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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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科教学(音乐)介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音乐)是为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基础教育学校音乐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其培养的重点是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能力,提高学生通过理论学习进行实践反思的能力,提高学生自主专业发展的能力。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面向普通中小学(含其他中等学校)音乐专任教师,以及教育研究或管理部门具有同等条件的相关研究和管理人员,提升他们的学历层次与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和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学科教学的需要。
为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多渠道培养基础教育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6年批准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西北师范大学学科教学(音乐) 专业1998年开始招生,2001年取得学科教学(音乐)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专业发展势头良好,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和中小学教师的普遍关注。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介绍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涵盖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教育三大类型及其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中的各专业方向。旨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音乐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音乐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优秀的音乐创作者、表演者、教育者和音乐活动组织者。
本领域培养的研究生应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接受完整的专业技术训练,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完成过一定数量的、具有学术水平和艺术质量的作品,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艺术团体、大专院校、艺术场馆、广播电视台、文化馆、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的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编辑、音乐教学、艺术管理等相关工作。
我校于2009年获得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10年开始招生。目前下设声乐演唱、键盘器乐演奏、作曲、音乐教育等4个研究方向。音乐领域是省内办学最早、实力最为雄厚、培养人才最多、质量最高的培养单位,所培养学生多次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专业大赛奖项,广泛服务于省内外高校音乐院系、艺术研究机构、文艺团体等,成为各领域的骨干,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艺术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介绍

音乐与舞蹈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中一切与音乐、舞蹈相关的理论、创作、表演、实践及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的总称。该一级学科包括音乐与舞蹈创作、音乐与舞蹈理论、音乐与舞蹈表演、音乐与舞蹈应用四大主体部分。音乐与舞蹈学从人与生活、生活与艺术的关联出发,以音乐与舞蹈的创作表演、理论研究、应用实践及其教学为主体活动,以音乐艺术和舞蹈艺术为研究对象,充分尊重各自独立的表现形式和技艺特点,并在深入研究这些形式和特点的基础上,探寻共同的艺术规律、形式逻辑和审美特征,进而揭示其与生命、生活和社会的关联。
音乐学是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学科之一,也是学校传统的优势学科,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设立于1939年的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专修科,已有近八十年历史。1998年获音乐学硕士授予权,“艺术学”(2011年分解为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学科自2002年以来,连续成为甘肃省重点学科。2011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时,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学科授予权。
音乐学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在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特色突出、实力雄厚、具有重要影响的专业。所培养学生多次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专业大赛奖项,广泛服务于省内外高校音乐院系、音乐研究机构、文化部门等,成为各领域的骨干,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艺术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45111)
一、学科概况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音乐)是为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基础教育学校音乐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其培养的重点是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能力,提高学生通过理论学习进行实践反思的能力,提高学生自主专业发展的能力。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面向普通中小学(含其他中等学校)音乐专任教师,以及教育研究或管理部门具有同等条件的相关研究和管理人员,提升他们的学历层次与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和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学科教学的需要。
为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多渠道培养基础教育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6年批准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西北师范大学学科教学(音乐) 专业1998年开始招生,2001年取得学科教学(音乐)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专业发展势头良好,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和中小学教师的普遍关注。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素养,有较为深厚的文化素养;
3.具有扎实的音乐专业素养,在音乐教学方面视野开阔、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干的任务,具有较强的音乐学科教学研究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三、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校内采用导师指导和学科指导小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方式采取以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理论联系实践,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关注实践、立足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和提高的态度和能力。由指导教师指导硕士生根据本人学习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实践,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分。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专题式、报告式、评价式的教学方式,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一定量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学术活动,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以及实验有机结合,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四、本学科所需其它相关(近)学科知识
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美术、历史、文学、表演艺术、舞蹈、教育等。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六、研究方向
学科教学(音乐)
七、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程6门,共13学分;专业必修课程5门,共1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6学分;实践教学环节8学分。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须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须至少补修2门音乐学科专业基础课,补修课程须随相应师范专业本科生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不计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组成,校外实训包含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三个部分。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阶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在实践教学结束后,应提交1份实践教学总结即教育研习报告和1份基础教育研究调查报告,经实践教学指导、考核小组考核通过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实践教学指导、考核小组由所在学院与教学实践单位有关人员(有关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共同组成。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包括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选修课程可以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同时可以选修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开设的荣誉课程以及语言能力提升课程,作为对本专业的拓展和提升,但修读课程不计入学分。
九、学位论文要求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位课程学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并通过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撰写及论文答辩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论文选题应根据教育硕士专业主要面向教育实践注重应用性特点,选择音乐教育实践和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发展、改革与管理现状等问题作为研究课题,以教育理论为指导,学会应用音乐教育理论创造性地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论文撰写要提交开题报告,要写出论文计划。论文开题在就读的第三学期末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第四学期初完成。经导师指导组论证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论文写作、修改和定稿的过程,由导师与校外导师负责具体指导。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学位论文必须经过校内、外导师的评审认可后方能申请参加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对论文做进一步修改,并再次申请答辩。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附件: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附件:
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时 学分 任课教师 考核
方式




