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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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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为更好 地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培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 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技术上能够做出创造 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海南大学 2021 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96 名(含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3 名) , 目前公布的各学科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 数,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 适当调整。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 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 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021 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普 通招考计划的 20%。                                            

二、招生学科                                             
招生学科见《海南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 校各学科都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今年我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三、招生方式                                             
我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 考三种方式。                                                  
1.硕博连读
我校 2021 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 生。 招生学科专业见《海南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见我校《海南大学 2021 年硕博 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 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
2.申请考核
我校 2021 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 生。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见《海南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见《海南大学2021 年申请考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
3.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和考试事项见本简章第四至第七 点。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 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 位);
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生(单证班)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 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 部的要求办理。

五、报名流程
2021 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网 上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  4  30 日—2021  5  25  (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考生应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报 考 考 生 须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 登 录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http://yz.chsi.com.cn/) ,进入“博士网报”页面,完成实名注册, 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 考。上传的照片须为近 3 个月彩色免冠蓝底 jpg 格式,并下载相关表 格填写; 报名结束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报名信息。没有确认 的报名信息无效。确认报名信息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 信息简表》,并确认签字。
(二) 资格审查,采用网络远程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 2021  5  30 日-31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 报名无 效。
2.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移动云视讯、 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等。
3.具体要求:
(1) 资格审查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 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 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 (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 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2) 凡在国(境) 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 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3)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考生需提交所有报考材料的电子版 和纸质版(具体要求由招生学院自行制定)。
4.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 考生签名确认的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2)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3)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 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
(4) 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 业生提交学籍证明, 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 件; 国(境) 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认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5)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还须提 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 (推荐) 信。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 与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订的《2021 年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8) 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考试安排(普通招考)
2021 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 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考 试系统,或移动云视讯、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等。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 需 要加试,加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形式为笔试。
(一) 初试
1. 初试时间
初试安排在 2021  6  6 日前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 院组织完成。
2. 初试内容
初试为笔试, 考试主要包括英语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核内 容,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 100 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 30 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 70 分。
 (二) 复试
我校按照学科普通招考计划的 20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单独划线排名) 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科参加 复试的考生名单。
1.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 2021  6  16 日前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 院组织完成。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 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 30 分钟。
① 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 主要包括专业 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能力 40 分, 专业英语能力 20 分,综合素质 40 分。
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 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 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务必于 6  16  将体检结果交到招生学院。
各学院不得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七、录取工作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 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 下: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1. 各学科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 依据考生综合 成绩确定各学科拟录取名单。
2.各一级学科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 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普通招考计划的 20%。
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总成绩相同, 初试成绩高 的优先录取;如果初试成绩相同, 初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如果外语成绩还相同,则启用备用卷重新考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录取原则: 以考生综 合总成绩与报考学科所有复试考生综合总成绩的平均分进行比较,  值高的优先录取; 比值相同的, 初试专业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 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 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拟录取名单须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审核, 审核 通 过 的 拟 录 取 名 单 在 学 校 研 究 生 处  网 站 https://ha.hainanu.edu.cn/gs/yjszs/bsszs.htm) 公示 10 个工作 日,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报 相关部门审批。公示期间,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 实名提出申诉,申诉联系电话: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98- 66251735。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海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生 ·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依据《海南大学研究生基础奖助学金实施方 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 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 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2.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拟报考在职 攻读博士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 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 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 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 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 不能复试、 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 不承担责任。
3.考生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 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 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4.在考试、录取阶段, 各学院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本单位考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的 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综合总成绩等信 息。
5.各学院务必做好考试过程中相关记录和材料的整理工作, 并留 存四年备查。
6.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按《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8 日
海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一、招生规模
海南大学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8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名),目前公布的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020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20%。

