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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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8.6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高尔夫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1个学院。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3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4个(控制工程、教育、临床医学、艺术)和同等学力授权三个层次。涉及4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教育、理、工、医、管理、艺术等6大学科门类。有2个省优势特色学科群、5个省重点学科(含培育)、13个市重点学科、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3个省研究生工作站。全校本科专业数71个。各类专业建设项目共计36项,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5个、省级战略新兴支柱产业建设专业项目9个、省级“荆楚卓越人才”专业3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达116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10人。学校有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楚天学者22人,“湖北产业教授”2人,武汉市创新岗位特聘专家3人,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6人。多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湖北省教学名师、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20余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和“黄鹤英才(专项)计划”。

  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7亿元。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有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机构及平台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市级科研机构、校级科研机构49个。拥有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系统生物研究院等海内外专家组成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平台。拥有院士专家工作站(环境与健康研究院)、武汉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可联合培养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承担纵、横向科研项目2100余项,项目计划及合同(协议)总经费达到3.88亿元,获省、市各类科研成果奖励135项。《江汉学术》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优秀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和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图书馆建筑面积30850平方米,有26个阅览室,3000多个阅览座位。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21万册(件),中外文报刊2184种,中外文数据库156个,电子图书131万余种,电子期刊6万余种。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申请条件

  1.具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参阅《江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均接收推免生。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复试的具体安排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其他获奖、科研成果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与培养机制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统一为:8000元/年。

  (二)研究生培养机制

  在国家“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背景下,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研究生奖助体系、创新实践、高水平联合培养、教育教学、学位点建设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

  1.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和组织招生工作。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制定和组织评审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和开展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成立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建设工作的指导,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2.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科研创新成果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市政府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此外鼓励企事业单位来校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如武商励志奖学金、武汉市供销社设立的“九源励才奖学金”、“昱申翔奖学金”等。

  表一: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览表
类别 奖学金名称 获奖比例 金额(元/年)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 20000
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12000
二等 20% 10000
三等 70% 8000
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标兵 2% 3000
优秀毕业生 10% 2000
优秀研究生干部 5% 2000
公益活动先进个人 5% 1000
文体活动优秀奖 符合条件即可 1000
专项奖学金 武商励志奖学金 20名以上/年 2000
武汉供销社奖学金 3名/年 1000-2000
九源励才奖学金 5名/年 4000
昱申翔奖学金 5名/年 1000
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 5-8名/年 5000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 按比例择优资助 4000-10000
表二:江汉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一览表
助学金名称 资助比例 金额
国家助学金 100% 500元/月
市政府助学金 100% 300元/月
学校助学金 100% 300元/月
“三助一辅”
津贴
助研 符合条件 见《江汉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助教
助管
学生辅导员
困难补助 符合条件 500-1000元/人
  3.管理制度。学校共制定了23个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其中适用于研究生的有12个,涵盖了学籍管理、学位管理、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研究生奖助、学科竞赛、校外实践等方面。适用于教师的有11个,涵盖了导师管理、教学培养、试卷命制、工作量计算、学科群和学位点建设等方面。

  4.联合人才培养。学校积极探索与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拉文大学、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滑铁卢大学、台湾铭传大学等国(境)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研究生,努力发挥多学科融合优势。近几年,学校已选送50余名研究生参加“湖北省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等项目,赴美国、法国、德国、波兰、意大利、丹麦、加拿大、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学习交流。同时,强化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不断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习形式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江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处

  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96709网址:http://gs.jhun.edu.cn

  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84225804、84225801举报电子信箱:jw5804@jhun.edu.cn

