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科教学数学学位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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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科教学数学学位点介绍正文

学科教学数学学位点介绍
发布日期: 2019-7-24 10:23:54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以打造当代“儒师”为总目标,培养具有中华文化涵养与国际视野、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卓越中学教师。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1.富有高尚师德与教育情怀,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富有敬业精神,遵守学术伦理与规范;
 
2.具有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基础,掌握数学课程与教学论的基本知识和主要思想方法,熟悉本专业的学科发展历史;
 
3.能够准确把握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趋势,具备一定的跨学科交叉学习能力和跨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
 
4.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范式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批判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查阅文献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5.掌握教育教学实践的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招生对象
 
有志于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培养研究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课程由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构成,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1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5学分(其中行业讲座1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
 
 
 
 五、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培养,具体包括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学位论文撰写等培养过程。
 
2.采用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同时强调发挥教育硕士生自主学习与研究的积极性。
 
3.实行校内理论导师、教师教育技能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三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的指导。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多种教学方式,以促进教育硕士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
 
   六、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训、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
 
1.校内实训:校内实训包括教师基本技能训练(普通话训练、三笔字训练、教育技术训练)和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教学设计训练、教学实施训练、教学评价训练),分别安排在第一、第二、第三学期。校内实训由教师教育技能导师负责,经教育硕士教师技能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获得2学分后,才能进行教育实习。
 
2.教育见习:教育见习安排在第一、第二学期,学生进校一个月后,就进入中学进行分段见习,原则上每周一天(总见习次数不少于8次)。以观摩课堂教学以及班会、集体备课等学校各环节的具体工作为主要内容。见习结束后,学生应向实践导师和理论导师提供以下材料:(1)不少于8节课的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与听课感想;(2)1份教育见习总结报告。经见习学校实践导师和校内理论导师考评合格,计1学分。
 
3.教育实习:教育实习安排在第四学期,集中安排一个学期的实习期。内容包括观摩并试教课程、观摩并组织班会等学校各环节的具体工作。教育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向实践导师和理论导师提供以下材料:(1)不少于30节课的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与听课感想;(2)不少于10份的自编教学设计,并附上中学数学教研组评价意见;(3)不少于3份的教学反思;(4)1份教育实习总结报告;(5)能反映研究生教学能力与水平的完整一节课的教学录像资料。经实习学校实践导师和校内理论导师考评合格,计4学分。
 
4.教育研习:教育研究实习安排在第三学期,原则上每周一天(总研习次数不少于8次)。内容包括观察、参与并反思课堂教学、课堂管理、班主任工作及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并为毕业论文采集有关数据。教育研习要与毕业论文相结合,学生要有明确的教育研究计划,导师组应对学生给予指导。教育研习结束后,学生应向实践导师和理论导师提供以下材料:(1)不少于8节课的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与反思;(2)1份教育研习总结报告。经研习学校实践导师和校内理论导师考评合格,计1学分。
 
实践的具体内容、形式及考核要求详见附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2.学位论文选题须来源于专业实践,须与本专业领域的培养目标相一致,凸显应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有论文、调查报告、教案设计及分析、案例分析、课堂教学展示(视频)及分析、实习中的教学反思等,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3.学位论文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并要体现学位申请人综合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应用性与实践性。
 
4.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经过专业学位点导师组或导师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和完成情况检查,三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
 
5.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或职业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6.学位论文答辩
 
本专业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正式答辩前三个月)。在预答辩合格或通过修改合格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正式答辩的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7.修满规定学分,在与培养方向相关的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案例、教学技能奖)1篇(项),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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