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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这个问题是每个准备打算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共同关注的问题,北京科技大学在职学费和北京科技大学在职硕士学费是一个概念,今天考研派的小编为大家从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整理的北京科技大学学费数据,帮助大家解决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问题(也包含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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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正文:

北京科技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一览表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全日制
学费
(万元/学年)
非全日
制学费
(万元/学年)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70900 地质学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0100 力学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901 采矿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902 矿物加工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218 矿业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224 安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 0.8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 0.8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20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020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0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71Z1 物流工程 3 0.8
040 机械工程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 0.8
050 自动化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0.8
050 自动化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
050 自动化学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50 自动化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0.8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0.8
070 数理学院 070100 数学 3 0.8
070 数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3 0.8
070 数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3 0.8
070 数理学院 080102 固体力学 3 0.8
070 数理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2.5 1.6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0300 化学 3 0.8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1000 生物学 3 0.8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3 0.8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85238 生物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20204 金融学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2 3.4 5.4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2 2.25
100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3 0.8
100 文法学院 030300 社会学 3 0.8
100 文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3 1.1 2
100 文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 1.1 2
100 文法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2 1.6 1.6
100 文法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3 0.8
100 文法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2 1.5 2.3
1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3 0.8
1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0.8
110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3 0.8
110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专业学位) 2 1.5 1.5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0102 固体力学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1400 土木工程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0.8 1.2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30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30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71Z1 物流工程 3 0.8
170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170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80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80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90 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 3 1.2 1.5
190 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087000 科学技术史 3 0.8
  全校单独考试各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同对应的非全日制专业
表中划“—”表示该类研究生2019年不招生

2021考研招生简章一般会在8月底至9月中旬集中发布,但是也会有一些院校会提前发布,各位考生在复试之余也别忘了关注一下院校发布的信息哦。招生简章是考研学生必须关注的内容之一,包含了院校的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等重要内容。下面是跨考研招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需要的考生赶紧关注起来吧!
 
一、招生概况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章程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
 
2021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硕士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一般为10月25日左右)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全日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准确人数,及时掌握统考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推免生应按照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招生流程。
 
2021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和单独考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见附件2和附件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4。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7)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085400电子信息、085500机械、085600材料与化工、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0能源动力、085900土木水利、086000生物与医药、055100翻译、065100文物与博物馆、035200社会工作、125300会计、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查阅《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备注,避免错误填报。因错误填报专业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除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外,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应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和工作年限的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提交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
 
(2)提交本人进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3. 考生复试报到时提交发表的论文或进修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加试科目见附件5。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2021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2. 报考条件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相关培养单位在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其他报考条件。
 
3. 单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
 
4. 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考生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5.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学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21年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18名,只招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招收少民骨干计划考生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生招生专业目录》,在复试录取阶段,少民骨干计划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35名,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招生专业和复试人数根据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招生单位以外的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复试前,还应向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八、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我校拟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最终确认方式以我校公布的考点公告为准。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向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用以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备案。相关证明材料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民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 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档案转入学校造成无法办理报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9. 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
 
10.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11.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2.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单独考试考生还应当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8)以及所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5. 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或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6.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初试
 
1.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3.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应对我校考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予以配合。
 
4. 初试成绩一般在2021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十、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
 
2. 2021年我校材料学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招生,顺德研究生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的材料工程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单列,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 复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4. 2021年我校少民骨干计划将按照同一招生专业内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和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和考生复试资格。
 
5. 2021年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
 
6.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7. 体检时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录取
 
1.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少民骨干计划将根据同一招生专业内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高低择优录取。录取的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需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拟录取专业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4.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将根据同一招生专业内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高低择优录取。
 
5.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十三、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细内容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6)。
 
十四、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 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
 
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十五、合作培养
 
2021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2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六、住宿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18〕83号)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学校不提供住宿,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住宿具体安排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另行通知。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七、其他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定向委培单位”栏内注明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处)名称。
 
