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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南通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硕博连读
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类别考生。具体报名条件、程序、要求见《关于做好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录取的考生占导师2022年的招生计划。
(二)“申请-考核”制
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类别考生。具体报名条件、程序、要求见《关于做好2022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录取的考生占导师2022的招生计划。
(三)普通招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等行为。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1名须为报考博导)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考生与所在单位存在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我校公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40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申请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 http://222.187.120.13:9000/default.aspx?ReturnUrl=%2fadmin%2fadmin_index.aspx)(逾期不再补报),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严格按系统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费240元(报名成功后即可在系统中直接缴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1. 硕博连读:2021年12月5日-2021年12月9日
2. “申请-考核”制: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3日
3. 普通招考:2022年1月24日-2022年3月1日
四、资格审查
(一)硕博连读: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于2021年12月9日前寄(送)到所报考学院(邮寄地址详见表1),如因申请人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寄(送)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考核资格,并按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阶段成绩单(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3)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5)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其中1名须为报考博导,1名为硕士阶段导师);
(6)思想政治考核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7)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要求于2022年1月3日前寄(送)到报考学院(邮寄地址详见表1),如因申请人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寄(送)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考核资格,并按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登记表1份(网报完成后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
3. 硕士学习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5. 近五年期间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 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其中1名须为报考博导,本校应届生还需1名硕士阶段导师)的书面推荐书(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思想政治考核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9. 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
10.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通过证明及研究进展;已获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1.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1份。
(三)普通招考:
考生于2022年3月1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邮寄地址详见表1),如因申请人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寄(送)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 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7.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南通大学(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我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与考试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根据各学院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未通过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
因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普通招考考生报名。
(二)普通招考: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1.初试
初试科目: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初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
初试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啬园路9号)(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2.复试(学院组织综合面试)
(1)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2)复试内容: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
(3)复试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4)复试地点:由各学院通知。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成绩/3*5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50%),其中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各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后,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研究生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最终拟录取名单;
4.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签订好定向就业协议或不能将档案调入我校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学费收费标准、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年/生,住宿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为准。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东1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十、其它说明
1.鉴于疫情管理常态化,我校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2.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政策参见学校最新规定。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4.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5.我校不提供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7.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表1:各学院材料接收地址:
学院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南通市啬园路9号 12号楼609 | 陈老师(硕博连读) | 0513-85012627 |
南通市啬园路9号 12号楼704 | 周老师(“申请-考核”制) | 0513-85012512 |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南通市启秀路19号 主教学楼712 | 羌老师 | 0513-85051558 |
公共卫生学院 | 南通市啬园路9号 纺化楼C1223 | 张老师 | 0513-85012907 |
特种医学研究院 | 南通市啬园路9号 18号楼515 | 陈老师 | 0513-55003370 |
南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硕博连读
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类别考生。具体报名条件、程序、要求见《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录取的考生占导师2021年的招生计划。
(二)“申请-考核”制
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类别考生。具体报名条件、程序、要求见《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录取的考生占导师2021的招生计划。
(三)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我校公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8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申请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 http://222.187.120.13:9000/default.aspx?ReturnUrl=%2fadmin%2fadmin_index.aspx)(逾期不再补报),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严格按系统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费240元(报名成功后即可在系统中直接缴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1. 硕博连读: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4日
2. “申请-考核”制: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4日
3. 普通招考:2021年1月15日-2021年3月5日
四、资格审查
(一)硕博连读: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于2020年11月25日前寄(送)到所报考学院(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陈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627;南通大学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51558、85051980。),如因申请人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考核资格,并按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章);
(3)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4)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
(5)专家推荐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
(6)思想政治考核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7)其它相关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要求于2020年12月25日前寄(送)到报考学院(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周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512;南通大学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51558、85051980。),如因申请人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考核资格,并按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登记表1份(网报完成后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
3. 硕士学习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1名须为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思想政治考核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9. 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
10.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通过证明及研究进展;已获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1.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1份。
(三)普通招考:
考生于2021年3月9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申请人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 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除拟报考导师之外的专家亲笔推荐书原件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7.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南通大学(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我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与考试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根据各学院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未通过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
因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普通招考考生报名。
(二)普通招考: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1.初试
初试科目: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初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28日;
初试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啬园路9号)(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一步通知)。
2.复试(学院组织综合面试)
(1)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2)复试内容: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
(3)复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进一步通知
(4)复试地点:由各学院通知。。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50%),其中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各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后,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校研究生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校研究生院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最终拟录取名单;
4.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签订好定向就业协议或不能将档案调入我校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学费收费标准、学习年限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年/生。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21年录取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为准,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东1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十、其它说明
1.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政策参见学校最新规定。
2.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3.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4.我校不提供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5.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南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
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 2020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5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申请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程序
网 上 报 名 :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博 士 研 究 生 网 报 系 统 ( 网 址 : http://222.187.120.13:9000/default.aspx?ReturnUrl=%2fadmin%2fadmin_index.aspx)
(逾期不再补报),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严格按系统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费240元,具体缴纳方式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1. 硕博连读: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0日
2. 申请考核制: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3日
3. 普通招考:2019年12月18日-2020年2月29日四、资格审查
(一)硕博连读: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于2019 年10月31日前寄(送)到所在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
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 2020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5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申请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程序
