学科须与其攻读硕士学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5.申请者课程要求:硕士第一学年结束, 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 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 且成绩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 并 提交 3000 字的攻读博士规划报告。
6.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7.交换生除应取得互换学分, 还必须修满在校期间应修学分且成绩达到培 养方案规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标准, 其余学分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完成,否则不予
博士入学注册。
(二) 以 “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志愿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
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 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 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①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②已 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③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④申请者 必须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同报考专业相关、被 SCI、EI、SSCI、CSSCI (来
源版)检索的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3 篇(其中至少 1 篇 SCI 或 SSCI)。
3.心理健康,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文件标准。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 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创 新能力和专业素质, 在报考的相关学科中取得较为出色的科研成果。有两名所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 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报考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00) 和电气工程( 080800) 的申请者(“校 内专项计划”除外),在满足第 1、2、3、4 条基础上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 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或者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且在校期间学
习成绩优良。
(2)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 入我校。
(三) 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志愿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  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 6 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   士生入学之日, 下同)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①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②已修完   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③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④申请者必须  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被 SCI、EI、SSCI、CSSCI (来源版) 检索的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3 篇(其中至少 1 篇 SCI 或 SSCI)。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文件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 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六、 报名程序
2022 年,我校仅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 和电气工程(080800) 专业接 收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普通招考仅接收以“申 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 导师考察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报考材料提供给报考 导师, 导师通过材料审核、结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深入考察, 给出总体评
价并注明是否同意报考。
(二)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1 年 12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25 日。
报名网站: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考。
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 免冠 1 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 如因提交信息 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材料提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考材 料,具体明细如下表。电子版须按照顺序生成一个 PDF 文件,以报名号(系统报 名完成自动生成) +姓名命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纸质版需要完成胶装(参 照学位论文要求),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前提交至研招办 (校外考生可通过 EMS 邮寄,邮寄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11 号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
收件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4-25494900)。
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考生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报考 材料真实、准确, 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即被取消
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硕士单位提供的成绩单、高级职称证书复印 件、学术论文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等。
 
备注:
1.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 2022 年入学时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未能提供则取
消其入学资格。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 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往届硕士生:《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3)非学历教育人员(只获硕士学位): 学位网硕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dgdc.edu.cn/);
4)获境外学历(学位) 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zwfw.cscse.edu.cn/)。
3.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还须提供学位网学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dgdc.edu.cn/)。
4.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四) 网上确认
2022 年,我校将现场确认调整为网上确认形式进行。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 息及提交的材料等,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 对考 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确认导师考察意见。学籍学历情况、提交材料及导师考察情况均合格视为网上确认成功。网上确认结果将通过沈阳工业大学博
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反馈考生。
(五) 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学 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 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核) 。最终确定进入考试(考核) 名单通过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 示。
(六) 打印准考证
2022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20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沈阳工 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报名网站)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后 续通知要求提交《博士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和《疫情防控排查信息表》。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核)。
七、 考试(考核)过程
(一) 以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核过程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 态度、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考核过程, 考核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 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 分为 100 分。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4 月 16 日,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须达到学校统一制定的成绩合格要 求,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3.学科综合考核
(1) 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 每部分满分为 100 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 60 分, 未达到者不予录取。考核时 间: 2022 年 4 月 17 日至 19 日, 各学院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沈
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 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各学 院应在一级学科内成立由 5 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 核。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 所有材料应妥善 留存。
(3) 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考生, 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工作基础上增加考核环 节和内容。
(4) 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其他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依据 自身实际组织制定。
(二) 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的考试过程如下。
1.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4 月 16 日、 17 日, 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具  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和两门业务课。考试 方式均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 须加 试(笔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2.复试
(1) 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 态度、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复试过程, 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 不予录取。
(2) 学科综合考核
1)学科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 每部 分满分为 100 分, 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 60 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考核时间: 2022 年 4 月 18 日、 19 日, 各学院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沈阳工业 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各学院应 在一级学科内成立由 5 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 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 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3)为进一步全面考核考生,学院可在上述考核工作基础上增加考核环节和 内容。
4)学科综合考核的考核方式、其他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依据自身 实际组织制定。
八、 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标准, 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复试通过后一周之内考生 上交体检表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 录取
(一) 根据国家研究生招考流程,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在  2022 年 3-5 月份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情况,进行指标分配。其中, “校内专项计划”和“沈阳化工大学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指标单列, 不纳入  各培养学院招生计划的动态分配。
(二) 学校按照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博 士生、“统一考试入学”博士生的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各学院分专业 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各导师招生限额确定。
(三) 对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专家组根据考生考核表现排名总分相同者, 按照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
成绩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排名。
(五) 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导师招生限额时,博士生 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 择优录取按总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 考生 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超过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而无法被其所报考导 师录取,将不予调剂录取。 如果本次拟录取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 学校 将对所产生的余额进行统一调配, 并对本次考试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予以调剂 录取。
(六) 每名博士生导师当年实际招生人数(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 “申 请-考核”制、统一考试入学)不得超过其招生限额。招生限额具体人数参见
《沈阳工业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一览表》。
(七) 研究生院负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十、 博士生待遇
 
