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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电影学院复试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北京电影学院复试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北京电影学院复试考研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北京电影学院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是择校选专业前必须要搜集和参考的,它反映了北京电影学院考研的难度和专业的热门程度。考研派每年都会在第一时间统计和整理北京电影学院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以下即是北京电影学院历年考研分数线,希望对你的考研报考有用。
北京电影学院考研对于四六级有要求么: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表演艺术研究所。建校七十年来,名师荟萃,学派传承,创作了众多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作品,在学科建设、教学创作、师资培养、人才选拔各方面都引领着中国电影教育的发展方向。学校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近年来学校注重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服务电影强国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公开发行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或公开出版与报考方向相关的一部(含)及以上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报名时必须将该信息填写入报名系统“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中,学校将统一进行审核。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获得境外学历的硕士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时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编号。
4.报考“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本科或硕士为艺术学/艺术门类相关专业,如非相关专业,要求考生五年内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C刊一篇,或北大核心期刊两篇以上。在学制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学习。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提交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满足招生导师提出的其他招生条件。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7日。网址为:yz.chsi.com.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费200元,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的方式,逾期不再补报名和补缴费。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考生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我校博士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开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自愿)等转入北京电影学院。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前考生须与定向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承诺在学制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学习,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请考生网报期间如实、准确填写定向或非定向类别。定向报考考生自行处理与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并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为定向和非定向填写错误,或定向考生无法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考生,造成不能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邮件寄送的方式进行,不接收现场确认。
(1)邮寄时间及地址:
2021年11月22日-12月20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9室(请注明“博士报名”),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83407,联系人:杨老师
提醒:考生寄送材料后,需发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bfa.edu.cn,邮件内应包含考生本人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及快件单号信息,以便追踪查询快递信息。请考生务必使用普通快递(建议EMS、顺丰等快递)寄送,请勿使用同城速递或闪送进行文件寄送。
(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
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有工作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下同);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或公开出版的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与报名系统“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与著作”一致,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院系需加盖院系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或公开出版的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与报名系统“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与著作”一致,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另外提交《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发布准考名单
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3月(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试前一周;我校将于3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研究生院将不为考生寄送准考证。
三、考试
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22年3月中下旬(我校将于3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初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复试
复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份。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组织考生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请携带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创作作品光盘或其他科研成果等。
(1)学术水平考查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还将重点考察考生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科研计划或设想的学术价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1年6月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从2014年起,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六、其他
1.我校列出部分推荐阅读书目,供考生选择阅读,参见附件。
2.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邮箱:yzb@bf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82283407;
招生监督电话:010-82044854。
附件: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方向介绍及推荐书目
附件: 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 北京电影学院学业奖学金细则.doc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2日
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表演艺术研究所。建校七十年来,名师荟萃,学派传承,创作了众多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作品,在学科建设、教学创作、师资培养、人才选拔各方面都引领着中国电影教育的发展方向。学校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近年来学校注重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服务电影强国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或公开出版与报考方向相关的一部(含)及以上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报名时必须将该信息填写入报名系统“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中,学校将统一进行审核。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3)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时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编号。
4.报考“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本科或硕士为艺术学/艺术门类相关专业,如非相关专业,要求考生五年内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C刊一篇,或北大核心期刊两篇以上。在学制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学习。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提交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满足招生导师提出的其他招生条件。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8日。网址为:yz.chsi.com.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费200元,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的方式,逾期不再补报名和补缴费。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考生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我校博士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开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自愿)等转入北京电影学院。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前考生须与定向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承诺在学制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学习,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请考生网报期间如实、准确填写定向或非定向类别。定向报考考生自行处理与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并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为定向和非定向填写错误,或定向考生无法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考生,造成不能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邮件寄送的方式进行,不接收现场确认。
(1)邮寄时间及地址:
2020年11月23日-12月21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9室(请注明“博士报名”),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83407,联系人:杨老师
提醒:考生寄送材料后,需发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bfa.edu.cn,邮件内应包含考生本人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及快件单号信息,以便追踪查询快递信息。
(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
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有工作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下同);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或公开出版的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与报名系统“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与著作”一致,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
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院系需加盖院系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或公开出版的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与报名系统“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与著作”一致,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另外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发布准考名单
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3月(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试前一周;我校将于3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研究生院将不为考生寄送准考证。
三、考试
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21年3月中下旬(我校将于3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初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复试
复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份。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组织考生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请携带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创作作品光盘或其他科研成果等。
(1)学术水平考查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还将重点考察考生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科研计划或设想的学术价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及体检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1年6月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从2014年起,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六、其他
1.我校列出部分推荐阅读书目,供考生选择阅读,参见附件。
2.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5.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邮箱:yzb@bf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82283407;