网 上 报 名 : 考 生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博 士 研 究 生 网 报 系 统 ( 网 址 : http://222.187.120.13:9000/default.aspx?ReturnUrl=%2fadmin%2fadmin_index.aspx)
(逾期不再补报),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严格按系统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费240元,具体缴纳方式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1. 硕博连读: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30日
2. 申请考核制: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3日
3. 普通招考:2019年12月18日-2020年2月29日四、资格审查
(一)硕博连读: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于2019 年10月31日前寄(送)到所在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
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陈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627; 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联系电话: 0513-85051586、85051558。),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 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硕博连读报考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 A4 纸下载打印);
(2) 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章);
(3)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4)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于2019 年11月15日前寄(送)到所在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周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512; 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联系电话: 0513-85051586、85051558。),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 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登记表 1 份(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 A4 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学习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 1 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者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硕博连读报考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 A4 纸下载打印);
(2) 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章);
(3)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4)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于2019 年11月15日前寄(送)到所在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周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512; 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联系电话: 0513-85051586、85051558。),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 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登记表 1 份(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 A4 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学习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 1 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者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职称专家(其中 1 名须为同意报考该生的博士生导师)的书面推荐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9. 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10. 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 1 份。 (三)普通招考:
考生于2020年3月9日(9:00—11:00 14:00-16:00),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或本人亲自到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
(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者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 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除拟报考导师之外的专家亲笔推荐书原件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7.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南通大学(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我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与考试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进行,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通知。未通过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
因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普通招 生考生报名。
6.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职称专家(其中 1 名须为同意报考该生的博士生导师)的书面推荐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9. 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10. 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 1 份。 (三)普通招考:
考生于2020年3月9日(9:00—11:00 14:00-16:00),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或本人亲自到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
(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者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 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除拟报考导师之外的专家亲笔推荐书原件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7.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南通大学(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我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与考试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进行,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通知。未通过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
因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普通招 生考生报名。
(二)普通招生: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1.初试科目: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初试时间:2020年3月28-29日;
3.初试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啬园路9号)(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一步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大批量进行录取。按综合考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折算)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签订好定向就业协议或不能将档案调入我校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学费收费标准、学习年限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年/生。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20年录取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1500元/年/生(按物价局核定为准),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以南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东1室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十、其它说明
1.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http://yjs.ntu.edu.cn/List/File/9)。1.初试科目: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初试时间:2020年3月28-29日;
3.初试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啬园路9号)(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一步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大批量进行录取。按综合考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折算)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签订好定向就业协议或不能将档案调入我校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学费收费标准、学习年限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年/生。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20年录取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1500元/年/生(按物价局核定为准),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以南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东1室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十、其它说明
2.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3. 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4. 我校不提供参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5.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南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面向博士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博士生择优选拔、特色培养、分流管理,分层激励机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 2019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0多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在“硕博连读”招生基础上,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和普通招考招生,报考基本条件及实施办法可查看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ntu.edu.cn/List/News/3)。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 http://222.187.120.13:9000/default.aspx?ReturnUrl=%2f)(逾期不再补报),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严格按系统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费240元(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26019,江苏南通市啬园路9号;收款人: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附言:“报名号XXXX”(XXXX为网上报名号后4 位),报名交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1. 申请考核: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22日
2. 普通招考:2018年12月28日-2019年2月28日
四、资格审查
(一)申请-考核招生: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于2018年11月27日前寄(送)到所在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电子信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办公室,周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625;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51586、85051558。),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并按院系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登记表1份(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学习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者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职称专家(其中1名须为同意报考该生的博士生导师)的书面推荐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9. 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10. 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1份。
(二)普通招考招生:
考生于2019年3月9日(9:00—11:00 14:00-16:00),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或本人亲自到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申请者个人原因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者,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者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 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除拟报考导师之外的专家亲笔推荐书原件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7.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南通大学(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我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与考试
(一)申请考核
根据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进行,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申请考核。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通知。
未通过申请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
(二)普通招生: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1.初试科目:外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初试时间:2019年3月23-24日;
3.初试地点:南通大学主校区(啬园路9号)(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一步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大批量进行录取。按综合考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折算)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签订好定向就业协议或不能将档案调入我校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学费收费标准、学习年限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年/生。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9年录取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1500元/年/生(按物价局核定为准),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以南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118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十、其它说明
1.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http://yjs.ntu.edu.cn/List/File/9)。
2.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3.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4.我校不提供参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5.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2019年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南通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成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03年拥有联合培养博士点,201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四十多年的励精图治,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点。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21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3550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367人(含杏林学院152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65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550余人。共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奥运会冠军、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江苏特聘教授等各类杰出人才。
