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专业:

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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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

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本专业主要面向信息化,面向国际化的电子、通信、智能控制电路及相关领域,为电子和通信领域行业培养适应我国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培养规格为: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具有扎实的电子科学技术、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较好地掌握其基本理论,研究方法,了解该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动态,掌握相应的实验方法和科研技能;
(3) 掌握现代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有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工程知识、掌握先进的电子科学技术研究手段以及现代工程设计方法,能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的基础上,独立从事电子通信工程及相关领域中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工作的能力;
(4) 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 能教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6)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科学计算、相关软件编制、文献检索等;
(7)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培养方式与方法
1、采用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在校学习方式。
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理论学习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法,使工程硕士生在所攻读的工程领域中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掌握系统的科学研究方法并具有对所学知识进行升华的能力,特别是具有解决工程设计与实际关键问题的能力。
2、实行双导师制或导师组负责制。
充分发挥学校和依托单位的积极性,采取双导师联合培养的方式,即由我校研究生导师和企事业单位专家共同承担。与条件较好、在职人员集中的骨干企业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以利于工程硕士生既能完成本职工作,又能攻读学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把人才培养与企业技术进步结合起来。
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制是由3-5 人组成的指导小组进行合作指导制度。导师指导小组中必须有1 人为首席导师,首席导师由学术水平较高、工程应用能力较强,在研究、工程工作中有一定成就的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担任,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其余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部分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既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又保证培养质量,同时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及时给予指导。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1) 学习年限为3年。
(2) 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3)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2学分,其中必修课(学位课)20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工程实践6学分。
四、研究方向
1.电磁波特征信息探测与传输技术;
2.光通信与光电检测技术
3.电子信息系统电路设计
4.太阳能电池与光伏技术
五、课程设置
专业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用不多于一年时间修完规定课程。
(一) 公共必修课
1.《政治理论》开课一学期,每周2学时,共36学时,计2学分。
2.《英语》开课一学期,每周2学时,共36学时,计2学分。
(二) 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理论课按一级学科开设,计6~9学分,开设2~3门课,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6学分。
(三) 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按二级学科开设,计10~16学分,开设3~6门课,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
(四) 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6~12学分,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6学分,可以跨专业选修。专业方向课列入选修课程,导师在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时从选修课程中指定。
(五) 必修实践环节
必修实践环节包括:1.工程实践;2.专业实验;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4.学术活动(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习期间要求每位学生参加一次学术会议)。
我院工程硕士生试行学分制,必须取得规定的32学分以上,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考核合格(考试75分以上,考查合格),给予学生规定学分;考试不合格,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研究生应在一年时间内完成规定学分。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一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级评定成绩。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非课程类教学环节和中期考核宜用考查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主管院长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
学分计算方法:每学期按18周计算,若一门课上一学期,则该课程的周学时数为该门课程的学分数。对不足一学期的课程,学分由授课周数除以18折算。实验课程的周学时除以2即为该门课程的学分。一门实验课程的总学分不能超过3学分。对不足一学期的实验课,可按总学时折算给学分。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工程实践
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实践教学环节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完成:(1)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参加具有工程应用背景的科研项目;(2)到实习单位(或实习基地)进行主题明确、内容明确、计划明确的系统化实践训练。
对于第(1)种情况,实行单导师制,导师由校内本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承担。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工程实践和学位论文。完成实践环节的实习后,学生需撰写工作总结作为专业实践报告。由导师审阅并给出实习情况鉴定和实习成绩评定,不通过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学位论文工作应与所参加的工程应用项目相结合。
对于第(2)种情况,实行双导师制,导师必须具有与本领域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其中一位导师来自校内(即校内导师),负有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的主要责任,主要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另一位导师原则上要求来自研究生的实习单位(即企业导师),主要指导学生实践环节的学习。实践环节要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时间。完成实践环节的实习后,由实习单位出具学生的实习情况鉴定,学生需撰写和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报告主要介绍在企业的实习工作(技术开发、产品调试、市场调研、技术支持等)情况和工作总结。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实习鉴定和专业实践报告进行审阅并给出实习成绩评定,不通过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学位论文工作可与实践环节参与的工作相结合。
七、中期考核
(一) 考核内容: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学院对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和实践能力等各个培养环节进行全面的综合测评。(1)政治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评定:要求研究生认真做思想小结,并填写中期考核表的自我总结。(2)对课程成绩、完成学分情况进行审核。(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中期考核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开题,并由各指导小组统一组织学生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知识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介绍两方面内容。开题报告主要考察学生对研究背景知识和相关研究领域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同时考察学生的文献综述能力,采用口头报告(10-15分钟)和书面报告结合形式。开题第一次未通过,允许1-2月内再进行一次,仍未通过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中期考核要审核开题报告登记表。
(二)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的4、5月份进行。