二、招生学科
招生学科见《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三种方式。
1.硕博连读
我校2020年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见我校《海南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各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已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将在普通招考报名前进行公布。
2.申请考核
我校2020年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见《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考核招生工作见《海南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3.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和报名流程及考试事项见本简章第四至第七点。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证班)在报名确认截止时间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海南大学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五、报名流程
2020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网络远程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2020年6月20日—2020年7月1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流程:
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界面,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上传的照片需为近三个月彩色免冠蓝底JPS格式,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网报结束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确认签字。
(二)网络远程认证(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自行组织)
1.时间:2020年7月12日。
2.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华为Welink系统、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等。
3.具体要求:
① 远程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②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③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考生需提交所有报考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要求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自行制定)。
④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4.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签名确认;
②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模板下载链接:https://www.hainanu.edu.cn/stm/gs/2020527/10571102.shtml);
③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④ 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身份证复印件;
⑥ 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 ⑦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脱产学习和在当年9月前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证明;
⑧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还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⑨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六、考试安排(普通招考)
2020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华为Welink系统、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等。
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安排在2020年7月14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
2.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主要包括英语知识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70分。笔试命题工作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自行组织完成,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面试
我校按照学科招生计划的20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科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1.面试时间
面试安排在2020年7月17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于复试前将各学科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应为30分钟。
① 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务必于7月17日前将体检结果提交给相关学院。
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七、录取工作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各一级学科所属学院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各学科拟录取名单。
2.各一级学科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20%。
3.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拟录取名单须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www.hainanu.edu.cn/gs/)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公示期间,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申诉,申诉联系电话: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6251735。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海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依据《海南大学研究生基础奖助学金实施方案》(海大办〔2019〕4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在职攻读博士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考生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4.在考试、录取阶段,各学院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考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等信息。
5.各学院务必做好考试过程中相关记录和材料的整理工作,并留存四年备查。
6.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海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海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一、招生规模
海南大学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67名(含联合培养和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对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019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20%。

二、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学科(专业)见《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2019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为:作物学(0901)、法学(0301)、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生物学(0710)、生态学(0713)。

三、招生方式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三种方式。
1.硕博连读
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见我校《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各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数,已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将在普通招考报名前进行公布。
2.申请考核
我校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约34名。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学科招生总人数的30%。“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见《海南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3.普通招考
招生人数约133人,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和报名流程及考试事项见本简章第四至第七点。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证班)在报名现场认证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海南大学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五、报名
2019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2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
2.报名流程:
① 考生注册并登录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bszs.hainanu.edu.cn)网上报名页面,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交近三个月内的数码证件照(照片不得加工);
② 网报成功后,考生打印《报考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表》,确认签字,并于5月24日前送达或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
3.说明:
① 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② 考生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现场认证
1.时间:2019年5月24日。
2.地点: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309室)
3.流程:①现场资格认证→ ②提交相关材料(附后)→ ③领取准考证(我校不寄发准考证)。
4.要求:
① 现场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②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相关报考材料。
③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④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认证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5.须提交的相关材料(相关表格文档可在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内下载):
①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
② 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③ 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⑥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须在现场认证时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脱产学习和在当年9月前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证明。

六、考试(普通招考)
2019年海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考试方式均为闭卷考试,每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名称见《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但没有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要加试,加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初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3门:公共英语(不含听力)、一级学科综合、专业知识,各学科(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名称见招生专业目录。
①公共英语(代码为1101)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
②一级学科综合(代码为2XXX)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下午14:30-17:30;
③专业课(代码为3XXX)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
具体初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二)复试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普通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
1.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安排在2019年5月29--30日进行,由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属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于复试前将各学科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①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体检
考生自行到海南大学医院或其他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体检,并务必于5月31日前将体检结果送回到相关学院。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七、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1.各一级学科所属学院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各学科拟录取名单。
2.各一级学科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20%。
3.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各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拟录取名单须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hainanu.edu.cn/zy_yjs)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公示期间,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申诉,申诉联系电话: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66251735,海南大学纪委办公室0898-66279093。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海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网址为https://www.hainanu.edu.cn/stm/zy_yjs/2017112/10471222.shtml)。

