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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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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我校将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其中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在2022年4月进行,以下为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安排。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三种方式,其中本科直博生的选拔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开展并已完成。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

三、招生规模

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博士点类型、导师数、重点学科与高水平科研平台、年科技活动量化积分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核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计划数再进行调整。原则上各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博士招生数的5%,请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提前与报考学院、导师联系。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2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②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202制糖工程、082203发酵工程。
4.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5.我校在职人员报考,须按《江南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有关规定》(江大校办﹝2019﹞53号)执行。
6. 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江南大学在读的2020级和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5.课业情况: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由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同意其报考。
8.在读期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部、省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三名)等成果,可优先推荐。
详见《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8﹞28号)。
(三)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符合(一)或(二)中各条基本要求。
4.我校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考前,需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报考资格,并将加盖公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于2022年1月5日前寄给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工作。
(四)本科直博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五、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一)网报时间
2021年12月13日-2022年1月5日
(二)网报地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网报步骤详见附件。
(三)网上缴费
1.报名费:考生在网报平台在线支付报名费80元,未网上支付者报名无效。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2.复试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支付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注: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招生考试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一)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稿,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于2022年1月11日前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二)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考核。“自然辩证法”科目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试),其他考核由学院组织。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1.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后,详见学院通知。
2.综合考核
时间:2022年3月6日前,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其中,“自然辩证法”科目(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4日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七、拟录取

1.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公布的选拔录取办法(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学院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3.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被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需先签署协议书,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九、其他

1.2022年生物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商学院实行“专家组审核制”,考生网报时不填报具体导师,“导师”栏目填报与报考研究方向对应的专家组,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4.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中含有字母“Z”的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后有“*”的是外聘博导。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十、联系方式