(三) 考核程序:以专业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所所长、任课教师参加。考核组负责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学习成绩优良,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未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不得申请硕士学位。分管研究生的院长全面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组将考核意见及有关材料送院办公室,由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工程方面受到全面的基本训练,它是培养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应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及撰写学位论文,不计学分。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论文的选题工作,并提交学位论文计划,并做开题报告,经讨论认为选题合适且计划切实可行的,方能正式开展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遵照《河南师范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我院具体情况,论文要求如下:
工程设计类论文,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设计符合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
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系统研究等)项目论文,要求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正确,技术方法科学,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为主要内容的论文,要求需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并通过测试或可进行现场演示;
侧重于工程管理的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统计或收集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参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编写格式的要求》。
九、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以后,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学工程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可授予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学位。

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物理电子学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宽厚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强,具备一定科研工作能力,并能在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从事物理电子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工程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型高级人才。具体培养规格如下:
(1) 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具有扎实的数学、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知识,并掌握相应的实验方法和科研技能;
(3) 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等工作能力;
(4)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7)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科学计算、论文撰写、文献检索;
二、研究方向
A.电磁波特征信息探测与传播技术;B.光通信与光电检测技术;C.信息对抗技术;D.太阳能电池与光伏技术。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半,至少修满35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时间一年半。外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与本校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本校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至四年,每年应完成1/3的教学工作量,其余时间进行学习。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采用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学术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硕士生牢固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培养硕士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应用、高校教学等工作的能力。
硕士生的指导教师由思想正派、学术水平高、在研究工作中有较大成就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导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及时给予指导。
指导组应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 参与制定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
(2) 审核学位课程的命题及评分结果;
(3) 负责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4) 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五、课程设置
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用不多于一年半时间修完规定课程。
(一) 公共必修课(8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36学时,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课18学时,1学分。
2.外国语:开课一年,每周6学时,共216学时,共5学分。
(二) 学科基础必修课(6学分)
学科基础理论课按一级学科开设,计6~9学分,开设2~3门课,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6学分。
(三)专业主干必修课(至少6学分)
专业主干课按二级学科开设,计6~9学分,开设2~3门课,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6学分。
(四) 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12~35学分,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12学分,可以跨专业选修。专业方向课列入选修课程,导师在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时从选修课程中指定。
(五) 必修教学实践环节
必修教学实践环节包括:1. 教学实践;2.科研实践;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4.学术活动(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习期间要求每位学生参加一次学术会议)。
我院硕士生试行学分制,必须取得规定的35学分以上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考核合格(考试75分以上,考查合格),给予学生规定学分;考试不合格,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研究生应在一年半时间内完成规定学分。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一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级评定成绩。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非课程类教学环节和中期考核宜用考查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主管院长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
学分计算方法:每学期按18周计算,若一门课上一学期,则该课程的周学时数为该门课程的学分数。对不足一学期的课程,学分由授课周数除以18折算。实验课程的周学时除以2即为该门课程的学分。一门实验课程的总学分不能超过3学分。对不足一学期的实验课,可按总学时折算给学分。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教学实践
为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研究生学习期间应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参加教学实践必须面向大学本、专科学生,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活动的内容可以是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实验课、主持课堂讨论、社会调查等,或在教师指导下讲授一定时数的专业基础理论课,或项目研究与开发。教学实践安排在第三学期较为合适。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为研究生提供教学实践岗位。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教学工作量相当于助教一个月的工作量。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计1-2学分。效果不好的,不给学分,但允许重新安排一次教学实践。
七、中期考核
1.考核内容: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学院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和教学能力等各个培养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测评。
(1) 政治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评定:研究生要认真做思想小结,并认真填写好中期考核表的自我总结。
(2) 课程成绩、完成学分情况审核。
(3)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中期考核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开题,并由各指导组统一组织学生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知识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介绍两方面内容。开题报告主要考察学生对研究背景知识和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同时考察学生的文献综述能力,采用口头报告(10-15分钟)和书面报告结合形式。开题第一次未通过,允许1-2月内再进行一次,仍未通过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中期考核要审核开题报告登记表。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的5、6月份进行。