十、其他
1.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在职攻读博士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复试阶段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将不予录取。
4.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5.考生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6.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
7.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专家推荐书
海南大学是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学校秉承“海纳百川 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 厚德弘毅”的校风。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 “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
学校现有36个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41000多人,其中,硕士研究生7000多人,博士研究生800多人。专任教师24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2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0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国家工程院院士1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长江学者、杰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30余人。
学校坚持“突出特色、重点建设、全面发展”的原则,突出“热带、海洋、旅游、特区”四大特色,学科涵盖哲、经、法、文、理、医、农、工、管、艺等十大门类。学校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培育学科)、18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含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公示新增学位点)、71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成立了“自贸港发展和制度创新”“生态文明”“文化旅游”“热带高效农业”“海洋科技”“全健康”“信息技术”等7个协同创新中心,加强学科建设和科技协同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海南自贸港建设。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涉学科专业详见《海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数,最终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及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适当调整。
一、 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接受推免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海南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1年11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相关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材料。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专业领域见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工作栏公告。该专项考生若申请类别转换复试须符合我校当年度的复试及调剂方案。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1.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海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海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说明),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2.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向海南大学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考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国际商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说明、招生单位及考点公告
四、复试及调剂
1.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工作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研究生招生”栏目信息和各学院的网页公告。
2.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调剂有关规定和调剂信息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栏目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届时符合调剂条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专业的复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5.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1)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5)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注明须加试的考生。
六、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期间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
1.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见《海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考时请注意选择。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合同需在复试期间办理,并交一份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期间工作关系等变动,由考生与定向单位自行协商解决);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自主选择的办法就业。
2. 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为3年。
3. 收费标准见下表(如有变化,以最新规定或海南大学相关公告为准)。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一)
单位:(元/生/
研究生类型 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硕士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律硕士 12000  
翻译硕士 10000  
金融硕士  
电子信息  
材料与化工  
生物与医药  
国际商务硕士  
农业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  
兽医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  
林业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MBA)
25000 该专业学费为拟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正在审批中,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会计硕士(MPAcc)
旅游管理硕士
(MTA)
艺术硕士(MFA) 21000
公共管理硕士
(MPA)
20000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律硕士 12000  
工商管理硕士
(MBA)
36000 该专业学费为拟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正在审批中,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会计硕士(MPAcc) 36000
旅游管理硕士
(MTA)
30000
公共管理硕士
(MPA)
26000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二)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研究生类型 项目 收费说明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该专业为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国际旅游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3+0”,中美“双学位”。
旅游管理专业预计总学费为25元;公共管理专业预计总学费为30元。收费标准正在审批中,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公共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4.学校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5.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大学)代码:10589
网址:https://ha.hainanu.edu.cn/gs/
 
