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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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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创建于 1960 年,是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的财经类院校。1986 年获批硕士授予单位,1994 年由商务部划归上海市管理。长期以来,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办学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办学定位, 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我国政界、商界和学界输送了 8 万余名国际经贸人才, 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学校在 2019 年 QS 中国内地大学百强榜位列 82 名。2020 年软科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位列第 10。
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 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 1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获评 B 级。在 2020 年软科中国学科排名中,我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居前 20%, 理论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进入前 30%。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包括 WTO 讲席教授等省部级以上人才30 人次,国家级、上海市教学团队 4 个。学校为全球首批、国内唯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教席单位和“区域合作伙伴”,与多个国际组织、著名科研机构和 100 多所国际知名院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联系。现有省部级以上(含部市共建)重点研究基地 10 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5 个,上海高校智库 3 个,其中 2 个智库分别入选 CTTI 高校智库百强榜单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智库委员会中方成员单位。
2022 年我校拟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约 720 名。除 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非全日制)、金融(非全日制)以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见 10 月中旬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能适应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开放型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学术性和职业性密切结合,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又具备
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掌握本专业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语言交流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
(一)专业目录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二)拟招生人数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基本修业年限(年)
 
025100
金融 全日制 2
金融 非全日制  2.5
0252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2
025400 国际商务 全日制 2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3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2
055101 英语笔译 全日制 2
055102 英语口译 全日制 2
055105 日语笔译 全日制 2
125100 工商管理(MBA) 全日制 2
125100 工商管理(MBA) 非全日制  2.5
 
125300
会计 全日制 2
会计 非全日制  2.5
四、学费
参见 2022 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参见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符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
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参加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日期: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25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咨询《2022 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公布的各学院联系人。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
(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以下 2 类证明须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德政楼 109 室):
(1)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考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2021 年 12 月 25 日、26 日。
2. 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22 年 3 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22 年 3 月中旬至 4 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 一年后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一)国家助学金。标准:0.6 万元/生/年。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2 万元/生/年。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特等 1.2 万元/生/年、一等 0.9 万元/生/年、二等
0.6 万元/生/年、三等 0.3 万元/生/年。名额:特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5%、一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20%、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40%、三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25%。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薪资标准:最高不超过 800 元/生/月,根据实际
工作时间按 16 元/时进行薪资核算。学校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
(五)国家助学贷款。标准: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生/年。十一、其他须知:
(一)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校期间不转档案、不转户口、不解决住宿;就业和户籍等相关事项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三 ) 有 关 考 研 信 息 请 考 生 密 切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
http://www.suibe.edu.cn/yjsy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五)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报考研究生的证明。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对在报名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甚或取消学籍。
(二)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 jwjc@suibe.edu.cn。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创建于 1960 年,是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的财经类院校。1986 年获批硕士授予单位,1994 年由商务部划归上海市管理。长期以来,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办学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办学定位, 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我国政界、商界和学界输送了 8 万余名国际经贸人才, 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学校在 2019 年 QS 中国内地大学百强榜位列 82 名。2020 年软科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位列第 10。
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 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 1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获评 B 级。在 2020 年软科中国学科排名中,我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居前 20%, 理论经济学、法学、统计学进入前 30%。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包括 WTO 讲席教授等省部级以上人才30 人次,国家级、上海市教学团队 4 个。学校为全球首批、国内唯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教席单位和“区域合作伙伴”,与多个国际组织、著名科研机构和 100 多所国际知名院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联系。现有省部级以上(含部市共
建)重点研究基地 10 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5 个,上海高校智库 3 个,其中 2 个智库分别入选 CTTI 高校智库百强榜单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智库委员会中方成员单位。
2022 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520 名。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见 10 月中旬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有社会主义理想和爱国情怀,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综合素质,有
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
(一)专业目录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二)拟招生人数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半,全日制学习。
四、学费
1.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类 8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2 万元。
2.马列类 7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1.75 万元。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二、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 网上报名日期: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咨询《2022 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公布的各学院联系人。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应试的二外语种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以下 2 类证明须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德政楼 109 室):
(1)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考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2021 年 12 月 25 日、26 日。
2. 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22 年 3 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22 年 3 月中旬至 4 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申请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一年后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一)国家助学金。标准:0.6 万元/生/年。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2 万元/生/年。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特等 1.2 万元/生/年、一等 0.9 万元/生/年、二等
0.6 万元/生/年、三等 0.3 万元/生/年。名额:特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5%、一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20%、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40%、三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25%。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薪资标准:最高不超过 800 元/生/月,根据实际
工作时间按 16 元/时进行薪资核算。学校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
(五)国家助学贷款。标准: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生/年。十一、其他须知
(一)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二 ) 有 关 考 研 信 息 请 考 生 密 切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站 :
http://www.suibe.edu.cn/yjsy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报考研究生的证明。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新题型)。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本科段)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英语四级(CET-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请于 2021 年 9 月底关注我院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 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五)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2022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十三、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对在报名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甚或取消学籍。
(二)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 jwjc@suibe.edu.cn。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高级商业干部学校,创建于1951年,受中央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2年,中央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对外贸易部,受对外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195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由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领导。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直属。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989年11月学校在国内率先成立了校董会。李岚清为首任校董会主席,荣毅仁、霍英东等任名誉主席,吴仪为第二任校董会主席。2011年9月,校董会第三届会议选举施建军为第三任校董会主席,石广生、刘鸿儒、陈元为荣誉主席。
