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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以下即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你的考研报考有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创于1956年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2004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7年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建高校,2015年成为首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在读研究生近7000人,拥有 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200余人,硕士生导师1200余人。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学科获得B+,位居全国高校前20%。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年度科研经费超过4亿元,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其中,2020年主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2021年主持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3项。学校一直非常重视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在校生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突出,2020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学术创新成果近400项,在2020年教育部组织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综合成绩全国排名第16名。毕业校友积极传承母校创新创业基因,在杭州市发布的2021年“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榜单中有数十家校友企业入选。
欢迎海内外广大考生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本领域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
1.本科直博招生对象为全国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条件和程序等请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grs.hdu.edu.cn/2021/0913/c1721a136851/page.htm)执行;
2.硕博连读招生对象为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按照学校硕博连读文件和各学院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申请考核招生对象为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具体要求见本简章、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内容。
四、拟招生人数
全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81人左右。全校招生总数以教育部将来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人才培养需要和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简章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所属学院 |
机械工程 | 6 | 机械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8 | 电子信息学院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3 | 电子信息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 | 通信工程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8 | 自动化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8 | 计算机学院 |
数学 | 3 | 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6 | 管理学院 |
网络空间安全 | 6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招生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申请考核招生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其中全日制定向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原则上每位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且培养质量优秀的导师最多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本科直博三种方式),招生导师名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导师介绍和联系方式详见博士生导师简介(附件2)。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处分。
3.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封推荐意见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5.应届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已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6.英语基础较好,应符合以下条件:CET4≥550或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在入学前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过学士或硕士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的,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可适当降低要求。
7.所读硕士学位专业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8.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内容需包括申请者学术科研经历和博士研究计划两部分。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科研特长和学术兴趣独立完成“博士研究计划”。
9.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近3年至少有1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研究课题、科研奖励等),成果计算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2)符合招生学院规定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附件4)。
10.以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选拔对象原则上为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学术兴趣较强、发展潜力较大;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
(4)符合招生学院规定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1.以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考生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六、报名和提交材料
1.申请考核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30日)和所需提交材料等安排,请考生及时留意查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grs.hdu.edu.cn/)和“杭电研究生招生(微信号hduyjszs)”公众号发布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考生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素颜证件照、缴纳报名费,并按时寄送相关材料。
2.硕博连读
具体报名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
3.本科直博
具体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七、考核
1.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按照学校考核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等要求,对每位申请者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拟定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报研究生院,入围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网上公布。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学院成立由5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到时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相关通知。
八、录取
1. 各招生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简章、考核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等要求,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人数、考生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和身心健康检查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予以正式录取。
2. 体检,拟录取考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也可以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于规定时间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档案审核,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签订协议,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在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必须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书就业,未按规定办理协议等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入学报到
1.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为准。
2.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学费学制、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本科直博基本学制5年,硕博连读基本学制5年(含硕士阶段),申请考核基本学制3年。
我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1158号)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其他类别博士研究生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入学前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当年接纳能力等最终确定住宿安排。
十一、奖助政策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助研助管助教津贴、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覆盖面 | 备注 | |
国家奖学金 | 无 | 30000元/次 | 个人申请,择优评选 | ||
国家助学金 | 无 | 15000元/年 | 100% | 按基本学制发放 | |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 |
一等奖 | 18000元/次 | 本科直博 | ||
二等奖 | 14000元/次 | 硕博连读 | |||
三等奖 | 10000元/次 | 其他 | |||
学年学业奖学金 (其他年级) |
一等奖 | 18000元/年 | 不高于30% | 符合基本条件,按基本学制发放 | |
二等奖 | 10000元/年 | 不低于70% | |||
三助一辅 | 助研津贴 | 无 | 6000元左右/月 | 100% | 按基本学制发放 |
助管助教津贴 | 无 | 最高600元/月 | 个人申请 | 每学期发放4个月 | |
兼职辅导员 | 无 | 1200-1500元/月 | 个人申请 | 每学期发放4个月 | |
出国(境)访学交流资助 (6个月及以上) |
按出访地区确定 | 2.5-6万元/人 | 个人申请 | 赴世界排名前100高校学习交流等,资助标准上浮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无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 符合条件,个人申请 | ||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 按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级别分等 | 200-2000元/篇 | 符合条件 | ||
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 | 2000元/项 | ||||
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 | 按获奖等级 | 团队获奖最高9000元/项 | |||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 | 无 | 30000元/项 | 个人申请 |
十二、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三、其他
1.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申请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生产生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就读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考生提交信息不实、提交报考材料不全、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则报名无效。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571-86915055。
3.学校将在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为便于广大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展,建议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du.edu.cn/)和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杭电研究生招生,微信号hduyjszs)。
5.本简章内容由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上级部门若对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或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相应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6873840、86919140(兼传真),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5。
2.网址:http://grs. hdu.edu.cn/
3.官方微信公众号:杭电研究生招生(微信号hduyjszs)
4.博士招生咨询QQ群: 466404359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2022年各招生学院博士生导师简介.rar
附件3-2022年博士学位点介绍.rar
附件4-各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细则.rar
