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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研究生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福州大学2022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深化博士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约30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其中非全日制招生数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专业学位博士计划数的30%。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生源状况和各专业报考情况等分配学部(学院)的招生计划,学部(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一、招生方式
我校目前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即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最终根据学院考核方案择优录取。我校当年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类别(领域)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身心健康,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人须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还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止),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
(2)须完成6门以上(含6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须在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1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制定省级地方(及以上)或行业标准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排名前四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两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名)。
②无高级职称者,须在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2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1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并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制定省级地方(及以上)或行业标准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排名前四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二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名)。
6、报考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考生应来自于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或参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要求,参看学术型博士招生简章第二条。
8、考生须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各学院可能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对“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提出其他更高要求,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考生在报名时,应查询、咨询相应学院,详情请查看附件。
三、学习形式、报考类别和学制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学习形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基本学习年限均为4年,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招生导师
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暂按照导师组招收,导师组导师的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了解,拟录取后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五、申请考核选拔流程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选拔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步骤。
1、个人申请环节
申请人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3月1日,网报地址为: http://yjsy.fzu.edu.cn;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各学院寄(送)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第六条“报名相关要求”。
2、材料审查环节
学院检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初审的方式和评审标准由学院自定。初审符合要求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复审。
3、考核阶段
考核阶段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大纲,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后在考核阶段前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并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报名相关要求
1、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于2022年3月1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全日制非定向))、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申请-考核”考生除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须提交申请表(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研究进展。
(6)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复试时提
(10)少干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相应要求的材料。
(12)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提供符合培养所依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其他重大、重点项目编号及名称等证明材料。
(13)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2、报名费。考生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缴纳报名费。我校采用网上自助缴费,网址为:http://tyzf.fzu.edu.cn ,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注册后返回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在报名信息点击报名后,选择其他缴费—“博士报名费”缴费项目,支付成功后,提供缴费成功截图等证明连同报考材料一同邮寄给学院,报名费每人160元。请考生慎重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我校不再退还。
3、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说明
教育部2019年启动探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我校目前为试点高校之一,获得了部分科研博士计划。按学校文件精神,科研博士计划主要面向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或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的A类学科或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兼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的交叉学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应缴纳的学费与普通计划博士生一致,享受的奖助金额与普通计划博士生一致,但发放的形式可能有所不同。
八、录取
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根据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和学院考核工作方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学院拟录取名单汇总上报研究生院,经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部分学生将使用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录取。拟录取名单经过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录检。除少干计划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档案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上学期间,不安排住宿,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与评选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就业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考生若已被其他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不予受理。
九、学费标准和住宿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全程,应前三学年缴清;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正在办理申请手续,拟定为全程为6-8万,最终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学生住宿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如下:
1、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新生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博士新生享受一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每级新生评选一次。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7000元。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十一、其他
1、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授权点由人工智能研究院负责,具体涉及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和土木工程学院,目前依托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招生。
2、考生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还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还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博士报名时间如文中所公布,如有增加时间,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二、联系与查询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22865507
传真号码:0591-22865507
福州大学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约250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生源状况和各专业报考情况等分配学部(学院)的招生计划,学部(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三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福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具体做法详见《福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3、申请考核
我校目前各学院均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即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最终根据学院考核方案择优录取。我校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 2022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2 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1、招生专业:福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少干计划考生。
