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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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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2014年在职人员考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2014年在职人员
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名额
教育硕士:150人
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对本人的本科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验证,考生在“学历查询”栏目进行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信档案,即可查询本人学历。
(二)现场确认
2014年7月11日—14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南校区逸夫楼北栋204室)参加现场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时,考生出示以下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将专科毕业证原件一并出示。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报名时须出示认证报告。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④《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项
1、我校允许考生在本人所在地报名点异地报名和参加联考,具体报名事项请查看所在地报名点的通知。
2、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2014年10月16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4、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不允许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也不在异地办学。
报名条件和考试科目
教育硕士(代码:045100)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包括面试)由湖南大学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招生领域、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时间在2015年1月,具体安排请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2019年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为了贯彻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特制定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推免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蒋月评、程卓蕾
副组长:郭上江、雷渊
成  员:黄勇、易学军、白敏茹、殷景霞、沈玉婷、韩笑天
二、推免资格的申请
符合学校《推免实施办法》规定的“推荐对象”和“基本推荐条件”的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选修课程除外)(课程清单见附件1)的学生,均可提出推免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向学院递交《推免申请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
三、推荐类型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获奖、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对学校有特别贡献者三个系列进行推荐。申请者须明确参加其中的一个系列。
1、按学业成绩推荐
(1) 学业成绩由加权平均成绩和水平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加权平均成绩占学业成绩的90%,水平测试成绩占学业成绩的10%。加权平均成绩是指由学校《推免实施办法》规定的“推荐课程”范围内的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2)加权平均成绩(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数学课程的权数为学分数×2,其他课程的权数为学分数);水平测试成绩是指在大学三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举行的水平测试中取得的成绩,水平测试范围为2015版教学计划中的数学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3)。
(2) 符合学校《推免实施办法》规定的“推荐对象”和“基本推荐条件”的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水平测试,未申请参加或缺席水平测试的学生,其“学业成绩”中的水平测试成绩按零分记。对“学科竞赛获奖”系列的申请者,可以申请水平测试免考。
(3) 学院将对每位应届毕业生计算其由学校《推免实施办法》规定的“推荐课程”范围内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学业成绩,并公布所有毕业生的加权平均成绩、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成绩以及学业成绩和加权平均成绩的专业排名,名次经公示无异议后不再变更。
2、按学科竞赛获奖或学术专长推荐
“学科竞赛”指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数学专业类)、丘成桐大学生数学竞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自然科学类)。“学科竞赛获奖”系列分为A、B、C三类。
(1) A类包括获得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Outstanding Winner和Finalist奖,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一等奖(仅限数学专业类),或丘成桐大学生数学竞赛金、银奖;
(2) B类包括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二等奖(仅限数学专业类),或丘成桐大学生数学竞赛铜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特等奖(仅限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且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入前50%;
(3) C类包括获得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Meritorious奖,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赛区预赛一等奖及以上(仅限数学专业类),或丘成桐大学生数学竞赛入围决赛者,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一、二等奖(仅限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且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入前30%。
(4) 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对学校有特别贡献者”系列的申请者,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其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并投票表决进行推荐。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支教团、硕师计划、补偿计划等)推荐条件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审查和报送其申请材料。
(5) 申请参加 “学科竞赛获奖”及“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对学校有特别贡献者”系列的,需在提交《推免申请表》的同时提供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6) 学科竞赛每个获奖奖项限定一人申请。竞赛获奖每个奖项多于一人申请,且无法自行协商的情况下,所有申请者按“学业成绩”系列的申请规则推荐(等同于放弃学科竞赛推免)。
四、推荐排序规则及指标分配
1、在学院的推免总名额中安排70%的比例,依次按学科竞赛从A类到C类,分别对该类内获奖者按其加权平均成绩的相对排名(排名名次与其所在专业总人数之比)顺序推荐。
2、学院的推免总名额在扣除“学科竞赛获奖”和“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对学校有特别贡献者”的实际推荐人数之后,为“学业成绩”系列的名额,分别按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四舍五入)分配到两个专业,在专业内按其“学业成绩”的排名名次依序推荐。
3、两个专业之间分配的名额数可以因申报情况作合理调整。
4、对于国家专项计划(包括支教团、硕师计划、补偿计划等),按照相应的推荐条件审查、报送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若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者多于分配的推荐指标数时,则按照其专业“学业成绩”的相对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报送。
若国家专项计划指标指定下达给我院相关专业,则按照该计划所属单位规定的接收条件进行推荐;若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者多于下达的指标数时,则按照其专业“学业成绩”的相对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
若申请者参加该计划单位组织的夏令营等相关考察活动并被其指定为该专项指标优先招收人员的,在符合我校基本推荐条件及该计划所属单位接收条件的前提下予以优先推荐。
五、推免名单和推免资格
1、按上述推荐原则确定“拟推荐”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查后,按学校的规定在学院院楼通知栏和QQ群内进行公示。
2、正式获取推免的资格,以学校审批、公示后行文公布的为准。
六、对于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从获得资格起直至研究生入学的时间内,不再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证明等(推免的招生单位需要的除外)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学科竞赛获奖”系列中指定的竞赛及其获奖等级的分类等,是根据该竞赛的性质和评奖规则确定的;今后如遇该竞赛的性质和评奖规则等发生变动,学院将会对推荐原则进行修订。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须按照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时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履行该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荐资格,学校按学生违约流程处理(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者除外)。
3、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呈报教育部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九、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各专业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应修课程清单
附件2: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各专业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核心课程清单
附件3: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各专业2019届水平测试范围数学课程清单
 