E0051001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文、理)
 一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E0050005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一 18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E0101222 第一外国语  一 36 2 外国语学院 考试
E0051002 教育原理  一 36 2 教育学院 考试
E0051003 课程与教学论  一 36 2 教育学院 考试
E0051004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教育学院 考试
E0051005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 2 教育学院 考试




E0143030 音乐教育课程与教材分析 36 2 李  经 考试
E0143031 音乐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36 2 王  冰 考试
E0143032 音乐课堂教学技能训练 一、二 36 2 导师组 考试
E0143033 现当代音乐教学法研究  一 36 2 李  经 考试
E0143034 合唱与指挥 36 2 赵  鹏 考试




专业
理论
知识
E0144040 音乐分析  一 36 2 赵  娜 考试
E0144041 文献与论文写作 36 2 王  冰 考试
教学
专业
技能
E0144042 室内乐、合唱排练 一、二 36 2 孔庆丹 晏  斐
苏怡多 赵  鹏
考试
E0144043 钢琴即兴伴奏 36 2 李彦荣 教  授 考试
教育
教学
管理
E0144044 多媒体与音乐教学课件制作研究 18 1 晏晓东 讲  师 考试
E0144045 多声部训练 18 1 陈建红 副教授 考试



校内
实训
E0145050 专业技能训练 18 1 导师组 考查
E0145051 典型案例教学 18 1 导师组 考查
校外
实训
E0145052 教育见习 18 1 导师组 考查
E0145053 教育实习 72 4 导师组 考查
E0144054 教育研习 18 1 导师组 考查
总学分 不低于37学分
注:1.公共选修课不作统一要求;2.可选修研究生院统一开设的荣誉课程、语言能力提升课程,但修读课程不计学分。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135101)
一、学科概况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涵盖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教育三大类型及其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中的各专业方向。旨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音乐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音乐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优秀的音乐创作者、表演者、教育者和音乐活动组织者。
本领域培养的研究生应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接受完整的专业技术训练,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完成过一定数量的、具有学术水平和艺术质量的作品,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艺术团体、大专院校、艺术场馆、广播电视台、文化馆、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的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编辑、音乐教学、艺术管理等相关工作。
我校于2009年获得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10年开始招生。目前下设声乐演唱、键盘器乐演奏、作曲、音乐教育等4个研究方向。音乐领域是省内办学最早、实力最为雄厚、培养人才最多、质量最高的培养单位,所培养学生多次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专业大赛奖项,广泛服务于省内外高校音乐院系、艺术研究机构、文艺团体等,成为各领域的骨干,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艺术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培养目标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适应西北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音乐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大专院校、中小学教育、社会教育、艺术场馆、广播电视台、文化馆、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表演、音乐创作、音乐编辑、音乐教学、音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所从事的音乐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备扎实雄厚的音乐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艺术创造力、艺术理解力和表现力。
3.关心学科发展,注重自我修养,坚守艺术家职责,引领社会风尚,敬畏艺术,维护艺术尊严。
三、培养方式
本领域遵循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并重的原则,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积极推进案例教学,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训练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实践教学,积极搭建艺术实践的平台,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教学中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从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重视学生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及职业道德的全方位发展。
四、本学科所需其它相关(近)学科知识
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美术、历史、文学、表演艺术、舞蹈、教育等。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六、研究方向
1.声乐演唱
2.键盘器乐演奏
3.作曲 
4.音乐教育   
七、学分要求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共计不少于53学分,其中公共课9学分,专业必修课程38学分(基础理论课8学分、专业实践环节30学分),选修课程6学分。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理论课、专业实践环节和选修课四种类型,选修课程可以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同时可以选修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开设的荣誉课程以及语言能力提升课程,作为对本专业的拓展和提升,但修读课程不计入学分。
九、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要求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音乐创作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应提交独立原创的音乐作品;音乐表演类申请人应举办学位音乐会;音乐教育类申请人应展示教学实践过程及音乐特长。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历史意义或现实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各专业方向具体要求:
    1.声乐演唱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举办两场不同曲目且具有较强专业水平的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曲目类型须包括独唱、重唱或室内乐等;曲目的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且至少包括2首(部)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以及1首(部)现当代的优秀作品。
2.键盘器乐演奏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举办两场不同曲目且具有较强专业水平的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曲目类型须包括独奏、重奏或室内乐、协奏曲等;曲目的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且至少包括2首(部)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以及1首(部)现当代的优秀作品。
3.作曲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举办两场不同曲目且具有较强专业水平的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容为独立创作的室内乐编制作品1至2部,大型管弦乐队作品1部;作品中须包含对声乐、钢琴和民族乐器的运用。
4.音乐教育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提交一门历时一学期(16周)的完整课程教案及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以及纯表演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音乐特长展示;音乐特长展示应参照演唱、演奏类或音乐创作类的规格要求。
(二)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在就读的第三学期末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第四学期初完成。
2.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3.学位论文须符合《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的标准及体例,学术规范,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4.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8万(不含谱例、图表)。根据自己音乐创作、表演或其它音乐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三)毕业资格审核
在学位论文、毕业(作品)音乐会考核之前,应撰写阶段性论文或创作艺术作品,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业性学术刊物或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省级以上的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属于学位论文内容的论文或国际、国内省级以上专业作品展演、比赛中荣获一二等奖一次。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考核专业能力展示;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考核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格水平。毕业考核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2名以上外聘专家参加。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对论文做进一步修改,并再次申请答辩。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附件: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附件: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时
总学
学分 任课教师 考核
方式