附件5-2022年博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doc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创于1956年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2004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7年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建高校,2015年成为首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研究生近6000人,拥有 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领域),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正高职称290余人,博导150余人,硕导920余人。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在众多领域参与并完成了一系列国家高科技攻关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年度科研经费超过3亿元。学校重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在杭州市发布的2020年“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榜单中有数十家校友企业入选。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学科获得B+,位居全国高校前20%。学校秉承“笃学力行、守正求新”之校训,以电子信息和经济管理两大专业类为主体,形成了具备“信息科技”和“创新实践能力”竞争优势的办学特色,是我国信息技术领域、国防现代化建设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被誉为“IT企业家摇篮”和“卓越工程师沃土”。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本领域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
本科直博招生对象为全国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条件和程序等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硕博连读招生对象为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按照学校硕博连读文件和各学院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考核招生对象为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具体要求见本简章和学校、学院相关文件内容。
四、拟招生人数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为上年度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教育部将来实际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国家需求、就业状况、导师和实际生源等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8 | 电子信息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8 | 自动化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1 | 计算机学院 |
机械工程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6 | 管理学院 |
网络空间安全 | 6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招生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申请考核招生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申请考核招生类别中的全日制定向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根据导师招生文件要求,原则上每位合格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且培养质量优秀的导师最多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本科直博三种方式),招生导师名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导师介绍和联系方式详见博士生导师简介(附件2)。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处分。
3.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封推荐意见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
5.应届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
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应届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拟录取,在报到前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6.英语基础较好,应符合以下条件:CET4≥550或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在入学前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过学士或硕士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的,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可适当降低要求(具体按招生学院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7.所读硕士学位专业与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8.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内容需包括申请者学术科研经历和博士研究计划两部分,“博士研究计划”应根据申请人的科研兴趣独立完成。
9.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原则上近3年至少有1-2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研究课题、科研奖励等);
(2)符合招生学院规定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10.以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选拔对象原则上为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学术兴趣较强、发展潜力较大;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
(4)符合招生学院规定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申请人于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表格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学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再补报。
11.以本科直博方式申请的考生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六、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同时寄送申请材料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日—12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报名,报名费150元。
2.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3.缴费:报名费为每人150元,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费,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无效;已确认报名并缴费者,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4.特别注意事项:
(1)报考录取类别:分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报考时请考生根据要求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能更改。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在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书就业。
(2)填写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保持一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下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做成文档并附目录,在2020年12月30日前通过EMS或者顺丰(以邮戳日期为准)快递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详细地址附后),所有材料原件复试时现场核验。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签字、签意见、盖章)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学位材料《学位认证报告》1份(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生证复印件1份,拟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非应届考生须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硕士学位的《学位认证报告》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国境外大学应届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且在拟录取后须及时补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书面推荐意见2封及以上原件(见附件4);
7.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原件(见附件5);
8.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成果、学业成绩等复印件(具体按招生学院要求提供);
9. 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考核
(一)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按照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每位考生的基本条件、英语水平、学术兴趣、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评价,审核小组遵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入围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入围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网上公布。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学院成立由5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兴趣、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1.复试阶段的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含外语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认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拟录取后提供原件核验);
(3)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
(4)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原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
(6)博士复试个人陈述表原件;
(7)博士复试登记表原件。
八、录取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录取办法、实施细则、考生综合成绩等,在2021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予以正式录取。
2. 拟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也可以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体检表原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标准)。
3.档案审核,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4.签订协议,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在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必须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书就业,未按规定办理协议等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入学报到
1.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为准。
2.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学费学制、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博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本科直博基本学制5年,硕博连读基本学制5年(含硕士阶段),申请考核基本学制3年。
我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地址:杭州市钱塘新区2号大街1158号)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别博士研究生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入学前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等最终确定。
十一、奖助政策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建立了丰厚多元的奖助体系,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科研任务,顺利成长成才。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覆盖面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无 | 30000元/次 |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 | |
国家助学金 | 无 | 15000元/年 | 100% | |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 |
一等奖 | 18000元/次 | 本科直博 | |
二等奖 | 14000元/次 | 硕博连读 | ||
三等奖 | 10000元/次 | 其他 | ||
学年学业奖学金 (其他年级) |
一等奖 | 18000元/年 | 不高于30% | 按基本学制,且符合基本条件 |
二等奖 | 10000元/年 | 不低于70% | ||
助研津贴 | 无 | 6000元左右/月 | 100% | 按基本学制发放 |
三助一辅 | 助管助教最高600元/月,兼职辅导员1200-1500元/月 | 个人申请 | 每学期发放4个月 | 助管助教最高600元/月,兼职辅导员1200-1500元/月 |
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交流资助 | 按出访地区等界定 |
6个月及以上项目 2.5万-6万 |
个人申请 | 赴世界排名前100高校学习交流,资助标准上浮20% |
国家助学贷款 | 无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 符合条件 |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 |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 按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级别分等 | 200-2000元/篇 | 符合条件 | |
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 | 2000元/项 | |||
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 | 按获奖等级 | 团队获奖最高10000元/项 | 符合条件 | |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 | 无 | 30000元/项 | 符合条件 |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三、其他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学校将在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为便于广大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展,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杭电研究生招生(微信号hduyjszs)。
4.本简章内容由学校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上级部门若对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为准或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相应调整。
十四、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杭州钱塘新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行政楼二楼研招办(邮编:310018 ),黄老师,0571-86873840.
