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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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民航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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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0059中国民航大学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北院北教15-214  邮编:3003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4092146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cauc.edu.cn/yjsy/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18920540866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程老师 022-24092407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赵老师 022-24092907
航空工程学院 肖老师 022-24092406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高老师 022-2409282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宋老师 022-24092087
理学院 张老师 022-240925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2-24092269
法学院 赵老师 022-24092534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022-2409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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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民航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二)1-6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三)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四)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书面材料应打印。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一式两份,A4幅面纸张装订,材料装订顺序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顺序编排。
上述材料务必于复试前报送或通过特快专递形式寄达招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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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新生报到前(以我校2023级新生入学报到日期为准)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七)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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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天津市“双一流”建设计划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新生报到前(以我校2023级新生入学报到日期为准)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七)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人数请参阅《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材料
(一)《中国民航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二)1-6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三)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四)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书面材料应打印。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一式两份,A4幅面纸张装订,材料装订顺序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顺序编排。
上述材料务必于复试前报送或通过特快专递形式寄达招生学院。
四、申请程序
(一)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限前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中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三)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由各招生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日期以系统通知为准。
(四)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信息发出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五)待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我校向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一)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凡已被推荐接收的学生在本科毕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截止于2023年新生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2.有违纪处分记录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我校认为不适宜接收的。
  (四)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六、资助及奖励政策
推免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或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具体办法按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学校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0059中国民航大学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北院北教15-214  邮编:3003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4092146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cauc.edu.cn/yjsy/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18920540866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程老师 022-24092407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赵老师 022-24092907
航空工程学院 肖老师 022-24092406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高老师 022-2409282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宋老师 022-24092087
理学院 张老师 022-240925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2-24092269
法学院 赵老师 022-24092534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022-24095910
 
八、监督
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校纪委及研究生院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和反馈情况,举报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监督电话:校纪委022-24092242、研招办022-24092146。
九、特别说明
本办法由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招生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 9 月
 