联系部门: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电子信箱:hnyjs@hainanu.edu.cn
邮政编码:570228
海南大学是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秉承“海纳百川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厚德弘毅”的校风。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拥有海南省唯一的机械工程(0802)一级学科硕士点及机械类本科专业、同时拥有农业机械化工程(82801)二级学科硕士点、电子信息(085400)专业学位授点以及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专业学位授权点,机械(085500)专业学位授权点已获海南省批准,拟于2022年开始招生,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治学严谨,具有优良的教风、学风和较强的学科实力。随着海南开启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和使命。
学院现有教职工106人,专任教师8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52人,具有博士学位40人、硕士学位22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47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海南省“南海名家(青年)”4人、省级教学十佳3人、海南省杰出人才1人、海南省领军人才2人、海南省拔尖人才24人、校级十佳教师1人、校级教学能手1人。
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基础设施完善,实验仪器设备齐全。拥有兰玉彬院士工作站(欧洲科学、艺术与人文学院外籍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朱明院士工作站(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等2个院士工作站、温浩军(中国工程院陈学庚院士团队)院士团队创新中心1个、省级“机电工程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省级“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中心”、校级“汽车运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和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车辆工程等专业实验室,与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与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电网、一汽海南热带汽车试验有限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海南赛诺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金鹿农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美亚电缆厂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外教学科研基地。
学院大力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强化教学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学院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立足海南,面向全国,注重科学,发展特色,争创一流”。近年来,学院导师承担了包括国家级项目在内的各类科研课题120余项,科研经费近2000万元,获“海南省科技进步奖”2项,“海南省教学成果奖”1项、“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获国家专利2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350余篇,其中SCI/EI收录100余篇。研究生培养质量显著提升,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检索期刊论文近30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近100篇;以第一或第二完成人(导师为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国家专利30余项,1人荣获“海南大学学术之星”荣誉称号,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多年荣获海南大学“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研究方向
特种装备设计与制造
本主干学科方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深海深空特种机械装备需求,重点展开绿色与节能设计、机械装备性能仿真与服役安全、数字化制造工艺等领域的研究,在海洋能利用与海水淡化装备设计及性能仿真、海上装备结构设计与水动力学优化、热带海洋装备防腐与服役安全、数控机床动力学建模等方面形成特色成果。近5年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2项,获得海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发表SCI收录论文60篇,获发明专利33项。
传感测量与机器人技术
本主干学科方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高端作业关键装备技术需求,重点开展系统参数动态建模及智能优化,现代信号分析、远程在线监测与智能诊断、光机电产品与装备等科学及工程问题的研究,在高光谱测量与识别、高通量数据建模及特征提取、橡胶加工机器人装备等方面取得了特色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38项,获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发表SCI/EI论文48篇,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载运装备与能源转换
本主干学科方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智能载运装备与能源转换关键技术需求,重点开展载运装备智能网联化、动力系统轻量节能化、清洁替代燃料及系统研究,在载运装备智能化、燃料电池用氢与制氢的互补优化、车载动力系统的结构轻量化与安全性、以及车载内外饰材料与工艺等方面取得了特色成果。近五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4项,科研经费约800万元;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SCI论文47篇、EI论文16篇。
热带农业作业装备制造
本特色学科方向立足国家热带高效农业发展需求,依托机械工程学、融合控制工程、农学和人工智能等学科,重点开展热带作物全程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作业装备与制造工艺研究。在天然橡胶初加工、木薯收获、香蕉秸秆利用、保护性耕作等方面积累了坚实的科研基础。拥有农业部岗位科学家1名、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1个;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项目18项,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和中华神农奖-等奖各1项,发表SCI/EI收录论文36篇,获发明专利39件。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管理规定”栏。
2.网址:https://ha.hainanu.edu.cn/gs/info/1010/2712.htm
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按在校生人数3-4%给予奖励,硕士生20000元/人;博士生30000元/人(人事档案进入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海大办〔2012〕20号执行。
2.国家助学金:硕士6000元/人/年;博士生13000元/人/年(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
3.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对象为人事档案进入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和评选比例如下: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生、年,比例为25%;二等奖1.2万元/生、年,比例为40%;三等奖1.0万元/生、年,比例为35%。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万元/生、年,比例为20%;二等奖0.8万元/生、年,比例为40%;三等奖0.6万元/生、年,比例为40%,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4〕45号执行。
4.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最高可达8000元/人,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44号执行。
5.科研成果奖励:按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级别给予不同的奖励,具体按文件《海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中)执行。
6.金光奖学金:总额10万元(特等奖5000元/人,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
7.雅居乐地产助学金:5000元/人。
8.吴旭奖学金:8000元/人/年。
9.吴旭助学金:3000元/人/年。
10.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5000元/人/年。
11.助研助学金: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参加科研的情况进行支付。
12.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3000元/人、1000元/人。
13.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报考理由
报考海南大学十大理由
1.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紧抓国家大力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重大契机,海南迎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
2.海南出台“百万人才引进行动计划”。到2025年,海南将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
3.海南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海南大学是祖国最南端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4.部省合建高校。海南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
5.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6.本硕博一体化培养。学校已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体系。
7.国际交流培养平台开放宽广。学校与境(海)外多所知名高校合作开展校际交换学生项目、联合培养项目、世界名校访学、“双一流”留学等项目。
8.对接“985高校”名校资源。学校与天津大学联合开展“1+2+1”培养计划,符合条件者将获得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颁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9.学习生活条件优越。校园活动精彩纷呈,图书馆藏书丰富,校舍有空调,运动设施完备,食堂菜系丰富。
10.“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丽校园。学校占地面积5160亩,依湖傍海,椰风海韵,风光旖旎,四季如春。
导师简介
导师简介:https://hd.hainanu.edu.cn/jidian/yjspy/dsjs.htm
咨询方式
【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8-66258227,程老师/于老师
电子邮件:yutao@hainanu.edu.cn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研发楼407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4300名左右(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终各专业招生人数依据2021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各学科科研、师资、生源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适当增减。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含推免生人数(在招生专业目录中,100(20)表示该专业拟招生总人数10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20人),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名称后学习方式标有“全日制”的,表示该专业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后学习方式标有“非全日制”的,表示该专业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见“海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
按照就业方式区分,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合同需在复试期间办理,并交一份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一条 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接受推免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海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第二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1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相关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材料。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专业领域见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工作栏公告。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资格审查
1.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海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说明),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2.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向海南大学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四条 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考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说明及考点公告。
第五条 复试及调剂
1.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工作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研究生招生”栏目信息和各学院的网页公告。
2.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调剂有关规定和调剂信息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栏目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届时符合调剂条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专业的复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5.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1)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5)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须加试的考生。
第六条 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期间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确定录取的硕士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结束后5天内向学校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办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条 其他
1. 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为3年。
2. 收费标准见下表(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最新规定的为准)。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研究生类型 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 12000  
公共管理硕士  
艺术硕士  
法律硕士  
翻译硕士 10000  
金融硕士  
电子信息  
材料与化工  
生物与医药  
国际商务硕士  
旅游管理硕士  
农业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  
会计硕士  
兽医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  
林业硕士  
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 12000  
 