学校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石化重点实验室、中纺联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军民融合创新平台、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一批高端科研平台。五年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973” 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69项)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0项)等近600项,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授权发明专利1304件,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省科学技术奖、省部级协会类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一批高层次奖励,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800名左右(不含留学生),实际招收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免试推荐生名额占学校招生总指标。2022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8名,专项专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 报考。
(二)我校临床(口腔)医学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医学院临床(口腔)医学各专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各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医学学位)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
(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105116 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 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4.10518 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5.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考生报考,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6.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 超声医学、105125 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考生报考,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7.105200 口腔医学只接收全日制五年西医口腔医学(医学学位)专业考生报考,且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专业均要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
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三)各招生专业要求详见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南通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术、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内容。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研 究 生 信 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 网 址 : 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具体规定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通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 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专业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写详细,并且到 2022 年 7 月 10 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9)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的填写必须规范、详细,应写明省市区县街道单位部门或者家庭门牌号等,应届生必须按照***大学***校区***学院***年级***专业***班级。
(10)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流水号)。
(11)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 号)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6.考生应按有关省网报公告要求,按时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其中:
12月25日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6日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6日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
(五)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每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2.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日语、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jseea.cn/)查询。六、复试
鉴于疫情管理常态化,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的指导下开展, 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网上公布的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形式:现场面试(网络面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22年9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四)以同等学力(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时,需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八、录取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调剂录取等问题详见《南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学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拟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 至 2 年, 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 东1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十、其它说明
(一)学制、学费、住宿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 年·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生。
我校2022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收费标准将根据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核算(一般为1000-1200 元/年/生)。
(二)奖助政策
为吸引更多考生报考我校,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其中,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按 9000 元/生的标准平均发放。其他学年按一等奖占比 20%、12000 元/生,二等奖占比 50%、8000 元/生,三等奖占比 30%、6000 元/生的标准评审后发放。学校建有完整的助学体系,帮助经
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三)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南通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成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3年拥有联合培养博士点,201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四十多年的励精图治,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点。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21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36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
有教职工3282人(含杏林学院),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627人,博士、硕士生导
师1300余人。共有两院院士9人(含双聘院士8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4人,“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5人,奥运会冠军1人,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第一层次1人、第二层次14人,江苏省特聘教授17人。
学校坚持科技强校与自主创新,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石化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一批高端科研平台。五年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近500项,获发明专利授权1581件,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教育部、省科学技术成果奖、中华医学成果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一批高层次奖励,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强化研究生就业工作全程指导服务,不断提升就业质量。2019年10月出版的“江苏省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报告”所列的10项研究生母校反馈指标,
均好于同类高校,其中9项好于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12月底全省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数据显示,学校研究生就业质量持续提高:就业充分性高,就业率达98.39%,持续保持高位运行;就业适配性强,工作与专业相关度达92.79%、与期
待吻合度达83.36%、工作满意度达87.43%;就业稳定性强,履约率高、离职率低、享受“五险一金”比例高;待遇持续提高,薪酬大幅增长。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南通大学!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000名左右(不含留学生),实际招收人数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免试推荐生名额占学校招生总指标。2021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8名,专项专用。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镜)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二)我校临床(口腔)医学部分专业的报考条件:
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医学院临床(口腔)医学各专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1.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以外)各专业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医学学位)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105116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4.10518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5.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考生报考,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6.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考生报考,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7.105200口腔医学只接收全日制五年西医口腔医学(医学学位)专业考生报考,且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专业均要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条件。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
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三)各招生专业要求详见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南通大学2021年全日制学术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内容。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具体规定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南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专业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写详细,并且到2021年7月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9)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的填写必须规范、详细,应写明省市区县街道单位部门或者家庭门牌号等,应届生必须按照***大学***校区***学院***年级***专业***班级。
(10)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流水号)。
(11)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
《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6.考生应按有关省网报公告要求,按时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四、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其中:
12月26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7日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7日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
(五)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各科
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2.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日语、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jseea.cn/)查询。五、复试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形式:现场面试(网络面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以同等学力(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录取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调剂录取等问题详见《南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学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拟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东1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电子邮件:yzb@ntu.edu.cn九、其它说明
(一)学制、学费、住宿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2-3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8000元/年·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10000元/年·生。
我校2021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收费标准将根据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核算
(一般为1000-1200元/年/生)。
(二)奖助政策
为吸引更多考生报考我校,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设立各类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生均8600元/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
奖比例分别可达20%、50%、30%);
入学当年,博士、硕士生获得的奖学金最高可分别达到4.2万元、3.2万元;在第二、三学年,根据学习、科研以及社会工作情况,博士、硕士生获得的奖学金最高可分别达到5万元、3.4万元。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1.35万元/年*博士生、0.6万元/年*硕士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建有完整的助学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三)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南通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5.2020年入学报到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南通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以培养方案规定为准。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2020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南通大学”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工作在招生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10月24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统一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第二年6月上旬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我校设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仅认定发放一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硕士新生第一年可享受最高29000元的奖学金,为了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执行政策以当年进校文件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ntu.edu.cn)对外发布。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13-85012093;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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