1.Email:yzb@jiangnan.edu.cn
联系电话:0510-85197929
联系人:郝老师
2.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3.我校博士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如下: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区号:0510)
食品学院 周老师 85912065
生物工程学院 吴老师 85918517
设计学院 刘老师 8532926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苏老师 85917071
机械工程学院 田老师 85910583
商学院 胡老师 85329001
理学院 彭老师 85913885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刘老师 85910063
药学院 吴老师 853252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顾老师 85329316
物联网工程学院 周老师 85910641
医学院 陈老师 85917007/17312772728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沙老师 85912011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 黄老师 8519707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三种方式,其中本科直博生的选拔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
三、招生规模
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博士点类型、导师数、重点学科与高水平科研平台、年科技活动量化积分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核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计划数再全校统一调整。原则上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博士招生数的5%(设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请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202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2)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在职硕士考生取得学位后方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202制糖工程、082203发酵工程。
4.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5.我校在职人员报考,须按《江南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江大校办﹝2019﹞53号)执行。
6. 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江南大学在读的2019级和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5.课业情况: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由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同意其报考。
8.在读期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部、省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三名)等成果,可优先推荐。
详见《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8﹞28号)。
(三)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符合(一)或(二)中各条基本要求。
4.我校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考前,需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报考资格,并将加盖公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于2020年12月2日前寄给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工作。
(四)本科直博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五、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1.网报时间: 2020年11月5日-12月10日
2.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网报步骤详见附件。
3.网上缴费:
(1)报名费:考生在网报平台在线支付报名费80元,未网上支付者报名无效。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2)复试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支付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注: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招生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1.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稿,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于2020年12月22日前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2.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考核。“自然辩证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考核由学院组织。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1)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后,详见学院通知。
(2)综合考核
时间: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3日,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其中,“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8日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七、拟录取
1.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公布的选拔录取办法(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3.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被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需先签署协议书,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7]32号)。
九、关于产业教授联合指导博士生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苏教规〔2018〕1号)精神,省产业教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联合指导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请咨询学院。
十、其它
1.2021年生物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实行“专家组审核制”,考生网报时不填报具体导师,“导师”栏目填报与报考研究方向对应的专家组,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流程详见各学院博士选拔录取办法。
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4.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中含有字母“Z”的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后有“*”的是外聘博导。
5.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读期间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可申请“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还可申请“江南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联合培养;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博士生可申请“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0-85197929
Email:yzb@jiangnan.edu.cn
2.联系人:郝老师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4.我校博士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区号:0510)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食品学院 严老师 85912065 生物工程学院 吴老师 85918517
设计学院 丁老师 8532926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郭老师 85917071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沙老师 85912011 机械工程学院 周老师 85910583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季老师 85910063 药学院 吴老师 85325209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 张老师 85197072 物联网工程学院 杨老师 85910641
人文学院 徐老师 85326077 医学院 虞老师 8532836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三种方式,其中本科直博生的选拔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
三、招生规模
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博士点类型、导师数、重点学科与高水平科研平台、年科技活动量化积分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核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计划数再全校统一调整。原则上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博士招生数的5%(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请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2020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0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2)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取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在职硕士考生取得学位后方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202制糖工程、082203发酵工程。
4.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5.我校在职人员报考,须按《江南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江大校办﹝2019﹞53号)执行。
6. 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江南大学在读的2018级和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5.课业情况: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由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同意其报考。
8.在读期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部、省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三名)等成果,可优先推荐。
详见《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8﹞28号)。
(三)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符合(一)或(二)中各条基本要求。
4.我校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考前,需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报考资格,并将加盖公章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于2019年12月2日前寄给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工作。
(四)本科直博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五、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1.网报时间: 2019年10月28日-12月2日
2.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网报步骤详见附件。
3.网上缴费:
(1)报名费:考生在网报平台在线支付报名费80元,未网上支付者报名无效。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2)复试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支付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注: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招生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1.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稿,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2.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考核。“自然辩证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考核由学院组织。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1)准考证领取
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见学院通知。
(2)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3日,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其中,“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方式为开卷。
七、拟录取
1.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公布的选拔录取办法(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学院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3.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被拟录取的考生需先签署协议书,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7]32号)。
九、关于产业教授联合指导博士生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苏教规〔2018〕1号)精神,省产业教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联合指导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请咨询学院。
十、其它
1.2020年生物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实行“专家组审核制”,考生网报时不填报具体导师,“导师”栏目填报与报考研究方向对应的专家组,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流程详见各学院博士选拔录取办法。
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4.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中含有字母“Z”的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后有“*”的是外聘博导。
5.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读期间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可申请“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还可申请“江南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联合培养;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博士生可申请“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0-85197929
Email:yzb@jiangnan.edu.cn
2.联系人:郝老师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4.我校博士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区号:0510)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食品学院 严老师 85912065 生物工程学院 吴老师 85918517
设计学院 丁老师 8532926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郭老师 85917071
纺织服装学院 沙老师 85912011 机械工程学院 周老师 85910583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季老师 85197773 药学院 吴老师 85325209
数字媒体学院 蒋老师 85197072 物联网工程学院 杨老师 85910641
人文学院 李老师 85326077 医学院 虞老师 8532836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生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9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2)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取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在职硕士考生取得学位后方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202制糖工程、082203发酵工程。
4.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5.我校在职人员报考,须按《关于印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攻读国内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江大校办[2012]18号)执行。
(二)硕博连读生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江南大学在读的2017级和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4.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5.课业情况
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由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同意其报考。
8.在读期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部、省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三名)等成果,可优先推荐。
详见《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8]28号)。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满足我校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我校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给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工作。
四、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1.网报时间: 2018年10月29日-12月5日
2.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网报步骤详见附件1。
3.网上缴费:
(1)报名费:考生在网报平台在线支付报名费80元,未网上支付者报名无效。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2)复试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普通招考生进入学院考核报到时到“江南大学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pay.jiangnan.edu.cn/payment/), 支付复试费80元(请登录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位)。
注: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整个招生分为两个阶段: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稿,参加学院考核时向学院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稿,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1。20181221前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准考名单。
准考证领取:
①领取时间:2019年1月7日 8:30~11:30 13:30~16:00
②领取地点:江南大学行政楼B108研究生招生咨询室
③需携带证件:详见附件1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成两个部分:学校考核和学院考核。先进行学校考核,包括英语笔试(英语免试考生除外)和同等学力考生自然辨证法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和英语免试考生进入学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
(1)英语免试条件
①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近五年间留学一年及以上;(报考食品学院的考生此项规定请参看附件2);
③雅思成绩不低于6.0,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或PETS5考试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以上成绩5年有效,从获得证书到2018年12月31日)。