2、报考资格确认: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3、所有少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4、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未完成的少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
5、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少干博士研究生并签订少干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身心健康,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还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止)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
(2)须完成6门以上(含6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报考理学专业:近5年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2篇SCI收录学术论文;
报考工学专业:近5年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2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
报考法学、管理学专业:近5年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福州大学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排名前四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两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名),可替代1篇论文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符合报考学院对同等学力报考的具体要求。
6、考生须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各学院有可能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对“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提出其他更高要求,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考生在报名前,务必查询、咨询相应学院,详情请查看附件。
四、学习形式、报考类别和学制
除少干计划外,我校学术型博士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类别考生、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的少干计划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5年,其他学院均为4年,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五、招生导师
通过我校当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可按获批的招生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数量应符合当年度的博导招生数量管理文件规定,招生范围如下:
1、应届硕士毕业生及硕士毕业5年内的申请者可报考所有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导。
2、毕业5年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术型博士,可报考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博导,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六、申请考核选拔流程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选拔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步骤。
1、个人申请环节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3月1日,网报地址为: http://yjsy.fzu.edu.cn;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各学院寄(送)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报名相关要求”。
2、材料审查环节
学院检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初审的方式和评审标准由学院自定。初审符合要求后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复审。
3、考核阶段
考核阶段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大纲,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后在考核阶段前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并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报名相关要求
1、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于2022年3月1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全日制非定向))、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申请-考核”考生除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须提交申请表(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2)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研究进展。
(6)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复试时提供)
(10)少干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相应要求的材料。
(12)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2、报名费。考生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缴纳报名费。我校采用网上自助缴费,网址为:http://tyzf.fzu.edu.cn ,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注册后返回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在报名信息点击报名后,选择其他缴费—“博士报名费”缴费项目,支付成功后,提供缴费成功截图等证明连同报考材料一同邮寄给学院,报名费每人160元。请考生慎重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我校不再退还。
3、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说明
教育部2019年启动探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我校目前为试点高校之一,获得了部分科研博士计划。按学校文件精神,科研博士计划主要面向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或最近一轮全国学科评估的A类学科或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兼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的交叉学科,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应缴纳的学费与普通计划博士生一致,享受的奖助金额与普通计划博士生一致,但发放的形式可能有所不同。
九、录取
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根据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和学院考核工作方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学院拟录取名单汇总上报研究生院,经过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部分学生将使用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录取。拟录取名单经过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录检。除少干计划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档案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就业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考生若已被其他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不予受理。
十、学费标准和住宿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全程,应前三学年缴清。(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函[2014]1 号文件,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学生住宿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一、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如下:
1、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新生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博士新生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每级新生评选一次。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7000元。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十二、其他
1、由于招生计划紧张,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不能确保招生,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相关学院、报考导师。不管以何种方式选拔学生,同一导师如在不同专业、不同方向、不同导师组内同时招生,该导师招生计划也不超过其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咨询相关学院、报考导师。
2、考生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还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还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博士报名时间如文中所公布,如有增加时间,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三、标识为“联培”的外聘博导,招生计划单列,按福建省教育厅当年度下达的联培招生计划数确定。
十四、联系与查询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22865507
传真号码:0591-22865507
福州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约233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生源状况和各专业报考情况等分配学部(学院)的招生计划,学部(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共有三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福州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具体做法详见《福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三)申请考核
我校目前各学院均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即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最终根据学院考核方案择优录取。我校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通过我校当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其招生范围如下: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优秀青年项目)等第一、第二层面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含青年项目)、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以上者、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或提名奖的指导教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以上各类导师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各类申请人。
(2)除(1)所列博导外的其他合格博导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及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申请人。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 2021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2 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1、招生专业:福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少干计划考生。
2、报考资格确认: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3、所有少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4、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未完成的少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
