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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Z1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Z1]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兰州理工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石油化工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7]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精细及功能高分子设计与合成
02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结构与性能
03功能涂料与表面涂装
04高分子聚集态结构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14化工原理
备  注: 同等学历加试:
①有机化学
②物理化学

兰州理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介绍

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Z1
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 隶属于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一级学科。该学科以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化学、聚合物加工工艺和材料力学等为理论基础,以高分子化学品、高分子功能材料为对象,研究与其相关的化学反应、流变学、合成及改性、构效关系、生产加工技术及设备等。
兰州理工大学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点以甘肃省化学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兰州理工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等平台为依托,拥有实验场地 1000m2 ,与永新化工集团、宏达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长庆油田等8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中国科学院、日本秋田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浙江大学等科研院建立和合作关系。
学科现有高级职称专职教师17人、承担国家重大项目18项、累计完成科研进款3277万元,发表索引文章102篇,获得省部级奖励8项,授权专利18项,出版教材及专著5部,形成了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结构与性能、功能涂料与表面涂装和功能性高分子复合材料等特色方向。

兰州理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研究生培养方案

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Z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培养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具有高分子及化学工程与技术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在高分子的设计、合成、改性、加工、应用及高分子产品的生产等领域从事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并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人才。该学科毕业生应该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自然辨证法的世界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具有扎实的化学、化工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高分子及化学工程与技术发展的前沿动态,具有较好的文献检索和综述能力。
3.达到国家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水平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语文献,并具有较好的听、写、说能力。
4.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二、培养方式与学习期限
基本学制为3年,可延长至4年,优秀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其中理论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进行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月。允许研究生休学12年用于工作或创业。不能按时毕业者按肄业处理。
培养方式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学科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三、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是研究高分子化学品及材料为基础的化学合成、化学反应、低成本制造技术、物理化学性能、加工成型及其设备、生产过程与技术等方面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其研究内容涉及各类高分子化学品与材料的合成、改性,高分子的化学组成、结构和性能,聚合物加工流变学、成型加工工艺和成型模具设计,并对高分子材料的改性、加工工艺及加工过程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管理,其主要任务是为高分子材料的设计、制造、工艺优化和材料的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本学科是一个专业面广,为国民经济多个行业服务的涉及多种学科的交叉型学科。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数学、物理、力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高分子材料等基础构成本学科的重要理论基础。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为:
1)精细及功能高分子设计与合成
2)高聚物结构与性能
3)绿色高分子
4)高分子化工过程中的物理与化学
5)高分子聚集态结构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为32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9学分,专业必修课≥6学分,专业选修课≥4学分;研究环节3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备注


M0110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40 不少于19学分
M021001 第一外国语 5 180
M020000 学位英语 0 0
M101023 数理统计 3 48
M101005 数学物理方程 3 48
M051023 高聚物结构与性能 3 48
M051036 高等合成化学 3 48
M051022 高等物理化学 3 48



必修课 M012006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20 不少于6学分
M152001 信息检索 1 20
M052059 化工过程开发与设计 2 32
M052051 材料结构表征方法 2 32
M052064 高分子设计与合成 2 32
M053124 功能高分子 2 32
选修课 M022003 第二外国语 2 80 不少于4学分
M053127 高分子合金 2 32
M053128 高聚物表面与界面 2 32
M053129 高分子科学前沿与进展 2 32
M053131 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 2 32



M005001 论文开题及阶段报告 1 0 3学分
M005005 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演讲、会议,专题报告、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等) 1 0
M005009 实践活动 1 0
M005004 论文答辩 0 0
补修课程 M054029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 0 不计入总学分
M054030 仪器分析 0 0
M054031 合成化学实验 0 0
M054003 化工原理 0 0
总要求 总学分 32
 