2.联系电话:0571-86873840、86919140(传真),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6。
3.网址:http://grs. hdu.edu.cn/
4.官方微信:杭电研究生招生(微信号hduyjszs),博士招生咨询QQ群: 980465267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博士生导师简介.rar
附件3:博士学位点介绍.rar
附件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docx
附件6:2021年博士招生各学院联系方式.doc
附件7:各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rar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创于1956年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2004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7年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建高校,2015年成为首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研究生4500余人,拥有 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领域),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正高职称290余人,博导110余人,硕导700余人。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学科获得B+,位居全国高校前20%,表现超过部分重点名校。学校秉承 “笃学力行、守正求新”之校训,以电子信息和经济管理两大专业类为主体,形成了具备“信息科技”和“创新实践能力”竞争优势的办学特色,是我国信息技术领域、国防现代化建设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IT企业家沃土”和“卓越工程师摇篮”。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 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按2020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 至少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按2020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5.学历要求:①已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②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按2020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6.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②IELTS成绩5.5分(含)以上;③TOEFL成绩72分(含)以上;④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申请人应在所报学科领域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SCI期刊三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至少在一级期刊(含GF报告)发表2篇;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至少在一级期刊(含GF报告)发表1篇,且有以下至少一项科研成果作为补充:
①获得相关学科授权国家发明(含GF)专利(排名前三);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五);
③作为第一成员在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4)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且作为第一成员获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上述科研成果及等级以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最新规定为准,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杭电研[2018]103号)。
(三)硕博连读
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具体按照硕博连读选拔有关文件开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直博生
从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中择优录取本科推免生攻读博士学位。
(注: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①普通招考、②申请-考核、③硕博连读、④直博生,前三种选拔方式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同时进行复试,按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直博生从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中选拨,经复试择优录取)
四、拟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将来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直博生)以2019年博士招生计划为基数拟定,仅供参考,见下表:
2019年各学科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览表
学科名称 | 招生人数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6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8 |
机械工程 | 3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4 |
网络空间安全 | 5 |
根据导师招生文件要求,一般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直博生四种方式)。
五、报名方式及手续
(一)普通招考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12月30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报名费150元。
2.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0年1月5日前递交以下报名材料。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要求清晰复印在同一张 A4纸上);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
(4)①本科和硕士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复印件;②本科和硕士学位对应的《学位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cn/)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gdjy)复印件。
所有原件待现场核验。
(二)申请考核
1.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日前递交以下材料至各招生学院: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4);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4)所报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2封及以上(原件),其中1封为硕士期间导师详实的推荐信;
(5)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待现场核验);
(6)在职报考的考生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
(7)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以及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所有原件待现场核验,获取网址请见普通招考相关内容。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原件待现场核验);
(9)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现场核验);
(10)考生承诺书。
2.材料审核时间在12月上旬。学院成立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考评,并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学校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12月中旬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考。
3. 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9年12月25日—12月30日通过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具体详见2020年博士网上报名须知)。同时将由系统导出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要求同上)递交至研招办。
(注: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杭电研[2018]103号)。)
六、初试
博士生普通招考初试为笔试,初试时间拟安排在2020年3月14日、15日,初试科目:英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请查阅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考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
初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复试
1. 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入围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含外语能力测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以及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取网址请见普通招考相关内容。所有原件复试现场核验。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参加学校组织体检,也可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5)报考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6)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科研成果清单(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的研究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方面的奖项),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所报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2封及以上(原件),其中1封为硕士期间导师详实的推荐信;
(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
(9)政治审查表;
(10)博士复试个人陈述表;
(11)博士复试登记表。
(提醒: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交过的不用重复提交,所有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八、录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博士生,不用转档案,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要求全脱产,转档案。
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
2.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总成绩和培养潜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入学报到
2020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相关内容为准)。
十、学费和学制
按照国家政策,博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
十一、奖助政策
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建立了丰厚多元的奖助体系,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科研任务,顺利成长成才。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覆盖面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无 | 30000元/次 |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 | |
国家助学金 | 无 | 15000元/年 | 100% | |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 |
无 | 10000元/年 | 100% | 符合基本条件 |
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 |
一等奖 | 18000元/年 | 不高于40% | 符合基本条件 |
二等奖 | 10000元/年 | 不低于60% | ||
助研津贴 | 无 | 6000元/月左右 | 100% | 按学制3年发放,最多不超过36个月。 |
助教助管 | 无 | 最高600元/月 | 个人申请 | |
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交流资助 | 按出访地区等界定 |
6个月及以上项目 2.5万-6万 |
个人申请 | 赴世界排名前100高校学习交流,资助标准上浮20% |
国家助学贷款 | 无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 符合条件 |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 |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 按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级别分等 | 200-2000元/篇 | 符合条件 | |
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 | 2000元/项 |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三、其他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2.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3.简章内容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310018 )
2.联系电话:0571-86873840、86919140(传真),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3.网址:http://grs. hdu.edu.cn/
4.官方微信:杭电研究生招生(微信号hduyjszs),博士招生咨询QQ群:879324206
附件1-2020年博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doc
附件2-2020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docx
附件3-2020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复习参考书.docx
附件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 年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5-博士点及博导简介(按一级学科).rar
附件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_杭电研[2018]103号.PDF
附件7-2020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博导名单.docx.docxx
附件8-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创于1956年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1980年改建为杭州电子工业学院,2004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7年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建高校,2015年成为首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研究生4000余人,拥有 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领域),设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正高职称290余人,博导100余人,硕导700余人。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学科获得B+,位居全国高校前20%,表现超过部分重点名校。学校秉承 “笃学力行、守正求新”之校训,以电子信息和经济管理两大专业类为主体,形成了具备“信息科技”和“创新实践能力”竞争优势的办学特色,是我国信息技术领域、国防现代化建设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IT企业家沃土”和“卓越会计师摇篮”。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 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按2019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按2019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5.学历要求:①已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②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按2019年9月1日入学时计算)。
6.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②IELTS成绩5.5分(含)以上; ③TOEFL成绩72分(含)以上; ④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申请人应在所报学科领域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SCI期刊三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至少在一级期刊(含GF报告)发表2篇;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至少在一级期刊(含GF报告)发表1篇,且有以下至少一项科研成果作为补充:
①获得相关学科授权国家发明(含GF)专利(排名前三);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五);
③作为第一成员在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4)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至少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且作为第一成员获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5)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上述科研成果及等级以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最新规定为准,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杭电研[2018]103 号)。
(三)硕博连读
