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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考研四级没过: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500 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 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予以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 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格 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1.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 普通招考(我校 2021 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
( 1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持国(境) 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 须取得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近 3 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 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 上;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4.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 目或重点项目,或正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达到 CET-6≥425;IELTS≥6.0;TOEFL≥80( 120 );WSK(PETS5 )合格; 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 则须参 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三、报名及考核
(一) 报名
1. 报名手续
学校招收博士生(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行网上报名并在线缴纳报名考试
费,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报名流程: 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http://gs.hhu.edu.cn→“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端) ” )或 http://yzss.hhu.edu.cn/logon,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2. 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2020 年 12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他类别参见相关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二) 考核
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招生公告及各学院(部)实施细则。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导师招生名额
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2 名;新上岗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1 名;兼职博士 生导师(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每年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1 名,并在报名时注明校内责任导师;每名博士生导师 每年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1 名。
五、录取
1.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参加考核情况, 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 1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 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2 )全日制定向博士生: 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 定向单位须与河海大学签订 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 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 4 年(直博生为 5 年), 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 3 年(直博生为 4 年), 最长不超过 8 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1.0 万元∕年。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 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1. 有关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部)联系。
2.2021 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名, 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招生专 业为水利类、农水类专业。相关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 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7.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 http://gs.hhu.edu.cn
邮编: 210098
河海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 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河海大学 2020 年拟招收博士生 420 名左右 (含普通招考、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 的我校 2020 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 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3.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方式及要求
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 1)满足基本要求外, 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后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近 3 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 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 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4.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 或正 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英语达到 CET-6 ≥425、IELTS ≥6.0、TOEFL ≥80( 120)、WSK(PETS5)合格、 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英文学术论文;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 则需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需合格。 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导师招生计划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不超过 2 名。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 1 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 不超过 1 名,并在报名时注明校内责任导师。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 1 名。
六、报名
1.报名手续
学校招收博士生(含普通招考 (申请 —考核)、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行网上报名并在线交费。
登录研究生院网主页(http://gs.hhu.edu.cn→ “博士生报名”)或 http://222.187.120.13:9000,准确、完
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在线缴纳报名费: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200 元/人,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80 元/人。
2.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2019 年 12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25 日;其他类别参见相关招生文件及 招生公告。
七、 考核
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招生公告及各学院实施细则。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参加考核情况, 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 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 1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 2)全日制定向博士生: 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 定向单位必须与河海大学签订 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九、学制、学费、奖学金
博士生标准学制为四年。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1.0 万∕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 按学校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 系,实行动态管理。对特别优秀者学校将给予优质生源奖励。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 文件执行。
十、其他
1.有关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 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录
取人数的 10%。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 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河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建于 1915 年,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 50 年代,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高校之一。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2 个
学科入围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农业科学、化学、社会科学总论 8 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排名前 1,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水利工程学科以优异成绩获评 A+;土木工程和环境科学与工程 2 个学科位列 A 类,跻身全国前 10;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3 个学科获评 B+,位列全国前 20。拥有 1 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水利工程),7 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 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6 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4 个“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16 个博士后流动站。共有 40 个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 9 个学科门类, 其中 16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博士覆盖点)、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9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根据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河海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
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数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
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 1 )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s :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