五、选题开题
硕士生应在第一学年末(至迟在第三学期中期)按要求写出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论文选题的背景和依据、本学科及相关学科方面的最新成果、发展动态以及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意义,对本研究方向发展的作用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考文献不得少于50篇。
论文工作计划及可行性论证(包括加工、实验条件)、预期达到的目标等。
开题报告应按研究生部统一制订的表格格式填写(可使用计算机打印),一式四份, 研究生学院、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各留存一份。
开题报告须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硕士生指导小组及有关学者专家根据本研究方向、科研发展规划和研究生部制订的有关评审条款,作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未通过者可在顺延的一学期内重做一次;重做仍不能通过者应终止培养,实施淘汰。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范围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学位课程的学习和科学研究能力等方面。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入学一学年后进行 (具体详见《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七、学位论文及要求
1、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自开题之日止答辩申请之日);
2、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2)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为:文献阅读和调研、开题报告、科学研究、论文撰写、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应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一般包括:中英文摘要、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概况、理论分析、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参考文献等。
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在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技术、政策建议、新设备、新工艺等方面中有创新性的见解。
5)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创新性,应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中对宽广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的掌握,反映出作者综合运用有关理论、方法和手段解决科学技术问题的能力。
3、导师及硕士生指导小组应切实履行对论文的指导、检查职责,对于检查结果不理想的指导小组可提出继续培养或淘汰的意见。对建议淘汰的硕士生,应以书面报告的方式提出理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实施淘汰处理。
八、发表论文的要求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含正式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发明专利授权1项(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国际会议发表论文并被SCIEIISTP收录,按核心期刊论文计算。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兰州理工大学。 要求所指核心期刊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自然科学核心期刊名录》为准。
九、论文答辩
1、答辩资格审查
硕士生指导教师应对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者不能提交答辩。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其研究成果应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含正式录用,下同)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发明专利授权1项(本人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论文时通讯地址和署名均须为兰州理工大学。
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前,如不满足所需完成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经导师、培养学院、研究生院同意,可先进行学位论文审核与答辩。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一周仍未提供有效成果证明而答辩通过者,可予以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但暂不审议其学位。
2、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一般聘请2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其中1位是校外同行专家。评阅人名单由导师提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其中3位盲评专家由校学位办确定。评阅人名单应保密。硕士生本人不得参与论文评阅环节。论文和评阅意见由答辩秘书直接送出和取回;盲评论文的相关环节由校学位办负责。评阅结果由答辩秘书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及其导师。
3、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具有学术上的权威性,组成名单由导师提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办备案。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位是校外同行专家。导师可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答辩要求严格、公正。

2021兰州理工大学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Z1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Z1]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兰州理工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石油化工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8]工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17]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精细及功能高分子设计与合成(02)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结构与性能
(03)功能涂料与表面涂装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14)化工原理
备  注: 同等学力加试:①有机化学②物理化学
0817Z1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

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代码:0817Z1     门类/类别:工学     学科/类别:化学工程与技术

专业介绍

此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下设的一个二级交叉学科,交叉学科代码,第五位为“J”。

专业院校排名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54 所,本次参评51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56 天津大学 A+
2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A+
3 10003 清华大学 A
4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A
5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A
6 10291 南京工业大学 A
7 10335 浙江大学 A
8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A-
9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A-
10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 A-
11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A-
12 10610 四川大学 A-
13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 A-
14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A-
15 10080 河北工业大学 B+
16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B+
17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B+
18 10286 东南大学 B+
19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B+
20 10295 江南大学 B+
21 10384 厦门大学 B+
22 10426 青岛科技大学 B+
23 10459 郑州大学 B+
24 10490 武汉工程大学 B+
25 10533 中南大学 B+
26 10611 重庆大学 B+
27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 B+
28 10697 西北大学 B+
29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30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B
31 10148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B
32 10149 沈阳化工大学 B
33 10216 燕山大学 B
34 10220 东北石油大学 B
35 10285 苏州大学 B
36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B
37 10386 福州大学 B
38 10427 济南大学 B
39 10488 武汉科技大学 B
40 10530 湘潭大学 B
41 10532 湖南大学 B
42 10593 广西大学 B
43 10708 陕西科技大学 B
44 11845 广东工业大学 B
45 10108 山西大学 B-
46 10110 中北大学 B-
47 10128 内蒙古工业大学 B-
48 10146 辽宁科技大学 B-
49 10183 吉林大学 B-
50 10190 长春工业大学 B-
51 10217 哈尔滨工程大学 B-
52 10259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B-
53 10292 常州大学 B-
54 10385 华侨大学 B-
55 10403 南昌大学 B-
56 10433 山东理工大学 B-
57 10755 新疆大学 B-
58 10759 石河子大学 B-
5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60 10057 天津科技大学 C+
61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C+
62 10060 天津理工大学 C+
63 10082 河北科技大学 C+
64 10142 沈阳工业大学 C+
65 10256 上海电力大学 C+
66 10280 上海大学 C+
67 10299 江苏大学 C+
68 10360 安徽工业大学 C+
69 10422 山东大学 C+
70 10462 郑州轻工业学院 C+
71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72 10589 海南大学 C+
73 10081 华北理工大学 C
74 10188 东北电力大学 C
75 10255 东华大学 C
76 10298 南京林业大学 C
77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C
78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C
79 10424 山东科技大学 C
80 10558 中山大学 C
81 10657 贵州大学 C
82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3 10705 西安石油大学 C
84 10730 兰州大学 C
85 10731 兰州理工大学 C
86 11072 江汉大学 C
87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C-
88 10145 东北大学 C-
89 10152 大连工业大学 C-
90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91 10212 黑龙江大学 C-
92 10214 哈尔滨理工大学 C-
93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4 10431 齐鲁工业大学 C-
95 10475 河南大学 C-
96 10564 华南农业大学 C-
97 10614 电子科技大学 C-
98 10616 成都理工大学 C-
99 10622 四川理工学院 C-
100 1071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C-
101 10732 兰州交通大学 C-
102 11065 青岛大学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