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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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法律硕士介绍

法律
 
专业名称:法律硕士
专业代码:035101、035102
所在单位: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单位负责人:韩汉卿副教授
专业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是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二批,也是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年入选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设立的全国首批全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在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B+”。
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由法律硕士教育学院以集中管理的方式组织实施。
学校以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总目标,为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做好相应的准备。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主要为各行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法学本科)主要为法治专门机构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层次专门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我校目前主要实施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法学本科)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经过长期建设,截止2019年5月,我校有专任法律硕士导师207人,其中教授80人,副教授127人。导师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担任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兼职律师、仲裁等事务和实务部门挂职等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占80%以上。建立了客座教授、兼职导师、课任教师、实务导师等多种模式,常态化聘请政法实务专家35名为学生授课,聘请190名实务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我校制订有专门的《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导师管理办法》。校内导师侧重指导学生的知识学习和科研能力,校外导师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导师在指导研究生时,能履行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职责,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全面关心学术成长;协助法律硕士学院完成法律硕士的招生复试工作;帮助和指导研究生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目标,为研究生指定参考书目、指导和检查学习情况;指导研究生进行法律实务训练,培养研究生法律思维,训练研究生科研能力;在尊重研究生兴趣爱好的前提下指导研究生撰写实训报告、科研论文和学位论文;帮助研究生进行人生规划,指导研究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我校按照全国法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开设了完整的法律硕士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均由副高以上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教师团队授课,团队教师授课还吸收了实务导师。这些教师能及时将法学学科的前沿科研成果转化为课堂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积极探索中国的法治实践,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能力,强化法律职业能力培养。
学校全方位构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基地,是2014年陕西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唯一的法学类设站单位;建立了从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是第六巡回法庭一直到陕西省、地市区县和基层司法机关完整的法律实务训练基地。
为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专门为研究生设立了检察业务、审判业务、法律诊所、企业法务四个方向的实训课程,包括检察实务、立法诊所、民事法诊所、行政法诊所、劳动法诊所、刑事法诊所、企业与公司法律实务、企业合同法律实务、企业金融法律实务、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企业环境责任法律实务、企业市场竞争法律实务、刑事审判业务、民事审判业务等共计14门实践实务课。所有的法律硕士实践教学均由富有实务经验的校内校外老师主讲;课堂内容充实,学生的知识获得感强。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为主体的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约占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75%,国家助学金全覆盖。此外还有学校设立的“龙城”奖学金、“大泽”奖学金、“方舟”奖学金、“田文昌”奖学金、“权亚”劳动法优秀论文奖学金、“华林”知识产权法优秀论文奖、“梁肇汉”奖学金、“宝信”融资租赁优秀论文奖学金、“咏罡奖”助学金、“新视云愿景”奖助学金等。
学校注重学生的学术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各类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将学术前沿问题带给学生,让他们掌握学术规范,具备应有的学术素养和科研意识,特别是能够运用扎实法学功底,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理解各类法律现象,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能力。除现有固定的“长安大讲堂”“长安经济法学论坛”“西北法理论坛”“西北民商法精品学术论坛”“三秦大讲堂”等学术论坛外,还要求学生参加一定数量的校内外专家学者学术报告和讲座;在“立格联盟”框架下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中华硕博英才”、“法律文书写作大赛”“研究生暑期学校”“公法书评大赛”等活动,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提供更多学术交流平台和途径。学校还积极支持和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境内外和国际交流项目。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民族法学介绍

民族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J1
所在单位: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宋海彬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民族法学是研究民族关系法律调整问题的学科。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学与民族学的交叉学科,民族法学主要研究与民族或民族地区有关的法律问题,即民族事务、民族问题的法律治理。民族法学的研究目的,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为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消除历史上遗留下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通过对民族法的研究和认识促进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从而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调整民族关系,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服务。
作为一门复杂的、边缘性的学科,民族法学既要研究民族“自己”的法,如民族习惯法,还要研究各个民族“共有”的法,研究国家法律在各民族和民族地区之间的实施问题。由此,民族法学内部又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研究方向和分支学科:民族法学基础理论、中国少数民族的人权保障、中国少数民族法律制度史、法律人类学、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结合当前西北民族法律问题领域的现实需要和我校实际,我校民族法学主要有以下四个方向:第一,西北地区各民族的法律文化研究。第二,中国少数民族法律治理历史经验研究。第三,西北地区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特殊问题研究。第四,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与社会管理问题研究。
本学科在人才培养方式上力求深化法学与民族学的结合,发挥交叉学科优势;注重授课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务能力并重。指导学生系统阅读中外的民族法学及相关学科名著,结合中国民族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使学生掌握法学和民族法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掌握法学和民族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了解法学和民族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和民族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结合国家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我国当前民族法律人才的特殊属性,本学科学生的培养目标为:政治上,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实际相结合,民族学与法学相结合,兼采国内外相关学科之优长,为中国民族法制建设服务。专业上,全面系统掌握我国社会主义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基础理论,能够胜任民族事务方面立法、法律实施和相关科研工作的高级民族法学专业人才。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的刑法学(反恐怖主义研究方向)介绍

