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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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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人权法学专业介绍

人权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J4
所在单位:刑事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钱锦宇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法学科是多学科整合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新兴法学二级学科。人权本质上是一个开放的“议题”,其研究视角的多样性和方法的多元性,决定了人权法学的学科理论基础表现为多样性统一。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人权是哲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民族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和人类学等学科的共同课题。西北政法大学作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法学学术积淀深厚,拥有法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点)和2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为人权法学科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学科基础。2004年7月,西北政法学院成立了一批与人权问题密切关联的研究中心(所)。2016年12月,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权发展战略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要求,西北政法大学在整合上述研究机构的基础上,设立了校级独立实体研究机构——人权研究院,以推进人权法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将其纳入学校建设“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大局,为人权法学科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平台。人权法学科依托西北地区的地缘特征,始终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导向,在边疆稳定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发展、反恐怖主义与社会安全、少数民族权利保护、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安全、西北地区残障者权益保护、西北地区人权教育、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人权保障等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西北政法大学人权法学科有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2人,其中硕士生导师3人,4人具有博士学位。近年来,人权法学科教学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4项,学科资金充足,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并与从事人权研究的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和学术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基于国家人权发展战略和当前人权法人才培养的属性,西北政法大学人权法学科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适应国家和未来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了解相邻学科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熟悉人权法学理论和制度,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在本专业领域或相近专业领域胜任人权保护等法律实务或理论研究的复合型专门人才、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复合型人权法律人才。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人权法学专业特点,人权法学科硕士标准学制为三年,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学生应至少修满3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0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实务训练或社会实践6学分。
指导教师
 
钱锦宇,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特聘长安青年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访问学者、瑞典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兼任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在权威和核心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部分被《新华文摘》、《法学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报》和《人大复印资料》辑览、摘编或全文转载。
 
刘治斌,教授,法学硕士,硕士生导师,人权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司法人权保障,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司法制度等,在《法律科学》、《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专业论文50余篇。
 
刘璞,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兼任中国教育战略发展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理事,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教育研究》教育法制栏目编辑,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培训课主讲教师。主要研究领域:宪法学,教育法学,残障人权益保护,曾获2016年陕西省高等教育研究会学术成果三等奖,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项以及其他各级各类项目若干项,在《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诉讼法学介绍

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6
所在单位:刑事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宋志军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刑事诉讼法学是以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以及相关程序性法律制度、理论及司法实践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包括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比较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刑事司法制度等内容。 刑事诉讼法以无罪推定、人权保障、程序正义等理论为基础,与公民生命权、自由权、人格尊严、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密切相关,是一个国家人权保障状况的重要标志,素有“小宪法”之称,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刑事诉讼法学以刑事诉讼法为主要研究对象,涵盖刑事证据、刑事侦查、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刑事执行以及刑事辩护等内容,主要研究领域广泛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掌握刑法、刑事诉讼及证据法的基本理论,还要具备从事各项刑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践能力。因此,研究生除了系统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学理论之外,还要特别关注刑事司法实践,从而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将来能够更好地胜任法律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
本学科是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优势学科,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教学与科研实力雄厚,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并重,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以及众多社会组织建立了制度化的合作关系,为教学、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专业特色与社会需求,目前开设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比较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刑事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前沿、法学基础理论、法律思维与法学方法、民事诉讼法学、诉讼法史等相关课程,并且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开设了检察实务、审判实务、刑事辩护实务等实务课程,在提高学生理论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法律职业能力。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学术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事业输送和储备专业力量。
 
指导教师 
宋志军,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西北政法大学长安青年学者,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200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至2012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少年司法。在《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1部,合著3部。代表作:《刑事证据契约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刑事证据法中的人道伦理》(《政法论坛》2008年第1期);《域外刑事证据能力契约制度比较研究》(《法律科学》2011年第2期);《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社会支持体系》(《法律科学》2016年第5期);《从旧与从新:刑事再审之程序法适用论》(《政法论丛》2016年第4期);《附条件不起诉社会支持的深化》(《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各1项,主持横向项目3项。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二等奖和论文类三等奖、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奖励。曾挂职担任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安市证据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魏虹,教授,硕士,现任刑事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曾获得校优秀教师、校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学术兼职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职业警官学院兼职教授等职。代表作有《赋权与规制:我国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之构建》(《法律科学》2011年第6期);《论我国检察机关公诉裁量权的多元化》(《法律科学》2010年第6期);《论我国刑事证明的最高标准之重构》(《法学论坛》2007年第3期);《论刑事领域中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之完善》(《人民司法》2011年17期)。其中,论文《论我国检察机关公诉裁量权的多元化》一文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1年主持并完成了陕西省教育厅项目《陕西省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问题研究》;另外还参加多个国家级、省级项目和横向课题的研究。
 
