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考研复试
2021年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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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重庆市2021年复试录取工作会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原则
    第一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复试,在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第二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督及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第四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构成。办公室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实施。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学院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对考生进行服务与指导(包括政策解读、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考试纪律、诚信复试和保密要求等相关教育)。
    第三章复试工作
    第六条复试方式。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一)此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教育部推荐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之一(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网络面试平台)。
    (二)加强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指导,为考生提供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操作手册。考生务必认真学习该手册,熟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所需面试环境及设备(考生确保在一个封闭独立、无干扰无噪音的环境下参加考试,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即电脑作为面试使用,手机作为环境检测使用。面试推荐使用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箱;另外配置一台手机进行摄像)和相关要求。考生要遵守学校的保密要求、考试纪律和诚信复试等相关要求。
    (三)考生如果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应通过亲朋好友、所在地政府、街道和村镇组织、所在单位或学校等方式获得帮助支持,以及通过镇(县)能提供网络和电脑条件的宾馆等低成本方式解决远程网络复试。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考生实在无法解决远程复试条件的,需于2021年3月23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说明包括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目前所在地(到县级以下)、个人联系方式、情况说明等,发至研招办邮箱(yanzb@cqupt.edu.cn)。
    第七条复试时间安排
    为确保公平公正选拔生源,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实行分批次复试录取工作:
    1.3月25-28日,组织达到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录取工作。
    表1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3月25日
    13:50-17:00
    专业科目测试
    3月25日
    18:50-21:00
    同等学力加试
    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共考2个小时
    3月27日-28日
    各专业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1.专业科目测试展示汇报;
    2.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3.综合面试
    合并进行
    2.3月20日教育部研招调剂系统开通后,有调剂需求的相关专业/方向所在学院按要求做好生源调剂工作,调剂考生数量达到要求后,在研究生院协调下对照第一批复试形式和要求,组织调剂生源的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视第二批复试考生人数和调剂情况确定)。
    3.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拟在4月底前完成。
    第八条复试分数线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按照差额复试的要求,确定学校各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详见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yjs.cqupt.edu.cn/)发布的学校各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
    第九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yjs.cqupt.edu.cn/)将分批次公布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第十条复试缴费及标准
    (一)复试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文件,每生每项50元,共计150元/生;对于同等学力、结业证考生,250元/生。复试费由财务处收取。考生于3月24日前通过重庆邮电大学报名缴费系统进行缴费。学校研招办提前在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yjs.cqupt.edu.cn/)发布《2021年研究生复试报名远程缴费操作流程》。
    (二)体检费:入学体检时缴纳,由校医院收取。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安排人员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利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提供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十二条复试内容及分值
    按照2021年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由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等三部分构成。
    (一)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
    1.各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按照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题目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以限时开卷测试、限定题目自我展示汇报的形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书面作答情况和展示汇报作答情况综合判定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
    2.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课程加试参照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
    3.工程管理类别的专业科目测试科目:
    (1)“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运筹学”+“思想政治理论”;
    (2)“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机械设计基础”或“工业工程基础”+“思想政治理论”。
    考虑与其他专业保持一致,工程管理类别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思政政治理论”采取“合格线”的模式(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成绩不计入专业科目测试总分);即“运筹学”占100分,“机械设计基础”或“工业工程基础”占100分。
    4.试题发布、回收与考核方式
    专业科目测试试题、思想政治理论以及同等学力加试试题分别用不同密码加密。试题密码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情况用短信、邮箱等方式提前发给考生并予以确认(未收到回复的考生,学院安排及时联系)。考生答卷须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方向)、科目信息等。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专业科目测试试题由各招生学院于2021年3月25日13:50-14:00选择合适方式发布给复试考生,并确认;2021年3月25日17:00前,考生将答案发至招生学院指定的收件地址,以服务器系统记录的发送时间为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有效。
    (2)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试题由需要加试该科目的招生学院于2021年3月25日18:50-19:00选择合适方式发布给复试考生,并确认;2021年3月25日21:00前,考生将答案发至招生学院指定的收件地址,以服务器系统记录的发送时间为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有效。
    (3)专业科目测试内容展示汇报
    面试前,考生针对专业科目测试的试题答卷进行5分钟以内的展示汇报。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采用合格制,即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不合格,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成绩。面试前,考生针对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同样需要分别进行5分钟以内的展示汇报。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采取网络面试方式,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与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得少于20分钟。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确定综合面试内容,可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2.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5.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参加面试时,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专家推荐信等相关补充材料;
    6.身心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测试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2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合并进行,但分别独立判定成绩。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与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得少于20分钟。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中第六十条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合疫情防控及网络远程复试实际情况,我校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第四章调剂、破格及加分
    第十三条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第一志愿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将于2021年3月20日左右开放,每次开放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请关注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yjs.cqupt.edu.cn/)的通知,对于符合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第十四条破格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2021年3月23日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申请考生加分资格。
    第五章成绩确定与公示
    第十六条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即: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
    第十七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成绩)*6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成绩)*4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第十八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yjs.cqupt.edu.cn/)查询复试成绩。
    复试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考生如对本人复试成绩存疑,可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安排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漏判、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形的,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认定后方可更正成绩,并重新计算总成绩。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第六章录取与公示
    第十九条学校在复试前确定并通过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yjs.cqupt.edu.cn/)公布各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保留根据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和复试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力。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3.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合格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录取
    (一)复试合格者,参加总成绩排序。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总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
    4.考生复试专业科目测试(原专业笔试)成绩。
    (二)第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根据计划数分别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登录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yjs.cqupt.edu.cn/)查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学校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库上报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后方为正式录取库,由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签发正式录取名单。
    第二十四条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入学后取消学籍:
    1.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违规违纪的举报、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23-62460133(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460038(学校研招办),邮箱:yanzb@cqupt.edu.cn。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由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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