中国民航大学理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中国民航大学理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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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 提升本科教育质量,促进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民航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第二章 组织和领导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部分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及教授等7-9人组成。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长:院长
成员:主管教学副院长、部分学术分委员会委员、教授 1名
秘书:教务科长、学工办主任
第三章名额分配
第五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当年分配名额(简称分配名额),按学院应届学生数量算出推荐比例,各专业(试点班归入所属专业)根据推荐比例计算出其推免人数字。推免人数字整数部分均大于等于1,则根据数字整数部分分配各专业的“确定推免生”名额,不为零的小数部分分配 1 个“待选推免生”名额。如果某个专业推免人数字整数部分为0,该专业分配一个“确定推免生”名额,不再分配“待选推免生”名额。
第六条根据推免条件,各专业分配指标有剩余的,统一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调整至其他专业。
第四章 推免条件
第七条 申报者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非英语专业学生,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现有历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含15%)。
2.在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或集体成员,包括: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
(5)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6)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7)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8)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
(9)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0)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1)学院结合学科发展、专业特点等因素,已报备的高水平竞赛。
3.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 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经历;由学工部牵头组织,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校期间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4.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对于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原则上需经本校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权威教授联名推荐且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并报经学校按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被认定为“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学生”。
第八条学院对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申请者,按申请时“综合成绩”专业排名遴选,择优选拔,落实分配指标。“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90%+加分成绩*10%。
其中,学习成绩=申请时平均学分绩点/4.8×100(享受特殊招生政策学生认定的课程成绩,需以原始成绩及学分绩点进行计算;学习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加分成绩=高水平竞赛加分+学生经历加分。
具体加分成绩的类型、项目、加分及要求见下表。
表1加分成绩类型、项目及加分要求
序号 类型 项目 加分及要求
1 全校通用高水平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高水平竞赛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80分。
2.获国家级一等奖加分20分;获国家级二等奖加分10分。
3.同一加分项目多次获奖不累加,只能以最高加分标准加分一次。
4.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个人获奖者及集体获奖的全体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5.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 考,不纳入加分。
6.学院备案的特色高水平竞赛加分分值应与全 校通用高水平竞赛加分分值一致。
7.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2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
4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
5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6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7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8 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
9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1 学院特色高水 平竞赛 学院结合学科发展、专业特点等因素,已报备 的高水平竞赛
12 学生经历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后退役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后退役(含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后退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均获10分加分。
2.以正式文件、相关经历证书或部门认定为准。
在校期间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学院对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申请者: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和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首先在各专业试点班和普通班按申请时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各决定1名“确定推免生”,然后将其余申请者分别在两个专业将试点班和普通班混合,按申请时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决定“确定推免生”和“待选推免生”。其余专业按申请时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决定“确定推免生”和“待选推免生”。“待选推免生”按照以下条件逐条进行对比,直至排出所有人顺序:
  1. 在校期间有无其他特殊学术专长;
  2. 现有历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百分比的平均值大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 英语六级成绩;
  4. 若仍有并列情况,由推免小组开会讨论确定。
“待选推免生”按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在校期间曾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因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
(二)定向培养生未取得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第五章 实施程序
第十条 发布通知。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发布推免工作相关通知。
第十一条 学生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学院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学院报送拟推免生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办法,提出学院拟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在学院网站或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六章 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已获得推免生资格,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十六条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审核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民航大学理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中国民航大学理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提升本科教育质量,促进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第二章 组织和领导
第四条 理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院长
成员:院领导、专业负责人
第三章 推免条件
第五条 申报者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者可报名申请参加推免: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现有历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含15%)。
2.在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或集体成员: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学院结合学科发展、专业特点等因素,已报备的高水平竞赛。理学院结合学科发展、专业特点,除以上所列竞赛外,增加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个人。
3.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经历;由学工部牵头组织,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校期间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4.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对于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原则上需经本校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权威教授联名推荐且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对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为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与会专家审核小组成员2/3及以上审核鉴定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被认定为“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学生”。
第六条 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决策遴选推免生名单。具体程序如下:
1、应届毕业生按本细则第五条所列基本条件,自愿提出申请。
2、理学院首先为各专业平均分配名额,并在各专业内按申请时“综合成绩”排名遴选,落实分配指标。如果专业内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学生提供的材料充分讨论并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落实分配指标。“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90%+加分成绩*10%。
其中,学习成绩=(申请时平均学分绩点/4.8) ×100(享受特殊招生政策学生认定的课程成绩,需以原始成绩及学分绩点进行计算;学习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加分成绩=高水平竞赛加分+学生经历加分。 
具体加分成绩的类型、项目、加分及要求见下表。
表1 加分成绩类型、项目及加分要求
序号 类型 项目 加分及要求
1 全校通用高水平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 高水平竞赛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80分。
2. 获国家级一等奖加分20分;获国家级二等奖加分10分。
3. 同一加分项目多次获奖不累加,只能以最高加分标准加分一次。
4. 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个人获奖者及集体获奖的全体成员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5.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加分。
6. 学院备案的特色高水平竞赛加分分值应与全校通用高水平竞赛加分分值一致。
7. 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2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大赛
4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
5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6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7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8 全国大学生交通运输科技大赛
9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0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1 学院特色高水平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12 学生经历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后退役 1.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后退役(含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后退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均获10分加分。
2. 以正式文件、相关经历证书或部门认定为准。
在校期间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3、如果为各专业平均分配名额后,仍有空余名额,则不同专业学生按 “综合成绩”排名遴选,落实分配指标。如果不同专业学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学生提供的材料充分讨论并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落实分配指标。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在校期间曾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因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
(二)定向培养生未取得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第四章 实施程序
第八条 发布通知。理学院发布推免工作相关通知。
第九条 学生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向理学院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理学院学工办审核。根据本细则第三章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然后将满足条件的申请者材料提交理学院教务科。
第十一条 理学院教务科审核。根据本细则第三章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将满足条件的申请者材料提交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第十二条 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首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进行认定,并报学校复审。
第十三条 理学院确定遴选推免生名单。待学校反馈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复审结果后,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遴选推免生名单。该名单经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在学院告示栏张榜公示,公示期1天。并按时将遴选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五章 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已获得推免资格,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十六条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对在审核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资格的,需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理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民航大学理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中国民航大学理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的内容如下:点击下载: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2022保研加分、保研要求细则.pdf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申请材料
 
1.《中国民航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页位置: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部-招生管理-相关下载)。
 
2.1-6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4.对于以特殊学术专长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材料应打印。要求所有上报材料规范、整洁,一式两份,A4幅面纸张装订,材料装订顺序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顺序编排。
 
上述材料务必于复试前报送或通过特快专递形式寄达招生学院。
 
申请程序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10月10日前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中向我校提出申请。
 
2.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3.推免生统一参加我校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见我校官网通知。
 
4.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信息发出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5.待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我校向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资助及奖励政策
 
全日制非定向推免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或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根据《中国民航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资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推免生可申请我校入学奖学金特等奖。奖励金额:36000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