(一) 研究生助学政策
1.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期间第1学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 20500 元,第2 -
4 学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 23000 元 (研究生助学金均按月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当地
其它承办助学贷款的银行, 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 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奖励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
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 30000 元)。
2.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根据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 8000 元~12000 元不
等)。
(三) 国际交流
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 国家的 49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
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四)科研资助
 
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以及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 形式吸纳博士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
十一、 其他
(一) 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否 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
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 在录取前, 学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及人事关系必须转入沈阳工业大学, 否则取消其入学 资格。
(三)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  信息必须准确、详实, 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   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
考生自负。
(四) 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若本章 程与教育部相关工作文件不一致, 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二、 监督机制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 024-25494900。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024-254960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取  得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一)直接攻博: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具体办  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 2021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  科研能力的在学 2019 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具体
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办法》。

(三)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为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两种,其中“申请-考核”制  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三、学制、学费及入学时间

基本学制:4 年,学习年限:4-6 年。

学费:1 万元/年,总计 4 万元(按年度交费)。入学时间:2021 年秋季,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招生计划

沈阳工业大学 2021 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136 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为准)。其中,校内人才专项计划(仅接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报考)  和沈阳化工大学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单列。

五、报考条件

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①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②已修完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③考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④申请者必须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同报考专业相关、被 SCI、EI、SSCI、CSSCI(来源版)检索的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3 篇(其中至少 1 篇SCI 或 SSCI)。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六、报名程序

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2 月 28 日。

报名网站: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  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报考。
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  冠 1 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5 日。

2.现场确认地点: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中央校区校部 306 房间)。

3.现场确认需要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场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考  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4.现场确认需提交下列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6)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 2021 年入学时提交,如未能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7)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
③ 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8)在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  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单位  提供的成绩单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及相关复印件等。

七、评价与考试

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的评价与考试过程如下。

(一)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  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  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初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须在 2021 年 5 月 10 日-5 月 14 日登录沈阳工业大学博士招考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初试时间和地点:2021 年 5 月 15 日、16 日,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三)复试

复试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18 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身心健康等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综合  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  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以及科研实践能力,并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

八、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通过后一周之内考生上  交体检表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录取

(一)学校按照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统一考试入学”博士生的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各学院分专业招生  计划、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各导师招生限额确定。

(二)“统一考试入学”初试总成绩 300 分,其中含外语 100 分,业务课一100 分,业务课二 100 分。复试总成绩 100 分,其中含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等方面。

(三)对于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的考生,由学校先确定基本分数线,  上线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排名总分相同者,按照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排名。

(四)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上线考生数量超过其招生限额时,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按总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未被择优录取的上线考生可选择在本学科内其他招生导师名下调剂录取;考生本次考试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而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且无法在规  定时间内被本专业其他博士生导师接受调剂录取的,将不予录取。

(五)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实际招生人数(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统一考试入学)不超过其招生限额。招生限额具体人数参见《沈阳  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一览表》。

