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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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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1个教学单位,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39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8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2100人(含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及计划可在《吉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
三、学习及就业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招生简章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详见《吉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可以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招收非定向或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三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直博生”基础学制为五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直博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
(一)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
本校在读生申请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各招生单位的考核办法进行。
(二)“直博生”
“直博生”招生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是指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学校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报名办法、招生专业、申请及考核相关事宜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校内招生单位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具体以校内招生单位公布的为准)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11)通过校内招生单位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校内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需要自主确定是否组织外语考试,如组织外语考试则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8.“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学术成果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
9.硕博连读、本硕博贯通培养考生的报考条件以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准。
10.“直博生”考生的报考条件以《吉林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为准。
七、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2月10日。
校内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考生提交材料、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时间,根据生源情况及工作需要可组织进行两次及以上“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请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或招生工作通知。
所有考生在各招生单位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八、“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交到招生单位。材料提交办法及截止日期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4.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招生单位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招生单位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内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单位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拟录取
各招生单位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关于“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考生参考《吉林大学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并结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专业。
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到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科。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吉林大学2022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另发)、《吉林大学2022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另发)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具体报名考核时间以招生简章要求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王丽欣,联系电话:0431-85151810。
3.“对口支援部省合建”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4.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培养博士生30人,仅招收吉林省教育厅推荐考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外语水平须符合本简章中第六条报考条件的第7款(1)至(10)中任意一项,招生单位在报名阶段对学术成果不做要求。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吉林大学2022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吉林省教育厅联系人:潘岩,联系电话:0431-82728995。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2000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二、监督与申诉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其它事项
(一)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单位或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三)凡与吉林大学报考院系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十五、若国家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六、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七、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附:
1.吉林大学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2.吉林大学2022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3.吉林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2个学院,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4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7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1980人(含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及计划可在《吉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
三、学习及就业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招生简章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详见《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可以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招收非定向或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三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直博生”基础学制为五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直博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
(一)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
本校在读生申请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各招生单位的考核办法进行。
(二)“直博生”
“直博生”招生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是指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学校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报名办法、招生专业、申请及考核相关事宜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校内招生单位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具体以校内招生单位公布的为准)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11)通过校内招生单位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校内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需要自主确定是否组织外语考试,如组织外语考试则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8.“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学术成果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
9.硕博连读、本硕博贯通培养考生的报考条件以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准。
10.“直博生”考生的报考条件以《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为准。
七、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年1月5日—3月5日。
校内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考生提交材料、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时间,根据生源情况及工作需要可组织进行两次及以上“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请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或招生工作通知。
所有考生在各招生单位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八、“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交到招生单位。材料提交办法及截止日期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4.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招生单位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招生单位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内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单位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拟录取
各招生单位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关于“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考生参考《吉林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并结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专业。
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3月1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到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科。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另发)、《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另发)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同时须在2021年1月20日之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单位须在2021年3月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确定准考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王丽欣,联系电话:0431-85151810。
3.“对口支援部省合建”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4.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培养博士生20人,考生报考资格及招生专业的确认由吉林省教育厅负责。
吉林省教育厅联系人:宋晓辉,联系电话:0431-82728995。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2000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二、监督与申诉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四、其它事项
(一)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单位或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三)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十五、若国家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六、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七、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1个教学单位,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39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8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860人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医学5+3一体化和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6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0人左右。各学院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详见《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及医学5+3一体化学生)。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含医学5+3一体化转入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整体情况对各院系所的招生计划做适当增减。
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强军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限在专业学位招生)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习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单位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相应的学习年限为3年或4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和统考三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学校规定报到日期的第1天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规定专业(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强军计划”考生应选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likun2009@jlu.edu.cn。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报考我校“强军计划”考生,只能选报《“强军计划”研究生报考学科目录》内规定的学科(专业)。
12.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补充说明
1.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11月8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将不被纳入该计划报考。
2.凡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设计学(130500)、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且只能在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若报考点选择错误,则报考资格无效。
3.我校预计在10月20日左右公示各院(中心、所)招收的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届时请各位考生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及时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
七、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501造型基础(素描)、502专业技法)在12月27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5.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7.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学院(所、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专项计划考生,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以下简称“线差”)进行划线并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分省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没有合格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线差”由高到低的原则调剂给生源充足的省份。“线差”相同时,理工农医考生优先,之后以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定向服务地区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网站。
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进行划线并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中“奖助管理”一栏。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注明招收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五)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六)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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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邮箱:jjcc@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根据连续三年考试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进行部分更改:
1.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专业代码:081102)的考试科目905自动控制原理与电子技术改为904电路与电子技术,904参考书目为:《电路分析基础》 李瀚荪 第五版;模拟部分《电子技术基础》康华光主编 第六版;数字部分《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 张林行等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2.所有学术硕士专业的数学一改为数学二。
特此通知,以上变更详情见《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根据连续三年考试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进行部分更改:

  1.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专业代码:081102)的考试科目905自动控制原理与电子技术改为904电路与电子技术,904参考书目为:《电路分析基础》 李瀚荪 第五版;模拟部分《电子技术基础》康华光主编 第六版;数字部分《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 张林行等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2.所有学术硕士专业的数学一改为数学二。

  特此通知,以上变更详情见《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根据连续三年考试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进行部分更改:

  1.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专业代码:081102)的考试科目905自动控制原理与电子技术改为904电路与电子技术,904参考书目为:《电路分析基础》 李瀚荪 第五版;模拟部分《电子技术基础》康华光主编 第六版;数字部分《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 张林行等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2.所有学术硕士专业的数学一改为数学二。

  特此通知,以上变更详情见《吉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0个学院,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4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7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827人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医学5+3一体化和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7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57人左右。各学院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详见《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及医学5+3一体化学生)。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含医学5+3一体化转入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整体情况对各院系所的招生计划做适当增减。
    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强军计划”(限在专业学位招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限在专业学位招生)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习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相应的学习年限为3年或4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和统考三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学校规定报到日期的第1天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规定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强军计划”考生应选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招生办公室邮箱:likun2009@jlu.edu.cn。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报考我校“强军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补充说明
    1.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20年11月8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则将不被纳入该计划报考。
    2.凡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设计学(130500)、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且只能在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若报考点选择错误,则报考资格无效。
    3.我校预计在10月25日左右公示各院(中心、所)招收的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届时请各位考生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及时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
    七、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501造型基础(素描)、502专业技法)在12月28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5.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学院(所、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专项计划考生,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以下简称“线差”)进行划线并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分省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没有合格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线差”由高到低的原则调剂给生源充足的省份。“线差”相同时,理工农医考生优先,之后以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定向服务地区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网站。
    对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我校采用考生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进行划线并排序。联考考生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行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中“奖助管理”一栏。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二、其他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注明招收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五)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六)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监察处):0431-85167467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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