刑法学(反恐怖主义研究方向)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反恐怖主义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代码:030104
所在单位: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舒洪水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刑法学(反恐怖主义研究方向)专业是我校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所属学科,以“注重养成、加厚基础、拓宽口径、强化实践”的培养思路,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同时具备反恐怖主义专门知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够从事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本学科依托反恐怖主义法学院下设的独立科研机构——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其前身是2006年初成立的反恐怖主义研究所。反恐怖主义研究院是国家“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会的理事单位,中国法学会重点研究基地,国内唯一培养反恐怖主义方向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单位,中国唯一致力于反恐问题研究“反恐怖主义信息网”的主办单位。
反恐怖主义研究院目前有研究人员21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5人。研究院已成为我国反恐研究基地,形成了一支由中青年学术骨干组成的年龄结构合理、学缘结构好、学历结构高、学科搭配合理、理论功底扎实、学术成果突出、教学经验丰富的学术团队。
本学科设有独立的图书资料中心,涵盖法学、民族学、宗教学、国际关系与政治学等各领域学科的中英文图书资料,已有各类藏书、影印资料、报告等共计千余册。本学科创办有“反恐怖主义信息网”(http://cati.nwupl.cn/),于2015年9月16日正式上线,旨在提供全面客观的全球恐怖行为动向、国际反恐舆论,以及国内外对反恐理论及立法技术等前沿信息的专业网站。本网站包括报告与评论、全球恐怖活动、各国反恐法规与政策、学术动态分析等主要栏目,通过不断完善对恐怖活动的多视角审视思维,提升反恐研究院的教学、科研实力。作为国内唯一致力于研究反恐活动及数据信息的专业交流展示平台,该网站将继续坚持理论服务社会的研究理念,为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乃至全国反恐大局提供理论基础和智力支持。
近年来学校加大对反恐怖主义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力争用一流的师资、一流的条件来支撑保障一流的人才培养机制平台,努力建设成为国家反恐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本学科将继续扎实推进协同创新,完善与实务部门协同培养人才的机制体制,加强与相关兄弟院校在反恐怖主义专门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稳步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并完善高校如何建设国际反恐怖主义法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指导老师 
舒洪水,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科学》副主编、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主任。《法律科学》副主编,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反恐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等。研究领域为刑法学、犯罪学、恐怖主义犯罪与食品安全法。代表作有:《危险犯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死刑适用的原理与实务》、《食品安全犯罪的罪与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举报制度研究》等著作13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律科学》等学术刊物、报章发表专业论文70余篇。
 
张金平,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研究院院长、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副院长。先后出版个人专著《中东恐怖主义的历史演变》、《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策略》2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有数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政治》、《中国外交》转载。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策略》、《社会结构的内外张力与阿拉伯之春的发生演变研究》等多个科研项目。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怖策略;中东社会与政治。
 
王东明,法学博士,副教授。代表著作:论共同故意的认识因素中国法学(cssci)2010·12;结果加重犯与过失共同犯罪关系论求索(cssci)2011.8;论过失竞合与共同过失的关系山东社会科学(cssci)2011.8;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立法完善,江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cssci扩)2009.1;未成年人犯罪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研究前沿(中文核心)2011·12;性贿赂的刑事司法对策社科纵横(人文核心)2012·3;刑辩律师执业风险与防范中国刑事辩护之路2015·4;《反恐怖主义法》与相关法律的“冲突”解释与适用,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7;《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司法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 合著;《过失共犯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 代表性科研项目:西北地区危害国家犯罪研究,国家社科,2007年参与;刑事诉讼视野下的刑法构建 ,国家社科项目2015年结项,参与;公务员监督过失研究 ,省政府决策课题 2013结项,主持。
 