(六)各学院招生计划或专项计划拟录取过程中产生的余额,学校将计划收回统一调配。

十、博士生待遇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期间第1学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 20500 元,第2-

4 学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 23000 元(研究生助学金均按月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当地  其它承办助学贷款的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学费减免政策:参见《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2.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 30000 元。

3.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  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 8000 元~12000 元不等。

(三)国际交流

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 49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四)科研资助

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以及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纳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

十一、其他

(一)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及人事关系应转入沈阳工业大学。

(三)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  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 考生自负。

(四)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若本章程与教育部相关工作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沈阳工业大学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
    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
    1998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总占地面积151.1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1.71万平方米。办学主体位置坐落在有“东方鲁尔”美誉的沈阳市铁西区,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中国制造2026
    与德国工业4.0战略对接的重要载体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占地面积95.8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81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22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2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63个本科专业、
    11个专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17981人,硕士研究生4151人,博士研究生459
    人,专科生1240人,成人教育学生10691人,外国留学生85人。近三年,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93.55%,年终就业率95.73%。
    学校坚持依靠教师办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中教授238人、副教
    授434人、讲师644人,博士生导师231人、硕士生导师656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38.1%,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87.97%,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59%。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中
    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
    业领军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18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17人,辽宁省优秀专家7人,辽宁省高
    等学校攀登学者2人,辽宁特聘教授10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
    人选45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17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其中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电机与电器),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一流学科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设有金融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资源与环境10个专业学位类别。2010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着力创建国内一流本科教育。现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入选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
    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7个,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
    建设点5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成果奖3
    项,承担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4项;中国大学慕课网上线运行课程11门;国家
    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教育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国家级规划教材
    5部;获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宣传总结工作典型学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99所),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50强,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教师创业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获批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99项;省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77项;省级精品开放课
    程40门;省级教改项目193项;省级规划教材20部;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
    级教学名师21人;省实验教学中心22个,省实践教育基地15个,辽宁省虚拟
    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其中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辽宁省
    首批一流本科建设专业14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
    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虚拟
    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
    科技工作发展迅速,现已形成国家、省、市、校四级科研平台体系,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教育部创新团队,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在这里,诞生了4项中国首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分别是1979年的中国第一台稀土永磁电机,1997年的中国第一台异型螺杆加工数控铣床,2004年的中国第一套长输管道智能检测系统,2005年的中国第一台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来,学校科技进款额每年均超过1
    亿元,先后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7项,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6项。
    学校立足和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工为主的办学优势与特色,坚持以服务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为导向,牵头组建了辽宁装备制造产业校企联盟等联盟5个,创办了辽宁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推进校企协同创新,从科技成果转化源头做起,通过优势互补、成果共享,打通科研立项、产品开发、产品中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辐射的全流程,先后组建校企共建研究院20余个;推进校地深度融合,以服务辽宁本地为重点,创建完善铁岭研究院,与盘锦市、鞍山市、抚顺县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沈抚新区开展紧密合作,同时辐射国内其他区域,共建无锡沈工大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新动能创新创业联盟”,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引导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近年来学校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数量和转化率位于省属高校前列。
    学生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生态,不断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思想教育是灵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管理、学生服务、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大学讲堂”等多个系列品牌活动,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坚持安全稳定是底线,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全方位的安全意识教育,连续三届获得辽宁省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一等奖,被评为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坚持制度建设是防线,落实《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形成体系完备的学生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坚持队伍建设是引线,深入开展辅导员系统培训和素质能力大赛,1人荣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在辽宁省辅导员素质(职业)能力大赛中连续获得优秀组织奖并获得团体一等奖两次。坚持学风建设是主线,持续推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年级和优良学风学院创建活动,形成了“学在工大”的良好氛围。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辽宁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平台,始终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目前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70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学校设立了“一带一路”耿飚奖学金,助力培养熟悉中国,热爱中国的留学人员。学校从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1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开展国际
    合作办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已经形成1700多名学生的培养规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联合培养的MBA研究生已毕业十四届。
    在新形势下,学校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着力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培养。学校正在“家文化”理念的引领下,按照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三个轮子”一起转的总体布局,一流之“士”、一流之师、一流之“吏”、一流之校“四个一流”一起抓的具体举措,努力开创内涵提升的新局面,勠力同心创建国内一流大学,以“奋进之笔”谱写新时代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工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一章报名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5人。招生专业仅限中央校区软件学
    院电子信息[代码085400]非全日制专业。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1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15人。
    第二条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
    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
    10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三条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初试
    第四条初试均为笔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2021年招生信息”中“一站式”下载。
    第三章复试
    第六条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21年3月。
    第七条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项目管理[代码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考生除外。
    第八条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我校的调剂政策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即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及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四条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取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一)沈阳校区: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800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5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7
 