招生监督电话:010-82044854。
附件: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方向介绍及推荐书目
附件:核心期刊目录
附件:专家推荐书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0日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电影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电影学科技术、艺术、理论及教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或公开出版与报考方向相关的一部(含)及以上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报名时必须将该信息填写入报名系统“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中,以方便前期检查。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4.报考“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本硕为艺术学/艺术门类相关专业,如非相关专业,要求考生五年内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C刊一篇,或北大核心期刊两篇以上。在学制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学习。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必须提交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满足招生导师提出的其他招生条件。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0日。网址为:yz.chsi.com.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费200元,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的方式,逾期不再补报名和补缴费。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考生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我校博士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2、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开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自愿)等转入北京电影学院。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前考生须与定向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承诺在学制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学习,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请考生网报期间如实、准确填写定向或非定向类别。定向报考考生自行处理与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并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为定向和非定向填写错误,或定向考生无法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考生,造成不能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30日-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地点: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9室)。
(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下同);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或公开出版的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需要完成本学期注册手续)和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CNKI或万方数据库收录),或公开出版的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另外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
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3月(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试前一周;我校将于3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研究生院将不为考生寄送准考证。
四、考试
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20年3月中下旬(我校将于3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初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或日语)和两门专业课,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复试
复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4月份。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组织考生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请携带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创作作品光盘或其他科研成果等。
1.学术水平考查。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还将重点考察考生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科研计划或设想的学术价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0年6月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从2014年起,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七、其他
(一)我校列出部分推荐阅读书目,供考生选择阅读,参见附件。
(二)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五)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邮箱:yzb@bf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82283407;
招生监督电话:010-82044854。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附件: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推荐书目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方向介绍
附件:核心期刊目录
附件:专家推荐书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
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电影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电影学科技术、艺术、理论及教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提交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必须提交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满足招生导师提出的其他招生条件。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月10日。网址为:yz.chsi.com.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费200元,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的方式,逾期不再补报名和补缴费。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考生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我校博士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2、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开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自愿)等转入北京电影学院。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前考生须与定向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请考生网报期间如实、准确填写定向或非定向类别。定向报考考生自行处理与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并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为定向和非定向填写错误,或定向考生无法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考生,造成不能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3月4日-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地点: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9室)。
(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下同);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需要完成本学期注册手续)和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著应复印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本人科研、创作成果目录;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另外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
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4月(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试前一周;我校将于4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研究生院将不为考生寄送准考证。
四、考试
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19年4月中下旬(我校将于4月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具体时间)
初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
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或日语)和两门专业课,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复试
复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5月份。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组织考生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请携带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创作作品光盘或其他科研成果等。
1.学术水平考查。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还将重点考察考生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科研计划或设想的学术价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19年6月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从2014年起,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七、其他
(一)我校列出部分推荐阅读书目,供考生选择阅读,参见附件。
(二)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五)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邮箱:yzb@bf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82283407;
招生监督电话:010-82044854。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附件: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推荐书目
附件:专家推荐书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
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郑重提醒: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凡报考我校美术学院、动画学院、中国动画研究院、数字媒体学院、当代艺术研究院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报考点报名,“报考点”需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因报考点选择错误造成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上述第2条院系以外其他院系的考生需根据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报考点报名要求,未按相关报考点要求报考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凡报考我校报考点“1150”的考生须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电影学院报考点公告》,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通过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导演系、摄影系的考生必须按照相关院系要求于10月15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至相关院系,未寄送报名材料或10月15日后寄送报名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初试资格;
6.我校今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专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CSSCI 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论文;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备注:请考生将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拍照或扫描以压缩包的形式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yzb@bfa.edu.cn,压缩包文件命名规则:身份证号+姓名+何种期刊遴选体系,例如:111111111111张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网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报考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须符合该院系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初试费。未在规定的网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支付初试费的,报名信息无效。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初试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材料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前定向单位、招生学校、考生个人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1.考生应在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初试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对于报名过程中,考生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预计于2021年12月底进行退费。退费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网上确认后概不退费。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我校部分全日制研究方向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注:我校学术型硕士本年度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择优录取,具体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凡符合在北京市报名参加考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访问https://yz.chsi.com.cn/apply/ggjh/xymsh/index.do,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等材料的电子版,经市研招办后台备案通过后方可报考。)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时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编号。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我校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11月1日—5日之间,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凡我校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具体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对于通过网上确认、取得在京考试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 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业务课一、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介绍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院系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介绍》。
