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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我校仅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3年。
三、报考类别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7名,其中17名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30名为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招考方式与报名条件
1. 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推荐专家可为考生硕士阶段导师;
(5)定向考生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7)报考我校中医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中医类(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专业学位等)硕士研究生教育背景;报考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药学或中药学类硕士研究生教育背景;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规定的所有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填报“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报到时须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3)申请者须符合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并经所报考导师同意;
(4)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六、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申请-考核”制: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5日;
2. 普通招考: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
3. 报名程序: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准确;
(2)按照网报程序要求,下载打印所有表格,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第二阶段:缴费
我校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缴费后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1. 普通招考报名费80元(参加全国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费);
2. “申请-考核”制免报名费。
第三阶段:提交材料
网报通过后,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寄送材料。
1.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博士生情况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4.证书:往届毕业生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不能按期提交者,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5.政审表在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6.考生须根据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格式自定,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7.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8.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普通招考寄送1-7项内容,“申请-考核”制寄送1-9项内容,“申请-考核”所有纸质版材料(A4 纸大小、顺序排列、左侧装订)须在2021年1月16日之前快递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转当年普通招考仅补寄第1、6项材料,寄送时注明“补寄第1、6项材料”, 普通招考材料寄送须在2021年1月26日之前。
第四阶段: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七、考核与录取
1. “申请-考核”制
通过审查的“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办法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1)进行,根据考核成绩予以录取。
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
2.普通招考
(1)初试:外国语考核
科目: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地点:拟定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
初试准考证:考生报名后经审查合格,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复试:专业课考核、综合面试
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专业课考核时间: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所报院部决定专业课考核内容(一志愿专业课考核科目见专业目录),形式: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核心知识、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进展掌握情况。、此外,以综合面试形式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外语口语、听力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人数比例将按照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实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进入调剂环节的考生,专业课考核内容为中医基础综合(中医类专业考生)或中药基础综合(中药类专业考生),中医基础综合内容:中医基础理论、伤寒、温病、金匮、内经等。中药基础综合内容:中药学、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剂等。
八、收费标准与学习待遇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00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以国家新审批标准为准。
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形成有利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九、其他说明
1.普通招考报名工作将于“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后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考核”制录取情况发布普通招考专业目录,请考生关注。
2.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考生入学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按定向协议就业。
3.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确定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考生根据相关学科最新研究进展结合通用教材自行复习。
6.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考生关注。
7.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大楼BN911研招办,电话:0371-65998824。邮编:450046。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docx
附件2: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制).docx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我校仅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三年。
三、报考类别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0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6名,其中16名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0名为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招考方式与报名条件
1. 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推荐专家可为考生硕士阶段导师;
(5)定向考生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
(6)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7)报考我校中医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医学本科或专升本(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教育背景;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规定的所有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填报“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报到时须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3)申请者须符合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
(4)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六、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申请-考核”制: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1日;
2. 普通招考: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9日。
3. 报名程序: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准确;
(2)按照网报程序要求,下载打印所有表格,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第二阶段:缴费
我校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缴费后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1. 普通招考报名费80元(参加全国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费);
2. “申请-考核”制免报名费。
第三阶段:提交材料
网报通过后,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寄送材料。
1.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生情况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4.证书:往届毕业生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不能按期提交者,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5.政审表在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6.考生须根据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格式自定,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7.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8.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普通招考寄送1-7项内容,“申请-考核”制寄送1-9项内容,“申请-考核”所有纸质版材料(A4 纸大小、顺序排列、左侧装订)须在2019年12月22日之前快递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转当年普通招考仅补寄第1、6项材料,寄送时注明“补寄第1、6项材料”, 普通招考材料寄送须在2020年1月12日之前。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七、考核与录取
1. 普通招考
(1)初试
初试科目包括英语(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
初试时间:2020年3月14-15日。
中医类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业务课一为:中医基础综合,内容:中医基础理论60分,伤寒、温病、金匮、内经各10分。
中药学专业业务课一为:中药基础综合,内容:中药学60分,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剂共40分。
业务课二为专业课,详见招生目录。
初试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
初试准考证:考生报名后经审查合格,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复试录取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将按照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实行,具体安排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2.“申请-考核”制
通过审查的“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办法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1)进行,根据考核成绩予以录取。
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
九、收费标准与学习待遇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00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以国家新审批标准为准。
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形成有利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十、其他说明
1.普通招考报名工作将于“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后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考核”制录取情况发布普通招考专业目录,请考生关注。
2.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考生入学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按定向协议就业。
3.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确定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考生根据相关学科最新研究进展结合通用教材自行复习。
6.若2020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考生关注。
7.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大楼BN911研招办,电话:0371-65998824。邮编:450046。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12日
河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中医学科学研究和临床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制类型
学制3-5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为下列人员之一:
(1)已获医学类专业(含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人员。
(2)医学类专业(含药学)或相关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位与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注意事项:中医学、中医专业学位不招收跨学科门类(学位类别)报考。
四、报名
报名日期: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2月4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提交报考材料相结合。
报名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登录河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页面(单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报成功后下载《河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报考材料目录)》;