 
人工智能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8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0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年  0.8 万元/年
011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2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4 MBA 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15 MEM 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16 MPAcc 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年  1.76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2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2.2 万元/年



014 MBA 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015 MEM 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二)辽阳分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7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
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19
 
 
 
化工装备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
物理
学术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年  0.8 万元/年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20 商贸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第六章教学地点
    第十五条办学地点及校址
    (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二)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三)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第十六条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沈阳校区有中央校区和兴顺校区两个教学点,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其他所有专业教学地点均在中央校区。
    (二)辽阳分校硕士研究生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分校。
    第七章奖助体系
    第十七条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助学金:攻读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按月发放)。
    2.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在提高能力和才干、辅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每月可获得500元补助。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规定的研究生,学校将给予减免学费8000元~24000元不等。
    2.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4000元~
    8000元不等。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三)其他
    1.国际交换生: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49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2.校外培养:我校与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北京海军舰艇研究院、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每年向联合培养基地以专项指标的方式输送不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
    第八章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八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九章其他
    第十九条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各专业计划可能会有增减。
    第二十一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类招生信息、相关政策和规定均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xy.sut.edu.cn/)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我校不举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参考书目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1 机械工程学院 许老师 024-25496275 xuqi@sut.edu.cn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老师 024-25496301 447471557@qq.com
003 电气工程学院 柯老师 024-25496713 SUNEEGR@163.com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4-25496380 494978027@qq.com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5 管理学院 黄老师 024-25496552 979606580@qq.com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4-25495230 hhxy@sut.edu.cn
007 人工智能学院 李老师 024-25494170 494978027@qq.com
008 理学院 李老师 024-25496503 524752220@qq.com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孟老师 024-25496580 mengmeng800205@163.com
010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4-25497097 273923212@qq.com
011 文法学院 宋老师 024-25494709 982018692@qq.com
012 软件学院 彭老师 024-25494315 rjxy_jxb@163.com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老师 024-25494305 yangnaikun@sina.com
014 MBA 教育中心  
 
冷老师
 
 
024-25691541
 
 
mba@sut.edu.cn
015 MEM 教育中心
016 MPAcc 教育中心 王老师 024-25496552 mpacc@sut.edu.cn
017 石油化工学院 张老师 0419-5319274 1316459308@qq.com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年老师 0419-5319316 895653150@qq.com
019 化工装备学院 李老师 18904196379 403184471@qq.com
020 商贸学院 李老师 0419-5317386 2419718330@qq.com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 学校招生咨询官方 QQ 群:1106477643 学校网址:http://www.su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edu.cn  



 

   第一章报名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5人。招生专业仅限中央校区软件学
    院电子信息[代码085400]非全日制专业。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1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15人。
    第二条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
    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
    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
    10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三条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初试
    第四条初试均为笔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
    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2021年招生信息”中“一站式”下载。
    第三章复试
    第六条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21年3月。
    第七条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项目管理[代码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考生除外。
    第八条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我校的调剂政策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即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
    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及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四条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取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一)沈阳校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800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5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7
 
 
人工智能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8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0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 年 0.8 万元/年
011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2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4 MBA 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15 MEM 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016 MPAcc 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 年 1.76 万元/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2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2.2 万元/年
014 MBA 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015 MEM 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二)辽阳分校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7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
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19
 