5、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少干博士研究生并签订少干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学历学位还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止)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
(2)须完成6门以上(含6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报考理学专业:须以第一作者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1篇SCI收录学术论文;
报考工学专业:须以第一作者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1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
报考法学、管理学专业:须以第一作者在福州大学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如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排名前四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二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名)可替代论文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符合报考学院对同等学力报考的具体要求。
6、除少干计划外,我校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类别考生、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的少干计划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7、考生须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各学院有可能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对“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提出其他更高要求,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考生在报名前,务必查询、咨询相应学院,详情请查看附件。
四、申请考核选拔流程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选拔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步骤。
1、个人申请环节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1日,网报地址为: http://yjsy.fzu.edu.cn;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各学院寄(送)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第五条“报名相关要求”。
2、材料审查环节
学院检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初审的方式和评审标准由学院自定。初审符合要求后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复审,研招办复审后公示入围名单。
3、考核阶段
考核阶段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大纲,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后在考核阶段前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并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报名相关要求
1、寄(送)报考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于2021年3月1日前向报考学院递交申请材料。报考或申请材料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全日制非定向))、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申请-考核”考生除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须提交申请表(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研究进展。
(6)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复试时提供)
(10)少干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 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相应要求的材料。
(12)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2、报名费。我校采用网上自助缴费,网址为:http://tyzf.fzu.edu.cn ,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注册后返回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在报名信息点击报名后,选择其他缴费—“博士报名费”缴费项目,支付成功后,提供缴费成功截图等证明连同报考材料一同邮寄给学院,报名费每人160元。请考生慎重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我校不再退还。
3、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单。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说明
教育部2019年启动探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我校目前为试点高校之一,获得了部分科研博士计划。按国家文件精神,科研博士计划原则上安排在一流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且为科研经费较多的理工类学科,要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重点支持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增加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规模。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应缴纳的学费与普通计划博士生一致,享受的奖助金额与普通计划博士生一致,但发放的形式可能有所不同。
七、录取
各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后,根据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和学院考核工作方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学院拟录取名单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后,经过校研究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部分学生将使用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录取。拟录取名单经过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录检。除少干计划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档案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就业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考生若已被其他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应及时向我校报考学院和研招办书面说明个人的意愿,我校会尊重考生的意愿。否则一经发现,我校即取消此类考生的拟录取资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八、学费标准和住宿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10000元/生.学年(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函[2014]1 号文件,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学生住宿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九、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如下:
1、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新生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博士新生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每级新生评选一次。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7000元。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十、其他
1、由于招生计划紧张,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不能确保招生,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相关学院、报考导师。不管以何种方式选拔学生,同一导师如在不同专业、不同方向、不同导师组内同时招生,该导师招生计划也不超过其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咨询相关学院、报考导师。
2、考生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还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还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需要了解其他具体事宜,以及 “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请与我校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或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或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博士报名时间如文中所公布,如有增加时间,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一、标识为“联培”的外聘博导,招生计划单列,按福建省教育厅当年度下达的联培招生计划数确定。
十二、联系与查询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22865507
传真号码:0591-22865507
附件 各学院“申请-考核”制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查看网址汇总
学院 | 专业要求查询链接 | 备注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石油化工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土木工程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化学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法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离散数学研究中心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福州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约200人(含专项计划单列)。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生源状况和各专业报考情况等分配学部(学院)的招生计划,学部(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一、招生方式
我校2020年除了继续以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方式选拔校内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以外,还将通过以下两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考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最终根据学院考核方案择优录取。我校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通过我校当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其招生范围如下: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优秀青年项目)等第一、第二层面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含青年项目)、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以上者、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或提名奖的指导教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以上各类导师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各类申请人。
(2)除(1)所列博导外的其他合格博导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及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申请人。
2、普通招考:普通招考方式分初试笔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目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和法学院在“申请-审核”制外还采取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 2020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2 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1、招生专业:福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少干计划考生。