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具体按照硕博连读选拔有关文件开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注: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此三种选拔方式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同时进行复试,按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四、拟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将来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以2018年博士招生计划为基数拟定,仅供参考,电子科学与技术拟招收11人,控制科学与工程拟招收1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拟招收11人,网络空间安全拟招收不少于3人,机械工程拟招收不少于3人,管理科学与工程拟招收不少于3人。在复试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018年全校实际共招收博士研究生42人,其中电子科学与技术招收14人,控制科学与工程招收13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招收15人。
根据导师招生文件要求,一般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
五、报名方式及手续
(一)普通招考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报名费150元。
2.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19年1月5日前递交以下报名材料。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要求清晰复印在同一张 A4纸上);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以及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和《学位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cn/)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gdjy)复印件;所有原件待现场核验。
(二)申请考核
1.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12月1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至各招生学院: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4);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4)所报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2封及以上(原件),其中1封为硕士期间导师详实的推荐信;
(5)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待现场核验);
(6)在职报考的考生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
(7)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以及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所有原件待现场核验,获取网址请见普通招考相关内容。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原件待现场核验);
(9)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现场核验);
(10)考生承诺书。
2.材料审核时间在12月中旬。学院成立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考评,并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学校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12月中下旬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普通招考。
3. 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8年12月20日—12月31日通过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具体详见2019年博士网上报名须知)。同时将由系统导出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要求同上)递交至研招办。
(注: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杭电研[2018]103号)。)
六、初试
博士生普通招考初试为笔试,初试时间拟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17日,初试科目:英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请查阅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考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
初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复试
1. 普通招考达到复试分数线及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入围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含外语能力测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以及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取网址请见普通招考相关内容。所有原件复试现场核验。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参加学校组织体检,也可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5)报考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6)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科研成果清单(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的研究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方面的奖项),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所报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2封及以上(原件),其中1封为硕士期间导师详实的推荐信;
(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
(9)政治审查表;
(10)博士复试个人陈述表;
(11)博士复试登记表。
(提醒: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交过的不用重复提交,所有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八、录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博士生,不用转档案,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要求全脱产,转档案。
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
2.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总成绩和培养潜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入学报到
2019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相关内容为准)。
十、学费和学制
按照国家政策,博士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
十一、奖助政策
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建立了丰厚多元的奖助体系,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科研任务,顺利成长成才。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覆盖面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无 | 30000元/次 |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 | |
国家助学金 | 无 | 15000元/年 | 100% | |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 |
无 | 10000元/年 | 100% | 符合基本条件 |
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 |
一等奖 | 18000元/年 | 不高于40% | 符合基本条件 |
二等奖 | 10000元/年 | 不低于60% | ||
助研津贴 | 无 | 6000元/月左右 | 100% | 按学制3年学制发放,最多不超过36个月。 |
助教助管 | 无 | 最高600元/月 | 10%左右 | |
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交流资助 | 按出访地区等界定 | 长期项目10000-36000元/人,短期项目5000-12000元/人 | 10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无 | 最高12000元/年 | 符合条件 |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 |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 | 按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级别分等 | 200-2000元/篇 | 符合条件 | |
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 | 2000元/项 |
注: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执行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三、其他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2.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3. 简章内容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编:310018 )
2.联系电话:0571-86873840、86919140(传真),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3.网址:http://grs. hdu.edu.cn/
4. 官方微信:杭电研究生招生(微信号hduyjszs),博士招生咨询QQ群:938925097
附件1:2019年博士招生各学院联系方式 .doc
附件2:附件2-2019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3:2019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复习参考书.docx
附件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9 年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5:附件5-博士点及博导简介(按一级学科).rar
附件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_杭电研[2018]103号.PDF
附件7:附件7-2019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名单.docx.docx
附件8:《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 面向 国家治理大战略, 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 培养在相应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 门技术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
二、招生计划
2021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757 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5 名; “高校 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4 名;“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1 名) ,其中学术学位 585 名,专业学位 172 名。
以上招生计划情况仅作参考, 2022 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和学 校实际分配为准。各学院招生计划情况由招生学院在后续发布的 2022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中说明。请考生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培养改革, 完善博士生招生选拔和培养体系, 推动拔尖创新人 才培养, 学校实施学术领军人才和工程博士领军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领 军人才专项招生计划”)。具体要求由后续发布的专项招生计划工作安排通知中说明。 请考生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为定向的博 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合同, 入学时不调入 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在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前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由学校统一派遣。
我校 2022 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计划。各学院 2022 年录取定向就业的学术 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 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录取学术学位总人数的 5%。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请考生在报考时根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类别。
三、招生方式
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 面向 国家治理大战略, 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 培养在相应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 门技术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
二、招生计划
2021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757 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5 名; “高校 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4 名;“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1 名) ,其中学术学位 585 名,专业学位 172 名。
以上招生计划情况仅作参考, 2022 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和学 校实际分配为准。各学院招生计划情况由招生学院在后续发布的 2022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中说明。请考生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培养改革, 完善博士生招生选拔和培养体系, 推动拔尖创新人 才培养, 学校实施学术领军人才和工程博士领军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领 军人才专项招生计划”)。具体要求由后续发布的专项招生计划工作安排通知中说明。 请考生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为定向的博 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合同, 入学时不调入 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在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前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由学校统一派遣。
我校 2022 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计划。各学院 2022 年录取定向就业的学术 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 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录取学术学位总人数的 5%。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请考生在报考时根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类别。
三、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采用“申请 -考核”的选拔机制。
硕博连读: 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 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 学校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 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生暂不采取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选拔。我校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 业包括: 085400 电子信息、 085500 机械、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86100 交通运输。
四、报考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 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 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 2022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 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 (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 时间为准)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7)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 报考博士生须 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按教育部及学校当 年相关招生文件和通知要求执行。
(9)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硕博连读: 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 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 学校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 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生暂不采取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选拔。我校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 业包括: 085400 电子信息、 085500 机械、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86100 交通运输。