2. 国防生须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3.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 顺德研究生院作为我校二级单位独立招生,计划单列,招收的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完成基础课程,日常管理由学生导师所属培养单位负责。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学习,其日常管理及住宿安排由顺德研究生院负责(校本部不再安排住宿)。顺德研究生院录取的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要求与校本部研究生执行同一标准,毕业时合格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在顺德研究生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奖助待遇外,享有顺德研究生院提供的其它科研和生活补贴。
 
十八、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看。
 
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消息,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标准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一览表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全日制
学费
(万元/学年)
非全日
制学费
(万元/学年)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70900 地质学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0100 力学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901 采矿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1902 矿物加工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3700 安全科学与工程 3 0.8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218 矿业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10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085224 安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 0.8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 0.8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15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20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020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0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871Z1 物流工程 3 0.8
040 机械工程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 0.8
050 自动化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0.8
050 自动化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
050 自动化学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50 自动化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0.8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0.8
070 数理学院 070100 数学 3 0.8
070 数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3 0.8
070 数理学院 071400 统计学 3 0.8
070 数理学院 080102 固体力学 3 0.8
070 数理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2.5 1.6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0300 化学 3 0.8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71000 生物学 3 0.8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3 0.8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85238 生物工程(专业学位)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20204 金融学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 0.8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2 3.4 5.4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2 2.25
100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3 0.8
100 文法学院 030300 社会学 3 0.8
100 文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3 1.1 2
100 文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 1.1 2
100 文法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2 1.6 1.6
100 文法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3 0.8
100 文法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2 1.5 2.3
1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3 0.8
1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0.8
110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3 0.8
110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专业学位) 2 1.5 1.5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0102 固体力学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1400 土木工程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0.8 1.2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30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30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40 工程技术研究院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2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60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0871Z1 物流工程 3 0.8
170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080600 冶金工程 3 0.8
170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085205 冶金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80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
180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0.8
190 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 3 1.2 1.5
190 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087000 科学技术史 3 0.8
  全校单独考试各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同对应的非全日制专业
表中划“—”表示该类研究生2019年不招生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

  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部、所)网站或致电咨询。

  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消息,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2018年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及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请在报名时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

  3.我校奖助体系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还包括国家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4.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内容以《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为准。

 

  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消息,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标准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2017年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及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请在报名时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3.我校奖助体系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还包括国家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4.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内容以《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为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2014年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工程硕士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请查询研究生院主页()。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工程硕士发放每人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除外)。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的其他类型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另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三)住宿:
  根据校发[2011]36号文件精神,以下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进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按照国家政策招收的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国防生。
  进校学习的全日制京外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仅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MBA、MPA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宿舍床位富余情况下,学校可提供部分床位资源给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由学院自行安排MBA、MPA住宿。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类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博士研究生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2014年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10000元。
  (二)奖助学金
  学校将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博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年1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除外)。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博士研究生设置的其他类型奖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博士研究生另设置“助教”和“助研”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上述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山西建邦奖学金、美卓奖学金、金广-西南奖学金、泰纳瑞斯奖学金等奖学金。
  (三)住宿:
  根据校发[2011]36号文件精神,进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进校学习的全日制京外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学校仅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类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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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学费为一次性缴清,不按年缴费,并且各个专业也不尽相同,研究生一般要读2-3年。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费一般是多少钱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学费为一次性缴清,不按年缴费,并且各个专业也不尽相同。学术型硕士的学费上限已有全国性规定。2013年,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提出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2国内研究生一般要读几年
硕士研究生可以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所以,这两类在就读年限上也是有区别的,这都是和专业有关系的。具体怎样划分,下面详细介绍。一般地,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就读年限为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为2年,好的学校是3年,有特殊情况的存在。不同学校对研究生的要求不同,目前有两年、两年半、三年这三种,可申请提前或推后毕业,所以毕业时间并不是固定的,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