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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温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温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温州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温州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x
    温州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也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高水平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温州大学,招生代码:10351。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第三条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八条我校全日制报考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金融、法律(法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新闻与传播、学科教学(历史)、机械,详见《温州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条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温州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第十条修业年限:我校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2.5-3年,具体学制见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十一条各专业预计招生计划,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以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含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
    第十三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第十四条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温州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第十五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在国家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进行,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内容包括确认网报信息、采集个人照片和交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第十六条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1年7月底前有效。
    第六章考试与录取
    第十七条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第十八条初试:
    1.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自命题的业务课中除613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617民俗学(含民间文学)、346体育综合、349药学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余满分均为150分。统考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外语(201英语一、203日语、204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满分为300分;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满分为150分。详见《温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
    4.参考资料:初试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详见《温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资料》,仅供参考。
    第十九条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3-4月份(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复试地点:具体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条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详见《温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七章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费:全日制: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3万/生,学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二条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详见《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附后)。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温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新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6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奖助体系、科研创新奖励和国内外交流资助。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1)研究生奖助体系
类别 奖励/资助等级
金额(元)
比例/数量 备注
①奖学体系:可兼得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3%左右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 12000元/年 100%
(面向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
二等 8000元/年 奖励未获得一等奖的研究生新生。
二、三年级综合学业奖学金 一等 12000元/年 20% 1、学生各学年均无需缴纳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2、面向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等 10000元/年 20%
三等 8000元/年 60%
谷超豪奖学金 5000元/人 根据学校文件执行
陈国同奖学金 3000元/人 根据学校文件执行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1000元/人 15% 奖励品学兼优,业绩突出的优秀硕士毕业生
优秀学生干部 800元/人 2% 奖励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学生干部
未来管理者奖 1000元/人 若干人 奖励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会干部
学术新锐奖 1000元/人 若干人 奖励在学术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升学奖励 2000元/人 被国(境)外名校(按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排名当年排名前100位)、985高校、被国内入选教育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1000元/人 被国(境)内外其他高校和研究机构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②助学体系:可兼得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100%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每年10个月按月发放,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
2、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助研津贴 文科 不低于2500元/生·年 100% 1、按照学制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理工科 不低于4000元/生·年
困难补助 2000-5000元/生·次 若干人  
三助岗位 600-800元/生·月 不超过10% 助管、助研、助教岗位,学生自助申请
助学贷款 按照国家政策,实施生源地贷款,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2)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励 
类别 奖励/资助等级
金额(元)
备注
教育厅项目(工程硕士专项) 5000元/项 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
研究创新基金
项目
文科 3000元/项 按照学科类别分为理工科项目和人文社科项目 
理工科 5000元/项
“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10000元/项 根据团省委规定
研究生科研奖励 根据学术论文、专利、著作、获奖等等级赋分,奖励100元/分,等级认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研究生海内外交流与社会实践
项目名称 资助经费(元 备注
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1000-2000元/项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
台湾东华大学交换生 免学费,给予一定住宿补贴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
台湾佛光大学交换生 免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
国际学术会议 最高不超过6000元(亚洲国家或地区举办的交流项目);最高不超过12000元(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国家举办的交流项目) 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接受一次资助
国内会议补助 500元/人 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接受一次资助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上述奖助政策中,除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综合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以外的奖助体系、科研创新奖励和国内外交流资助,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均可以享受。
 

院:
为了适应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研讨,在分析现有培养方案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类建立与提高研究生培养出口标准,科学、合理地制定2020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由负责研究生培养的院长任组长,全面组织协调制定工作。召开有关研讨会或培养方案论证会,最好有外校专家介入,会议要由专人记录并备案。
二、制定依据
1、原则上学硕和专硕培养方案分别依据《温州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温大行政〔2014〕127号)和《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温大行政〔2015〕113号)进行修订和制定;
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另参考教育硕士教指委和工程硕士教指委的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进行修订;
新增的各学科专业请根据相应的教指委指导意见进行制定。例如:“法律(*)硕士”对应“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17]19号)”(请在教指委官网上自行下载)。
2、全日制学硕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硕基本学制为2.5-3年,非全日制专硕基本学制为3年,具体参照《2020年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置及收费标准》。
三、制定范围
2020年招生的全日制学硕所有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点;2020年招生的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各专业领域(方向)。
四、制定原则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务必体现“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更有利于促进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适应国家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注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外语、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的培养。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研究生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2.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课程名称要规范,可参考国内外大学同类学科的课程设置体系和课程名称,课程名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一般在第一学年内完成(理工科类学院建议课程尽量多的安排在第一学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除个别技能课外,课程学习一般不安排在第四、五、六学期。
4.各学院对2019级培养方案中一直无学生选修的课程适当的调整
5.为保证培养方案的连续性,新增课程、需调整学分的课程和明显改变名称的课程,课程编号由研究生院负责编制,其他课程请各学院使用2019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编号
6.课程设置要有系统性,理顺前后衔接关系。课程内容应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教学内容能体现各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开课,跨学科跨专业课程应在培养方案中列出。杜绝因人设课现象。
7.各学科在制定课程设置时应对跨学科及同等学力研究生列出补修的课程。
8.各学科的研究方向应与2020级招生目录一致
9.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动,需详尽说明理由,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10.关于公共课程的学分安排:见各培养方案总则。
1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
时间安排
各学院组织研究、讨论,形成2020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核定。于67日前将核定通过后的培养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定稿后,由学院教学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培养方案信息并根据2020年新制定的培养方案,安排下学期的教学计划和任务。
联系人蔡温乐  666162/789356
 
                   温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8日
        温州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五、专业复试(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加试等)
 
  由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安排表会在学院网站上提早公布,详细的《**学院复试安排表》报到时由招生学院发给考生。
 
  专业课笔试科目见附件5: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科目一览表,有几选一科目的考生,最迟于考前三天与招生学院确定具体笔试科目,以备考题。
 
  复试:2小时/门,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3小时/门,综合面试:20分钟/人
 
     温州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3月22日(周五)报到时,在学院领取体检表和生化检验单,填好相关信息,贴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费(49元),缴费完毕后,体检表需在照片上加盖院章(骑缝章)后方为有效。体检无需空腹,禁食牛奶、鸡蛋、豆制品等高蛋白及油腻食物(详见附件6: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安排说明)。
      温州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3月22日开始(具体以学院复试安排为准)在各招生学院报到。
 
  复试报到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除携带1张1寸照片(体检用)、《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外,还需提供:
 
  1.《温州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表》(附件8)。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是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有)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或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9月1日前毕业)并准备加试。
 
  5.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有复试资格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携带初试时我校反馈的学历、学籍核验扫描件、成绩单方可复试;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调剂复试前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入伍时间在入学之后)和《退出现役证》。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同时还需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9:定向就业意向书)。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明确有工作单位,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原则上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后一周内办理完成,并EMS寄送温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以上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请于报到时交招生学院留存。
 
  8、考生若有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CET6复印件报到时交招生学院留存)、获奖证明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综合面试时提交复试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