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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研究生2019招生简章正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
是国家“211 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的大学;中国地质大
学(武汉)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拥有地
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2 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
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哲学等门类。学校是全国文明单
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目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10055 人,国际学生 717 人。
学校拥有 1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 33 个一级学
科硕士点,其中国家重点一级学科 2 个,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 16 个;有 11
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包涵 14 个工程领域。
2019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 8 大学科门类;同时可在应用统计硕
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 9 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2019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 2100 人左右,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800 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将在 10 月底公布,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
事宜见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此
外,我校 2019 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50 人左右
(招收 10 个全日制学术型土地资源管理和地理学专业学生,其他少骨计划数均招
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40 人。
2.拟在 54 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100 余人。其
中 32 个学科为一级学科(学科代码后两位为“00”);6 个为自设二级学科
(学科代码第 5 位为“Z”)。
3.拟在 9 个类别(其中工程硕士 14 个领域)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900 余人。
4.拟在 3 个类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其中工
程硕士 11 个领域)中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700 人左右。
5.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 2019 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实行 3 年学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适当延长至 3-5 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
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本科毕业院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
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关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
学位研究生办法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zhinengdayi.com/cugyz)有
关通知。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
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
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除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考生报考条件
2019 年我校招收单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报考资格
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请
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
报考点报名、考试。
单考生报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
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
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
考试。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
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
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六)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
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
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均实行网上报名,请广大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
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
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
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及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艺术类考试(包括珠宝学院的设计学和艺术设计专业学
位,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设计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环境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和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我校报考点(4203 报考点);湖北
省内报考我校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网报时选择我校报
考点(4203 报考点);其他报考我校的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考生
网报时选择我校报考点(4203 报考点);其他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已网报成功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对网报信息进
行现场确认。420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考点现场确认流程详见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考点现场确认公告,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
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
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
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
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
人学历(学籍)信息,以免耽误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我校研招办,复印件交
报考点留存备查,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2.在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学历认
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成
绩单等相关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3.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
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
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对报考我校 2019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的考生,实行资格预审制度。具体程序为: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向我校相关
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我校相关单位对拟报考考生进行学术背景审查,
必要的可组织考试->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按规定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
中工商管理硕士由经济管理学院 MBA 中心进行审查;公共管理硕士由公共管理
学院 MPA 中心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
五、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二)单考生考试科目与同专业统考生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评卷,具
体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以准考证为准。
(三)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招生学院
(部、所、实验室、中心)网站查询。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
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
考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
学);其中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333-教育综合、346-
体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
写作与百科知识。
2.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公布考试大纲并命题。考试大纲请从我校网站查
看。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举办自命题科
目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六、初试、复试及录取
(一)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教育部通知时间为准。
(二)复试一般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初举行,我校各招生学院(部、所、
实验室、中心)复试工作方案将在各自网站公布。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
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一区分数线。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
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回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
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加分考生须在复试前
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加分。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语口语、专业能力及综
合素质)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四)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时
对通过复试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除定向委培生外,
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材料。
(五)对通过复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实际招生规模,按照
考生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及现实表现等择优录取。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
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
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
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
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
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
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
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
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三)我校实施优秀生源调剂计划,对于达到调剂条件的考生不受学院招
生计划限制,一经录取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欢迎相关考生届时关注。
八、收费及奖助体系
(一)奖助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定向生除外):
1.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 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人.年。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
业奖学金分别占 80%、20%(非重点学科为 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
复试总评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约 120 人,奖金
20000 元/人。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 6000 元/年的助学金(按
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
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 300 元/月,按
实际工作月份发放。覆盖面超过研究生人数的 10%。
6.继续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
“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 300 元/月。
7.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中国科学院奖学金、中国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
优秀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福建马坑奖学金等
供研究生申请。
8.对于未获奖学金,又确有困难不能缴纳学费的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
规定的,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生: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为 8000 元/人.年;工程硕士各专
业 8000 元/人.年,翻译硕士 12000 元/人.年,艺术硕士 16000 元/人.年,
其他专业学位 10000 元/人.年。
2.非全日制硕士生:所有收费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校将及时公布
有关收费信息。
九、信息与服务
1.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
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尽量协助考生调剂。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地质类艰苦专业和志愿到西部地区就业的考生,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录取查询等均通过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zhinengdayi.com/cugyz)进行,我校研招微信平台
也可查询有关信息,不再向考生寄送纸质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请考生注意
经常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十、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申诉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证各级
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ug.edu.cn。
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67884345。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单位代码:1049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 388 号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网址:http://zhinengdayi.com/cugyz
电话/传真:027-67885153
电子信箱:yzb@cug.edu.cn
微信公众号:cug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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