 
 
化工装备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
物理
学术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 年 0.8 万元/年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1.76 万元/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20 商贸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2.5 年 2.2 万元/年
 

第六章 教学地点

 
第十五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11 号。
(二)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 1 号。
(三)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 30 号。第十六条 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沈阳校区有中央校区和兴顺校区两个教学点,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其他所有专业教学地点均在中央校区。
(二)辽阳分校硕士研究生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分校。
 
 

第七章 奖助体系

 
第十七条 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 助学金:攻读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 元/年(按月发放)。
2.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在提高能力和才干、辅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三助一辅”岗位研究生每月可获得 500 元补助。
3.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 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规定的研究生,学校将给予减免学费 8000 元~24000 元不等。
2.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次奖励 20000 元。
3.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每生每次奖励 4000 元~
8000 元不等。
4.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三)其他
1. 国际交换生: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 49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在研究生层次选派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2. 校外培养: 我校与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北京海军舰艇研究院、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每年向联合培养基地以专项指标的方式输送不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
 

第八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八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九条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各专业计划可能会有增减。
第二十一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类招生信息、相关政策和规定均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xy.sut.edu.cn/)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不举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参考书目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1 机械工程学院 许老师 024-25496275 xuqi@sut.edu.cn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老师 024-25496301 447471557@qq.com
003 电气工程学院 柯老师 024-25496713 SUNEEGR@163.com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4-25496380 494978027@qq.com
005 管理学院 黄老师 024-25496552 979606580@qq.com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4-25495230 hhxy@sut.edu.cn
007 人工智能学院 李老师 024-25494170 494978027@qq.com
008 理学院 李老师 024-25496503 524752220@qq.com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孟老师 024-25496580 mengmeng800205@163.com
010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4-25497097 273923212@qq.com
011 文法学院 宋老师 027-25494709 982018692@qq.com
012 软件学院 彭老师 024-25494315 rjxy_jxb@163.com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老师 024-25494305 yangnaikun@sina.com
014 MBA 教育中心  
 