 

 

 


Z0051001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Z0050005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8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Z0011012 艺术美学 2 36 2 文学院 考试
Z0101444 第一外国语 一、二 4 72 4 外国语学院 考试




Z0112001 敦煌音乐文化研究 2 36 2 高德祥 考查
Z0112002 音乐作品创作与分析 2 36 2 赵  娜 考试
Z0112003 音乐论文写作 2 36 2 王  冰 考试
Z0112004 舞台表演美学研究 2 36 2 张  程 考试
专业实践必修课 各专业必修 Z0112005 专业主课 一至六 1 108 6 各导师 音乐会
Z0112006 导师指导音乐会 一至六 1 108 6 各导师 音乐会
Z0112007 音乐教学与实践 2 36 2 各导师 考查
Z0112008 讲座式音乐会 2 36 2 全体导师 考查
声乐演唱 Z0112009 声乐作品研读与实践 一至二 2 72 4 各导师 音乐会
Z0112010 歌唱表演与实践 一至三 2 108 6 张  程 音乐会
器乐演奏 Z0112011 器乐作品研读与实践 一至二 2 72 4 各导师 音乐会
Z0112012 室内乐排练与实践或
教学与伴奏实践
一至三 2 108 6 苏怡多 孔庆丹
晏  斐
音乐会
作曲 Z0112013 西北民间音乐创编 一至二 2 72 4 晏晓东 音乐会
Z0112014 现代作曲技法 二至三 2 72 4 赵  娜 考试
Z0112015 数字音乐创作 2 36 2 盛鸿斌 考试
音教育乐 Z0112016 室内乐、乐队、合唱
排练与实践
一至三 2 108 6 苏怡多 孔庆丹
晏  斐
音乐会
Z0112017 专业实践与考察 四至五   108 4 各导师 考查