兼职导师
 
贾宇,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反恐怖主义法学院院长、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国家“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会特邀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组成员。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国当代法学名家”、司法部“优秀教师”、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首届“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刑法学、犯罪学、国际刑法学、新疆反恐问题,先后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陕西省社科规划项目。多次赴新疆队暴恐犯罪问题进行调研,发表多篇有关恐怖主义研究的论文。多次就西北反恐、法治建设问题向国家、省市献言献策,有关研究成果得到中央主要领导重视,主要观点被国家刑事立法、反恐立法采纳。主持撰写并提交国家重要部门的《打击新疆“三股势力”的法律依据亟待完善》对策建议,受到高度肯定与重视。
穆兴天,男,藏族,1960年9月生于青海省贵德县,中共党员,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先后于1983年、1988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和民族学系,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和国家安全学院院长、民族宗教研究院院长,民族法学科首席专家。兼任中联部“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族问题与民族法研究会会长。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4项、主持完成教育部课题1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5项,出版个人专著3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1项,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近年来,先后为新疆、陕西、江苏、海南、青海等省市政法干警举办“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方面的讲座、报告30余场。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族学、民族法学。代表作有:《藏区稳定与发展问题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14年);《藏区习惯法“回潮”问题研究》(《法律科学》2011年第3期);《被误解的文化传统——论藏族“赔命价”的内涵》(《甘肃理论学刊》2012年第6期);《建立健全应对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预警预案问题研究》(《青藏高原论坛》2013年第1期);《“活法”密码——藏族习惯法“董嘉哇”制度生命力探究》(《民间法》总第13卷,2013)。
 
宋海彬,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于新疆阿克苏市,中共党员。先后于1997年7月和2000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先后两年在日本札幌学院大学和北海道大学做访问学者。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民族宗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民族法学学科带头人,民族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史研究会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族问题与民族法研究会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政府立法顾问,获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校级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社科一般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及省部级项目3项,合著专著1部、合译译著1部,副主编《法理学》教材3部,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3部,合著《比较法导论》教材2部,在《民间法》、《法律科学》、《清华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论(译)文30余篇,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民族问题研究》全文转载3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近年来,先后为新疆、陕西、江苏、海南、安徽等省市政法干警举办“民族宗教领域去极端化”等方面的讲座、报告10余场。研究领域为民族法学、少数民族人权保障。代表作有:《有关民族与“民族性法”的几点思考》(《宁夏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对我国当前少数民族经济权利保障的几点思考》(《民间法》总第14卷,2014);《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哲学思考》(《民间法》总第15卷,2015);《少数民族教育的民族性与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保障的国家义务》(《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法治凝聚民族共识》(《新疆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
 
王永宝,男,回族,1971年出生于甘肃兰州,伊斯兰法学博士、伊斯兰哲学博士。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民族宗教研究院副院长。1992年-1993年,在叙利亚大马士革大学学习阿拉伯语;1993年-1997年,在利比亚的黎波里读本科,获得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法学双学士学位;1999年-2002年,在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学习伊斯兰法学与法理学(主修伊斯兰经济法),获硕士学位;2002年-2005年,在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学习伊斯兰法学与法理学(主修伊斯兰司法),获博士学位;2003年-2006年,在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学习伊斯兰哲学,获博士学位;2010年-2011年,在马来西亚环球伊斯兰金融大学完成伊斯兰金融法的博士后课题研究。主持教育部课题1项,出版译著2部(《奥斯曼帝国民法典》,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伊斯兰传统下的人权》,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教材1部(《反洗钱与发恐怖主义融资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主要研究领域为伊斯兰法律、伊斯兰经济与金融、国际关系与穆斯林世界社会发展,以及伊斯兰哲学思想等。代表作有:“伊斯兰国家民主化进程滞后的成因分析”(阿拉伯世界研究2018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穆斯林社会中对于少数族群的保护问题探析”(世界民族研究》2017年第5期)。
 
古丽那尔•乌斯曼江,女,维吾尔族,1966年出生,1987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专业,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民族宗教研究院民族问题研究所所长。主持国家社科一般课题1项、教育部课题1项,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4项,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近年来,先后为新疆、陕西、浙江等省市政法干警举办“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新疆历史文化”等方面的讲座、报告10余场。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代表作有:《〈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新疆实施的回顾与展望》(《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对新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与少数民族权益实现程度的思考》(《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1期);《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提高新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时代教育》2011年第9期)。
 
  王英,女,藏族,1976年8月出生,2012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民族宗教研究院藏学研究所所长。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教育部课题1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在《青海民族研究》、《西藏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2017年3月—2018年3月,担任咸阳市宗教局副局长,先后为咸阳市及所辖区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举办宗教法规培训20余场。主要研究领域为藏族及藏传佛教的历史与现实问题研究。代表作有:《论民族关系的本质及其奋斗目标》(《青海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承风戍考辩——兼论隋唐时西入青海的南北两道》(《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拉卜楞地区尼姑寺历史与现状的调查研究》(《西藏研究》2006年第3期);《丝绸之路上的宗教传播及其流向研究》(《西北宗教论丛》总第5辑,2015)。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长安校区 地址: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
招生咨询电话:029-85388951(王老师)
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监督电话:029-88182467(李老师)
029-88182470(陈老师)029-88182465(席老师)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的介绍