冷老师
 
 
024-25691541
 
 
mba@sut.edu.cn
015 MEM 教育中心
016 MPAcc 教育中心 王老师 024-25496552 mpacc@sut.edu.cn
017 石油化工学院 张老师 0419-5319274 1316459308@qq.com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年老师 0419-5319316 895653150@qq.com
019 化工装备学院 李老师 18904196379 403184471@qq.com
020 商贸学院 李老师 0419-5317386 2419718330@qq.com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 学校招生咨询官方 QQ 群:1106477643 学校网址:http://www.s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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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 1949 年,1985 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1998 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全省冲击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总占地面积 158.99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76.92 万平方米。办学主体位置坐落在有“东方鲁尔”美誉的沈阳市铁西区,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中国制造 2026与德国工业 4.0 战略对接的重要载体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占地面积 9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0.81 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 19 个学院、2 个教学部和 2 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 59 个本科专业、11 个专科专业。现有普通本科生 17860 人,硕士研究生 3532 人,博士研究生 399人,专科生 1485 人,成人教育学生 9854 人,外国留学生 186 人。近三年,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 93.18%,年终就业率 94.63%。
学校现有师资队伍 1310 人,其中教授 244 人、副教授 431 人、讲师 610 人,博士生导师 200 人、硕士生导师 657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36.4%,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师资队伍总数的 87.1%,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51.5%。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2 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2 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2 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1 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18 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 4 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千人层次人选 70 人,辽宁特聘教授 10 人,辽宁省优秀专家 8 人,辽宁省教学名师 16 人,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3人。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0 个,其中国家重点二级学科 1 个(电机与电器),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一流学科 4 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4 个(电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设有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工商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 9 个专业学位类别。2010 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机械工程领域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着力创建一流本科教育。精心打造品牌特色专业,4 个专业入选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5 个专业入选辽宁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现有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5 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2 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7 个,辽宁省示范性本科专业 8 个,辽宁省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4 个,辽宁省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 3 个,辽宁省重点支持建设专业 2 个,辽宁省本科优势特色专业 4 个,辽宁省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 1 个。积极探索课程和教材改革,现有省级精品课 24 门,省级视频公开课 3 门,省级资源共享课 13 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5 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 20 部。持续推进教学改革,去年以第一、第二完成单位荣获两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获批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50 强和国家新工科建设项目,完成的基于数学模型的人才供需对接和人才供需预测数据平台获得省政府高度评价,一流课堂建设工程在全省推广。切实加强教学团队培育,现有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1 个,省级教学团队 10 个。不断加强实践实训基地建设,现有与企业共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3 个,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8 个,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5 个,辽宁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8 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实训培训基地 1 个,辽宁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1 个,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1 个。大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先后荣获全国首届高校创新创业宣传总结工作典型学校(50 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99 所)等荣誉称号,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校教师创业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科技工作发展迅速,现已形成国家、省、市、校四级科研平台体系,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教育部创新团队,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项、三等奖 1 项。在这里,诞生了 4 项中国首创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分别是 1979 年的中国第一台稀土永磁电机,1997 年的中国第一台异型螺杆加工数控铣床,2004 年的中国第一套长输管道智能检测系统,2005年的中国第一台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近三年来,学校科技进款额每年均超过 1亿元,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8 项,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 4 项。学校立足和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形成了以工为主的办学优势与特色。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坚持以服务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为导向,牵头组建了辽宁装备制造产业校企联盟等联盟 5 个,创办了辽宁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推进校企协同创新,从科技成果转化源头做起,打通科研立项、产品开发、产品中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辐射的全流程,先后组建校企共建研究院近 20 个;推进校地深度融合,以服务辽宁“三市两区”为重点,创建铁岭研究院、辽阳研究院,完善营口研究院,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沈抚新区开展紧密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德国韦格纳吉、中国太库科技三方合作共建“中德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引导校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近年来学校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数量和转化率位于省属高校前列。
实习基地,获批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1 项,辽宁省创新创业试点专业 2 个,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专业 12 个,其中有 7 个专业被评为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学生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生态,不断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思想教育是灵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生管理、学生服务、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大学讲堂”等系列品牌活动,荣获辽宁省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奖;坚持安全稳定是底线,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全方位的安全意识教育,被评为辽宁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坚持制度建设是防线,落实《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形成体系完备的学生管理服务制度体系;坚持队伍建设是引线,深入开展辅导员系统培训和职业能力大赛,1 人荣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在辽宁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连续获得优秀组织奖并先后获得一等奖两次。坚持学风建设是主线,持续推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年级和优良学风学院创建活动,形成了“学在工大”的良好氛围。先后荣5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辽宁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 62 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从 1995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1 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在本科和研究生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已经形成1700 多名学生的培养规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联合培养的 MBA 研究生已毕业九届。目前,学校正在“家文化”理念的引领下,按照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三个轮子”一起转的总体布局,一流之“士”、一流之师、一流之“吏”、一流之校“四个一流”一起抓的具体举措,勠力同心创建国内一流大学,以“奋进之笔”谱写新时代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篇章。第一章 报 名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简称“推免生”,下同),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 10 人。招生专业仅限如下非全日制专业:
(1)中央校区软件学院:电子信息[代码 085400];
(2)辽阳分校化工装备学院:机械[代码 085500]。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0 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15 人。
第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19 年 10 月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 2019 年 11 月
10 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 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25496237)。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 初 试