韩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代表作有:《我国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研究》(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体法思考》(《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1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与边界——兼与刑事速裁程序比较》(《学术交流》2017年第8期);《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检察监督》(《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之完善》(《学术交流》2013年第1期);《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的建构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张处社,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证据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代表作有:《刑事侦查原则新探》(《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论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青海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
 
焦悦勤,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比较刑事诉讼法学、法律文书学。学术兼职有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主持科研项目4项;参与科研项目多项。在《西北大学学报》《理论探索》《河北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代表作有:《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研究》(专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的缺失与完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保障问题探讨》《刑事判决书量刑说理现状调查及改革路径研究》《略论立法语言的模糊与消除》等。

侯智武,副教授,学士, 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198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代表作有:《论沉默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与保障》(《政法论坛》2003年第4期)。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
 
姚剑,副教授,法学博士。2017年美国东北大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访问学者。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教育部、陕西省法学会等科研项目多项。科研成果获奖励多项,曾获西安市社科联第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共青团陕西省委预防青少年犯罪优秀论文二等奖。曾在人民法院(2011年)、人民检察院(2013年)挂职锻炼。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在《法律科学》、《西北大学学报》、《人文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代表作为:《刑事司法权的时间规限:释义、特征、形式》(《法律科学》2010年第5期);《刑事办案期限的比较考察》(《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6月)。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

刘仁琦,副教授,法学博士,2003年、2006年、2009年在吉林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刑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主持国家社科1项、横向项目10余项。出版《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程序精要与证据研究》等学术著作,在《法律科学》《当代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代表性成果有《论我国刑事诉讼客体的内容的确定:案件事实及其法律评价》,载《法律科学》2012年第5期;《国际刑事法院混合式证据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载《当代法学》2012年第4期。相关成果曾获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兼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工作部执行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模拟法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贺红强,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代表作有:《论我国刑事被告人受审能力的制度补位》,载《法学论坛》2016年第5期;《从法官和律师的冲突与合作视角看法庭秩序的失范与规范》,载《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10期。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
 
  杨恪,副教授,法学博士,201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主持省级项目2项,参与课题多项。在《人文杂志》、《理论导刊》、《河北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参与编写《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社会治理创新与检察权的有效行使》。代表作有:《论“以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的侦诉关系》,载《河北法学》2017年第8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体职能研究》,载《人文杂志》2017年第5期;《浅谈生效判决的权威性及其支撑要件》,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等。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刑法学专业介绍

刑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4
所在学院:刑事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杜发全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是我校刑事法学院所属的学科,是西北政法大学发展最早、也最具实力学科之一。该学科多年来一直是司法部和陕西省的重点学科,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刑法学科汇集了一批学识渊博、学风严谨的优秀人才,由此而形成了一个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团队。目前,刑法学科30名教师当中,有13名教授、7名副教授,有3名教授担任博士生导师;19人有博士学位、9人有硕士学位,还有一位年轻教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大部分教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著名学府,学缘结构较高;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充满生机和活力。高素质的师资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由于刑法学科在本科教学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近年来,先后获得陕西省精品课程、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等荣誉。2014年获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此外,对于我校的反恐怖主义科研工作,反恐怖主义研究院的成立工作,以及反恐怖主义方向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工作,本学科教师均积极参与,取得了扎实的成果。
刑法学专业拥有陕西省首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2007年),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刑法学科。国家级精品课程:刑法学(2008)。陕西省省级精品课程:刑法学。
 
指导教师
 
杜发全,教授,硕士,1979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西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导师组组长,曾任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代表作有:《新刑法教程》(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8月);《量刑建议的理论与实务》(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等,另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
 
王政勋,教授,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8)、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1997)、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8)。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司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刑法的语言论分析》、司法部重点项目《改革开放以来的刑事审判研究》等。主持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应用型刑事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郭洁,教授, 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至今。日本京都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员、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台港澳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代表作有:《环境犯罪研究》、《新编中国刑法学》(总论卷),在《法律科学》、《中外法学》、《青少年犯罪问题》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
 