  附: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
00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18986010491,13995576608
电子邮箱:qiongyuliu@163.com370761279@qq.com
学院网站:hhxy.jhun.edu.cn
002 商学院 联系人:高老师,柯老师
联系电话:13006143216,13317130579
电子邮箱:799037975@qq.com,784049178@qq.com
学院网站:business.jhun.edu.cn
003 法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7-84227062
电子邮箱:lixinlaw@163.com,3306316767@qq.com
学院网站:zfxy.jhun.edu.cn
004 教育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兰老师
联系电话:15002780577,18186516809
电子邮箱:jhdxjyxy@163.com
学院网站:jyxy.jhun.edu.cn
005 人文学院 联系人:庄老师,鲁老师
联系电话:84226670-803,84227057-801
电子邮箱:76130067@qq.com,417923088@qq.com
学院网站:rwxy.jhun.edu.cn
006 美术学院
设计学院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13986184766
电子邮箱:madtugeer@qq.com
学院网站:msxy.jhun.edu.cn
007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8607104803
电子邮箱:tanpatrick@163.com
学院网站:jjxy.jhun.edu.cn
008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13971148375
电子邮箱:houqun@jhun.edu.cn
学院网站:wxxy.jhun.edu.cn
009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18971329895
电子邮箱:273352945@qq.com
学院网站:sjxy.jhun.edu.cn
010 医学院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4225149
电子邮箱:77071383@qq.com
学院网站:medicine.jhun.edu.cn
011 生命科学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95635324
电子邮箱:594602672@qq.com
学院网站:life.jhun.edu.cn
012 体育学院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476122486
电子邮箱:66199750@qq.com
学院网站:tyxy.jhun.edu.cn
013 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71502501
电子邮箱:11883731@qq.com
学院网站:wgyxy.jhun.edu.cn
014 音乐学院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8062616038
电子邮箱:295692434@qq.com
学院网站:yyxy.jhun.edu.cn
015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360510715360510715871007667
电子邮箱:502482896@qq.com
学院网站:www.hsgtx.com
016 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627093812
电子邮箱:liul.whibs@aliyun.com
学院网站:whibs.jhun.edu.cn
017 交叉学科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162619097
电子邮箱:360510715@qq.com
学院网站:iir.jhun.edu.cn
018 环境与健康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86222146
电子邮箱:whm929@qq.com
学院网站:ieh.jhun.edu.cn
0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13971245643
电子邮箱:1378364818@qq.com
学院网站:mksxy.jhun.edu.cn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8.6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高尔夫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1个学院。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3 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4个(控制工程、教育、临床医学、艺术)和同等学力授权三个层次。涉及4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教育、理、工、医、管理、艺术等6大学科门类。有2个省优势特色学科群、5个省重点学科(含培育)、13个市重点学科、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3个省研究生工作站。全校本科专业数71个。各类专业建设项目共计36项,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5个、省级战略新兴支柱产业建设专业项目9个、省级 “荆楚卓越人才”专业3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达116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10人。学校有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人,楚天学者22人,“湖北产业教授”2人,武汉市创新岗位特聘专家3人,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6人。多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湖北省教学名师、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20余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和“黄鹤英才(专项)计划”。

  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7亿元。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有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机构及平台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市级科研机构、校级科研机构49个。拥有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系统生物研究院等海内外专家组成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平台。拥有院士专家工作站(环境与健康研究院)、武汉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可联合培养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承担纵、横向科研项目2100余项,项目计划及合同(协议)总经费达到3.88亿元,获省、市各类科研成果奖励135项。 《江汉学术》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优秀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和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图书馆建筑面积30850平方米,有26个阅览室,3000多个阅览座位。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21万册(件),中外文报刊2184种,中外文数据库156个,电子图书131万余种,电子期刊6万余种。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申请条件

  1.具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参阅《江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均接收推免生。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复试的具体安排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其他获奖、科研成果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与培养机制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统一为:8000元/年。

  (二)研究生培养机制

  在国家“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背景下,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从研究生奖助体系、创新实践、高水平联合培养、教育教学、学位点建设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

  1.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和组织招生工作。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制定和组织评审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和开展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成立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建设工作的指导,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2.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科研创新成果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市政府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此外鼓励企事业单位来校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如武商励志奖学金、武汉市供销社设立的“九源励才奖学金”、“昱申翔奖学金”等。

  表一: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览表
 
类别 奖学金名称 获奖比例 金额(元/年)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 20000
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12000
二等 20% 10000
三等 70% 8000
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标兵 2% 3000
优秀毕业生 10% 2000
优秀研究生干部 5% 2000
公益活动先进个人 5% 1000
文体活动优秀奖 符合条件即可 1000
专项奖学金 武商励志奖学金 20名以上/年 2000
武汉供销社奖学金 3名/年 1000-2000
九源励才奖学金 5名/年 4000
昱申翔奖学金 5名/年 1000
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 5-8名/年 5000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 按比例择优资助 4000-10000
表二:江汉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一览表
助学金名称 资助比例 金额
国家助学金 100% 500元/月
市政府助学金 100% 300元/月
学校助学金 100% 300元/月
“三助一辅”
津贴
助研 符合条件 见《江汉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助教
助管
学生辅导员
困难补助 符合条件 500-1000元/人
  3.管理制度。学校共制定了23个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其中适用于研究生的有12个,涵盖了学籍管理、学位管理、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研究生奖助、学科竞赛、校外实践等方面。适用于教师的有11个,涵盖了导师管理、教学培养、试卷命制、工作量计算、学科群和学位点建设等方面。