第四条 初试均为笔试,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
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2020 年招生信息”中“一站式”下载。
第三章 复 试
第六条 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
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 2020 年 3 月。
第七条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
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代码 125100]、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项目管理[代
码 125602]考生除外。
第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 我校的调剂政策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即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及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
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沈阳工业大学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并在2010年继续招收培养工程硕士,学员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本次入学考试由公共课(全国联考)和专业课(由招生单位组织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招收学科、专业领域及代码
  1、材料工程        430105
  2、电气工程        430108
  3、项目管理        430140
  4、机械工程        430102
  5、工业工程        430137
  6、物流工程        430141
  7、仪器仪表工程    430104
  8、控制工程        430111
  9、计算机技术      430112
  10、软件工程       430113
  11、化学工程       430117
  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不超过100人,其它领域招生限额由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自定;所有招生领域均只接受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的考生报考。
  二、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一)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二)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三)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程序
  工程硕士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流程为:
  联考(GCT)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图像采集、联考(GCT)科目缴费及确认报名信息。
  (一)7月1日9:00至8日16:0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址为(http://news.lnzsks.com/2010/zzlk.htm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网报编号。
  (二)7月11日至14日每天8:30—16:30,报考者携本人学位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到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综合楼920室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资格审查。
  (三)报名点当场根据考生网报信息当场打印《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考生认真核对两表无误后签字确认。
  (四)《报名登记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名点收存;《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签字确认后,须经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完成后在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前(7月20日前)返回至研招办报名点。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二)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一个培养单位的一种专业学位报考。我校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GCT”与专业课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并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复试面试。
  (2)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任一个培养单位提出报名申请,详见《沈阳工业大学关于受理持2009年“GCT-ME”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考生申请参加2010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办法》。
  (3)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面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三)考试科目的命题结构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专业课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命题依据《2010年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硕士招生领域目录》指定参考教材。
  专业综合面试是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专家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相关知识覆盖面的广泛程度,所积累的工程实践经验情况,分析和解决工程、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如思路是否清晰,反应是否敏捷,运用原理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合理,论述表达是否清楚等;考核考生的岗位经历和业绩。
  (四)考试时间
  联考时间:2010年10月30日至31日    考试地点:辽宁省统一指定考试地点,详见联考准考证
  专业课考试时间:2010年11月6日      考试地点:沈阳工业大学,详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0年12月24日           考试点点:沈阳工业大学,详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五、其他事项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数的10%。
  2010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六、培养费用:
  总学费23000元(授课过程在校内者),学费含入学后课程学习、课程考试、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费,不含教材、资料费、论文开题答辩费等。培养费必须在入学时交齐。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返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该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制定,学制3-4年,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年,学员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业余时间,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
  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问题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按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联 系 人:姚  勇
  传    真:(024)25494900               电    话:(024)25496237 25499973
  网    址:yjsxy.sut.edu.cn
  现场确认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十三路1号  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综合楼920室
  现场确认期间电话:25691998
  研招办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213室
  各学院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王  洁 25496267    电气工程学院   高  君 2549642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  鑫 25496785    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李  政 25496380
  管理学院       刘 鹏 25496570   理学院            李  倩 25496503
  石油化工学院          张  木 (0419)5319252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仅招收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或半脱产学习2.5年。学校可为脱产班外地学员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三、学费标准
  2011年秋季MBA学费标准为3.4万元/人
  四、专业方向
  我校MBA开设四个专业主修方向,包括:
  ◆财会与公司金融 ◆生产与物流管理 ◆科技与项目管理 ◆战略与营销管理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下旬(以教育部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上旬(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上旬(以教育部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二)现场报名。
  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或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包括图像采集、交纳报名费等。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允许更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待教育部通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1、外语(包括英语二、俄语、日语)
  2、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相关规定及我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时,学校将审查如下证件:
  考生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准考证;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时自筹经费考生和定向委培考生需签署相应的自筹经费合同和定向委培合同。
  七、录取
  我校根据2011年招生计划和教育部相关录取规定和考生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
  (一)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导致复试阶段无法按时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不予录取,校方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管理学科综合、外语由国家统一命题,内容详见教育部公布的考试大纲。
  (四)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八、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根据教育部对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BA学员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沈阳工业大学审核,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与撰写工作阶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经审查通过,由沈阳工业大学向学员颁发国家印制的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办监制的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1年全国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本简章与教育部《2011年全国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2010年全国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网 站:yjsxy.sut.edu.cn mba.sut.edu.cn
  单位代码:10142
  学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24-25496237 25499973 联 系 人: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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