三、考生下载申请表后,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务必按报考材料目录要求送交以下材料:
1、河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博士生情况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4、证书:往届毕业生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线学历验证报告,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复印件(凡本校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报考不必提供评议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5、政审表(在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6、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的复印件;
7、考生还须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考生硕士阶段的课题研究进展,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格式自定),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和报考材料一并提交。
以上材料1-7项内容所有纸质版材料(A4 纸大小、顺序排列、左侧装订)必须在网上报名后 10 天内快递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请采用顺丰快递,因快递邮寄引发材料丢失等问题造成报考失败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大楼BN911研招办负责人,电话:0371-65998824)。材料填写不全造成报考失败由考生承担责任,凡送我校的材料概不退回,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五、考试
报名后经审查合格,准考证在网上自行打印,时间为:2019年4月8—20日。
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21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hactcm.edu.cn/)。
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面试。初试采用笔试,面试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并根据不同专业和培养类型进行实验技能和临床技能的考核。
考试科目:外语(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科目见专业目录。
中医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业务课一为:中医基础综合,内容:中医基础理论60分,伤寒、温病、金匮、内经各10分。
中药学专业业务课一为:中药基础综合,内容:中药学60分,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剂共40分。
业务课二为专业课,详见招生目录。
复试由院部组织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六、体格检查
考生必须在考试后由我校体检,体检要求按《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及执行细则》执行。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初试、面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精神,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缴纳相应的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如有变化以国家新审批标准为准。
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形成有利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
(三)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报考定向录取的博士生需于2019年6月20日前与原单位及学校分别签订定向协议,不能按时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待遇
考生报考所需一切费用(体检费、往返旅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录取后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九、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十、有关事项:
(一)具体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凡在报名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任何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
2022年河南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我校相关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时,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第5条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别提醒:除上述条件外,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
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详见推免生招收章程及目录。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至3项。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院部的一个专业的一个方向。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请注意各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点在确认阶段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准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直接报警处理。
五、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备份准考证电子版(可采取优盘、电子邮箱、网盘等形式),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其他自命题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对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合格分数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复试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政审表》原件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招生工作中,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反映。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十三、学费
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十四、其他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我校相关要求(第5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第5条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
6.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详见推免生接收简章及目录。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至3项。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的一个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
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请注意各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点在确认阶段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准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直接报警处理。
五、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将准考证电子版妥善备份(可采取优盘、电子邮箱、网盘等备份形式),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自命题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对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合格分数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复试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政审表》原件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招生工作中,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研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反映。
十二、 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十三、学费
学费标准为:8000 元/年。
十四、其他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并符合我校相关要求(第5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第5条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
6.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详见推免生接收简章及目录。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至3项。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具体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的一个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各专业的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 省(区)。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解放军和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请注意各报考点公布现场确认时间,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和是否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 2020年招生原则性说明,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于2019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特别提示考生: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将准考证电子版妥善备份(可采取优盘、电子邮箱、网盘等备份形式),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自命题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目录。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组织。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对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复试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院部划定复试分数线。
(七)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招生工作中,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反映。
十二、 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十三、学费
学费标准为:8000 元/年。
十四、其他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校2020年招收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相关问题另行通知。
附件: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性说明.docx
河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并符合我校相关要求(第5、6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第5条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临床类专业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满两年。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自2018年起,我校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洛阳研究生培养工作部、郑州市中医院只招收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五年制)和全日制医学专升本毕业生。
6.康复医学院招收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五年制)和全日制专升本医学毕业生及四年制康复医学毕业生报考,康复医学院各专业所取得的学历不能报考执业医师。
7.我校2019年接收推免生,详见推免生接收简章及目录。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项至第3项。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具体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
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的一个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各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解放军和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请注意各报考点公布现场确认时间,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和是否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 2019年招生特别说明,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于2018年11月15日前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将准考证电子版妥善备份(可采取优盘备份、电子邮箱备份、网盘备份等形式),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 23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时间及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自命题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招生目录。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对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复试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院部划定复试分数线。
(七)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招生工作中,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研究生院和校纪委反映。
十二、 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
yz.chsi.com.cn/zsgs)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十三、学费
学费标准为:8000 元/年。
十四、其他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校2018-2020年招收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相关问题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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