Z0112018 西部音乐文化研究     2 专  家 考查
Z0112019 现当代音乐教学法研究 2 36 2 李  经 考查
Z0112020 多声部训练 2 36 2 陈建红 考查
Z0112021 电脑音乐 2 36 2 晏晓东 考查
Z0112022 音乐教学研究 2 36 2 王  冰 考查
Z0112023 影视音乐鉴赏 2 36 2 马瑜慧 考查
Z0112024 中外绘画鉴赏 2 36 2 王玉芳 考查
其他
培养
环节
科研实践 包括参加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社会实践等(1学分)
专业实践 基地实践、舞台艺术实践、新作品排演等(3学分)
总学分 不低于53学分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130201)
一、学科概况
音乐与舞蹈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中一切与音乐、舞蹈相关的理论、创作、表演、实践及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的总称。该一级学科包括音乐与舞蹈创作、音乐与舞蹈理论、音乐与舞蹈表演、音乐与舞蹈应用四大主体部分。音乐与舞蹈学从人与生活、生活与艺术的关联出发,以音乐与舞蹈的创作表演、理论研究、应用实践及其教学为主体活动,以音乐艺术和舞蹈艺术为研究对象,充分尊重各自独立的表现形式和技艺特点,并在深入研究这些形式和特点的基础上,探寻共同的艺术规律、形式逻辑和审美特征,进而揭示其与生命、生活和社会的关联。
音乐学是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学科之一,也是学校传统的优势学科,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设立于1939年的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专修科,已有近八十年历史。1998年获音乐学硕士授予权,“艺术学”(2011年分解为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学科自2002年以来,连续成为甘肃省重点学科。2011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时,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学科授予权。
音乐学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在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特色突出、实力雄厚、具有重要影响的专业。所培养学生多次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专业大赛奖项,广泛服务于省内外高校音乐院系、音乐研究机构、文化部门等,成为各领域的骨干,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艺术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人才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立足西部,面向全国,旨在培养具有雄厚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符合时代需求,具有专业教学能力,具备音乐学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和分析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艺术事业的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
2.从文化学的理念出发,培养学生具有关注人类情感,承载渊博知识、自觉传承文化艺术的责任心。同时,树立积极向上、阳光自信、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3.热爱所从事的音乐艺术事业,关心学科发展,注重自我修炼,具备扎实雄厚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4.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音乐学科的前沿信息和研究成果,具备阅读专业外语文献的能力,注重本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5.培养学生的系统思维能力,使学生在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承担一般课题的研究任务。
6.强调对音乐文化本体进行学理研究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创造能力与表达能力,掌握信息化时代的教育理念与手段,使毕业生具备各级各类学校、文化部门、科研部门对专业技术及能力的综合要求,具备创业与创新的自主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成为音乐学科领域的骨干人才。
三、培养方式
本学科遵循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并重的原则,以导师个人负责制为基本保证,积极推进课堂研讨式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文献阅读、读书报告、小组研讨、课程小论文、大论文等相结合,同时结合教学实践、实践观摩、赛事活动等,充分发挥导师的引导作用和研究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研究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按照培养计划的总体要求和研究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定制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不断扩大研究生的对外交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一方面有计划的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授课,另一方面让研究生参与到课题与教学实践中。
四、本学科所需其它相关(近)学科知识
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美术、历史、文学、表演艺术、舞蹈、教育等。
五、学制及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六、研究方向
1.中国传统音乐研究
2.音乐教育研究
3.中国音乐史研究
4.西方音乐史研究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6.音乐美学研究
7.影视音乐研究
8.声乐教学与演唱
9.器乐教学与演奏
七、学分要求
本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专业基础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5学分,公共选修课1学分,其他培养环节6学分。
八、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本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包括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实践环节和选修课四种类型,选修课程可以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但必须至少选修一门荣誉课程。
九、学位作品及学位论文要求
(一)学位作品(适用于创作与表演)
声乐、器乐和作曲方向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参加中期考核,举办个人毕业音乐会、音乐作品展示会,具体要求如下:
1.器乐
研究生在就读的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演奏4首作品。所选择曲目在类型上必须包括独奏、重奏或室内乐,风格上必须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
研究生必须在就读的第五学期举办个人学位音乐会,演奏时间不少于50分钟。所选择曲目在类型上必须包括独奏、重奏或室内乐、协奏曲,风格上必须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
2.声乐
研究生在就读的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演唱4首作品。所选择曲目在类型上必须包括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等形式,风格上必须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
研究生必须在就读的第五学期举办个人毕业音乐会,演唱时间不少于50分钟。所选择曲目在类型上必须包括独唱、重唱或声乐套曲,风格上必须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
3.作曲
研究生在就读的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展示创作的作曲4首,其中声乐、钢琴作品各1首,室内乐作品2首。
研究生必须在就读的第五学期举办个人音乐创作作品展示会,演出时间不少于30分钟。作品要求不超过4种乐器的室内乐1部,使用5至10种乐器的室内乐1部(使用乐器应涉及两个不同的乐器组),大型管弦乐队或民族管弦乐队作品1部(不少于12分钟)。其中一部作品须用到声乐或钢琴,一部作品须用到民族乐器。
(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开题报告、论文撰写、论文中期考核、预答辩、机检查重、双盲审、评审与答辩。
1.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格式严格按教育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理论研究型硕士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4万字、创作表演型学术论文不少于1.5万字。
2.选题和开题
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一般在就读的第三学期末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第四学期初完成。
开题报告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内容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
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3-5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
3.论文中期考核和预答辩
硕士生应在第四学期之前进行论文写作和中期考核,并在正式答辩之前进行预答辩。论文中期考核和预答辩在导师组、学科方向等范围内举行。
4.学位论文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四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三是专家对申请学位的论文审查;四是相关部门对毕业论文的盲审。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5.论文评阅与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指导修改,并经过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对论文做进一步修改,并再次申请答辩。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附件: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附件: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时

学时
学分 任课教师 考核
方式
 

 

 

 




M0051001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M0050005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8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M0101222 第一外国语 一、二 2 72 2 外国语学院 考试




M0112001 西方音乐专题研究 2 36 2 王文澜 考查
M0112002 中国音乐专题研究 2 36 2 祁明芳 考试
M0112003 音乐分析与研究 2 36 2 赵  娜 考试
M0112004 音乐论文写作 2 36 2 王  冰 考试




M0112005 各方向专业主课 一至六 1 108 6 各导师 考查
M0112006 音乐教育 2 36 2 王  冰 考查
M0112007 音乐美学 2 36 2 马瑜慧 考查

 

 




M0112016 西部音乐文化研究 2 36 2 专  家 考查
M0112017 现当代音乐教学法研究 2 36 2 李  经 考查
M0112018 多声部训练 2 36 2 陈建红 考查
M0112019 电脑音乐 2 36 2 晏晓东 考查
M0112020 敦煌音乐文化研究 2 36 2 高德祥 考查
M0112021 影视音乐鉴赏 2 36 2 马瑜慧 考查
M0112022 中外绘画鉴赏 2 36 2 王玉芳 考查
M0112023 音乐文化管理 2 36 2 车万里 考查
公共
选修
M0007000 语言能力提升课程 2 36 1 外国语学院
文学院
考查
M0006000 荣誉课程 一、二 - - 1 研究生院 考查
其他
培养
环节
科研实践 包括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选听学科前沿系列学术讲座等(2学分)
专业实践 舞台艺术实践、新作品排演、采风、田野调查或社会调研等(2学分)
专业教学实践(1学分)、研究生论坛(1学分)
总学分 不低于35学分
注:1.语言能力提升课程包括: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小语种课程以及古代汉语课程;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从科学知识概论、艺术知识概论、中国文化概论、西方文化概论、社会科学知识概论等荣誉课程中选修1门修读,计入1学分。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科介绍