四、报考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 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 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 2022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 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 (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 时间为准)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7)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 报考博士生须 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按教育部及学校当 年相关招生文件和通知要求执行。
(9)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 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②修完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 并提交学习单位开具的 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基本条件除满足上述第( 1) -( 7)条规 定之外, 还须对工程技术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 能力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取得较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 目。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非工程博士领军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人员须达到上述第(9)条规定。
报考工程博士领军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人员,还须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大重 点工程项目, 解决了核心关键技术问题, 取得了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且已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或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
②获得学士学位后已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或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 并达到上述第(9)条规定。
③获得学士学位后已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或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工作 10 年以上(含 10 年)。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除满足上述第( 1) 、(2)、(4)、(5)、(6)、 (7) 、(8)条规定之外, 还必须是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 成绩优秀, 对学术研 究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报考要求详见有关通知。
4.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除满足上述第( 1) 、(2)、(4)、(5)、(6)、 (7)、(8)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博报考相关要求按照我校接收 2022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五、申请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从报名系统下载生成; 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及直 接攻博考生由报名时就读学院盖章,其他人员由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盖章)。
②修完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 并提交学习单位开具的 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基本条件除满足上述第( 1) -( 7)条规 定之外, 还须对工程技术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 能力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取得较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 目。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非工程博士领军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人员须达到上述第(9)条规定。
报考工程博士领军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人员,还须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大重 点工程项目, 解决了核心关键技术问题, 取得了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且已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或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
②获得学士学位后已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或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 并达到上述第(9)条规定。
③获得学士学位后已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或工程技术管理岗位工作 10 年以上(含 10 年)。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除满足上述第( 1) 、(2)、(4)、(5)、(6)、 (7) 、(8)条规定之外, 还必须是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 成绩优秀, 对学术研 究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报考要求详见有关通知。
4.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除满足上述第( 1) 、(2)、(4)、(5)、(6)、 (7)、(8)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博报考相关要求按照我校接收 2022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五、申请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从报名系统下载生成; 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及直 接攻博考生由报名时就读学院盖章,其他人员由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盖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格 式要求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3.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须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 管理部门盖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其他人员须由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无需提交)。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无硕士学位证、仅有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硕博连读
及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和学生证复印件。
6. 《攻读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同时提供能证明本人外语能力、 学业水平、 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如本人简历、硕士学位论文(或摘 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等)。(申请表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7. 《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申请人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表》以及取得较突出成果 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等相关材料(仅限报考专业学位的博士生提交, 申请表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考生除应提交上述基本材料外, 如果报考学院和专业还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也应一并提交, 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及相关专项招生计划 2022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六、招生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预计为 2022 年 3 月,具体报名时间见后续发布的 2022 年博士生报名通知。 请关注学校研招网最新通知,网址: yz.uestc.edu.cn。
注意事项:
(1)根据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急需紧缺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 结合我校优势学科专业情况, 博士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 001 信息与通 信工程学院、 00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 学术学位专业接受考生报考,报考其他学院或专业无效。
3.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须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 管理部门盖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其他人员须由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无需提交)。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无硕士学位证、仅有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硕博连读
及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和学生证复印件。
6. 《攻读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同时提供能证明本人外语能力、 学业水平、 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如本人简历、硕士学位论文(或摘 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等)。(申请表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7. 《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申请人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表》以及取得较突出成果 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等相关材料(仅限报考专业学位的博士生提交, 申请表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考生除应提交上述基本材料外, 如果报考学院和专业还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也应一并提交, 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及相关专项招生计划 2022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六、招生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预计为 2022 年 3 月,具体报名时间见后续发布的 2022 年博士生报名通知。 请关注学校研招网最新通知,网址: yz.uestc.edu.cn。
注意事项:
(1)根据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急需紧缺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 结合我校优势学科专业情况, 博士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 001 信息与通 信工程学院、 00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 学术学位专业接受考生报考,报考其他学院或专业无效。
(2)网上报名前考生应认真查看报名有关通知,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交费。凡不按要求报名、交费、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 而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关学院专业报考条件,严格按照相 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 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报名费 180 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 467 号) 。报名费须在网上报名期间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直接攻博考生报名费已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 不再 另行支付。 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 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 成的损失, 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费用前务必慎重考虑, 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费用概不退费。
2.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预计为 2022 年 3 月,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发布的 2022 年博士生报名 通知。请关注学校研招网最新通知,网址: yz.uestc.edu.cn。
注意事项:
(1)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详见报考学院制 定的 2022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或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2)请考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若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弄虚作 假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学校不再退还。身份证、硕士阶段学生证或学历 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或入学时查验。
(4)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考生提供的论文、专著、成果 或奖励等发表或获得时间一般要求截至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少数民族骨 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身份以报考时经审核的报名材料为准。
3.报考资格审核及复试资格确定
(1) 报考资格审核
各博士招生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 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如果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将要求考生在 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关学院专业报考条件,严格按照相 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 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报名费 180 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 467 号) 。报名费须在网上报名期间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直接攻博考生报名费已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 不再 另行支付。 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 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 成的损失, 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费用前务必慎重考虑, 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费用概不退费。
2.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时间预计为 2022 年 3 月,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发布的 2022 年博士生报名 通知。请关注学校研招网最新通知,网址: yz.uestc.edu.cn。
注意事项:
(1)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详见报考学院制 定的 2022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或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2)请考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若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弄虚作 假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学校不再退还。身份证、硕士阶段学生证或学历 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或入学时查验。
(4)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考生提供的论文、专著、成果 或奖励等发表或获得时间一般要求截至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少数民族骨 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身份以报考时经审核的报名材料为准。
3.报考资格审核及复试资格确定
(1) 报考资格审核