4.初试考试地点:考生报名时选择的考点。选择“北京电影学院”考点的考生,请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具体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21年12月中旬公布。
5.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2022年3月中下旬发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
复试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我校在拟录取阶段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收费标准、奖助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一)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以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我校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三)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关注《北京电影学院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待章程发布后,再进行报名。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30)
提醒: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将我校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设置为可接听号码。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咨询邮箱:yzb@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郑重提醒: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凡报考我校美术学院、动画学院、中国动画研究院、数字媒体学院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报考点报名,“报考点”需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因报考点选择错误造成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上述第2条院系以外其他院系的考生需根据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报考点报名要求,未按相关报考点要求报考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凡报考我校报名点“1150”的考生须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电影学院报考点公告》,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通过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导演系、摄影系的考生必须按照相关院系要求于10月19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至相关院系,未寄送报名材料或10月19日后寄送报名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初试资格。
6.我校今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论文(期刊目录见附件);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网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报考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须符合该院系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在规定的网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的,报名信息无效。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材料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前定向单位、招生学校、考生个人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1.考生应在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报考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对于报名过程中,考生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其缴纳的报考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预计于2020年12月底进行退费。退费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概不退费。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我校全日制各研究方向均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择优录取,具体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凡符合在我校报考点要求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报考202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等材料的电子版,邮箱:yzb@bjeea.cn,邮件标题命名格式:“报考单位+证件号码+姓名+2021年少民骨干计划校验码”。考试院收到邮件并审核通过后将回复校验码。校验码申请时间:2020年10月10—25日。)
6.国防生或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时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编号。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我校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11月8日—10日
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凡我校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具体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对于通过网上确认、取得在京考试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业务课一、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介绍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院系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介绍》。
4.初试考试地点:考生报名时选择的考点。选择“北京电影学院”考点的考生,请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具体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20年12月中旬公布。
5.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2021年3月中下旬发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
复试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我校在拟录取阶段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收费标准、奖助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一)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以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我校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三)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四)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关注《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待简章发布后,再进行报名。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咨询邮箱:yzb@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郑重提醒: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校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论文(期刊目录见附件);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
5.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职证明。基于我校师资情况和教育教学资源,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计划。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和我校培养方式之后,再确定报名。
6.报考导演系、表演学院考生须符该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如参加统招考试,取消该生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三)2020年冬奥赛事实习生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北京冬奥会筹办工作,根据北京冬奥组委会、北京市教委等文件精神,我校招收2020级冬奥赛事实习生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后以实习方式参与奥运会筹办工作及赛时运行。
我校将专门针对赛时实习生制定培养计划,根据办赛需要,相应地调整教学计划。在实习过程中,由北京冬奥组委委派工作人员作为指导教师,帮助制定实习计划,向实习生传授办赛知识、技能,指导并完成论文撰写工作。
赛时实习生在校期间的培养和管理工作由所在我校负责;到岗实习以后,相关培养及管理工作由北京冬奥组委负责。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在规定的网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的,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北京电影学院。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前定向单位、招生学校、考生个人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1.考生应在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我校全日制各研究方向均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择优录取,具体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校验码由北京市研招办负责生成。考生填写《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然后到北京市研招办领取校验码。北京市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6.国防生或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院校,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我校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10日
现场确认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现场提供在职证明,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考生须持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12月14日至23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业务课一、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介绍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院系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介绍》。
4.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具体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2019年1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注意查看。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5.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于2020年3月中下旬发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
复试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我校在拟录取阶段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收费标准、奖助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5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一)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打着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我校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三)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四)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关注《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待简章发布后,再进行报名。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
附件(点击下载):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院系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介绍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导演系、表演学院招生条件要求
核心期刊目录
北京电影学院学业奖学金细则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电影学院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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