  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和支持:政府机构、企业家、财团、大公司等纷纷向学校捐资设立基金或奖学金,许多国际著名的跨国企业成为学校的赞助团体。目前,社会力量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奖教金等20余项,院系级基金则更多。学校与美、英、法、德、日、俄、意、澳等51个国家和地区的280余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不断开展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面向世界办学的特色更加鲜明。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审计硕士等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开放型经济学科群”(含应用经济学、国际法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战略与规划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参评的8个学位授予点,2个获A(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获A-(法学、外国语言文学),1个获B+(统计学),3个获B(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A类学科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第一。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参评的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获评A-(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个获评B(公共管理硕士),进入前15%(A+、A、A-三档)的专业学位总数居部属财经类高校之首。
  经过多年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时期。学校倡导追求卓越、创造精品的理念,控制办学规模、坚持办精品大学,办特色大学,加强国际化建设,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现代化发展之路,将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作为长期愿景和历史使命。学校研究生教育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办出水平”为理念,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健全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以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素质领军创新人才的博士研究生、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高层次复合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目标,为国家乃至全球发展输送更多优秀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我校2021年硕士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教育部尚未下达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收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视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人数不包含各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uibe.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相关信息。
  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各专业不再单列招生简章,请查询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招生简章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请查询相关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欢迎全国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9)各专业具体招考条件须详见各单位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招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我校推免系统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考生在报考时须按照相关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且信息无误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报名,但需留意是否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查看“网报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报公告”等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报考点要求的材料配合采集或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安排:“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请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外埠考点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已报名并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提交包含证明工作人员签字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拟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为保证我校及时联系考生,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uibeyzb。
  4、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攻读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纠纷等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20年11月12日前发送至yzb@uibe.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命名格式:2021士兵计划-姓名-身份证号)
  准考证发放: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而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其他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3、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埠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1、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要求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其他材料将在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复试通知中说明。
  3、体检: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1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六、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七、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参考各专业招生简章。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九、其他
  (一)2021年我校专业调整情况如下:
  新增硕士招生专业:金融学院金融工程专业(0202Z5)、外语学院意大利语口译专业(055120)、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030506)。(具体考试科目请参照相关专业招生专业目录)。
  停止招生硕士专业:信息学院产业经济学(020205)、金融学(020204)。
  (二)我校仅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政府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具体请查看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此造成相关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负。
  (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六)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调入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
  (九)我校为录取为全日制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十)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工作日周一、三、五下午,联系电话:010-6449220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二)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未尽之处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传真)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研招微信公众号:uibeyzb
  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信息及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欢迎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我校各招生单位咨询联系电话:
招生单位名称 姓名 咨询电话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学硕 郭老师 010-64493422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专硕 王老师 010-64493131
(002)金融学院 曾老师、杨老师 010-64495069
(003)国际商学院-学硕 袁老师、马老师 010-64493501
(003)国际商学院-MBA 赵老师、韩老师 010-64494150/4376
(003)国际商学院-EMBA 汪老师、郭老师 010-64492021/3586
(003)国际商学院-MPAcc、MAud 徐老师 010-64494383
(004)信息学院 郭老师 010-64495144
(005)法学院 顾老师 010-64492061
(006)英语学院 王老师 010-64495025
(007)外语学院 米老师 010-64492607
(008)政府管理学院-学硕 冯老师 010-64493408
(008)政府管理学院-MPA 陈老师 010-64493405
(009)保险学院 江老师 010-64495041
(012)国际关系学院 王老师 010-64494405
(014)统计学院 罗老师 010-64494646
(015)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赵老师 010-64497249
(018)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老师 010-64492587
以下单位属我校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
(010)中国WTO研究院 高老师 010-64495779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 马老师 010-64492019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盖老师 010-6449409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建立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高校,1982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开始培养硕士生,1986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4年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唯一的WTO教席院校,2013年更名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
    学校设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3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应用经济学为上海市一流学科,国际贸易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企业管理和国际法学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除了招收统考研究生外,还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2021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20名左右。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见10月中旬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一、培养目标
    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和爱国情怀,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比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够运用理论研究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和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
    (一)专业目录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二)拟招生人数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半,全日制学习。四、学费
    1.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类8000元/学年,学费总额2万元。
    2.马列类7000元/学年,学费总额1.75万元。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二、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咨询“2021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公布的各学院联系人。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应试的二外语种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以下2类证明须于2020年11月10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09室):
    (1)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考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
    2.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21年3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21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一年后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一)国家助学金。标准:0.6万元/生/年。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2万元/生/年。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特等1.2万元/生/年、一等0.9万元/生/年、二等
    0.6万元/生/年、三等0.3万元/生/年。名额:特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
    一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40%、三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5%。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薪资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生/月,根据实际
    工作时间按16元/时进行薪资核算。学校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