考生对照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审核合格后可免试英语。
(2)具体安排
①学校考核:
2019年1月7日 下午13:30~16:30  自然辩证法(开卷,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试)
2019年1月8日 上午 8:30~11:30  英语(标准化命题、无听力,考试题型
②学院考核:
2019年1月8日~1月18日,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届时请关注各学院网站通知。各学院博士选拔录取办法详见附件2~附件12。
③考试地点:校第二教学楼,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提前一天查看考场。
3.招生规模
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博士点类型、导师数、重点学科与高水平科研平台、年科技活动量化积分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试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计划数再全校统一调整。原则上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博士招生数的5%(机械工程学院、药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医学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请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各学院的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学生需先签署协议书,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7]32号)。
八、关于产业教授联合指导博士生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批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7]8号)、《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五批产业教授(兼职)名单的通知》(苏教研[2017]11号)精神,省产业教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联合指导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详见:《江苏省第五批产业教授(兼职)评选结果公示》。
九、其它
1.2019年生物工程学院、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实行“专家组审核制”,考生网报时报考导师填报和研究方向对应的专家组,不填报具体导师,等录取新生入学实习一个阶段后和导师再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流程详见各学院博士选拔录取办法。
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4.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中含有字母“Z”的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后有“*”的是外聘博导。
5.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读期间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可申请“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还可申请“江南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联合培养;优秀的博士生可申报“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和“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科研能力突出的博士生,可申请“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详见相关文件。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0-85197929  
   Email:yzb@jiangnan.edu.cn
2.联系人:郝老师。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4.我校博士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区号:0510)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食品学院 严老师 85912065 生物工程学院 吴老师 85918517
设计学院 丁老师 8532926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阮老师 85917071
纺织服装学院 沙老师 85912011 机械工程学院 周老师 85910583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季老师 85197773 药学院 吴老师 85325209
数字媒体学院 张老师 85197072 物联网工程学院 杨老师 85910641
医学院 虞老师 85328363      
附件2: 食品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3: 生物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4: 设计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5: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6: 纺织服装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7: 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8: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9: 药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10:数字媒体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11:物联网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12:医学院2019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22年我校将在37个学术学位专业和33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详见“江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式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在学术学位及大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3.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报考资格要求
4.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支付报名费,凡不按要求报名、不支付报名费、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
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等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安排: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7日上午 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考试科目我校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
五、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采取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等,详见复试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详见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学院决定
各专业(领域)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生
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考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相应协议
新生应按时报到
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标准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九、其他(一)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考生报考情况对公开招考实际录取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只在全日制专业中招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报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报名,报名前请到当地教育厅办理报考手续,并在2021年10月28日前将少民登记表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达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我校仅在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单独考试各科目不单独命题,均使用统考试卷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本科或以上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函、两位专家推荐书)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达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非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予安排住宿
商学院和人文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其他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一般与全日制专业相同(在工作日授课)
考生报考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培养、学位政策
(六)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九)联系方式: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联系电话:0510-85197929,传真:0510-85913637联系邮箱:yzb@jiangnan.edu.cn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三种方式,其中本科直博生的选拔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
三、招生规模
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博士点类型、导师数、重点学科与高水平科研平台、年科技活动量化积分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核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计划数再全校统一调整。原则上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博士招生数的5%(设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请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202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2)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在职硕士考生取得学位后方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202制糖工程、082203发酵工程。
4.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5.我校在职人员报考,须按《江南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江大校办﹝2019﹞53号)执行。
6. 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江南大学在读的2019级和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5.课业情况: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由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同意其报考。
8.在读期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部、省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三名)等成果,可优先推荐。
详见《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8﹞28号)。
(三)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符合(一)或(二)中各条基本要求。
4.我校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考前,需获得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报考资格,并将加盖公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于2020122前寄给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工作。
(四)本科直博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五、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1.网报时间: 2020年11月5日-12月10日
2.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网报步骤详见附件。
3.网上缴费:
(1)报名费:考生在网报平台在线支付报名费80元,未网上支付者报名无效。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2)复试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支付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注: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招生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1.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稿,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于20201222前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2.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考核。“自然辩证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考核由学院组织。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1)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后,详见学院通知。
(2)综合考核
时间: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3日,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其中,“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试)考试时间为202118日下午13:30-16:30,考试地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七、拟录取
1.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公布的选拔录取办法(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3.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被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需先签署协议书,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7]32号)。
九、关于产业教授联合指导博士生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苏教规〔2018〕1号)精神,省产业教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联合指导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请咨询学院。
十、其它
1.2021年生物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实行“专家组审核制”,考生网报时不填报具体导师,“导师”栏目填报与报考研究方向对应的专家组,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流程详见各学院博士选拔录取办法。
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4.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中含有字母“Z”的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后有“*”的是外聘博导。
5.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读期间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可申请“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还可申请“江南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联合培养;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博士生可申请“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申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0-85197929
Email:yzb@jiangnan.edu.cn
2.联系人:郝老师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4.我校博士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区号:0510)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食品学院 严老师 85912065 生物工程学院 吴老师 85918517
设计学院 丁老师 8532926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郭老师 85917071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沙老师 85912011 机械工程学院 周老师 85910583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季老师 85910063 药学院 吴老师 85325209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 张老师 85197072 物联网工程学院 杨老师 85910641
人文学院 徐老师 85326077 医学院 虞老师 85328363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我校将在38个学术学位专业和1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详见“江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及大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所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4.符合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报考资格要求。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对网报信息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支付报名费,凡不按要求报名、不支付报名费、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除推荐免试研究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按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安排: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上午 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复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等,详见复试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详见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学院决定。各专业(领域)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考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相应协议。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九、其他
(1)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公开招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4)我校仅在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各科目不单独命题,均使用统考试卷。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本科或以上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函、两封专家推荐信)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达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予安排住宿。商学院和人文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其他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与全日制专业相同(一般在工作日授课)。考生报考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培养、学位政策。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7)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
(9)联系方式: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电话:0510-85197929,传真:0510-859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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