2、报考资格确认: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3、所有少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4、报考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未完成的少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
5、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少干博士研究生并签订少干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在学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止)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
(2)须完成6门以上(含6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报考理学专业:须以第一作者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1篇SCI收录学术论文;
报考工学专业:须以第一作者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1篇SCI或EI收录学术论文;
报考法学、管理学专业:须以第一作者在福州大学规定的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如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排名前四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二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名)可替代论文要求。
6、除少干计划外,我校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类别考生、全日制定向(非在职)的少干计划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7、报考“申请-考核”的考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且符合报考学院制定的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符合报考学院对同等学力报考的具体要求。各学院有可能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对“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提出其他更高要求,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考生在报名前,务必查询、咨询相应学院,详情请查看附件。
四、“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选拔分为申请、材料审查、考核三个步骤。
1、个人申请环节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2020年3月1日,网报地址为: http://yjsy.fzu.edu.cn;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各学院寄(送)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第六条“报名相关要求”。
2、材料审查环节
学院检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初审的方式和评审标准由学院自定。初审符合要求后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复审,研招办复审后公示入围名单。
3、考核阶段
考核阶段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判断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大纲,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后在考核阶段前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并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五、普通招考选拔流程
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分为报名、初试、复试三个步骤。
1、报名
考生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在网上报名。普通招考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12月20日;网报地址为: http://yjsy.fzu.edu.cn;“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并邮寄报名费,具体要求详见第六条“报名相关要求”。
2、初试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英语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并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初试日期为2020年4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福州大学。
3、复试
复试工作和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我校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后进行,时间拟定在4月下旬或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寄(送)报考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应在2019年12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申请-考核”考生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于2020年3月1日前向报考学院递交申请材料。报考或申请材料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全日制非定向))、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申请-考核”考生除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外,还须提交申请表(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研究进展。
(6)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复试时提供)
(10)少干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1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相应要求的材料。
(12)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2、报名费。我校采用网上自助缴费,网址为:http://tyzf.fzu.edu.cn ,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注册后返回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在报名信息点击报名后,选择其他缴费—“博士报名费”缴费项目,支付成功后,提供缴费成功截图等证明连同报考材料一同邮寄给学院,报名费每人160元。请考生慎重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我校不再退还。
3、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注意:体检时请备好一张与《报名信息简表》同底的2寸照片)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录取
各学院完成考核或复试工作后,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研究生院汇总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录检。除少干计划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档案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就业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考生若已被其他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应及时向我校报考学院和研招办书面说明个人的意愿,我校会尊重考生的意愿。否则一经发现,我校即取消此类考生的拟录取资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八、学费标准和住宿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10000元/生.学年(所列学费标准参闽价费[2013]479 号、福大财函[2014]1 号文件,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我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学生住宿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九、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如下:
1、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新生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博士新生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每级新生评选一次。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7000元。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金为30000元。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研究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符合条件的,经审核认定后,每篇可获得4000元、8000元、20000元、30000元等不同等级的奖励。
十、需要了解其他具体事宜,以及 “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请与我校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或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或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博士报名时间如文中所公布,如有增加时间,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目,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一、标识为“联培”的外聘博导,招生计划单列,按福建省教育厅当年度下达的联培招生计划数确定。
十二、联系与查询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22865507
传真号码:0591-22865507
附件 各学院“申请-考核”制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查看网址汇总
学院 | 专业要求查询链接 | 备注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石油化工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土木工程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化学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法学院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
离散数学研究中心 | 专业要求和学术要求(请点击) |
2022年福州大学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学选拔、规范操作、择优录取,开展好接收推免生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简章。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2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的其他要求;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1、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专业、学院要求、学制详见《福州大学2022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直博生的管理参照《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附件5)。
2、硕士生
我校2022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学院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前,可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点击链接)进行预报名,该系统开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以红色悬浮框的形式发布。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2.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前须向有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3,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5)申请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按学院要求提交。