1.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西北师范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更名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更名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更名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1985年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建制的“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与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位一体的管理体制。1987年,国务院在学校建立了“藏族师资培训中心”。2012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依托学校设立了“西北师范大学华文教育基地”。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研究院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研究中心1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创新群体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7个。学校现设27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孔子学院。
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21万余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37969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9031人,硕士研究生6976人,博士研究生338人,留学生324人,继续教育本、专科生11300人。连续五期实施本科教学改革工程。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心理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2个省级重点学科。现有76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历史学、化学、生物科学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历来重视产学研结合。近年来,社会科学在中国古代文学、西北历史与地理、课程与教学论、民族教育、古籍整理、敦煌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自然科学在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基础数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教育技术等领域研究深入,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被SCIE收录论文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收录论文数居全国师范大学10位左右,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60余项,其中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项(其中二等奖3项,终身成就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85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437项,省敦煌文艺奖35项。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思维和信息化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和引领教育发展的优秀教师。学校秉承“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的校训,弘扬“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师大精神,践行“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全国高水平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专修科,设立于1939年。经过70余年的发展,成为西北师范大学下设的27个学院之一,在全国高校274个同类专业中排名第20位。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教师教育)和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下设音乐学系、声乐系、器乐系、西部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专业技能训练中心、资料中心和音乐中专(音乐附中)等内设机构。现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硕士学位授予学科,可招收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西北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音乐教育理论研究、外国音乐史学研究、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艺术理论研究等方向硕士研究生。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10年开始招生,现招收声乐(含合唱与指挥)、器乐、作曲方向硕士研究生。
2.国家及地区对所开设专业领域人才需求分析和发展前景
(1)人才需求分析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以丝绸之路文化为代表的西北文化内涵丰富,历史传统、文化传承、自然崇拜、神话传说、民俗歌谣、宗教哲学、民族民间音乐、戏曲音乐等文化形态异彩纷呈;西北师范大学地处丝绸之路黄金段,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实验区及西北地区第一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的建设及甘肃建设文化大省的发展战略,为高水平应用性音乐人才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
然而,由于经济欠发达,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应用型艺术人才极度匮乏,难以满足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发展前景与挑战
西北师范大学为省部共建大学,是甘肃省最早设有音乐表演专业的大学,2010年获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是西北地区重要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现已形成较完善的培养体系。
结合国家“向西开放”及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精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及我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本学位点立足于繁荣西部地区音乐与文化事业,大力拓展音乐服务业,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职业化音乐人才,为促进西部音乐文化,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发挥应有的作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区别于艺术理论、学术研究的文学硕士,招生对象为具有艺术实践经验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其突出特点是强调“实践性”,既呈现了艺术的本质特征又连接了“应用型”人才的指向,同时预示着中国艺术教育观念从此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从中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首次实地考察研究来看,学员专业技能普遍优于学术型人才,不少学员在全国乃至世界艺术大赛上获奖。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是大势所趋。西北师范大学作为西北地区高等艺术教育的排头兵,在高层次、应用型、专业化的音乐人才培养方面理应承担更大的责任,作为高水平、应用型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平台,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西部地区文化资源丰富,但如何更好发挥地域资源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培养特色是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充裕的考生生源与稀缺专业导师不足是目前主要的矛盾。