朴宗根,教授,博士,2001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6月毕业于韩国韩南大学,获博士学位(民商法学)。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刑法、比较民法学,反恐法等。代表作有:《正犯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韩国民事执行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此外,在国内外发表论文60余篇。
 
高珊琦,教授,硕士,1979年入西北政法学院攻读法律专业,1983年留校任教。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其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刑事司法学。代表作有:《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职务犯罪特论》、《刑法•法理•案例》等,并在各种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
 
冯卫国,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执行法学。兼任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等项目多项。论文论著曾获陕西省哲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二等奖等。代表作有:《行刑社会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被害人参与量刑程序问题研究》,载《法律科学》2013年第1期;《中外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因素结构差异研究》,载《法学杂志》2014年第7期。
 
王娟,教授,分别于1985年和200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犯罪学、中国刑法学、刑事司法。代表作有:《犯罪学——罪因与对策的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犯罪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喻贵英,教授,博士,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雁塔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代表作有:《美国的死刑制度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走进美国的陪审制度》(《法学评论》2004年第2期);《欧洲死刑废除的启示》(《法学评论》2006年第3期。)
 
龙洋,教授,硕士,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等。代表作有:《立功制度研究》。另在《中外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等杂志发表《非法持有型犯罪问题研究》、《论转化犯立法的理论根据》、《论保险诈骗罪的着手》等学术论文数十篇。
 
陈京春,教授,博士,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中国犯罪学协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法社会学。代表作有:《刑事和解制度研究:以刑事实体法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14年);《抽象危险犯的概念诠释和风险防控》(《法律科学》2014年第3期);《刑事和解与死刑适用》(《人民司法》2008年第5期),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

付玉明,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法律科学信息研究所所长,早稻田大学社会安全政策研究所客座教授,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陕西省刑事法学青年创新团队负责人。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反恐怖主义法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刑事政策学。主持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多项省部级课题;粗通日英两门外语,组织策划出版“当代日本刑事法译丛”文库,担任执行主编,负责译丛的组织出版和译稿审校工作;出版专著1部、译著1部,副主编著作1部,参编著作3部,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
 
张国伟,副教授,硕士,198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至今在西北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刑事司法,律师学。中国检察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研究会理事。参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职务犯罪特论》等书。
 
毕成,副教授,硕士,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警察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监狱学。代表作有:参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韩累犯制度比较研究》(韩国《刑事法的新动向》2014年第6期);《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警察执法理念的思考》(《西部法学》2013年8月)。
 
刘辉,副教授,硕士,分别于1985年和200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刑事司法、犯罪学。代表作有:《刑法学》(陕西人民出版社);《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犯罪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

杨磊,副教授,博士,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在西北政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台港澳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犯罪学。代表作有:《成文法制度下罪刑法定原则的确证与强化——刑事案例指导制度与中国刑事法治建设》(《刑事法评论》第21卷);《《俄罗斯死刑评析》(《河北法学》2011年第5期);《罪名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合著)
 
王耀忠,副教授,博士,山西大学外语系学习取得文学学士学位,2003年6月,西北政法学院学习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6月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日本京都龙谷大学2005年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代表作有:《现代风险社会中危害性原则的角色定位》(《现代法学》2012年第3期);《危险驾驶罪罪过等问题之规范研究》(《法律科学》2012年第5期)。
 
冉巨火,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2000年毕业于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200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2009年10月自解放军某部复员至西北政法大学工作至今,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主要研究方向:军事刑法、刑罚论。代表作有:《学科军事法论》(《当代法学》2016年第5期);《经验而非逻辑:责任主义量刑原则如何实现》(《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分及其适用原则――兼论军职罪中封闭的特权条款》(《法学杂志》2016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法律史专业介绍

