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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普通考试招生简章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普通考试招生简章 |
2021-12-15 09:30 |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研学术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类型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三、学制 全日制脱产学习三年。 四、招生规模 我校2022年拟招收博士生规模数为201名(学术型101名,专业型1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普通考试招生将按照“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招收后导师剩余的计划数执行。 五、招考方式与报名条件 1.学术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得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获得医学或药学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4)有2名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专家推荐。 (5)以学士学位资格报考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获得医学或药学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具有正高职职称。 ②部、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或本领域的优秀青年专家,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有较充足的研究经费。 ③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三等奖须为主持人、二等奖为前三名)。 2.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1)、(3)、(4)外,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2)统招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最迟在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3)已获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人员或统招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具有相应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 六、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 (二)登陆http://yz.chsi.com.cn/ 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270元,不接受其他缴费形式,并上传提交材料的扫描件,要求详见材料初审要求。 七、材料初审 1.材料审核确认时间: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2日 2.提交的材料及要求:采取邮寄和同时网上提交两种方式。扫描件生成PDF格式,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统考+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代码”命名文件,如“统考23090001张三105701”发送至315534955@qq.com。 纸质版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其他方式邮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材料报名网上提交和发送至邮箱的材料务必一致、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材料原件复试时查验。 请按照以下顺序对所需材料的复印件进行提交(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公章务必齐全,否则不予审理确认)。 (2)准考证(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学位培养类型证明。 (4)专家推荐书(2位专家)。 (5)政治考察表。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报考专业学位博士且已获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的人员和统招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在职考生需提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详见附件)。 (9)科研综合情况表及在科研综合情况表中填写的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将填写好的材料目录(档案袋正面)及封头(档案袋底部)粘贴到档案袋指定位置上。 3.报考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公章务必齐全,否则不予审理确认),如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资格审查 (一)在复试阶段,将对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二)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于考试前一周自行在研招网打印准考证。 九、考试安排 1.初试日期:2022年3月12日、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教学楼。 3.考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外国语考试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编印的考试大纲。 4.为了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从而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和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十、录取 (一)按照所报考导师相应的招生计划(除去已招收的“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计划)择优录取。被录取的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被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博士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政治思想、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学籍。 十一、培养费收费标准及学习期间待遇 录取后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22年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每学年10000元/生,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入学后详见校内通知。 十二、本章程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150040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招办 联 系 人:韩老师 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7018 电子邮箱:315534955@qq.com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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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考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考核)政治考察表.docx】已下载675次 附件【材料目录.doc】已下载602次 附件【封头.doc】已下载499次 附件【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报考登记表.doc】已下载658次 附件【脱产学习证明.doc】已下载453次 附件【科研综合情况表.doc】已下载587次 附件【准考证.doc】已下载535次 附件【专家推荐书.doc】已下载616次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三、学制
全日制脱产学习三年。
四、招生规模
我校2021年拟招收博士生规模数为169名(学术型99名,专业型7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五、招考方式与报名条件
(一)“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为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申请人应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4.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
(2)IELTS成绩≥6.0;
(3)TOEFL成绩≥80分;
(4)GRE≥305/1200;
(5)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
(6)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7)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或2篇核心期刊文章;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7.两名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8.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录取后调取全部档案,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普通招考
1.学术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得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获得医学或药学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4)有2名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推荐。
(5)以学士学位资格报考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获得医学或药学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具有正高职职称。
②部、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或本领域的优秀青年专家,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有较充足的研究经费。
③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三等奖须为主持人、二等奖为前三名)。
2.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1)、(3)、(4)外,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2)统招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最迟在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3)已获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人员或统招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具有相应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
六、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申请-考核”: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2.普通招考: 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27日。
(二)登陆http://yz.chsi.com.cn/ 网址,用学信网账号登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270元,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补交报名费。请牢记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现场确认时提供)。
七、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
(一)“申请-考核”
1.现场提交资料时间:2020年11月21日。
2.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4楼418室。
3.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请按照以下顺序对所需材料和复印件进行整理(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详见附件);
(2)准考证(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专家推荐书两份;
(4)政治考察表(详见附件,由所在高校党组织部门盖章);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提供已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8)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0)已取得的科研成果(SCI文章、核心期刊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复印件及SCI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复印件;
(11)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2)考生需提供培养类型和授予学位证明。
(13)除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其他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将填写好的材料目录(档案袋正面)及封头(档案袋底部)粘贴到档案袋指定位置上。
(二)普通招考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2月30日-12月31日
2.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4楼418室。
3.现场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请按照以下顺序对所需材料和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详见附件)。
(2)准考证(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专家推荐书(2位专家)。