二、培养特色
1.专业方向特色
本学位点设三个方向,分别是声乐(含合唱指挥)、器乐、作曲。其特色主要体现在:
(1)专业性和实践性特色
我院音乐专业历史悠久,积淀深厚,教师队伍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教师梯队由学院专任教师、行业兼职教师、教学支撑团队构成,学科优势鲜明,专业特色凸显,实践经验丰富,师资力量多元互补。声乐方向专业导师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经常担任我省各类大赛评委,在省内及西北地区具有较好声誉;器乐方向导师,演奏技能强,理论基础扎实,经常与文艺院团协作演出,有丰富的舞台经验,尤其钢琴专业,在省内高校同类专业中一直处于优势地位;作曲方向导师,在传承学院优良传统的同时,挖掘区域民间音乐创作了大量的具有时代性、民族性、艺术性较强的音乐作品,体裁涵盖声乐、室内乐、民族管弦乐、交响乐等,与电视台、专业院团、企事业单位等有着长期密切合作,成果丰硕。
三个专业方向无论从历史传统、师资力量、硬件条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和影响力,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为培养该领域高水平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学院在指导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之外,要求学生必须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舞台艺术实践,以强化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
学院依托高水平师资队伍和良好的实践条件,为学生搭建学习、成长、成才的平台,确保学生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优秀的实践能力。
(2)突出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西北地区民族众多、专业艺术院团及各类传媒机构遍布各省、区、州、县等,且各类设有艺术专业的中、高等学校数量较多,然而,在这些专业艺术院团和各类设置有艺术专业的学校中,已经取得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为数不多,取得艺术专业硕士学位(MFA)授予权的则更少。因此,这些专职人员的再培训、学历及专业水平的再提升不但是行业发展和业内人士自身发展的双重需求,同时也是我们有效进行专业学位教育的有力保证。这些院团的演职人员和高校学生将是培训生源的长期及可持续保障。
西北师范大学作为西部基础教育的摇篮,具有百年师范办学历史。学院立足学校校情,在大力加强专业教育的同时,着力强化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培养,鼓励学生根据自身职业发展需求,选修学校教师教育平台的教师发展能力课程,如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力争使培养的学生成为具有教育家情怀的专业技能人才,满足行业的现实需求和学生的发展需要。
(3)区域性、民族性特色
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方面注重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地域文化的接轨与互动,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培养高级音乐人才。西北地区民族众多,民间音乐丰富多彩,个性浓郁。本学位点的三个方向(声乐、器乐、作曲)均在与当地民间音乐的结合、借鉴方面有较多的尝试和探索。声乐方向硕士,根据自身声音条件学唱花儿、秦腔等,研究其发声原理机制;器乐方向学生参与当地院团的大型演出,既服务于社会活动,又获得实践锻炼;作曲方向硕士以民间音乐为素材,创作各类具有地域特色的声乐、器乐作品。
学院在学生的培养环节中,注重国情、省情、民情教育。带领学生在完成基本教学过程的同时,组织学生赴省内陇东地区、陇南地区、河西地区、甘南地区及周边省份,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总计不少于72学时的民间音乐采风。
2.培养模式特色
我院艺术硕士培养的总目标是“西北地区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业人才培养”。“高层次”是指具备广博至深的专业理论知识,持有高学历的人才; “应用型”是指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能力,有与时俱进的创新锐意感,能够解决实践中的种种问题。为实现这一培养目标,我院逐渐探索形成了结合自身特色的“1+2+3”培养模式。
“1、2、3”既指三个学年,也指具体内容。“1”是指第一学年以“教师+教材+教室”的传统教学模式为基础,进行为期一年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强化训练;“2”是指第二学年由两名导师联合培养的模式,两名导师又名双导师,即指除本院专职导师之外,结合学生专业特点为其聘请的校外实践导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特聘当地院团知名专家的“行业导师”,一类是鼓励学生到专业音乐院校(如中央、上海、中国音乐学院等)进行访学的专业指导老师,与学院专职导师相互配合联合培养;“3”是指在第三学年,必须达到三个指标方可毕业:第一,必须举办两场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音乐会;第二,必须拿到合格的艺术实践成绩;第三,必须通过专家评审的论文答辩。三项条件,缺一不可,为人才输出的终端做到严格把关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3.人才培养特色以及与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适配度情况
(1)专业性与民族性相结合
立足西部地区多民族聚居现状,为西部民族地区培养高级音乐应用型人才,以专业的演唱演奏技能结合民间资源,服务民族地区的音乐表演与创作发展。为甘肃民族歌舞团、甘南藏族歌舞团、临夏花儿歌舞团、肃南裕固族歌舞团、肃北蒙古族歌舞团,阿克塞民族歌舞团等院团培养各民族特色的专业人才,以及应用藏族傩戏、回族宴席曲、裕固族歌谣、蒙古族长调、汉族山歌号子等丰富的民间资源创作具有西北民族风格的作品,以更好服务于西北地区的民族交流及文化繁荣。
(2)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
既培养较高水平的演奏、演唱、创作技能,又注重对音乐理论、文化素养、分析研究能力的全方位提高,既能胜任阳春白雪的专业展示,也能进行结合当地风俗、服务大众的群众文化活动。
(3)技能性与理论性相结合
艺术硕士虽侧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是培养目标,但其“硕士研究生”身份毕竟不同于一般技术性人才,在提高专业技能的同时应兼顾理论素质、分析能力的全面培养,以达到“高层次”的培养目标。
(4)自主性与联合性相结合
积极拓展国内外联合办学空间,推进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演出院团等单位的合作办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与我院建立联合培养的单位有甘肃省歌舞剧院、甘肃省歌剧院、甘肃省民族歌舞团、兰州市歌舞剧院、酒泉市群艺馆、白银市文化馆等。
(5)专业性与教育技能相结合
学院着眼于目前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高等职业院校,文艺团体高学历、高层次师资匮乏的特点,积极为他们量身定做专业师资。
三、人才培养
1. 生源情况、质量与选拔办法
我院艺术硕士生源80%来自西北地区,20%来自全国其他省份。每年报考人数约200人左右。
招生和录取办法严格参照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按招生简章规定进行。考生有“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两种,经初试、复试,先以政治、外语达国家录取线为准入条件,再以初试70%,复试30%的比例合计各生总分,自高分依次录取。复试内容由主课、视唱练耳、面试、口语四项组成,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以确保考生的专业质量。
2.课程设置与教学
依据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设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50 分。
培养方式:一是通过学院与地方院团的交流合作演出,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平台,提高舞台实践能力;二是参加学院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的日常训练和重要演出;三是设置实践学分,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演出。
展示方式:规定每位艺术硕士研究生三年内必须完成两场高水平专场音乐会(内容不能重复),其中一场由学院组织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考核评审。
4.实践基地的建设和使用