4.复试工作由校内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进行,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附件4)进行咨询。
5.研招办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6.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学校还设立了 “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7)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五、其他事项
1.除复试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2.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联系查询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22865507
申诉渠道:0591-22865506(研招办)、0591-22991792(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具体招生信息(招生简章、考试大纲等)可通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微,在“服务指南”——“招生信息”中查询。
附件1:福州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博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
附件2:福州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3:福州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附件4:福州大学2022年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5: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福州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共招收463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其中,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20名,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695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25名(含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10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数均为预计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规模,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分专业数据可参考《福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数据统计》。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类型、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今年不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及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二)学费标准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和录取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专业学位类别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元/全程·生) |
工商管理 | 87000 |
公共管理 | 66000 |
工程管理 | 66000 |
社会工作 | 39000 |
法律硕士 | 39000 |
建筑学 | 39000 |
艺术设计 (人文学院) |
60000 |
工程硕士 | 能源动力:45000 |
机械:36000 | |
电子信息(数计学院):45000 | |
电子信息(物信学院):30000 | |
材料与化工:36000 | |
土木水利:45000 | |
交通运输:45000 |
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学校还设立了 “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7.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无具体业务要求,部分专业复试时有加试科目。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的相关通知,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各专业推免接收情况将在本项工作结束后公布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址:
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最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提供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国家文件要求,我校该计划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这类专业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招生总数的50%,招收生源范围按国家当年下达计划执行,我校该计划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请考生报考前先查阅是否符合以上要求。我校2021年遴选“少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采取以下办法:若同一省(区)内上线考生超过国家下达我校该省(区)“少干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数,则按所有考生初试成绩的相对偏差值排序,并按照国家下达我校该省(区)“少干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数1:1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其中,相对偏差值=(上线考生初试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值完全相同的,则按照理工类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结果。第一轮复试若有不合格的,则由偏差值排序下一名的考生参加第二轮复试,以此类推。若国家当年度该计划有关文件精神有变动,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简章”专区查询。
八、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九、复试和录取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届时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将在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敬请关注。
我校复试预计安排在2021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者,不予复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1年3月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核验。
复试录取办法按福州大学当年度公布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1. 我校共有福州旗山、怡山、铜盘、厦门集美、泉州泉港、晋江等多个校区,其中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办学地点位于厦门集美校区;先进制造学院办学地点位于泉州晋江校区;石油化工学院研一学生安排在泉港校区完成课程学习,之后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和研究生导师科研实验室所在校区,入驻旗山校区、泉港校区、怡山校区的三个校区之一进行培养;其他学院办学地点一般在福州,具体校区将在明年国家招生规模下达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决定。
2.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于2019年6月在晋江校区成立,学院设置5个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系、智能制造系、先进材料系、生物与环境工程系和工程管理系。学院面向先进制造业,整合多个优势专业方向,打破学科壁垒,探索在新工科背景下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2021年学院将在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物流工程等8个专业方向上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充分发挥校地合作优势,积极引入政府、研发机构、企业、行业等各方资源,组建多学科导师团队和创新实践平台,推进政、校、企战略协同,建立与政府、企业、行业紧密的实质性合作培养机制,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体系,积极探索我校具有晋江特色的交叉融合型、创新融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先进制造学院办学地点在福州大学晋江校区。
3.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目前在福州和泉州两地的旗山校区、泉港校区、怡山校区等三个校区办学,该学院招收的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将在泉港校区完成课程学习,之后会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和研究生导师科研实验室所在校区,入驻旗山校区、泉港校区、怡山校区的三个校区之一进行培养。挂靠在该院的中国福建化学工程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清源创新实验室)将为入驻的研究生在泉港校区学习和工作期间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
4. 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与福州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约200人)。其中招生专业为:无机化学(070301)、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以上四个专业挂靠福州大学化学学院),材料与化工(085600,材料方向挂靠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工方向挂靠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挂靠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资源与环境(085700,挂靠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双方统筹资源优势,兼具双方同类学科特色,建立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平台,在高校硕士招生规模中单列招生计划,以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为培养主体,遵循“双重学籍、双重管理、同等待遇、两段式培养”的联培模式,培养优秀人才。具体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还将在官网中做详细介绍,链接如下:(http://www.fjirsm.cas.cn/yjsjy/zsxx/202009/t20200903_5686033.html),考生报名时若有意报考此类别的,请在备注中填写“海西联培”,有备注“海西联培”的考生由海西院按照第一志愿上线生单独划线,复试形式另行通知,其他报考福州大学相关专业但未备注“海西联培”的考生不作为联合招收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
5.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上将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学校目前情况,暂不解决住宿,暂无奖助学金。
6.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明确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并做好书面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其中,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其他有关事项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8.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报考当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务须详尽、准确,以便联系。
9.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10.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范围。
11.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生如欲购买参考书,请于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12.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13.本内容若与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所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14.请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官微和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专栏,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二、联系和查询方式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欢迎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微
