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21年江苏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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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正文

电子信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暂行实施办法》(江科大校〔2018〕72号)《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江科大校〔2020〕2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电子信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普通招考实施细则
(一)初试
1、时间
2021年5月11日至1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5月11日 5月12日
上午8:30—11:30 英语 业务课1、业务课2
下午2:30—5:30    
2、组织
英语科目考试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业务课考试由电子信息学院组织。
业务课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电子信息学院按科目命题,并建立题库。
考核时由业务课考核组从考生所选科目题库中随机抽题,由考生口述作答。
业务课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独立实名打分,取考核组成员平均分作为其业务课考试得分。
3、方式
面试统一采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
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面试,并按照学院要求提前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基本要求如下: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面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面试过程中,面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除面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面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面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
考生须按照我校《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江苏科技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中规定的事项规范自身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面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2021年5月12日上午。
2、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复试小组:主要由本学科博导及正高职称专家5-7人组成。
(3)、复试内容:着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创新素质,并进行英语口语测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口语10分,专业面试90分。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3、复试形式
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对考生提出的问题应有一定的深度和数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并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系统统一采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要求同初试。
(三)关于录取
学校按学科划定初试合格线,根据上线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总分*60%。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和相应导师上报研究生院。
二、“申请—审核”招生实施细则
(一)选拔条件及程序
详见《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江科大校〔2020〕248号)。
(二)资格和材料审核
1.资格和材料审核办法
(1)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通过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申请者的学术成果和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考查和评价,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既往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材料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审核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材料审核打分细则如下:
(1)满足《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江科大校〔2020〕第六条第4款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1条的考生可获得基本分数60分,具体条件为: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并达到以下①或②条件:
① 北大核心或SCD源刊2篇;
② SCI或ESI源刊期刊发表论文1篇。
2)申请并公开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2)。
3)获教育部、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1项(排名前2)。
4)获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项(市厅级排名前3,省部级排名前5,国家级排名前10)。
(2)在满足前述第(1)条的基础上,如有其他学术成果可进行加分(其中已用于满足第(1)条基本条件的成果不再加分),具体包括:
1)发表北大核心或SCD源刊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1篇加10分。
2)发表SCI或ESI源刊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1篇加20分。
3)申请并公开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2)加5分。
4)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2)加10分。
5)获教育部、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国家级或省部级学科竞赛奖励(排名前2)分别加10分或5分。
6)获国家级、省部级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励(国家级排名前10、省部级排名前5、市厅级排名前3)分别加20分、10分或5分。
7)审核小组认定的其他学术成果根据其成果等级可分别加20分、10分或5分。
(3)如考生有以下其他学业成绩可进行加分,具体包括:
1)硕士阶段学位课课程平均成绩≥90分加10分,平均成绩大于85分加5分。
2)CET-6成绩≥425分或硕士阶段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90分加10分。
 
2.资格和材料审核结果与公示
材料审核成绩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2021年5月12日下午。
2.综合考核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系统统一采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具体要求同普通招考初试方式。
3.综合考核办法
(1)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外语、两门专业课考核;(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英语、两门专业课以及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外语考核主要考核听力及口语,采用现场问答形式进行。
专业课考核科目一:《数值分析》(参考书目:《数值分析》,吴颉尔等编,江苏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或《数学物理方程》(参考书目:《数学物理方程》, 陈才生等编,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专业课考核科目二:《现代信号处理》(参考书目:《现代信号处理(第三版)》张贤达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综合考核应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重点考核申请者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同时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
(3)综合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课由电子信息学院命题,并建立题库。考核时由考核小组从题库中随机抽题,由考生口述作答。
(4)综合考核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各项综合考核成绩。
(四)关于录取
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申请-审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建议录取名单。申请考核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外语成绩*10%+专业课一成绩*10%+专业课二成绩*10%+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成绩*40%。
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道德品质、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达不到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不予录取。
考生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三、纪律
凡有直系亲属或配偶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应主动回避相关工作,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及录取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监察的工作人员。
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员须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学院对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录音录像。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选拔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违纪违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院招生咨询电话:0511-84406765
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电话:0511-84401032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51566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规定执行,由学院学科专家组负责解释。
                                  
 
 
 
江苏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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