学院与甘肃省歌舞剧院、甘肃省歌剧院、甘肃省民族歌舞团、兰州市歌舞剧院、酒泉市群艺馆、白银市文化馆等单位合作建立了艺术实训基地,为提高学生的演出实践能力搭建了平台。学生要求在实践基地累计工作不得少于40天。
(1)部分实践基地简介
兰州歌舞剧院
兰州歌舞剧院在全国及全省是有影响的一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现有演职人员500余人,其中国家一、二级演员达50余人。剧院下设艺术培训中心、舞剧团、交响乐团、舞台美术制作中心、创作研究中心及一座现代化的"金城大剧院"。建院三十多年来,兰州歌舞剧院坚持"做西部文章,创国家一流"的办院原则,创作演出了许多优秀的音乐舞蹈作品,其中大型舞剧《兰花花》荣获全国舞剧调演创作贡献奖,大型舞蹈诗《西出阳关》参加了第四届中国艺术节的正式演出,还荣获了由中宣部颁发的全国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由文化部颁发的第七届"文华"新剧目奖和"文华"舞台美术单项奖。大型舞剧《大梦敦煌》先后十余次被邀晋京演出,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赞扬;演出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并数次出访澳大利亚、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等国家;
甘肃省歌舞剧院
甘肃省歌舞剧院(前身为甘肃省歌舞团、甘肃敦煌艺术剧院),隶属于甘肃省文化厅,成立于1961年。主要以研究、创作、演出敦煌音乐、舞蹈作品为己任,成绩显著,硕果累累。剧院现有260多人,设有舞蹈团、乐团(民族乐团和交响乐团、声乐队)、舞台美术工作部、舞美设计室、音视频工作室、绘画室、舞蹈中专学校和少儿艺术培训中心等业务部门。剧院曾先后创作演出了《箜篌引》、《飞天》、《浔阳遗韵》、《俏胡女》、《天姿馨曲》、《西凉乐舞》、《凌波舞》、《唐韵胡旋》、《反弹琵琶》、《千手观音》、《敦煌古乐》、《悠悠雪羽河》、《天马萧萧》和《敦煌情韵》等大量优秀剧(节)目。特别是创编的大型民族舞剧《丝路花雨》在我国舞蹈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获文化部“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中华民族20世纪舞蹈经典作品“金像奖”,被誉为中国舞剧的里程碑。
甘肃省民族歌舞团
甘肃省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83年,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由汉、回、藏、蒙古、东乡、裕固、保安、哈萨克、满等民族组成。多年来创作演出了近三百个音乐舞蹈作品,曾受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国家民委、文化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委派,先后赴法国、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英国、匈牙利等二十多个国家及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访问演出。获巴拉顿艺术奖、裴多菲文化奖、哥伦比亚艺术奖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艺术奖。多次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及全国舞蹈比赛,获一百余项全国性奖励,两次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三次被文化部和国家民委授予“全国先进文艺团体”;200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2)基地使用情况
实践基地三年内为学生提供共计40天的实践时间,接受基地指导老师的实训。
近5年研究生参与实践演出的大型活动有:
参与省歌剧院大型歌剧《貂蝉》的排练与演出。
参与省歌舞剧院民族管弦乐《敦煌音画》《丝路幻想》的排练与演出。
参与兰州市歌舞剧院《2013新年音乐会》《2014新年音乐会》的排练与演出。
参与省民族歌舞团《舟曲之魂》的排练与演出。
参与白银市文化馆《送戏下乡》活动的排练与演出。
5.职业道德操守教育
本学科致力于为文化部门、专业单位和团体以及社会培养适应西北地区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业人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获得者,不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及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同时,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传承中国文化,弘扬中国精神,传播正能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艺术导向,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凝聚起人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和力量,为促进西北地区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培养质量
1.人才培养质量.
五年来,我院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除少数学生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如兰州城市学院、河西学院、北方民族大学等,大多数进入了西北地区各文艺院团、音像出版公司、广播电视、文化馆、高中等职业院校和艺术培训机构等从事职业演奏、演唱和编导创作及音乐教学工作。更有一部分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选择自主创业,创办音乐培训机构、成立音乐工作室、演艺公司等,效益突出、社会影响广泛,获得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赞誉和肯定。这几年,综合就业率稳定在85%左右,目前已成为西北专业音乐表演人才、创作人才、基层艺术工作者的重要教育基地。他们凭借自己的专业实力,既找到了自己的发展空间,又推动了西北音乐艺术的发展。
2.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贡献
西北师范大学作为甘肃省唯一一所省部共建师范大学,长期坚持为西北地区和甘肃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担负着为甘肃省乃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级人才的任务。甘肃省已把加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建设,培养新时期艺术实践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到甘肃人才工作发展规划中。我校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不仅是我校建设高水平的师范大学,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也是研究生教育由学术型向应用型拓展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学科建设,拓宽办学层次,服务社会的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随着西部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结合“一带一路”、“华夏文明创新区”建设平台,我院创作了具有丝路文化特色的民族管弦乐作品五部,室内乐作品八首,歌曲十余首,与酒泉市歌舞团联合创作敦煌体裁舞剧一部、甘肃广电总台联合创作广播剧一部;为陇南市核桃节开幕式、西和乞巧文化节、两当“西部民歌节”、庆阳“香包节”、松鸣岩花儿会、会宁“会师楼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甘肃省大学生运动会开幕式、甘肃省中学生运动会开幕式等各类活动中创作作品二十三部,;参与演出的歌剧《貂蝉》、《江姐》、《花儿与少年》;管弦乐组曲《敦煌音画》、《丝路幻想》、《2013甘肃省新年音乐会》、《2014甘肃省新年音乐会》、《2012年甘肃省春节联欢晚会》、《2013年春节联欢晚会》《永远跟党走 建设新甘肃文艺晚会》《唱支山歌给党听交响合唱音乐会》《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大型晚会》《庆祝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向着太阳”文艺晚会》《“永远的忠诚”大型晚会》等大型活动,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为我省文艺事业,文化繁荣、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高校艺术专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我院培养的优秀人才不仅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综合能力,为推动我省乃至西北整体艺术水平,加快我省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师资力量