法律史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2
所在单位:刑事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闫晓君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法律史是研究法律、法律制度及其思想的起源、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是法学体系中一门独立的基础学科,具有历史学和法学交叉学科属性。法律史研究领域广泛,包括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法律制度及法律思想的历史沿革、发展变化及其演进规律,以及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实施的状况等丰富内容。
本学科已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我校法学专业传统优势学科之一,是我校最早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之一。杨永华教授、方克勤教授、胡留元教授、冯卓慧教授等老一代学者在各自的主要研究领域成就卓著,影响及于海内外。目前,法律史为陕西省重点学科,是我校法学博士点重要支撑学科之一;现有专职教师共14名,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讲师2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2人;本学科秉承和倡导严谨、质朴、求实的治学传统和学术风格,追求一流的学术品质;在利用出土文献研究秦汉法律史、唐宋法律、清朝法律、陕甘宁边区法律以及司法制度史、司法勘验史、法律教育与法学史、陕派律学、古罗马法与比较法律文化等领域积极开展原创性研究,通过对传世文献、出土文献、地方司法档案的整理和研究,取得了大量有特色的重要学术成果;作为中国法律史会学执行会长单位,我校还多次承办了全国性法律史学术会议。
本学科除开设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等本科课程外,还开设中华法系、法律思想史、法律文献学、中国近现代法、罗马法、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等硕士研究生专题课程和中国历代边疆政策与法律制度等博士研究生课程。
本学科经常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讲座,学术讨论,培养专业史料基础扎实,思路开阔,具有良好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具有科研意识与能力,且能够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指导教师
 
汪世荣,教授,先后获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士(1988)、法学硕士(199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4),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传统法、司法研究、法律诊所等。代表性著作有《中国古代判词研究》(1997)、《判例与法律发展》(2006)、《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1937-1949》(2010)、《有效的法学实践教育》(2012)、《陕甘宁边区检察制度史》(2015)、《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研究》(2017)等。
 
王健,教授,先后获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士(1987),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6)、法学博士(1999),北京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1999-2001),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法律史、法律思想史、法学教育、边疆治理与法制等。著有《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2001)、《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2001)、《西法东渐》(编,2001)等多种相关论著。
 
陈涛,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2),法律史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中国传统法。代表作《中国法制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古代侵权行为法例论要》(《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
 
闫晓君,教授,西北大学理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文献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法律文献、传统律学。代表作《秦汉法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出土文献与古代司法检验史研究》(文物出版社)2005年,《两汉故事论考》,《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秦汉时期的法医检验》,《国学研究》第1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秦汉盗罪及其立法沿革》,《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张家山汉简“告律”考论》,《法学研究》2007年第6期。《古代保密法:漏泄与间谍》,《法学》2017年第2期。
 
陈玺,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制史。在《法学家》、《法学》、《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1.《唐代诉讼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12年);2.《唐代刑事诉讼惯例研究》(科学出版社2017年,入选2016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3项。
 
律璞,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代表作《两汉司法官员立法功能探析》。
 
刘全娥,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法律史、近现代法律史、陕甘宁边区法制。代表作《雷经天新民主主义司法思想论》(《法学研究》2011年第3期)、《论陕甘宁边区司法机构对疑难案件的处理——以一桩窑产争执案为例》(《当代法学》2010年第3期)。
 
余辉,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外国法律史,比较法律史。代表作《英国信托法:起源、发展及其影响》(著作)、《古代中国国家权力对私法关系介入的分析——以宋代的孤幼检校制度为素材》(论文)。
 
吕虹,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代表作《清代司法检验制度研究》。
 
任亚爱,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代表作《中国古代婚姻条件研究》,(《宁夏社会科学》2006年8月);《论“义绝”之“义”》(《新疆社会科学》2008年4月); 《论“义”与“感情” ---两种婚姻一般条件的比较分析》(《宁夏社会科学》2008年7月)。并撰写《论中国古代检察官的检察权》(《法制与社会》2014.10),参编了《罗马法》(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参与了司法部2014年度课题------《我国公司资本制度配套改革研究》的研究工作(2017年结项)。
 
李娟,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清代法律,陕甘宁边区法制。代表作《革命传统与西方司法理念的交锋及其影响》(《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4期)、《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的背景分析》(《法律科学》2008年第2期)。
 
  马成,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陕甘宁边区法制史、党内法规、社会舆情政策。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先后主持省部级课题六项。主要成果包括:《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民法篇)》(著作)、《陕甘宁边区法制史概论》(教材)。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介绍