上预报名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1 年 11 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考试
初试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
(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点的选择: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②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6);③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④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时的考点必须完全一致。
2. 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 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参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人员需参加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五、学制、学费、奖助学金与校区
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 3 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 2 年或 3 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 2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标准学制 |
1 |
025100 |
金融 |
3 |
2 |
025200 |
应用统计 |
3 |
3 |
025400 |
国际商务 |
3 |
4 |
025600 |
资产评估 |
3 |
5 |
035200 |
社会工作 |
3 |
6 |
055100 |
翻译 |
3 |
7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3 |
8 |
085400 |
电子信息 |
3 |
9 |
085500 |
机械 |
3 |
1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3 |
11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3 |
12 |
085801 |
电气工程 |
3 |
13 |
085802 |
动力工程 |
3 |
14 |
085807 |
清洁能源技术 |
3 |
15 |
085900 |
土木水利 |
3 |
16 |
086100 |
交通运输 |
3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标准学制 |
17 |
125100 |
工商管理 |
2 |
18 |
125200 |
公共管理 |
3 |
19 |
125300 |
会计 |
2 |
20 |
125500 |
图书情报 |
3 |
|
125601 |
工程管理 |
2 |
125602 |
项目管理 |
2 |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2 |
|
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2 |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根据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学费。
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按照相应年级所对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我校有三个校区,南京西康路校区、南京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具体专业所在校区详见招收专业目录备注。
六、其他
1. 单独考试招生:我校 2022 年计划招收单独组织考试学生 30 名(具体专业详见招收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
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报考条件:符合第二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将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所有的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将单位委托培养函、专家推荐表、本科毕业证书以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寄送至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报名(具体要求届时参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以研招网报名系统公布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报名点报名、采集图像,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2.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 2021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4. 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拟招生 10 人(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相关考生务必选择联合培养对应专业及方向)。联合培养计划招生报名及初试由河海大学组织,复试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25-85828895)。
5. 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邮编:210024
热忱欢迎报考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
河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标准学制 |
1 | 025100 | 金融 | 3 |
2 | 025200 | 应用统计 | 3 |
3 | 025400 | 国际商务 | 3 |
4 | 025600 | 资产评估 | 3 |
5 | 035200 | 社会工作 | 3 |
6 | 055100 | 翻译 | 3 |
7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3 |
8 | 085400 | 电子信息 | 3 |
9 | 085500 | 机械 | 3 |
1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3 |
11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3 |
12 | 085800 | 能源动力 | 3 |
13 | 085900 | 土木水利 | 3 |
14 | 086100 | 交通运输 | 3 |
15 | 125100 | 工商管理 | 2 |
16 | 125200 | 公共管理 | 3 |
17 | 125300 | 会计 | 2 |
18 | 125500 | 图书情报 | 3 |
19 |
125601 | 工程管理 | 2 |
125602 | 项目管理 | 2 |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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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招生简章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简称《报名工作通知》,鄂高考〔2019〕23号)、《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简称《网报须知》)有关要求,以及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特制定我校2020年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特色与优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深厚人文底蕴和财经政法特色
学校由陈毅和邓小平创办于1948年。目前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秉承“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打造以财经、政法为特色,人文底蕴深厚的人文社科类一流大学。
◆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05年9月,学校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经、法、管”为特色的国家重点学科群
学校目前拥有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民商法学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经济史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形成了“经、法、管”领域的学科集群优势。学校突出“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强调经、法、管三大学科的交叉互动、渗透与融合,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MBA教育特色与优势
我校是全国第二批举办MBA教育的院校,1994年开始招收MBA。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作为MBA教育的主管学院,秉承“立足中南,面向世界,成为经法管融通的一流商学院”的愿景,以“创造商学新知,贡献商业智慧,培养商界精英”为使命,知行求真,诚信致远,打造中国和世界商科教育领域的“中南派”!经过二十余年发展,我校MBA教育形成了以下特色与优势:
◆举全校之力:专业整合二十多年MBA办学经验
学校是全国第二批办MBA教育,第一批办EMBA教育的院校,树立“举全校之力”办MBA教育的方针,设立专门的MBA教育中心,作为学校整合校内外资源,举全校之力,专业办MBA教育的平台。专业、专注的办学体制,保障我校MBA教育办学资源与质量,累积了持续的竞争优势。
◆学科特色优势:整合全校“经、管、法”优势学科资源
MBA教育以会计、金融、法律、财政四大国家重点学科师资为基础,围绕每一门核心课程构建了20个虚拟课程教研室,从全校相关领域优选教师团队,保障了MBA教育师资质量。
◆复合技能导向:“精财务、通管理、懂法律、善投资”
MBA项目整合了学校“经、管、法”优势学科资源,设计了独特的课程体系,除了工商管理核心课程外,突出“经、管、法”领域的特色内容,教学中通过案例教学、团队项目、企业调研突出“经、管、法”知识的融合,培养财经与政法融通、专业与责任并重的复合型高级工商管理人才,影响和引领中国商业文明。
◆项目价值影响:第三方权威媒体评选“中国最具价值MB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项目连续占据《世界经理人》杂志评选的“中国最具影响力MBA排行榜”前15位,多次入选“中国最具价值MBA”和“中国最具成长性MBA”。2017年,入选由商学院传播联盟、INEMBA、品牌时代国际传媒联合部分主流财经、教育媒体共同评选的《中国最具价值50MBA》。
◆校友网络资源:汇集财经与政法精英
学校已毕业MBA学生超4000人,已毕业EMBA学生超3000人,校友资源遍布全国各地,其中金融、投资、政法领域校友超过30%,培养了包括董明珠、车建新、李绍烛、祝九胜、梁允超等一大批杰出商界领袖。
◆国际认证质量:中国大陆第7个获AMBA国际认证MBA项目
2011年8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顺利通过全球三大商学院认证之一的AMBA国际认证﹙Association of MBAs,简称AMBA﹚认证,成为大陆地区第七家AMBA国际认证会员。2014年以优秀成绩通过AMBA认证复评,2019年再次通过现场评估,办学质量获得国际认可。
三、招生类别与规模
2020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数分别为170人、30人。实际招生人数还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总数,以“基数加调节”方式可能有所增加。
所有考生报考类别均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拟录取阶段按规定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合同》。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或因信息不一致影响录取,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学制与学习形式和学费
(一)学制与学习形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和EMBA项目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时间最长可延长至4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的主要课程学习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完成,学习形式包括:周末学习、每月集中学习;非主要课程学习采取游学、集中地点教学和企业调研课堂等形式。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EMBA)研究生的主要课程学习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完成,学习形式包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一次四天;非主要课程学习采取游学、集中地点教学和企业调研课堂等形式。
学校对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EMBA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二)学费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方向)研究生学费标准:12.6万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研究生学费标准:19.8万元。学费分两次缴清,分别在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各交纳50%。