各博士招生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 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如果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将要求考生在 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 复试资格确定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考生的材料由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 按照统一的材料评议 标准认真审核评议。学院根据材料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并公布。材料评 议结果作为复试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考生的复试资格确定方式由学院制定。学院如需通过材料评议 方式确定硕博连读考生复试资格, 由学院参照普通招考方式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中说明。直接攻博考生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接收 2022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4.复试
经学院审核达到复试考核要求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比例一 般不低于 120%。
复试环节包括外语测试、综合能力考核等。在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基础上,注重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和能力、科研创新能 力、工程理论和实践能力、学术志趣、培养潜质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 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所有加试成绩须合格。已获硕士学位 者、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 其他考生须参加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考核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 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 笔试等具体形式。复试要求及具体安排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 布。复试费 120 元/人(川发改价格〔 2017〕 467 号)。我校博士生招生原则上不接受调剂报考学校、学院或专业。
5.录取
各学院本着“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勿滥”的原则, 根据考生复试 总成绩分别按照报考院系、专业或报考方式等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结合博士生 招生计划情况、材料评议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 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考生的材料由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 按照统一的材料评议 标准认真审核评议。学院根据材料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并公布。材料评 议结果作为复试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考生的复试资格确定方式由学院制定。学院如需通过材料评议 方式确定硕博连读考生复试资格, 由学院参照普通招考方式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中说明。直接攻博考生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接收 2022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4.复试
经学院审核达到复试考核要求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比例一 般不低于 120%。
复试环节包括外语测试、综合能力考核等。在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基础上,注重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和能力、科研创新能 力、工程理论和实践能力、学术志趣、培养潜质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 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所有加试成绩须合格。已获硕士学位 者、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 其他考生须参加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考核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 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 笔试等具体形式。复试要求及具体安排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 布。复试费 120 元/人(川发改价格〔 2017〕 467 号)。我校博士生招生原则上不接受调剂报考学校、学院或专业。
5.录取
各学院本着“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勿滥”的原则, 根据考生复试 总成绩分别按照报考院系、专业或报考方式等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结合博士生 招生计划情况、材料评议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 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复试总成绩合格(达到满分的 60%) 才能被录取。加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 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合格(各科成绩分别达到满分的 60%)才能被录取。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需由考生本 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 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 研究生院可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组织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安排
1.学制: 直博生 5 年, 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 4 年。最长学习年限直博生不 得超过 8 年, 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 不得超过 6 年。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 准。
2.学费标准按入学当年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执行。 2022 年我校博士生学费标准 详见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或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2022 级研究生教育收费一览表》及有关通知。
3.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有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 包括: 国家奖学金、理学学 科特别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以及各类研究生荣誉奖励等, 能够充分保障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相关详细信息可咨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具体奖助 政策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4.我校为非定向博士生提供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定向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培养地点主要集中在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和校区容量安排研究生住宿校区和住宿地点。
八、其他
1.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 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 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达到毕业要求, 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 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 准予毕业; 准予毕业的 博士研究生,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者,授予学位。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需由考生本 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 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 研究生院可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组织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安排
1.学制: 直博生 5 年, 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 4 年。最长学习年限直博生不 得超过 8 年, 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 不得超过 6 年。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 准。
2.学费标准按入学当年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执行。 2022 年我校博士生学费标准 详见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或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2022 级研究生教育收费一览表》及有关通知。
3.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有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 包括: 国家奖学金、理学学 科特别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以及各类研究生荣誉奖励等, 能够充分保障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相关详细信息可咨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具体奖助 政策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4.我校为非定向博士生提供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定向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培养地点主要集中在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和校区容量安排研究生住宿校区和住宿地点。
八、其他
1.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 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 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达到毕业要求, 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 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 准予毕业; 准予毕业的 博士研究生,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者,授予学位。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 考必须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考核、复试、录取或其他问题,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 考生可向相关学院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 若仍有 异议, 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下将对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 复试、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5.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 我校将做相应调 整,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予以公布。
6.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 2022 年博士研究生考 试招生政策不符之处, 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招生简章内容如有调整, 请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九、招生咨询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 B2-419
4.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 考生可向相关学院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 若仍有 异议, 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下将对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 复试、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5.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 我校将做相应调 整,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予以公布。
6.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 2022 年博士研究生考 试招生政策不符之处, 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招生简章内容如有调整, 请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九、招生咨询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 B2-419
电话: 028-61830152、028-61830153 传真: 028-61830153
网址: yz.uestc.edu.cn
2.学院联系方式: yz.uestc.edu.cn/lxwm.htm网址: yz.uestc.edu.cn
3.学校地址
清水河校区: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 邮编: 611731 沙河校区: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 邮编: 610054
学校网址: www.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 面向 国家治理大战略, 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 培养在相应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 门技术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
二、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652 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5 名; “高校 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4 名;“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2 名) ,其中学术学位 535 名,专业学位 117 名。
以上招生计划情况仅作参考, 2021 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和学 校实际分配为准。各学院招生计划情况由招生学院在后续发布的 2021 年博士生招生工
作安排通知中说明。请考生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为定向的博 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合同, 入学时不调入 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在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 毕业前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由学校统一派遣。
我校 2021 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计划。各学院 2021 年录取定向就业的学术 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 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录取学术学位总人数的 5%。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请考生在报考时根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类别。
三、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采用“申请 -考核”的选拔机制。
硕博连读: 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 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 面向 国家治理大战略, 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 培养在相应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 门技术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
二、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652 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5 名; “高校 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4 名;“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2 名) ,其中学术学位 535 名,专业学位 117 名。
以上招生计划情况仅作参考, 2021 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和学 校实际分配为准。各学院招生计划情况由招生学院在后续发布的 2021 年博士生招生工
作安排通知中说明。请考生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为定向的博 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合同, 入学时不调入 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在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 毕业前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由学校统一派遣。
我校 2021 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计划。各学院 2021 年录取定向就业的学术 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 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录取学术学位总人数的 5%。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请考生在报考时根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类别。