(4)政治考察表。
(5)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论文全文、论文评阅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应届生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考生需由培养单位提供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
(7)报考专业学位博士且已获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的人员和统招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在职考生需提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详见附件)。
(9)科研综合情况表及在科研综合情况表中填写的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给考生,且在在材料目录中不要体现XX原件字样)。
上述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将填写好的材料目录(档案袋正面)及封头(档案袋底部)粘贴到档案袋指定位置上。
4.在材料审核和现场确认环节,外地考生可函报。报考材料严格按照要求提供,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申请-考核”制,11月1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到研招办;普通招考,12月2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邮到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原件复试时查验。
八、资格审查
(一)“申请-考核”制,每名考生只允许申请一个学位类型(或学科)的一位校内专职导师,研究生院负责审核书面申请材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填写不全或逾期未能提交,造成报名不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审核通过后,进入导师面谈环节,导师同意后,签署《导师确认表》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普通招考人员,在复试阶段,将对资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准考证我校将不邮寄,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于考试前到研招办领取。
九、考试安排
(一) “申请-考核”
1.考试相关安排:综合考核时间:2020年11月下旬。
2.学院按专业成立相关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并获得报考导师同意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过程要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
3.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面试为主
(2)考核过程
①首先考生以PPT形式做科研计划汇报(中文英文均可),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经历、已获成果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时间不少于10分钟,并回答专家的提问。
②科研汇报考核后,专家组对考生的外国语能力、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重点考核考生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综合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考核小组每位专家现场独立对每位考生进行打分。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招生导师评分权重40%,其他专家评分权重60%,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普通招考
1.初试日期:2021年3月份;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考试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教学楼。
考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外国语考试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编印的考试大纲。
十、录取
(一)按照所报考导师相应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被录取的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被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博士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政治思想、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学籍。
(四)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招生导师的剩余计划数将在“申请-考核”制录取结束后公布。
十一、培养费收费标准及学习期间待遇
录取后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2021年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每学年10000元/生,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招办
联 系 人:韩老师 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7018
E-mail:315534955@qq.com
本章程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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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20 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实际招收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全日制脱产学习三年。
三、报考条件
㈠学术学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 已获得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获得医学或药学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4. 有 2 名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推荐。
5. 以学士学位资格报考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获得医学或药学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具有正高职职称。
⑵部、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或本领域的优秀青年专家,主持省级以上课题, 有较充足的研究经费。
⑶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三等奖须为主持人、二等奖为前三名)。
㈡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 1、3、4 外, 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2020 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实际招收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全日制脱产学习三年。
三、报考条件
㈠学术学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 已获得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获得医学或药学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4. 有 2 名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推荐。
5. 以学士学位资格报考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获得医学或药学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具有正高职职称。
⑵部、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或本领域的优秀青年专家,主持省级以上课题, 有较充足的研究经费。
⑶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三等奖须为主持人、二等奖为前三名)。
㈡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 1、3、4 外, 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2. 统招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最迟在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3. 已获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人员或统招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
(最迟在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具有相应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
报名日期: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24 日;现场确认时间: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 4 楼 418 室 。报名手续:
1. 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首先登陆 http://yjsy.hljucm.net/(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址)在下载专区下载 2020 年博士招生简章、博士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准考证及科研综合情况表和材料目录,并认真填写、盖章。然后请登陆http://yz.chsi.com.cn/网址,用学信网帐号登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 270 元,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补交报名费。请牢记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现场
确认时提供)。
2.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 张,贴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的指定位置。
3. 各种表格按要求填写完后,交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现场确认期间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1) 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专家推荐信(2 位专家)。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考生需由培养单位提供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原件;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论文全文、论文评阅表复印件、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已获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人员或统招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
(最迟在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具有相应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
报名日期: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12 月 24 日;现场确认时间: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 4 楼 418 室 。报名手续:
1. 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首先登陆 http://yjsy.hljucm.net/(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址)在下载专区下载 2020 年博士招生简章、博士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准考证及科研综合情况表和材料目录,并认真填写、盖章。然后请登陆http://yz.chsi.com.cn/网址,用学信网帐号登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 270 元,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补交报名费。请牢记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现场
确认时提供)。
2.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 张,贴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的指定位置。
3. 各种表格按要求填写完后,交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现场确认期间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1) 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专家推荐信(2 位专家)。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考生需由培养单位提供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原件;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论文全文、论文评阅表复印件、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且已获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的人员和统招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在职考生需提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见 2020 年博士报名相关表格)。
(5) 科研综合情况表及在科研综合情况表中填写的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给考生,且在在材料目录中不要体现XX 原件字样)。