3.考核程序:以专业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为组员。考核组负责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学习成绩优良,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未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不得申请硕士学位。分管研究生的院长全面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组将考核意见及有关材料送院办公室,由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全面的基本训练,它是培养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应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及撰写学位论文,不计学分。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论文的选题工作,要求最迟于第四学期开学后的前两个月内提交学位论文计划,并做开题报告,经讨论认为选题合适且计划切实可行的,方能正式开展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遵照《河南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学位论文应包括:摘要(中、外文)、目录、引言、主要内容(研究背景、理论推导、实验与计算、结果与讨论等)、参考文献、致谢、必要的附录和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学位论文应做到概念准确,推理严密,语意通达,数据可靠,结构完整。论文按规定统一格式排版,A4纸打印,具体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编写格式的要求》。
九、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遵照《河南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位授予还应满足以下补充条件:
1.在校期间,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除外)在期刊级别不低于国内核心期刊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已接收)学术论文一篇,且文章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河南师范大学。
2.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省级以上成果鉴定或国家专利一项,研究生署名为前两名(导师除外)。鉴定或专利第一完成单位为河南师范大学。(1,2两条至少具备其中一条)
3.中期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
指导教师和院学位委员会要在答辩前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主要材料包括:(1) 成绩单;(2)发表论文原件或刊用证明;(3)中期考核表;(4)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对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研究生,根据情况可建议其延长学习时间。
为鼓励向高级别杂志投寄文章,考虑到这些杂志审稿周期较长,如研究生学习期间,已完成科研课题并将研究成果撰写成论文(署名按条例要求),但论文还未录用,研究生参加答辩需向学院提交申请特批,填写“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特批表”,由导师批准同意后交院学位委员会讨论。讨论时,首先由申请人对研究工作的意义、水平和论文未如期发表的原因进行10分钟的陈述,然后由院学位委员会讨论、投票表决,决定是否同意其按期答辩;如不同意申请人按期答辩,到论文被录用时该生再提出申请。

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电路与系统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宽厚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强,具备一定科研工作能力,并能在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从事电路与系统专业的教学、科研、工程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型高级人才。具体培养规格如下:
(1) 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具有扎实的数学、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知识,并掌握相应的实验方法和科研技能;
(3) 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等工作能力;
(4)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科学计算、论文撰写、文献检索;
(7)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A、电路系统设计及应用; B、信号检测与信息处理;C、智能控制技术与应用。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半,至少修满35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时间一年半。外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与本校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本校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至四年,每年应完成1/3的教学工作量,其余时间进行学习。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采用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学术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硕士生牢固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培养硕士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应用、高校教学等工作的能力。
硕士生的指导教师由思想正派、学术水平高、在研究工作中有较大成就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导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及时给予指导。
指导组应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 参与制定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
(2) 审核学位课程的命题及评分结果;
(3) 负责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4) 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五、课程设置
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用不多于一年半时间修完规定课程。
(一) 公共必修课(8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36学时,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课18学时,1学分。
2.外国语:开课一年,每周6学时,共216学时,共5学分。
(二) 学科基础必修课(6学分)
学科基础理论课按一级学科开设,计6~9学分,开设2~3门课,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6学分。
(三)专业主干必修课(至少6学分)
专业主干课按二级学科开设,计6~9学分,开设2~3门课,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6学分。
(四) 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12~35学分,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12学分,可以跨专业选修。专业方向课列入选修课程,导师在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时从选修课程中指定。
(五) 必修教学实践环节
必修教学实践环节包括:1. 教学实践;2.科研实践;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4.学术活动(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习期间要求每位学生参加一次学术会议)。
我院硕士生试行学分制,必须取得规定的35学分以上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考核合格(考试75分以上,考查合格),给予学生规定学分;考试不合格,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研究生应在一年半时间内完成规定学分。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一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级评定成绩。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非课程类教学环节和中期考核宜用考查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主管院长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
学分计算方法:每学期按18周计算,若一门课上一学期,则该课程的周学时数为该门课程的学分数。对不足一学期的课程,学分由授课周数除以18折算。实验课程的周学时除以2即为该门课程的学分。一门实验课程的总学分不能超过3学分。对不足一学期的实验课,可按总学时折算给学分。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教学实践
为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研究生学习期间应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参加教学实践必须面向大学本、专科学生,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活动的内容可以是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实验课、主持课堂讨论、社会调查等,或在教师指导下讲授一定时数的专业基础理论课,或项目研究与开发。教学实践安排在第三学期较为合适。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为研究生提供教学实践岗位。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教学工作量相当于助教一个月的工作量。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计1-2学分。效果不好的,不给学分,但允许重新安排一次教学实践。
七、中期考核
1.考核内容: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学院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和教学能力等各个培养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测评。
