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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要求四六级吗: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大连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海滨城市大连,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
会,是全国 110 多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之一,是国家唯一设在东 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民族高 等学校。学校 1984 年立项筹建,1993 年招生办学,是国家民委、 教育部、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 21 个教学科研单位,57 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 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其中 5 个专业获批 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 个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 拥有民族学、生物工程 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电子信息类别 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 业建设点 8 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 12 个,生物技术与资源利 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8 个,省部级工程(技 术) 研究中心 3 个,省部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1 个,省部级产业 技术研究院 1 个。获省部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7 个,省部级 研究中心 2 个,省部级智库 2 个。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辽宁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 基地 5 个。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 二等奖 2 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1 项,辽宁省教
学校现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 占地面积 1600 多亩, 教职工 1200 多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近 50%、硕士以上学位 的教师近 90%,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约占 50%。教师中拥有国 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科技部中青年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 人才计划”等优秀人才 140 多人次,拥有博士生导师(兼职) 20 人,硕士生导师 190 人。
2009 年、2014 年和 2019 年,学校连续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 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0 年,学校被教育部 授予全国首批 50 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4 年和 2019 年,获评“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16 年,获得“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5 年, 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 ,2020 年再 次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年来,学校还获得全 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示范学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 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一)学术学位(学制: 全日制 3 年)
院系所代码 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 人数* |
003 民族学 一级学科 |
030400 民族学 |
01 民族学 | 9 |
02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9 | ||
03 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 | 9 | ||
04 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 | 8 | ||
05 中国民族文学共同发展研究 | 8 | ||
小计 | 43 | ||
004 生物工程 一级学科 |
083600 生物工程 |
01 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 | 13 |
02 食品生物工程 | 13 | ||
03 化学生物工程 | 13 | ||
04 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 | 13 | ||
小计 | 52 | ||
合计 | 95 |
生数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结合上线考生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进行 增减。
2.民族学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 01、02、03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 04 经济管理学院、05 文法学院; 生物工程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
01、02、03 生命科学学院,04 环境与资源学院。
院系所代 码及名称 |
领域代码 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及名称 |
拟招生 人数* |
005 电子信 息类别 |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含量子技术等)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8 |
085404 计算机技术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8 |
|
085406 控制工程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9 |
|
085410 人工智能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9 |
|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9 |
|
合计 | 343 |
实际招生计划,结合上线考生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进行增减。 2.电子信息类别各领域牵头培养单位: 085401、08541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085404、08541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85406 机电工程学院。 3.电子信息类别各领域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拟招生人数共 计 6 人 。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1〕 2 号) 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其中应届本 科毕业生在录取当年规定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参照第四章第十五条国家认定标准执行; 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
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1〕 2 号) 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 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 2022 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 结合上线考生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专项 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照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1〕 2 号) 第十章相关规定,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 须向学校提交《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 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 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 2 号) 的规定,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1〕 2 号) 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士研究 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1〕 2 号) 要求,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 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招生 网站(http://gd.dlnu.edu.cn) 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 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招生咨询电话: 0411-87630448
九、毕业就业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 》 (大民校发〔2018〕 61 号) 等有关规定执行。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 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 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民族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根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 委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 2020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变更专业 学费标准的通知》 (辽发改收费〔2020〕 399 号) 要求,学术学 位民族学、生物工程一级学科学费为 7000 元/生 ·年,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类别学费为 8000 元/生 ·年;住宿费为 1200 元/生 ·年。 各学科(类别) 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上级部门最新批文执行。
十一、奖助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 奖学金(即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标准为 15000 元/ 生,一等奖学金标准为 12000 元/生,二等奖学金标准为 7000 元 /生。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合计比例不超过 30%,二等奖学 金比例约为 70%; 一等奖学金中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约占 60%, 第一志愿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项 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发放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 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按 照相关规定执行。定向录取考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 18 号 邮政编码: 116600
联系部门: 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 系 人: 霍老师、王老师
电 话: 0411-87509383、87630448
传 真: 0411-87656430
网 址: http://gd.dlnu.edu.cn/
电子信箱: 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 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 dlnu_yzb)
十三、其他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处招生网站统一公 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 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 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政 策文件和规定为准。
(四)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也未授 权任何单位、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各类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
大连民族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大连民族大学位于海滨城市大连,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全国110多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之一,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1993年招生办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20个教学科研单位,5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其中3个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民族学、生物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获省部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研究中心、智库等6个。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辽宁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17项。
学校现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多亩,教职工120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近50%、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近90%,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约占50%。教师中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等优秀人才140多人次,拥有博士生导师(兼职)20人,硕士生导师167人。
2009年、2014年和2019年,学校连续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09年、2014年和2019年,获评“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2016年,获得“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学校还获得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示范学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专业、学制和拟招生人数
(一)学术学位(学制:全日制3年)
|
2.民族学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02马克思主义学院,03经济管理学院,04、05文法学院;生物工程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02、03生命科学学院,04环境与资源学院。
(二)专业学位(学制:全日制3年)
|
注: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2.电子信息类别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2、04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3、05机电工程学院,06土木工程学院。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录取当年规定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考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参照第四章第十五条国家认定标准执行;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 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2021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第十章相关规定,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校提交《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学校将在拟录取后和入学后分别组织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要求,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d.dln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招生咨询电话:0411-87630448
九、毕业就业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大民校发〔2018〕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民族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十、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变更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0〕399号)要求,学术学位民族学、生物工程一级学科学费为7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电子信息类别学费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即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一等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标准为7000元/生。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合计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学金比例约为70%;一等奖学金中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约占60%,第一志愿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发放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定向录取考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 系 人:霍老师、王老师
电 话:0411-87509383、87630448
传 真:0411-87656430
网 址:http://gd.dlnu.edu.cn/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十二、其他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政策文件和规定为准。