三、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 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采用“申请 -考核”的选拔机制。
硕博连读: 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 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 学校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 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专业学位博士生暂不采取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选拔。我校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 业包括: 085400 电子信息、085500 机械、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86100 交通运输。
四、报考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 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
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 2021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 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 (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 书面推荐意见。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7) 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 报考博士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8)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按教育部及学校当 年相关招生文件和通知要求执行。
(9)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 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②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 并提交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 成绩单。
专业学位博士生暂不采取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选拔。我校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 业包括: 085400 电子信息、085500 机械、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86100 交通运输。
四、报考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 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
其他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 2021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 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 (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 书面推荐意见。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7) 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 报考博士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
(8)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按教育部及学校当 年相关招生文件和通知要求执行。
(9)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 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②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 并提交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 成绩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所有加试 成绩须合格。
(10)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规定外, 还须对工程技术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取得较 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除满足上述第(1) 、(2) 、(4) 、(5) 、(6) 、 (7) 、(8) 条规定之外, 还必须是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 成绩优秀, 对学术研 究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报考要求详见有关通知。
3、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除满足上述第(1) 、(2) 、(4) 、(5) 、(6) 、 (7) 、 (8) 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博报考相关要求按照我校接收 2021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五、申请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从报名系统下载生成;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及 直接攻博考生由报名时就读学院盖章,其他人员由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盖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格 式要求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3、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须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 生管理部门盖章;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 单; 其他人员须由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无需提交)。
4、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
5、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无硕士学位证、仅有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和学生证复印件。
6、《攻读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同时提供能证明本人外语能力、学业水平、 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如本人简历、硕士学位论文(或摘 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申请表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10)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规定外, 还须对工程技术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取得较 突出成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除满足上述第(1) 、(2) 、(4) 、(5) 、(6) 、 (7) 、(8) 条规定之外, 还必须是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 成绩优秀, 对学术研 究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报考要求详见有关通知。
3、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除满足上述第(1) 、(2) 、(4) 、(5) 、(6) 、 (7) 、 (8) 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博报考相关要求按照我校接收 2021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五、申请材料
1、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从报名系统下载生成;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及 直接攻博考生由报名时就读学院盖章,其他人员由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盖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格 式要求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3、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须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 生管理部门盖章;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 单; 其他人员须由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无需提交)。
4、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
5、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无硕士学位证、仅有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和学生证复印件。
6、《攻读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同时提供能证明本人外语能力、学业水平、 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如本人简历、硕士学位论文(或摘 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申请表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7、《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申请人承担科研项目情况表》以及取得较突出成 果并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要工程项目等相关材料(仅限报考专业学位的博士生提 交, 申请表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下载中心”)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基本材料外, 如果报考学院和专业还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也应一并提交,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 2021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六、招生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
时间: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20 日。 (直接攻博考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网址: http://yz.uestc.edu.cn
注意事项:
(1)根据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结合我校 优势学科专业情况, 博士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 00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 院、 00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13 医学院、 0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的学术学位专业接受考生报考,报考其他学院或专业无效。
(2) 网上报名前考生应认真查看报名有关通知,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交费。凡不按要求报名、 交费、 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 而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关学院专业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相 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报名费 180 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 467 号) 。报名费须在网上报名期间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直接攻博考生报名费已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 不再 另行支付。 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 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 成的损失, 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费用前务必慎重考虑, 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费用概不退费。
2、材料提交时间: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直接攻博考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生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
时间: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20 日。 (直接攻博考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网址: http://yz.uestc.edu.cn
注意事项:
(1)根据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结合我校 优势学科专业情况, 博士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 00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 院、 00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13 医学院、 0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的学术学位专业接受考生报考,报考其他学院或专业无效。
(2) 网上报名前考生应认真查看报名有关通知,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交费。凡不按要求报名、 交费、 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 而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关学院专业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相 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 报名费 180 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 467 号) 。报名费须在网上报名期间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直接攻博考生报名费已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 不再 另行支付。 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 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 成的损失, 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费用前务必慎重考虑, 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费用概不退费。
2、材料提交时间: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直接攻博考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详见报考学院制 定的 2021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或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2)请考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若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弄虚作 假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 学校不再退还。身份证、硕士阶段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或入学时查验。
(4) 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考生提供的论文、专著、成果 或奖励等发表或获得时间一般要求截至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 少数民族骨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身份以报考时经审核的报名材料为准。
3、报考资格审核及复试资格确定
(1) 报考资格审核
各博士招生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 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如果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将要求考生在 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等不 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 复试资格确定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考生的材料由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 按照统一的材料评议 标准认真审核评议。学院根据材料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并公布。材料评议结果作为复试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考生的复试资格确定方式由学院制定。学院如需通过材料评议 方式确定硕博连读考生复试资格, 由学院参照普通招考方式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博士生 招生工作安排通知中说明。
直接攻博考生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接收 2021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4、复试
经学院审核达到复试考核要求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可参加复试。 复试比例一 般不低于 120%。