  4.联合人才培养。学校积极探索与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拉文大学、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滑铁卢大学、台湾铭传大学等国(境)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研究生,努力发挥多学科融合优势。近几年,学校已选送50余名研究生参加“湖北省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等项目,赴美国、法国、德国、波兰、意大利、丹麦、加拿大、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学习交流。同时,强化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不断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习形式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江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处

  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96709 网址:http://gs.jhun.edu.cn

  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84225804、84225801 举报电子信箱:jw5804@jhun.edu.cn
 
附: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
00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18986010491,13995576608
电子邮箱:qiongyuliu@163.com370761279@qq.com
学院网站:hhxy.jhun.edu.cn
002 商学院 联系人:高老师,柯老师
联系电话:13006143216,13317130579
电子邮箱:799037975@qq.com,784049178@qq.com
学院网站:business.jhun.edu.cn
003 法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7-84227062
电子邮箱:lixinlaw@163.com,3306316767@qq.com
学院网站:zfxy.jhun.edu.cn
004 教育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兰老师
联系电话:15002780577,18186516809
电子邮箱:jhdxjyxy@163.com
学院网站:jyxy.jhun.edu.cn
005 人文学院 联系人:庄老师,鲁老师
联系电话:84226670-803,84227057-801
电子邮箱:76130067@qq.com,4179230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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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美术学院
设计学院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13986184766
电子邮箱:madtugeer@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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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8607104803
电子邮箱:tanpatri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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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13971148375
电子邮箱:houqun@jhun.edu.cn
学院网站:wxxy.jhun.edu.cn
009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18971329895
电子邮箱:2733529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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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医学院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4225149
电子邮箱:770713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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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生命科学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95635324
电子邮箱:594602672@qq.com
学院网站:life.jhun.edu.cn
012 体育学院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476122486
电子邮箱:66199750@qq.com
学院网站:tyxy.jhun.edu.cn
013 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71502501
电子邮箱:11883731@qq.com
学院网站:wgyxy.jhun.edu.cn
014 音乐学院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8062616038
电子邮箱:295692434@qq.com
学院网站:yyxy.jhun.edu.cn
015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360510715360510715871007667
电子邮箱:502482896@qq.com
学院网站:www.hsgtx.com
016 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627093812
电子邮箱:liul.whibs@aliyun.com
学院网站:whibs.jhun.edu.cn
017 交叉学科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162619097
电子邮箱:360510715@qq.com
学院网站:iir.jhun.edu.cn
018 环境与健康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86222146
电子邮箱:whm929@qq.com
学院网站:ieh.jhun.edu.cn
0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13971245643
电子邮箱:1378364818@qq.com
学院网站:mksxy.jhun.edu.cn

  江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 亩,校舍建筑面积55 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是理想的学习园地。
学校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2 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类别2 个(临床医学、艺术),1 个专业学位领域(化学工程),涉及25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涵盖理、工、管、医、艺等5 大学科门类。同时拥有“基础医学” 等28 个省、市、校级重点学科,这些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 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1 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 个省研究生工作站, 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 个省级品牌专业,10 门省级精品课程,3 个省级教学团队。
现有专任教师1115 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98 人。有双聘院士1 人,“楚天学者”12 人,二级教授14 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5 人。有1 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 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16 人入选武汉市“213 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全日制在校生18000 余人。
学校设有武汉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等54 个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7 亿元。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0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 个。图书馆藏书212 万余册,电子图书52 万册,中外文期刊2200 余种,中外文数据库45 个。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主动适应社会与市场需求,立足武汉,服务社会,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申请条件
 
1.具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参阅《江汉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均接收推免生。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复试的具体安排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其他获奖、科研成果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与激励机制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统一为:8000元/年。
(二)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 完善的奖助体系。完善的奖助体系。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资助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见下表:
表一: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览表
类别 奖学金名称 获奖比例 金额 (万元)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 2
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1.2
二等 20% 1
三等 70% 0.8
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标兵 2% 0.3
优秀毕业生 10% 0.2
优秀研究生干部 5% 0.2
公益活动先进个人 5% 0.1
文体活动优秀奖 符合条件即可 0.1
专项奖学金 武汉供销社奖学金 3名/年 0.1-0.2
九源励才奖学金 5名/年 0.4
昱申翔奖学金 5名/年 0.1
科研成果奖 科研创新成果奖(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 符合条件即可 见《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表二:江汉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一览表
助学金名称 资助比例 金额
国家助学金 100% 500元/月
学校助学金 100% 300元/月
“三助”津贴 “助研” 符合条件 见《江汉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助教”
“助管”
困难补助 符合条件 500-1000元/人
科研创新基金 符合条件 4000-15000元/项
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 5-10项 5000-8000元/项
 