法学理论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1
所在单位:刑事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朱继萍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是陕西省优势学科,同时多年来一直是司法部和陕西省重点学科。1958年西北政法学院成立之初,理论法学的教学与科研也随之起步,“文革”停办,1979年复校后学科重建,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西北地区最具综合实力和学术影响力的法学理论学科。现设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西方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经济学等学科方向。马朱炎教授、邵诚教授、王天木教授、严存生教授等历任本学科的带头人,为奠定本学科点在全国法理学界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作出了重大贡献。
法学理论学科注重教师队伍的建设。已经形成了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学科现有专职教师1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4人(杨宗科、李其瑞、朱继萍、杨建军、何柏生、刘治斌、邱昭继、王国龙八位教授,张宏斌、宋瑞兰、张书友、余涛、董青梅和杨锦帆六位副教授)。在硕士研究生导师当中,有9人具有博士学位,2位在读博士;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杨宗科、邱昭继、张书友、余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朱继萍)、南开大学(张宏斌)、南京师范大学(何柏生)、山东大学(杨建军、王国龙)。此外,学科聘请了康奈尔大学的於兴中教授、社科院法学所的刘作翔教授、浙江大学的葛洪义教授为客座教授,华东师范大学陈金钊教授和北京理工大学谢晖教授为兼职教授,常年为研究生开设主题多样的各种讲座。
硕士研究生导师中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2人、理事2人;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3人。本学科多位教师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其中,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荣获“陕西省优秀教师”,1人荣获“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标兵”,1人荣获“司法部优秀教师”,2人荣获“陕西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1人荣获“陕西省师德标兵”,1人荣获陕西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
法学理论学科重视优秀法学理论人才培养。自1984年以来已招收研究生30余届,培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其中有60余人考取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院校的博士研究生;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政法院校或实务部门的理论骨干。
法学理论学科多年来一贯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取得了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先后出版了《法理学前沿》、《法学研究与方法论》、《法的一体和多元》等一批重要学术成果;本学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率先发起法律价值问题的研究,随后还在法律文化、法制现代化问题等领域的研究方面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并且吸引了全国许多学者参与讨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的“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就是主要依托本学科而发展起来的学术名栏。
复校以来,本学科教师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8项。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译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法理学、法史学》、《社会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转载、转摘8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奖励29项,学会奖及其他各类奖20余项。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进入“中国法学创新网”科研论文总数排名统计前十。
法学理论学科特别关注法理学的教学改革与创新。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多项,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本学科是全国最早开展法学导论、法理学两分法教学改革的院校之一。在全国率先创建了立法诊所教学项目、选派优秀青年法学理论教师到基层司法机关担任法官助理,并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到司法机关进行半年实训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目前,本学科教师为本科生开设的法学理论课程有20余门,其中《法理学》、《法学导论》两门课程被评为陕西省精品课程,法学理论教学团队是陕西省省级教学团队。本学科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00余篇,以本学科教师为第一获奖人获得的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4项,作为主要参加人获得的国家级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优秀教材奖5项。本学科还开办“西北法学理论网”(http://nwjurisprudence.nwupl.cn/)和“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网”( www.marxistjuris.com/)两个学术网站,为宣传和扩大本学科的学术影响搭建了网络平台以及“西北法律理论”“马列主义与法”“法意天地”三个学术公众号,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合办了“法治文化研究”公众号,为宣传和扩大本学科的学术影响搭建了网络平台。
本学科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先后为西北地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讲授法治讲座和普法教育讲课数百场,组织起草了《陕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条例》、《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建议稿,参与了《立法法》等数十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并提出了立法建议;参加了关于“法治陕西”“枫桥经验”“一路一带”等法治改革项目的研究论证和决策咨询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学科努力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承办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学术年会和第八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先后与《哲学动态》编辑部合作举办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论坛》、与《法哲学法社会学论丛》编辑部合作举办了“实践哲学视野下的法律观”学术研讨会、与韩国釜庆大学联合举办了东北亚文化学会第24届学术年会等多场学术会议;邀请法兰克福大学托依布纳教授、康奈尔大学施瓦布教授、鲍曼教授、於兴中教授、国际法律语言协会前主席劳伦斯•M•索兰教授、瑞典隆德大学布莱恩•伯德肯教授、日本著名法学家铃木敬夫等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此外,本学科十余教师还赴美国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康奈尔大学、北阿拉巴马州立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西悉尼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马赛大学、乌克兰哈尔科夫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台湾中正大学等学校进行学术交流。
本学科未来的学术研究将秉持“基础研究与西部特色相结合”的战略考虑,争取在中国特色法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西方法学前沿问题等领域再创新绩,为繁荣我国理论法学研究作出应有的贡献。
 