 
 
                                湖南大学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2017年11月28日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准则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电话:88822489。
三、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4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3)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①20分用于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②10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2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社会实践表现、责任感、纪律性、人文素养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分组原则:复试组由学科责任教授和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组成。复试组分为外语口语测试组、专业综合测试组。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每组分成若干小组。
5、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总分240分)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总分1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3月19日前向教学办王老师(地点:学院327室,电话0731-88821501)递交书面调剂申请表,学院于3月21号公布调剂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复试笔试科目为:F0602数学专业基础(含数学分析、线性代数)
五、拟录取办法
1、全日制所有专业录取按本专业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全日制专业在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对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其综合成绩排序进行。
3、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未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录取。
4、若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录取初试成绩高分者;若初试成绩也相同,则录取数学专业课成绩高分者;若数学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5、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变更专业。
6、已被我院录取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规格化成绩之和低于144分(总分240分);
(2)专业综合面试规格化成绩小于84分(总分14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六、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3月22日下午3:00~5:00 。地点:数学院425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已本科毕业的考生持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④其他: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复试专业课笔试:3月23日下午14:30~16:30  地 点:教学中楼310请所有上线考生至少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3、专业综合面试:3月23日上午8:00数学院楼425室集合,布置复试相关事项,随后考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面试顺序和复试小组。复试地点:数学院四楼。
4、体检:具体通知请登录http://gra.hnu.edu.cn查看。

2016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2016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复试录取办法如下,以确保我院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蒋月评
成员:郭上江、罗 汉
2、复试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程卓蕾
成员:彭黎明、顾广泽
二、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1.复试分组:
分为3个复试小组: 1个外语测试组,2个专业综合面试组。
2.复试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 3月20日上午8:30—9:00 数学院202室
专业综合复试: 3月20日上午9:00
候 考:数学院202室
外语测试:数学院304室
专业测试:数学院302室、303室
专业课笔试: 3月19日下午14:30—16:30综合教学楼313、314
体检时间: 3月19日至23日南校区医院
3.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复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笔试100分,专业综合复试140分。
专业综合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分布情况: ①20分用于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②10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2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社会实践表现、责任感、纪律性、人文素养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名单参见附件一。
4.评分标准
专业课笔试由阅卷人员按命题时给出的标准答案批改给分,专业综合复试由每名复试小组成员按复试情况表逐项给分后,再取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综合评语应经过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给出。
5.实施方案
(1)复试分成3个小组,包括1个外语测试小组和2个专业综合复试小组。面试顺序及分组由考生抽签决定,整个复试过程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本学科教授为主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组成。
(2)专业课笔试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命题、评卷、监考,并督促做好保密工作。
(3)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时间5分钟左右,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和回答教师的随机提问。
(4)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按自我介绍—查看学生能力证明材料--随机提问的流程进行。
(5)专业综合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三、拟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
我院今年招生计划为41人,其中40人(学术型,包含推免生1人),少干计划1人。
2、拟录取原则: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考研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综合得分成绩相同时,以考研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小于144分或专业综合复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奖助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四、调剂
今年数学院无调剂指标,不接受调剂。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考研招生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师资队伍强大,教育资源丰富,学术成果卓越,吸引众多考生报考。这是学院的招生联系方式: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朱毓
88821501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介绍

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介绍
  湖南大学数学学科始建于1908年湖南优级师范学堂(湖南大学的前身)设立的数学本科,2000年建立学院。已历经百年风雨,经过几代湖大数学人的不懈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下设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公共数学3个系,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和高等数学3个研究所。学院拥有“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数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及“信息科学中的关键数学问题”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
  学院建有数学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本科专业。其中,应用数学学科是湖南省重点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是湖南省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高等数学》课程是国家级精品课程,“通识平台大学数学数学课程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学院一贯坚持以教学立院、以科研强院,始终把师资队伍建设放在首位,现有教职工80人,其中教师69人。教师中有1人入选国家“QR”,博士生导师10人,教授和副教授47人,45岁以下的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70%, 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已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