音乐学院专业教师概况及一览表

       音乐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9人,讲师22人,获得博士学位者7人,在读博士4人,硕士生导师22人,10余名教师具有国外学习和进修经历。
 
系所 姓名 职称 职务
音乐学系 王文澜 教授
音乐学系 盛鸿斌 副教授 副院长
音乐学系 马瑜慧 副教授
音乐学系 祁明芳 副教授 系主任
音乐学系 晏晓东 副教授 副系主任
音乐学系 蒲蕊 讲师
音乐学系 李经 讲师
音乐学系 孔庆丹 讲师
音乐学系 赵娜 副教授
音乐学系 王冰 副教授
音乐学系 王剑 助教
音乐学系 石雅洁 助教
音乐学系 车万里 讲师
声乐系 郭琳 教授 系主任
声乐系 柴莺 教授
声乐系 陈虎 教授 院长
声乐系 胡文慧 教授
声乐系 郑秀玲 副教授
声乐系 苏雅军 副教授
声乐系 韦亦珺 副教授
声乐系 张大军 副教授
声乐系 勒茅珠玛 讲师
声乐系 魏坤 讲师
声乐系 史沙利 讲师 副系主任
声乐系 王嫣 讲师
声乐系 王旖轩 讲师
声乐系 朱师臣 讲师
声乐系 董永刚 讲师
声乐系 刘治宏 助教
器乐系 李莉 教授 副院长
器乐系 李坤 教授
器乐系 郭骅 副教授 系主任
器乐系 陈建红 副教授 副院长
器乐系 奚临临 副教授
器乐系 赵鹏 副教授
器乐系 苏怡多 副教授
器乐系 丁静 讲师
器乐系 郜鹏 副教授
器乐系 晏斐 讲师 副系主任
器乐系 周枫 副教授
器乐系 顾春华 讲师
器乐系 王琳 讲师
器乐系 靳昊 副教授
器乐系 杨骄扬 讲师
器乐系 孙晓杨 副教授 副系主任
器乐系 铁笛 讲师
器乐系 李恺 讲师
器乐系 李亘 助教
器乐系 郭彦婕 讲师
器乐系 孙明霞 讲师
器乐系 王明辉 讲师
器乐系 苏美娟 助教
器乐系 李赟 助教
器乐系 林东方 讲师
器乐系 王少峰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联系方式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联系方式
电话:0931-7971676传真:0931-7970786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介绍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是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专修科,设立于1939 年。1949年设音乐组,1958年设音乐系,2006年设音乐学院。2001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体育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学校音乐学科历史悠久,区域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培养了大批音乐专业人才,为我国现代音乐教育,尤其是西北音乐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教师教育)和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有音乐与舞蹈学一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有艺术硕士和教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65人,其中专任教师54人(正高级职称7 人,副高级职称17 人,讲师23 人;硕士生导师2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人,8名教师在读博士学位)。目前在校学生609人,其中本科生439人,硕士研究生170人。
      学院下设音乐学系、声乐系、器乐系、西部音乐研究中心、艺术实践与交流中心(包括管弦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实训保障中心等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机构。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现有教学楼两栋,包括教师工作室、学生琴房、音乐厅、音乐欣赏厅、合唱教室、数码钢琴教室、管弦乐排练厅、民乐排练厅、打击乐排练厅、录音棚等各类教学科研实践场所,能够满足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近年来,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学院在西北师范大学总体发展目标的引领下,全体教职员工同心齐力,为把音乐学院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音乐学院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