福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共招收350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其中,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966名,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355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11名(含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27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分专业数据可参考《福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数据统计》。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费标准
(一)招生类型、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今年不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及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二)学费标准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学位类别和录取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专业学位类别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元/全程﹒生) |
工商管理 | 87000 |
公共管理 | 66000 |
工程管理 | 66000 |
社会工作 | 39000 |
法律硕士 | 39000 |
建筑学 | 暂定39000(最终以价格主管部门批复收费标准为准) |
工程硕士 |
能源动力:45000 机械:36000 电子信息(数计学院):45000 电子信息(物信学院):30000 材料与化工:36000 土木水利:33000 交通运输:33000 |
三、奖助体系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统考生入学后按条件评审,45%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5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研究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符合条件的,经审核认定后,每篇可获得4000元、8000元、20000元、30000元等不同等级的奖励。
7.学校还设立了“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8.此外,优秀的硕士生若获得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资格,在博士入学时,可直接享受优秀博士新生特等奖学金15000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对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①大学学习期间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②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③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改革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
注意事项:①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②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将有关材料(上段的①、②、③项)的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挂号或特快寄送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③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成人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成绩单);④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对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无具体业务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其中“我校对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 ”除外)。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的相关通知,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各专业推免接收情况将在10月下旬公布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二)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或“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最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提供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国家文件要求,我校该计划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且这类专业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计划招生总数的50%,招收生源范围按国家当年下达计划执行,我校该计划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请考生报考前先查阅是否符合以上要求。我校2020年遴选“少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采取以下办法:若同一省(区)内上线考生超过国家下达我校该省(区)“少干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数,则按所有考生初试成绩的相对偏差值排序,并按照国家下达我校该省(区)“少干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数1:1确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其中,相对偏差值=(上线考生初试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值完全相同的,则按照理工类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结果。第一轮复试若有不合格的,则由偏差值排序下一名的考生参加第二轮复试,以此类推。若国家当年度该计划有关文件精神有变动,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七、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4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简章”专区查询。
八、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九、复试和录取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届时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将在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主页,敬请关注。
我校复试预计安排在2020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者,不予复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0年3月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核验。
复试录取办法按福州大学当年度公布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1. 福州大学先进制造学院于2019年6月在福州大学晋江科教园成立,学院设置5个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系、智能制造系、先进材料系、生物与资源系和工程管理系,旨在进一步提高福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跨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新机制,积极探索我校具有晋江特色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模式(概称“晋江模式”)。该模式以“跨学科、多资源、重实践、提能力”为主要内涵,充分发挥校地合作优势,推进政、校、企战略协同,建立与政府、企业、行业紧密的实质性合作培养机制,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人才的新模式。先进制造学院办学地点在福州大学晋江校区。
2. 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与福州大学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约120人)。其中招生专业为:无机化学(070301)、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以上四个专业挂靠福州大学化学学院),材料与化工(085600,材料方向挂靠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工方向挂靠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电子信息(085400,挂靠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资源与环境(085700,挂靠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双方统筹资源优势,兼具双方同类学科特色,建立联合招收培养研究生创新基地和平台,在高校硕士招生规模中单列招生计划,以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为培养主体,遵循“双重学籍、双重管理、同等待遇、两段式培养”的联培模式,培养优秀人才。具体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还将在官网中做详细介绍(详细链接如下:http://www.fjirsm.cas.cn/yjsjy/zsxx/201909/t20190910_5378994.html),考生报名时若有意报考此类别的,请在备注中填写“海西联培”,有备注“海西联培”的考生由海西院按照第一志愿上线生单独划线,参加海西院组织的复试,其他报考福州大学相关专业但未备注“海西联培”的考生不作为联合招收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
3.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上将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学校目前情况,暂不解决住宿,暂无奖助学金(石油化工学院泉港校区提供非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待遇以最新通知为准)。非全日制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明确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并做好书面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其中,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其他有关事项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报考当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务须详尽、准确,以便联系。
7.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的专业课课程(考试)大纲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范围。
8.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也不提供我校往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生如欲购买参考书,请于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9.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10.本内容若与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有所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也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11.请经常访问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专栏,及时了解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十二、联系和查询方式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16
查询网址:http://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15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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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专业报考具体细节可通过《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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