上述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将填写好的材料目录(档案袋正面)及封头(档案袋底部)粘贴到档案袋指定位置上。
4. 在现场确认环节,外地考生可函报。报考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务必 2019 年 12 月 28 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到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外地考生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专业博士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复试时查验;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报考专业博士考生提供)需提供原件;在科研综合情况表中填写的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试时考生可将原件取回)。
五、考试
初试日期:2020 年 3 月 14、15 日(以准考证为准);复试日期:2020 年 3 月16、17 日。
考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外国语考试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外语含听力),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编印的考试大纲。
考试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教学楼。考生应于考试前 2-3 天到学校研招办报到,领取考博准考证及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六、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 50 分,其中,学科专家组面试分值为 20
分(导师除外)、导师面试分值为 30 分。科研综合情况表包括考生本人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内容,上述材料及硕士期间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将作为导师评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及面试打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录取
按照所报考导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被录取的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取消入学资格。(4) 在职考生需提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见 2020 年博士报名相关表格)。
(5) 科研综合情况表及在科研综合情况表中填写的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给考生,且在在材料目录中不要体现XX 原件字样)。
上述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将填写好的材料目录(档案袋正面)及封头(档案袋底部)粘贴到档案袋指定位置上。
4. 在现场确认环节,外地考生可函报。报考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务必 2019 年 12 月 28 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到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外地考生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报考专业博士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复试时查验;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报考专业博士考生提供)需提供原件;在科研综合情况表中填写的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试时考生可将原件取回)。
五、考试
初试日期:2020 年 3 月 14、15 日(以准考证为准);复试日期:2020 年 3 月16、17 日。
考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外国语考试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外语含听力),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编印的考试大纲。
考试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教学楼。考生应于考试前 2-3 天到学校研招办报到,领取考博准考证及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六、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 50 分,其中,学科专家组面试分值为 20
分(导师除外)、导师面试分值为 30 分。科研综合情况表包括考生本人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内容,上述材料及硕士期间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将作为导师评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及面试打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录取
被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博士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政治思想、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学籍。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期间待遇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录取后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 24 号邮政编码:150040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招办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7018
E-mail:jiang2412@sina.com
本简章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生研究生1180名,包括统招考试、“5+3”一体化硕士及免试推荐三部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最后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在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
掌握坚实的中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的现代诊疗技术,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疾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传承学习、临床研究能力,并有一定的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2.中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600)
面向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应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注重学科交叉,具备创新精神,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
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好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4.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
培养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业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热爱护理专业,献身护理事业,直接参与临床护理实践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三、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止报名时未受国家、学校等相关部门纪律处分。
(二)学业水平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需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2.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相关学科专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符合报考相应类别护士资格的条件;报考其他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关。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凡是被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校将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应根据自己选择的报考单位,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能补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
(3)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获得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请牢记报名号。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上交报考点核验。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2022年实行各招生专业按照所在学院进行招生,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报考学院、专业:①第一临床医学院的专业目录内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7-9为基础医学院招收的专业型硕士生,导师为基础医学院导师;②第二临床医学院的专业目录内针灸推拿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5为推拿方向;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涉及到以上情况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请务必认真核对,误报后果自负。
2.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报考点分配以研招网公告为准。
3.网报注意事项
(1)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下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简章内容进行报考,因漏填、错填导致录取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 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http://www.chsi.com.cn;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大写英文字母“X”(误输入为小写“x”)错填;
②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成“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成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为:填写带有学校代码或毕业年份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等。
(4)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均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网址:www.hljucm.net。在招生过程中,有关通知及要求将在手机短信平台上通知,考生要保证手机信息畅通。
报考考生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的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档案所在单位等),在2022年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5)考生按规定网上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应按照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届时以我校官网发布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通知》为准,请选择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非普通全日制生源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审验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7日,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科目
2021年12月25日
2021年12月26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业务课一
14:00-17:00
外国语
①考试科目一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试科目二为外国语(100分),均为全国统考,参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②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300分),可选的范围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护理综合、中药学术综合、药学学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药学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代码307):考试科目参见国家考试大纲
西医综合(代码704):考试科目含生理学36题、生物化学27题、病理学27题、内科学(包括诊断学)54题、外科学36题。
中医综合(代码705):考试科目含中医基础理论30题、中医诊断学30题、中药学30题、方剂学30题、中医内科学 35题、针灸学 25题
护理综合(代码308):考试科目含护理学基础92分、内科护理学116分、外科护理学92分;
中药学术综合(代码701):考试科目含中药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药学学术综合(代码702):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50):考试科目含中药学50分、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