(1)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详见报考学院制 定的 2021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或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2)请考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若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弄虚作 假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复试或录取的,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 学校不再退还。身份证、硕士阶段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或入学时查验。
(4) 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考生提供的论文、专著、成果 或奖励等发表或获得时间一般要求截至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前。 少数民族骨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身份以报考时经审核的报名材料为准。
3、报考资格审核及复试资格确定
(1) 报考资格审核
各博士招生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 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如果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将要求考生在 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报名材料等不 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 复试资格确定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名考生的材料由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 按照统一的材料评议 标准认真审核评议。学院根据材料评议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并公布。材料评议结果作为复试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考生的复试资格确定方式由学院制定。学院如需通过材料评议 方式确定硕博连读考生复试资格, 由学院参照普通招考方式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博士生 招生工作安排通知中说明。
直接攻博考生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接收 2021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4、复试
经学院审核达到复试考核要求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可参加复试。 复试比例一 般不低于 120%。
复试环节包括外语测试、综合能力考核等。 在考核考生学科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 基础上,注重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和能力、科研创新能 力、工程理论和实践能力、学术志趣、培养潜质等。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 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已获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 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其他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考核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 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 笔试等具体形式。复试要求及具体安排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 布。 复试费 120 元/人(川发改价格〔 2017〕 467 号)。 我校博士生招生原则上不接受调剂报考学校、学院或专业。
5、录取
各学院本着 “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复试 总成绩分别按照报考院系、专业或报考方式等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结合博士生 招生计划情况、 材料评议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复试总成绩合格(达到满分的 60%) 才能被录取。加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 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合格(各科成绩分别达到满分的 60%)才能被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需由考生本 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 研究生院可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组织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安排
1、学制: 直博生 5 年,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 4 年。最长学习年限直博生 不得超过 8 年, 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 不得超过 6 年。 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2、学费标准按入学当年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执行。 2021 年我校博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或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2021 级研究 生教育收费一览表》及有关通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学术水平和能力、科研创新能 力、工程理论和实践能力、学术志趣、培养潜质等。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 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已获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 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其他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考核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 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 笔试等具体形式。复试要求及具体安排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 布。 复试费 120 元/人(川发改价格〔 2017〕 467 号)。 我校博士生招生原则上不接受调剂报考学校、学院或专业。
5、录取
各学院本着 “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复试 总成绩分别按照报考院系、专业或报考方式等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结合博士生 招生计划情况、 材料评议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复试总成绩合格(达到满分的 60%) 才能被录取。加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 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合格(各科成绩分别达到满分的 60%)才能被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需由考生本 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 研究生院可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组织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安排
1、学制: 直博生 5 年,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 4 年。最长学习年限直博生 不得超过 8 年, 其他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 不得超过 6 年。 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2、学费标准按入学当年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执行。 2021 年我校博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或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2021 级研究 生教育收费一览表》及有关通知。
3、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有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 奖学金、理学学科特别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以及各类研 究生荣誉奖励等, 能够充分保障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相关详细信息可咨询研究生管理 办公室,具体奖助政策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4、我校为录取的博士生提供住宿, 标准为两人一间。培养地点主要集中在电子科 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和校区容量安排研究生
住宿校区或住宿地点。
八、联系方式
1、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8-61830152、028-61830153
电子邮箱: yzb@uestc.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 B2-419 研招办(邮编: 611731) 。
2、学院联系方式请查询: https://yz.uestc.edu.cn/lxwm.htm。
九、其他
1、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 关规定取消报考、 复试、 录取或学习资格。
2、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 过, 达到毕业要求, 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 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 准予毕业; 准予毕 业的博士研究生,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者,授予学位。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 报考必须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考核、复试、录取或其他问题,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相关学院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若仍 有异议, 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领导下将对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 复试、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5、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 我校将做相应调 整,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予以公布。4、我校为录取的博士生提供住宿, 标准为两人一间。培养地点主要集中在电子科 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和校区容量安排研究生
住宿校区或住宿地点。
八、联系方式
1、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8-61830152、028-61830153
电子邮箱: yzb@uestc.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 B2-419 研招办(邮编: 611731) 。
2、学院联系方式请查询: https://yz.uestc.edu.cn/lxwm.htm。
九、其他
1、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 关规定取消报考、 复试、 录取或学习资格。
2、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 过, 达到毕业要求, 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 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 准予毕业; 准予毕 业的博士研究生,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者,授予学位。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 报考必须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考核、复试、录取或其他问题, 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相关学院提出复核申请或申诉;若仍 有异议, 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领导下将对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 复试、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6、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2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学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grs.hdu.edu.cn/2021/0913/c1721a136851/page.htm)。 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22个,招生专业54个,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29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25个(含7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以及复试范围详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大纲、自命题历年考卷、历年报考上线人数和录取分数线等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上述信息也可点击链接查看(http://zhanqun.hdu.edu.cn/_s48/2021/0915/c1722a136901/page.psp)。 四、拟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拟定了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不含推荐免试生接收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将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复试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调整招生计划,目录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推荐免试生拟招生人数请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b.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在招生目录查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填好后反复核对,确保信息正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详尽填写,并确保在正式录取(2022年7月)前不予变更,以免出现无法收到通知信息或无法投递等问题。 (7)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推免生报名 我校接收取得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报名于9月28日前后开始,请及时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程序填报。 七、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八、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办法复试前详见学校发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估计在2022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 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九、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收费请见下表:
3.其他招生专业学费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额度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一定比例评选); 2.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 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5000元(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4. 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5.企业专项奖学金:华为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6.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出国资助等专项经费。 7.学校提供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实际执行文件为准。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培养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校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其他均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1158号)。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入学前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四、学制、就业及其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3)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招生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最新发布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6)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兼传真) 官网:http://grs.hdu.edu.cn/ 官微:杭电研究生招生”(hduyjszs) 邮箱:yzb@hdu.edu.cn 招生QQ咨询群:917232950(A群),282906092(B群)(请先加A群满员后再开启B群) 各学院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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