指导教师
 
杨宗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主要从事法治理论、立法理论、法学教育、国家安全法治及公安法学等研究;曾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九项,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教师,获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标兵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一项,主持和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出版个人专著三部,主编、参编教材十余部,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教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朱继萍,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西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学理论、立法法理学、基层社会治理,先后在《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律科学》《人民法院报》等期刊和报纸上发表文章40余篇;主持或参加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先后获“第九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西北政法大学教学名师”“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表彰和奖励。
 
杨建军,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荣获陕西省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方法、司法理论。代表作《裁判的经验与方法》(专著)、《法律事实的解释》(专著)。

李其瑞,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主编。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及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民族问题与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台港澳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人民政府参事,甘肃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法治文化理论、法学研究方法等。代表作有《法学研究与方法论》(专著)、《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源流、方法与价值》(论文)等。

何柏生,教授,198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辑部编审;发表论文、随笔60余篇,其中发表在法学核心期刊上的论文20余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复印转载10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4篇,被其它书报刊转摘9篇,共有20多篇文章被转载转摘。获各种科研成果奖17项,其中省部级5项。2008年被评为首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现为中国法理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法律文化。代表作《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专著)、《论法律与经验》(专著)。

王国龙,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0)和法学理论专业硕士(2003),山东大学法学博士(2010),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2013),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博士后(2017),“基层司法研究所”所长,“长安青年学者”、“基层司法与现代社会治理研究”创新团队负责人,“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研究所副所长”。研究领域:基层司法研究和法律方法论。先后出版个人专著《守法主义与能动司法》(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法律解释的有效性问题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2部;参编《法理学》和《法律方法论》等法学教材3部;截止目前,在《法学》、《法律科学》和《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共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共30余篇,先后有18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光明日报》、《检察日报》等全文或者部分转载;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等共7项;先后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首届董必武法学成果奖”提名奖、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二等奖、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三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第二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优秀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西安市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和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优秀科研工作者奖”等多项科研奖励。

邱昭继,教授,法理教研室主任;200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获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今留校任教;2009年起兼任《法学教育研究》刊物编辑。2011-2015受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访问副教授,2013和2015年先后在康奈尔大学做访问学者。出版专(译)著5部,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代表作《法律的不确定性与法治》(专著)、《法理学:理论与语境》(译著)、《法学研究中的概念分析方法》(论文)。
张宏斌,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1988),南开大学历史学硕士(1993)、博士(2000),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民族问题与民族法研究会副会长;主编、参编《法理学教程》、《法学导论》、《比较法导论》、《中国法律思想史》等教材,在《南开学报》、《人文杂志》、《南昌大学学报》、《华侨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近20篇。主持、参与完成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9年获国家第四届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多次获得获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2003、2007二等奖,2009特等奖、2013年一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思想、法律文化。代表作《试论周人的复古精神与政治原则》(论文)、《论墨子的宗教神学与人的理性自觉》(论文)、《司马迁与狭义精神》(论文)。

宋瑞兰,副教授,法学硕士,1989年毕业参加工作留校任教至今,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至今为止,已为本科生与研究生讲授过《法学导论》、《法学原理》、《法理学》、《法理学专题研究》、《司法制度研究》等多门课程。在《法律科学》、《新疆社会科学》、《法律方法》、《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河北法学》、《山西财经大学学报》、《贵州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近30篇,有的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与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转载,其中《论一国两制条件下的香港法律体系》一文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同时参编教材多部。承担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项、陕西省社科联课题1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课题1项。获得过校级及学院优秀教师称号。
 
张书友,副教授,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0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硕士(2005)、博士(2010);研究领域为西方法理学、法律学说史、法律与文学;近五年主要科研成果有:《动静之间——凯尔森论法律的结构》(《东方法学》2012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2年第9期全文转载)、《法律实证主义与规范理论——规范性的三个难题》(《北方法学》2013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4年第2期全文转载)、《凯尔森与纯粹法理论》(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法学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法律要义——自然法与民约法》(译著)。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治文化的传统资源及其创造性转化研究”(2015-2017,项目批准号14ZDC023)子课题“中国法律叙事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哲学、法律学说史。
 