药学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49):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60分、药剂学75分、药物分析学60分、药理学75分、药事法规30分;
(二)复试部分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发布。
六、体检
按照学校要求,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 基础医学院、002第一临床医学院、003第二临床医学院、004药学院、005人文与管理学院、006佳木斯学院、007医学信息工程学院、008国际教育学院、009马克思主义学院。
八、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9000元/年。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的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优秀研究生。
3.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录取期间,如有违反本简章规定或受纪律处分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辅导班。
6.联系电话:0451-82197018;研招办E-mail:jiang2412@sina.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邮编:150040;
九、本简章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生研究生1137名,包括统招考试、“5+3”一体化硕士及免试推荐三部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最后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在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
掌握坚实的中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的现代诊疗技术,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疾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传承学习、临床研究能力,并有一定的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2.中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600)
面向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应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注重学科交叉,具备创新精神,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
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好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4.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
培养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业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热爱护理专业,献身护理事业,直接参与临床护理实践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三、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品德良好,截止报名时未受国家、学校等相关部门纪律处分。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需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2.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相关学科专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符合报考相应类别护士资格的条件;报考其他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关。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凡是被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校将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应根据自己选择的报考单位,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能补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未成功者: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
(3)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获得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请牢记报名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后,无需重复报名。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证报告上交报考点核验。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报考学院、专业:①第一临床医学院的专业目录内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6-8为基础医学院招收的专业型硕士生,导师为基础医学院导师;②第二临床医学院的专业目录内针灸推拿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5为推拿方向;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涉及到以上情况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请务必认真核对,误报后果自负。
2.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报考点分配以研招网公告为准。
3.网报注意事项
(1)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下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简章内容进行报考,因漏填、错填导致录取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 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大写英文字母“X”(误输入为小写“x”)错填;
②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成“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成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为:填写带有学校代码或毕业年份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等。
(4)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均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网址:www.hljucm.net。在招生过程中,有关通知及要求将在手机短信平台上通知,考生要保证手机信息畅通。
报考考生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的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档案所在单位等),在2021年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5)考生按规定网上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应按照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届时以我校官网发布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通知》为准,请选择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非普通全日制生源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审验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8日,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科目 | 2020年12月26日 | 2020年12月27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
②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300分),可选的范围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护理综合、中药学术综合、药学学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药学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代码306):考试科目参见国家考试大纲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代码307):考试科目参见国家考试大纲
西医综合(代码704):考试科目含生理学36题、生物化学27题、病理学27题、内科学(包括诊断学)54题、外科学36题。
中医综合(代码705):考试科目含中医基础理论30题、中医诊断学30题、中药学30题、方剂学30题、中医内科学 35题、针灸学 25题
护理综合(代码308):考试科目含护理学基础92分、内科护理学116分、外科护理学92分;
中药学术综合(代码701):考试科目含中药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药学学术综合(代码702):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100分、化学分析100分、药理学100分;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50):考试科目含中药学50分、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
药学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49):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60分、药剂学75分、药物分析学60分、药理学75分、药事法规30分;
(二)复试部分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发布。
六、体检
按照学校要求,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 基础医学院、002第一临床医学院、003第二临床医学院、004药学院、005人文与管理学院、006佳木斯学院、007医学信息工程学院、008国际教育学院。
八、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9000元/年。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的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优秀研究生。
3.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录取期间,如有违反本简章规定或受纪律处分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辅导班。
6.联系电话:0451-82197018;研招办E-mail:jiang2412@sina.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邮编:150040;
九、本简章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生研究生 842 名,包括统招考试、“5+3”一体化硕士及免试推荐三部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最后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在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
掌握坚实的中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的现代诊疗技术,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疾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传承学习、临床研究能力,并有一定的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2.中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600)
1面向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应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注重学科交叉,具备创新精神,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
人才。
3.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
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好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4.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
培养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业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热爱护理专业,献身护理事业,直接参与临床护理实践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三、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品德良好,截止报名时未受国家、学校等相关部门纪律处分。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
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需满足报考专业的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2.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1057 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相关学科专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 号】);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符合报考相应类别护士资格的条件;报考其他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关。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凡是被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校将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应根据自己选择的报考单位,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能补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至 22:00)。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未成功者:2019 年 10 月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 至 22:00)。