(1) 政治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评定:研究生要认真做思想小结,并认真填写好中期考核表的自我总结。
(2) 课程成绩、完成学分情况审核。
(3)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中期考核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开题,并由各指导组统一组织学生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知识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介绍两方面内容。开题报告主要考察学生对研究背景知识和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同时考察学生的文献综述能力,采用口头报告(10-15分钟)和书面报告结合形式。开题第一次未通过,允许1-2月内再进行一次,仍未通过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中期考核要审核开题报告登记表。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的5、6月份进行。
3.考核程序:以专业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为组员。考核组负责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学习成绩优良,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未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不得申请硕士学位。分管研究生的院长全面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组将考核意见及有关材料送院办公室,由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全面的基本训练,它是培养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应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及撰写学位论文,不计学分。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论文的选题工作,要求最迟于第四学期开学后的前两个月内提交学位论文计划,并做开题报告,经讨论认为选题合适且计划切实可行的,方能正式开展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遵照《河南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学位论文应包括:摘要(中、外文)、目录、引言、主要内容(研究背景、理论推导、实验与计算、结果与讨论等)、参考文献、致谢、必要的附录和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学位论文应做到概念准确,推理严密,语意通达,数据可靠,结构完整。论文按规定统一格式排版,A4纸打印,具体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编写格式的要求》。
九、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遵照《河南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位授予还应满足以下补充条件:
1.在校期间,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除外)在期刊级别不低于国内核心期刊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已接收)学术论文一篇,且文章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河南师范大学。
2.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省级以上成果鉴定或国家专利一项,研究生署名为前两名(导师除外)。鉴定或专利第一完成单位为河南师范大学。(1,2两条至少具备其中一条)
3.中期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
指导教师和院学位委员会要在答辩前对相关材料认真审核,主要材料包括:(1) 成绩单;(2)发表论文原件或刊用证明;(3)中期考核表;(4)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对不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研究生,根据情况可建议其延长学习时间。
为鼓励向高级别杂志投寄文章,考虑到这些杂志审稿周期较长,如研究生学习期间,已完成科研课题并将研究成果撰写成论文(署名按条例要求),但论文还未录用,研究生参加答辩需向学院提交申请特批,填写“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特批表”,由导师批准同意后交院学位委员会讨论。讨论时,首先由申请人对研究工作的意义、水平和论文未如期发表的原因进行10分钟的陈述,然后由院学位委员会讨论、投票表决,决定是否同意其按期答辩;如不同意申请人按期答辩,到论文被录用时该生再提出申请。


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专业简介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Electronic InformationEngineering
(非师范,四年制本科)
该专业是一个电子和信息工程方面的较宽口径专业。培养掌握现代电子技术理论、通晓电子系统设计原理与设计方法,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外语和相应工程技术应用能力,面向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和智能控制、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等电子、信息、通信领域的宽口径、高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本专业开设高等数学、基础物理、电路分析、模拟电路及实验、数字电路及实验、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微机原理、单片机原理及嵌入式系统设计、高频电路与实验、电磁场理论、微波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测量技术、电子技术设计等课程。该专业学生将在电路设计、通信与信息应用技术方面具有特长。毕业生可从事电子设备、信息系统和通信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工作。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Electrical Engineeringand Automation
(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本专业主要特点是强弱电结合、电工技术与电子技术相结合、软件与硬件结合、元件与系统结合,学生受到电工电子、信息控制及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解决电气工程技术分析与控制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能够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实验分析、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由电路分析、电子技术基础、电力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电机学、微机原理与嵌入式系统设计、电磁场等构成的专业基础课,以及由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现代控制理论、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现代电气控制技术等构成的专业课。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
邮编:453007

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简介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5年的河南第二师范学院电工无线电教研室。目前学院拥有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个本科专业,其中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学院拥有光学工程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是河南省重点学科。拥有河南省高校电磁波特征信息探测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等科研平台。
学院有教职工47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5人;教师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0人;河南省教学名师1人。学院拥有《电子技术基础》、《高频电子线路》等省级精品课、网络课程4门,其中《电子技术基础》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院教师编写的《电子技术基础实验》教材为国家级规划教材。
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700余人、硕士研究生56人、留学生7人。 现有实验室面积约4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数量2300台(套),总价值1000余万元。设有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电工技术、高频电路、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芯片组装技术、电子设计与制作工艺、传感技术及应用、PLC编程与专用集成电路设计、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等18个实验室。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先后与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深圳深新隆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环宇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三阳光电有限公司、新乡市天光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大学生、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提供良好的实践基地。
学院学风浓厚,先后向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名牌高校、中科院等单位输送了大量硕士研究生。学生创新能力强,近三年来,参加国际、全国、全省各项比赛获特等奖、一、二等奖97项,毕业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深受用人单位青睐,一次性就业率连年都在95%以上,大批毕业生成为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的优秀人才。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先后与英国、俄罗斯、美国等国家的10余所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协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