    (五)国家助学贷款。标准:最高不超过1.2万元/生/年。十一、其他须知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suibe.edu.cn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待录取的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五)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新题型)。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四级(CET-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至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20年10月底关注我院网站,届时
    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五)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十三、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对在报考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一、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共有统计学(授予理学硕士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数量经济学、金融工程、保险学、国际投资、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商务信息管理和跨国供应链管理32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翻译硕士(英语笔译)、翻译硕士(英语口译)、国际商务、金融、应用统计和会计(国际财务管理与会计方向)8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学生排名前30%。
  (三)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
  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双一流和一流学科建设”建设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2、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3、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三、推免流程
  (一)9月下旬,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我校。“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二)各学院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
  (三)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和地点,组织学生进行复试(复试于9月底前完成),复试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20年硕士研究生,于2020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
  (一)复试时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登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栏中下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6)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二)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和专业课面试二项内容。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0年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参考书目”。
  (三)、复试成绩评判方法复试面试教师根据考生的复试面试表现独立打分,由复试面试小组组长在复试面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面试教师的独立打分分数,取其平均值作为每个考生的最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推免生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于2020年6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被我校招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考。如在2020年7月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
  3、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2010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资格高校之一,2013年4月正式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00名,我校除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外其余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推免生。
一、招生专业
2019年我校共有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一级学科、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投资、数量经济学、统计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学、世界贸易组织法、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商务信息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跨国供应链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34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翻译硕士(英语笔译)、翻译硕士(英语口译)、国际商务、金融、应用统计和会计(国际财务管理与会计方向)8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无任何考试作弊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学生排名前20%。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985工程”建设高校和“211工程”建设高校的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
(2)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3)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三、申请及接收办法
1、申请人登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招生信息”栏中的2019年硕士推免生招生目录。于9月2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研究生院: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登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栏中下载)
(2)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5)学科竞赛、科技获奖者需提交获奖证明1份(需提供教务部门书面证明);申请人如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过学术成果或参加过各种学术科研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及办理相关手续。“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3、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经学位点对申请材料评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2018年10月中旬由各学位点所属学院通知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来我校参加复试。
4、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三项内容。
5、各学位点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本校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预录取通知。
四、推免生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我校将于2019年6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被我校招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考。如在2019年7月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
(3)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五、联系方式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09室 邮编:201620
电话:021-67703622
传真:021-6770362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8 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办于 1960 年,原系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高等学校,1994 年划归上海市领导。
学校于 1985 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6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
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法学等 4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工程、保险学、国际经济、国际投资、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商务信息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跨国供应链管理、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翻译硕士(英语笔译)、翻译硕士(英语笔口译)、国际商务、会计、金融和 MBA 等共计 41 个二级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上海市高原学科;国际贸易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和产业经济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
除了招收统考研究生外,还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2018 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500 名左右,我校各学术型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接收的推免生名额见 10 月下旬研究生院网站)。
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招生专业目录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和“2018 年各专业学制及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一、培养目标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和爱国情怀,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比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够运用理论研究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和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学制及培养方式学制两年半,全日制学习。
三、学费1、经济、管理、文学类 8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2 万元;2、法学类 7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1.75 万元;3、马列类 6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1.5 万元。
四、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8 年 9 月 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其它”)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考办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参加 2018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7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上线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
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将报告复印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应试的二外语种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一般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如上海市有最新安排,我院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3、现场确认递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递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以下三类证明须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德政楼 109 室):(1) 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的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六、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初试日期:2017 年 12 月 23 日、24 日。
2、初试科目(详见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1、复试名单:2018 年 3 月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18 年 3 月底 4 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我校不再寄送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七、录取(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二)对在报考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毕业就业为了满足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社会需求,除定向就业的毕业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回原单位就业外,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
九、注意事项(一)考生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 ( 公 网 网 址 : http :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保留至复试结束。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 二 ) 有 关 考 研 信 息 请 考 生 密 切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站,http://www.suibe.edu.cn(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
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
届时无法提供者,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五)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其它我校对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除外语专业外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及以上(新题型),外语专业须通过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日语)六级考试。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英语四级(CET-4)或英语(日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至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请于 2017 年 10 月底关注我院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
未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
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四个字。
(五)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 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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