(3)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获得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请牢记报名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后,无需重复报名。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上交报考点核验。所有考生
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2020 年实行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导师所在学院进行招生,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报考学院、专业及导师信息(请务必在网报时将所选导师填在备注一栏,否则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网上填报志愿时第一临床医学院的中医(代码 105700)为我校长学制转入计划,不接受填报
志愿。以上情况误报后果自负。
2.报考点因为现场确认必须在网上申报的报考点进行,所以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现场确认。如未按要求报考者,后果自负。
3.网报注意事项
(1)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下载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简章内容务必在备注栏内填写所报考导师姓名及复试时所选择的考试科目,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因漏填、错填导致录取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学籍、学历自查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
(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 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大写英文字母“X”(误输入为小写“x”)错填;
5②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成“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成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为:填写带有学校代码或毕业年份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等。
( 4 ) 我 校 有 关 研 究 生 招 生 最 新 信 息 均 在 我 校 网 站 上 公 布 , 网 址 :www.hljucm.net。在招生过程中,有关通知及要求将在手机短信平台上通知,考生要保证手机信息畅通。
报考考生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的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档案所在单位等),在2020 年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5)考生按规定网上缴纳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0 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网报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我校确认地点为规培楼二楼(伯仲苑对面)。
(2)考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毕业生
持学生证)的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非普通全日制生源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审验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时间/科目 2019 年 12 月 21 日 2019 年 12 月 22 日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业务课一14:00-17:00 外国语
①考试科目一为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考试科目二为外国语(100 分),均为全国统考,参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②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一(300 分),可选的范围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护理综合、中药学术综合、药学学术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药学专业基础综合、卫生管理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
医)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代码 306):考试科目参见国家考试大纲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代码 307):考试科目参见国家考试大纲西医综合(代码 704):
考试科目含生理学 36 题、生物化学 27 题、病理学27 题、内科学(包括诊断学)54 题、外科学 36 题。
中医综合(代码 705):考试科目含中医基础理论 30 题、中医诊断学 30 题、中药学 30 题、方剂学 30 题、中医内科学 35 题、针灸学 25 题
护理综合(代码 308):考试科目含护理学基础 92 分、内科护理学 116 分、外科护理学 92 分;
中药学术综合(代码 701):考试科目含中药学 100 分、化学分析 100 分、药理学 100 分;
药学学术综合(代码 702):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 100 分、化学分析 100 分、药理学 100 分;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代码 350):考试科目含中药学 50 分、中药化学 100分、中药药剂学 75 分、中药鉴定学 75 分;药学专业基础综合(代码 349):考试科目含药物化学 60 分、药剂学 75 分、药物分析学 60 分、药理学 75 分、药事法规 30 分;卫生管理综合(代码 703):考试科目含卫生事业管理学 100 分、卫生经济学 100 分、卫生法学
50 分、流行病学 50 分。
(二)复试部分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发布。
六、体检
按照学校要求,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院系代码及名称
8001 基础医学院、002 第一临床医学院、003 第二临床医学院、004 药学院、005 人文与管理学院、006 佳木斯学院、007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008 国际教育学院。
八、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8000 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9000 元/年。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的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优秀研究生。
3.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 6 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录取期间,如有违反本简章规定或受纪律处分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辅导班。
6.联系电话:0451-82197018;研招办 E-mail:jiang2412@sina.com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 24 号;邮编:150040;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19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生研究生 804 名,包括统招考试、七年制转段及免试推荐三部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后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在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
掌握坚实的中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基本的现代诊疗技术,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疾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传承学习、临床研究能力,并有一定的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2. 中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600)
面向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应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注重学科交叉,具备创新精神,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 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
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职业领域,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好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4.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
培养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 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的临床工作水平。热爱护理专业,献身护理事业,直接参与临床护理实践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三、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的各项条件;
5. 品德良好,截止报名时未受国家、学校等相关部门纪律处分。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需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考生须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2. 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1057 开头),要求本科
毕业于中医相关学科专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 号】);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符合报考相应类别护士资格的条件;报考其他专业, 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关。
3.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凡是被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校将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应根据自己选择的报考单位,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能补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
1. 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至 22:00)。
(2)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未者: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 至 22:00)。
(3) 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获得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请牢记报名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后,无需重复报名。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上交报考点核验。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2019 年实行各招生专业按照招生导师所在学院进行招生,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报考学院、专业及导师信息(请务必在网报时将所选导师填在备注一栏,否则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 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网上填报志愿时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的中医(代码 105700)为我校长学制转入计划,不接受填报志愿。以上情况误报后果自负。
2. 报考点
因为现场确认必须在网上申报的报考点进行,所以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现场确认。如未按要求报考者,后果自负。
3. 网报注意事项
(1) 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下载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简章内容务必在备注栏内填写所报考导师姓名及复试时所 选择的考试科目,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因漏填、错填导致录取出现问题,后果 自负。
(2) 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 须登录学信网( http://www.
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 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 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 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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