实际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当年批复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工商管理硕士(MBA方向)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20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5.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2)企业最高决策层(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及少数优秀中高级管理人才。
6.湖北武汉地区仅接受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有居住证)的往届考生报考。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工作或户口所在地非湖北省的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后均需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相关要求均以学校11月初发布的《现场确认工作通知》内容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报名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报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
6.全省不再统一购置考生文具,考生自带必备文具参加考试。不得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挂钟,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9年11月初(具体时间以《现场确认工作通知》为准)。现场确认须知如下:
1.考生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提前进行网上缴费,本人按时亲自到报考点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点击了报考点而未按要求缴费、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3.凭有效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4.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初发布《现场确认工作通知》,相关事宜以通知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政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及招生单位的其他文件对报考要求的详细说明。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院、学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将在复试、录取检查、入学资格复核等各个阶段多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所有阶段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3)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
2.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因为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确认并参加考试。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和方向原则上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定向合同》签字盖章的定向单位一致。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填报范式如下:XX省XX市XX区+定向就业单位全称。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3)如报名成功后,发现确实需要修改,请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原有报名信息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每个注册账户可提交多条网上报名数据,无需重复注册。
七、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及考场安排查询
1.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为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
2.选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查询考场安排。
报名、现场确认、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阶段关键信息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上发布专项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研招网站和学院网站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均以网页信息为准。
八、初试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EMBA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九、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20年4月左右进行,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进行复试报到和体检。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拟录取及入学
1.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按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加总后得出总成绩进行排名,符合学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的,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当年公布的MBA和EMBA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为准。
十一、重要说明
1.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所有考生在报考和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交复试学院核验、存档。
2.因特殊情况,录取当年不能入学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asp?id=4669。
3.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4.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MBA教育中心为MBA和EMBA相关招生政策唯一解释机构。
5.本简章未尽事宜,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招生章程之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十二、信息查询与咨询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与咨询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E-mail:yjszsb@zuel.edu.cn。
(二)MBA教育中心招生信息查询与咨询
MBA教育中心网址:http://mba.zuel.edu.cn/
通信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文汇楼204办公室。
电话:027-88047866,88050500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感谢您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项目的关注和支持,预祝您报考顺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2020年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集经济、法律与管理为一体的财经政法类高校,将学校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的学科融通性和学生培养的应用性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的学科结构与学生的知识结构对接起来,形成我校MPA教育的主要特色。
一、专业介绍
我校MPA教育主要以公共管理学院相关学科为依托。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13个硕士点,拥有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授权点。学院还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并设有七个博士点。
MPA中心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学科优势,以及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平台,选聘校内外优秀师资、著名专家学者为MPA学生授课,并聘用公共部门管理人员为合作导师。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学制
非全日制:学制2年,学习年限2年-4年,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在校学习,分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
全日制:基本学制2年,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习与培养相关规定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上的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链接:http://yjsb.zuel.edu.cn/news2_list.asp?lmid=372)。
四、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以备用。
2. 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3.按照报名要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网上报名特别提醒:报考非全日制方向考生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除“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按“非定向就业”录取,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硕士。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0日。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摄像等。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就近选择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未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缴费和摄像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计于11月发布《现场确认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信息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2.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五、初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2019年12月14-23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
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科。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五)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六、复试
复试在2020年4月份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各专业复试安排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剂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八、录取
拟录取手续: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MPA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等方能录取。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入学后,如在资格复查中发现其在拟录取、录取阶段存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之规定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毕业与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学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非全日制MPA学生的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学年,按2学年缴纳。全日制MPA学生学费标准为19000元/生·学年,按2学年缴纳。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意外情况退学的,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退。
此收费标准从2020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0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430060
联系方式:027-88046295(柯老师 周老师 龚老师)027-88324933(王老师)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znufe.edu.cn。
校研招办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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