恐怖主义是全人类公敌,因为其危害超越了种族、国界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暴力恐怖风险是最现实的风险,反恐工作存在的问题是最明显的短板"。目前,我国面临反恐专业人才缺乏、反恐法治意识缺乏,反恐防范基本知识缺乏,反恐应对处置技能缺乏等诸多现实问题。我们深刻认识到,中国的恐怖主义犯罪,是以极端民族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主义犯罪为手段,以分裂国家、分裂中华民族为最终目的的恐怖主义。对于这种犯罪形式,必须标本兼治,既要以雷霆手段严打,更要多策施治,以法治的手段挖根断源。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培养一支政治坚定、知识综合、基础扎实、业务精湛、能力突出的反恐专业人才队伍。而这对于西北政法大学而言是责无旁贷、当仁不让。
  西北政法大学从陕北公学成立至今,一直以培养西北地区政权建设人才、民族干部和政法干部为己任,在80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立足西部、建设边疆、服务国家、奉献社会的传统。因为有这样的办学传统和理念,我校教师长期聚焦西部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就关注和研究新疆社会经济、民族宗教问题、恐怖主义犯罪等问题。1999年整合校内各学科资源,成立了全国首家“反恐怖主义犯罪研究所”。2014年分别组建了实体性的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和民族宗教研究院,建立起一支由20多名来自不同民族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职研究队伍。可以说,成立反恐法学院,是对已有的人才培养和研究平台的整合升级。
  贾宇校长有一句话说得好,“没有到新疆一线特别是南疆调研,就没有研究中国反恐问题的资格”。所以长期以来,面对民族、宗教问题愈发复杂敏感,“三股势力”日益猖獗的形势,学校专家团队先后多次奔赴新疆,深入到伊犁、和田、喀什、阿克苏、吐鲁番、巴州、克州等地的县、乡、村进行了广泛的田野调查。在调研基础上先后完成了先后完成了《青海哈萨克族迁居新疆的调查报告》(1986)《反恐立法与防范对策研究》(2003)《西北地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研究》(2005)《国际反恐法律问题研究》(2006)《兵团调犯与易地改造研究》(2007)《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地区安全》(2008)《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与少数民族权利保护》(2009)《新疆地区恐怖主义犯罪惩治与防范研究》(2011)等国家社科项目和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部委的课题,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的高度评价。有关调研成果和立法建议在《刑法修正案(九)》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得到采纳。长期的学术积淀使我校在反恐怖主义研究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为我们培养反恐怖主义主义法学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1月16日,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正式成立,由贾宇校长兼任院长,穆兴天教授任执行院长,李政敏博士任党总支书记,张金平教授任副院长。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需要,学院设立了6个教研室:反恐怖主义法学教研室、国际政治与反恐理论教研室、公共安全教研室、民族学与民族法学教研室、宗教学教研室、反恐情报信息与现场处置教研室。专任教师21人,行政教辅人员7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9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人,少数民族教师8人;另外,校内兼职教授15人,校外客座教授6人,兼职教授13人。2014级、2015级本科生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遴选的方式从各学院招录;2016级正常招生4个班185人。目前,在校本科生共9个班408人,硕士在读研究生共69人(法学硕士18人,法律硕士51人),博士在读研究生33人。
  为了达到培养一流人才、建立一流学科的目标,一要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与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合作,加强在人才培养上的协同创新;二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重点引进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物;三要不断改善中青年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及成果转化能力;四要鼓励教师将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有机结合,有效支撑学科建设。目前,我们已与新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昌吉州开发区、伊犁师范学院等单位达成了在反恐怖主义专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全面合作协议,教师挂职、学生实习等项目已经实施。在培养方案的制定及课程设置方面,特色明显,交叉性、复合性突出,涉及法学、政治学、民族学、宗教学、国际关系学、公安学等多学科内容,以法学类的主干必修课、选修课为基础和支撑,同时根据专业需求和特点,开设特色课程共18门。为适应人才培养需求,尽快满足教学需要,学院多次就教材建设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一批拟建设的教材目录并将编写教材的任务落实到人,组织教师充分利用休假日的时间完成教材编写工作。目前大部分教材已完成初稿,将按照工作计划陆续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