2、学校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 (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3、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大学)代码:10589
网址:https://ha.hainanu.edu.cn/gs/
联系部门: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电子信箱:hnyjs@hainanu.edu.cn
邮政编码:570228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13日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3200名左右(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终各专业招生人数依据2020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各学科科研、师资、生源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适当增减。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含推免生人数(在招生专业目录中,100(20)表示该专业拟招生总人数10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20人),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名称后学习方式标有“(1)全日制”的,表示该专业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后学习方式标有“(2)非全日制”的,表示该专业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见“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
按照就业方式区分,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合同需在复试期间办理,并交一份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一条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接受推免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海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第二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选报考点是采用现场确认还是网上确认以报考点公告为准)。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专业领域见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工作栏公告。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还是网上确认以报考点公告为准)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确认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的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实行网上确认的报考点,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网上确认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上传确认所需材料,并按规定时间确认。网上确认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见各报考点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资格审查
1.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含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要求),现场确认后,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准予考试。
2.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海南大学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
第四条  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 初试考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说明及考点公告。
第五条  复试及调剂
1.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工作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目信息和各学院的网页。
2.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调剂有关规定和调剂信息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工作栏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届时符合调剂条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专业的复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5.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1)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5)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须加试的考生。
第六条 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期间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确定录取的硕士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在复试结束后5天内向学校提交,过期一律不再办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条  其他
1. 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为3年。
2. 收费标准见下表(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最新规定的为准)。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研究生类型 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 12000  
公共管理硕士  
艺术硕士  
法律硕士  
翻译硕士 10000  
金融硕士  
电子信息  
材料与化工  
生物与医药  
国际商务硕士  
旅游管理硕士  
农业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  
会计硕士  
兽医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  
林业硕士  
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 12000  
 
2、学校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 (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3、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大学)代码:10589
网址:http://www.hainanu.edu.cn/zy_yjs/
联系部门: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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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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