凡受到共青团中央“春蕾计划”资助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另加100元特困补助,受资助的学生还可获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家路费补助。
对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疾病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校视情况给予其他资助。
2. 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学校获批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研究生工作站1个;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和“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进入创新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校组织一级学科专家评审、校领导批准,可获得科研创新基金资助,资助金额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等,资助金额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执行;“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进入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科研,资助金额参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试行)》执行;“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用以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拓宽科研创新视野,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资助金额为5000-8000元/项。
3. 舒适的住宿条件。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较好的研究生住宿条件。按照3人间设置,每间宿舍都具备独立卫生间,并安装有电热水器和空调,同时还配备了公用微波炉、洗衣机等家用电器。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习形式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江汉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处
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96709     网址:http://gs.jhun.edu.cn
*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84225804、84225801           举报电子信箱:jw5804@jhun.edu.cn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有主校区、汉口校区、武昌校区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是理想的学习园地。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卫生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尔夫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1个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66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2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10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教学团队。
    现有专任教师106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91人。有双聘院士1人,“楚天学者”12人,二级教授14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5人。有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16人入选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18000余人。
    学校设有武汉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等54个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5亿元。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图书馆藏书206万余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22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45个。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主动适应社会与市场需求,立足武汉,服务社会,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申请条件
    1.具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参阅《江汉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均接收推免生。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经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复试的具体安排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其他获奖、科研成果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与激励机制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
    (二)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完善的奖助体系。学校建立了湖北省属高校中覆盖面最广、资助力度最大的奖助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金额为8000-12000元/年,覆盖面达100%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表彰有突出科研能力或科研潜质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设立“校长奖学金”,用于表彰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设立多种单项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包括“研究生标兵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奖”、“研究生文体活动优秀奖”、“研究生公益活动奖”等,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人&bull年企业或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多种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有特殊专长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包括“九源励才奖学金”、“武汉供销奖学金”、“昱申翔奖学金”等,奖励金额为1000-4000元/人&bull年。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学校为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国家助学金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共6000元/人&bull年年。此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助管(管理助理)等“三助”岗位,岗位津贴为300元/人&bull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共3000元/人&bull年。“助研”岗位覆盖率为100%,“助教”和“助管”岗位覆盖率可达50%,贫困生和学有余力者每人每月可兼任两项岗位。
    凡受到共青团中央“春蕾计划”资助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另加100元特困补助,受资助的学生还可获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家路费补助。
    2.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学校建有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并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进入创新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资助金额为1万元左右,覆盖面达80%“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等,按成果等级奖励金额每项从100元到10万元不等“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进入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科研。
    3.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学校积极探索与境外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新模式加大外籍教师和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教师引进力度和本校教师出国交流、培训的力度在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上,坚持国际通用体系和标准。
    4.舒适的住宿条件。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较好的研究生住宿条件。按照3人间设置,每间宿舍都具备独立卫生间,并安装有电热水器和空调,同时还配备了公用微波炉、洗衣机等家用电器。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习形式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江汉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处
    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96709网址:http://gs.jhun.edu.cn
    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84225804、84225801举报电子信箱:jw5804@jhun.edu.cn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方式
00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晋老师
联系电话:139********,189********
电子邮箱:qiongyuliu@163.com,hmay7321@126.com
学院网站:hhxy.jhun.edu.cn
002 商学院 联系人:何老师,柯老师
联系电话:189********,133********
电子邮箱:499742635@qq.com,784049178@qq.com
学院网站:business.jhun.edu.cn
003 法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422706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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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教育学院 联系人: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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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jhdxjyxy@163.com
学院网站:jyxy.jhun.edu.cn
005 人文学院 联系人:庄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134********,135********
电子邮箱:gczhuang@163.com,fengling404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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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美术学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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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86********
电子邮箱:tanpatrick@163.com
学院网站:210.42.72.137:81/index.aspx
008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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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站:wuxin.jhun.edu.cn
009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27-84227065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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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医学院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
电子邮箱:770713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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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生命科学学院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134********
电子邮箱:30347324@qq.com
学院网站:www.jhun.edu.cn
012 体育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6********
电子邮箱:yangfenghua_0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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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89********
电子邮箱:35336760@qq.com
学院网站:www.jhun.edu.cn
014 音乐学院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35********
电子邮箱:383277701@qq.com
学院网站:www.jhun.edu.cn
015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联系人: 汪老师
联系电话:139********
电子邮箱:1210694180@qq.com
学院网站:www.hsgtx.com
016 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6********
电子邮箱:liul.whibs@aliyun.com
学院网站:www.jhun.edu.cn
017 交叉学科研究院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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