董青梅,副教授,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91)、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2003)、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学术意趣:法律文化、法律信息学。在《齐鲁学刊》、《西北大学学报》、《法学杂志》、《理论导刊》、《法律方法》等刊物上发表文章40余篇,同时参编多部教材。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参与民政部项目1项、参与最高人民法院项目1项。代表作:《中医哲学对现代法律的启示》(论文)、《“枫桥经验”中的多元法治图景》(论文)。
 
杨锦帆,副教授,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00),法学硕士(2006),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比较法、法律与社会、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代表作《试论超越法律霸权主义的德政智慧—— 一种普遍合作的法律哲学》(论文)、《论法律自然主义:马克思主义对自然法思想的重构》(论文)。
 
余涛,副研究员,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2002)、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2005)、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2012)。2005年硕士毕业后即留校在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现为《法学教育研究》执行主编。研究领域为法学教育、地方法制理论、西方法理学。出版专著1部,参编法学著作2部。先后在《法学杂志》、《法律方法》、《理论月刊》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在《法制日报》、《法治周末》、《解放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随笔30余篇,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全文转载。主持了中国法学会、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西安市法学会等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得陕西省高教学会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选三等奖、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三等奖。代表作《后实证主义语境下的法概念研究》(专著)、《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小制度”》(论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论文)。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地址: 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长安校区) | 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雁塔校区)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共有教职工88名,其中法学专业教师79名。专业教师中教授24人、副教授32人,已经获取法学博士学位的教师共49名,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业教师的91%。一大批教师有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法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著名大学法学院求学的经历。
近年来,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80多项,地方科研项目100多项,先后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00余部。多项研究成果在全国法学界居领先地位,科研成果数量以及成果引证数均居西北政法大学首位。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的介绍

刑事法学院是2006年7月在原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四个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的研究型二级学院。法学一系(原名法律系)成立于1958年,是西北政法大学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教学科研单位,在全国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
刑事法学院是以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四个学科为基础成立的研究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4个学科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自2013年起,开始在“西北地区反恐怖活动法律问题研究”和“西北地区民族、宗教法律问题研究”两个方向上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共有教职工88名,其中法学专业教师79名。专业教师中教授24人、副教授32人,已经获取法学博士学位的教师共49名,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业教师的91%。一大批教师有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法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著名大学法学院求学的经历。
近年来,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80多项,地方科研项目100多项,先后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00余部。多项研究成果在全国法学界居领先地位,科研成果数量以及成果引证数均居西北政法大学首位。
刑事法学院主要承担教育部指定的法学核心课程中的6门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法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被评为陕西省省级精品课程;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4个学科均是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和刑法学同时是司法部重点学科,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陕西省精品课程。刑法学科还被批准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精品课程。
中国律师刑事辩护培训中心设立在刑事法学院。法律诊所教育水平位居全国领先地位。
刑事法学院现有在校本科学生1033名,硕士研究生320名。50余年来,刑事法学院共为国家培养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毕业生4万余人,毕业生遍及全国。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成为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公司法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多个行业中的业务骨干,并涌现出了一批全国知名的法律专家。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刑事法学院介绍

刑事法学院是2006年7月在原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四个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的研究型二级学院。法学一系(原名法律系)成立于1958年,是西北政法大学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教学科研单位,在全国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
刑事法学院是以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四个学科为基础成立的研究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4个学科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自2013年起,开始在“西北地区反恐怖活动法律问题研究”和“西北地区民族、宗教法律问题研究”两个方向上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共有教职工88名,其中法学专业教师79名。专业教师中教授24人、副教授32人,已经获取法学博士学位的教师共49名,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业教师的91%。一大批教师有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法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著名大学法学院求学的经历。
近年来,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80多项,地方科研项目100多项,先后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00余部。多项研究成果在全国法学界居领先地位,科研成果数量以及成果引证数均居西北政法大学首位。
刑事法学院主要承担教育部指定的法学核心课程中的6门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法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被评为陕西省省级精品课程;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4个学科均是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和刑法学同时是司法部重点学科,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陕西省精品课程。刑法学科还被批准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精品课程。
中国律师刑事辩护培训中心设立在刑事法学院。法律诊所教育水平位居全国领先地位。
刑事法学院现有在校本科学生1033名,硕士研究生320名。50余年来,刑事法学院共为国家培养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毕业生4万余人,毕业生遍及全国。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成为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公司法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多个行业中的业务骨干,并涌现出了一批全国知名的法律专家。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法学院

029-88182614 杜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