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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章程正文
(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英语水平须达到或超过国家英语四级,且成绩不低于425分。
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7.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阅《重庆工商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预约登记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可进入我校研究生院首页“推免预约登记系统”(http://yjstj.ctbu.edu.cn/)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开通时间:2016年7月7日-9月27日。
2.志愿填报
9月28日起,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选择重庆工商大学(学校代码11799),选择拟报考学科及学科方向。
3.复试通知
学校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接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需在24小时内于“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复试
确认接受我校复试的推免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形式由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推荐院校教务处盖章有效),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5.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进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3)校内各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同步发放。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学费标准与统考统招硕士研究生相同。
2.奖助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同时给予5000-10000元(人民币)的科研创新基金;第二、三学年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规定予以资助。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简老师
联系电话:023-62769491,023-62769448;传真:023-62769448
监察电话:023-62769741
招办邮箱:yzhb@ctbu.edu.cn
网址:http://grs.ctb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厚德楼7005室
邮编:400067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m.okaoyan.com/zhongqinggongshangdaxue/yanjiushengyuan_93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