(四)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各类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
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大连民族大学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2006年实现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2015年实现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
学校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设有20个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专业52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264人,其中专任教师834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50.00%,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50.84%,双师型教师占21.34%。教师中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等优秀人才140人次,拥有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132人。
学校拥有“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建成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拥有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辽宁省食源性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石油与天然气构筑物防灾减灾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东北边疆民族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等省部级重点人文研究基地3个,同时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2009年、2014年,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获评“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2016年,获得“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
(一)学术学位(学制:全日制3年)
学科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
0304 民族学 |
01民族学 | 50* |
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
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
04中国少数民族史 | ||
05民族文学 | ||
06民族法学 | ||
0836 生物工程 |
01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 | 120* |
02食品生物工程 | ||
03化学生物工程 | ||
04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 |
(二)专业学位(学制:全日制2.5年)
类别代码及名称 | 领域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0852 工程硕士 |
085211计算机技术 | 230* |
注:1.“*”表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2.拟招生人数中包含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5人,专业不限。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其中考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参照第四章第15条国家认定标准执行,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2019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考生体检工作由指定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八章第六十条执行。
五、录取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六、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要求,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d.dln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申诉渠道如下:
部 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电子信箱:jiwei@dlnu.edu.cn
电 话:0411-8765604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以及《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规定,批复我校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12000元,调剂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10000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奖助学金标准和评选发放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
八、其它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招生咨询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 系 人:马老师、丛老师
电 话:0411-87630448、87656172
传 真:0411-87656430
网 址:http://gd.dlnu.edu.cn/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附件:
1.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大连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大连民族大学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2006年实现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
学校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设有19个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专业52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8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45.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5.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0.2%,40岁以下教师的占52.3%。学校拥有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民委领军人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等省部级优秀人才98人,拥有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127人,拥有双师型教师295人,拥有行业企业专家220人。
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人文研究基地3个,同时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2009年9月、2014年9月,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二、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
招生类别与代码 | 专业名称与代码 | 学制 | 拟招生人数 |
工程硕士 0852 |
085211计算机技术 | 全日制2.5年 | 150* |
085238生物工程 | 全日制2.5年 | 150* |
2.拟招生人数中包含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5人,专业不限。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
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一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以及“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考生体检工作由指定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八章第六十条执行。
五、录取
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六、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要求,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www.dlnu.edu.cn/yjsc2018)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申诉渠道如下:
部 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电子信箱:jiwei@dlnu.edu.cn
电 话:0411-8765604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以及《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规定,批复我校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10000元,调剂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奖助学金标准和评选发放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岗位。
八、其它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招生咨询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 系 人:马老师、丛老师
电 话:0411-87630448、87656172
传 真:0411-87656430
网 址:www.dlnu.edu.cn/yjsc2018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大连民族学院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年大连民族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2006年实现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
学校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等19个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专业52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56个民族学生齐聚校园,少数民族学生占60%以上,来自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学生占80%以上。学校现有教职工1305人,其中专任教师858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43.5%,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90.3%,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0%,双师型教师达34.3%。教师中拥有中科院百人计划等优秀人才98人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等各种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36人次。
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民族大学为目标,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和国际化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提高质量为主线,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了后发优势,凝练了“立足沿海、服务民族,应用为主、教育创新,质量立校、因材施教,团结和谐、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比较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在沿海开放地区发展优质民族高等教育的创新之路。学校始终把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放在中心地位,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人文研究基地3个,同时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2项。200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建成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辽宁省精品课程18门。2012-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校专业综合评价中,学校工业设计、网络工程、新闻学专业排名第一。工业设计、网络工程、日语专业获首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势特色专业。学校的本科创新教育、双语教学、课程教学国际化等特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建校以来,学校培养本科毕业生3万多人,就业率连续14年保持在90%以上。
2010年4月,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是全国15所民族院校和大连市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近年来,学校还获得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示范学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2009年9月、2014年9月,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
招生类别与代码 |
专业名称与代码 |
学制 |
拟招生人数 |
工程硕士 0852 |
085211计算机技术 |
全日制2.5年 |
110* |
085238生物工程 |
全日制2.5年 |
110* |
注:1.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计划数为准。
2.拟招生人数中包含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5人,不限专业领域,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大连民族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办法》相关规定。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安排
(一)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科目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日语、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3.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将于2017年3月上中旬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我校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17年4月底前。
2.复试地点:大连民族大学开发区校区。
3.复试内容:复试内容范围、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
4.复试要求: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一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网址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有权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指定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和《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规定,我校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一志愿录取新生入学奖学金。生均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用于奖励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奖励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三)学业奖学金:
年级 |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 |
一年级 |
一等 |
30% |
10000元 |
二等 |
70% |
6000元 |
|
二年级 |
一等 |
10% |
10000元 |
二等 |
30% |
6000元 |
|
三等 |
40% |
3000元 |
(四)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研究和实践中成绩突出的研究生。
(五)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进行国际化项目实习、实践。
(六)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
(七)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岗位,对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发放报酬。
(八)学校将在奖、贷、勤、助、补、免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十、其它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实行网络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二)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参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
(四)本章程中内容如与教育部政策不同,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人:马老师、丛老师
电话:0411-87630448、87656172
传真:0411-87656430
网址:
电子邮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2016年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
为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学生士兵计划”简介
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名额
学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招生领域为计算机技术和生物工程。
三、招生报名
(一)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二)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四)学校将统筹兼顾、择优录取,严格选拔标准,确保招生质量。
五、其他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大学生士兵计划”相关招生办法、复试录取规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等招生信息的公开和备案工作,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经“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适用学校研究生学费与奖助政策。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实习编辑: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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