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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相关资讯,以下是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中央财经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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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6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经过7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法律等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于2010年获批教育部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等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全国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4人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各类杰出人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其中3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央财经大学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
详细学校介绍参见学校官网:www.cufe.edu.cn,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一、招生类别、规模和专业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按照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硕)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
按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普通计划中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专业不招收推免生,其他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专项计划中对口支援计划不可招收推免生;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推免生的专业设置同普通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仅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可招收推免生。金融学院金融科技、会计学院会计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信息学院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空间安全、文化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金融、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统计与数学学院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应用数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学专业仅招收推免生,不招收统考生。
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招收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其他专项计划均只招收全日制。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计划为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
2024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1632名(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200名)、普通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名(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100名)。各专业普通计划招生名额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为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设立三个产教融合项目:金融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全日制金融专硕100名,第一年在北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进行实习实践等产教融合环节的培养;会计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全日制会计专硕100名,第一年在北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进行实习实践等产教融合环节的培养;商学院产教融合项目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硕(MBA)100名,主要课程和培养环节在北京完成,产教融合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负责。
2024年我校拟招收四类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均待教育部后期下达。除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外,其他招生单位可招收统考生的学术学位专业均招收骨干计划;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等五个专硕不招以外,其他专硕各招收1名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专业以经教育部备案的对口支援高校申请支援专业为准,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按各专业申请计划的比例分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同普通计划,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按照各专业报考人数的比例分配。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所有招生类别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或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文件为准。
(四)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推免考生报名包括学校信息采集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两个环节,统考考生报名包括研招网报名和报名资格确认两个环节。
各考生报名前须查阅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一)推免报名
学校报名一般在5月至9月间,具体安排详见届时通知。研招网报名一般于9月28日左右开始,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详见届时通知。
(二)统考报名
1.研招网报名
(1)报名与校验
预报名阶段为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为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学位考生,如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在学证明材料和预计2024年7月可毕业证明材料即可。
(2)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
北京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
①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②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具有北京户籍(含集体户)的往届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
③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职往届考生(在京工作限定为(1)考生网上确认时必须在京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在京工商注册或合同中注明工作地在北京,(2)且报名当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提供(1)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2023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1-9月间)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如须提供其它材料,将会在报考点公告中后期列示。
④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如北京市主管部门后期对选择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要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如考生错选北京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北京考点一律不准予报名资格确认,由此导致考生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报名资格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推免生免除初试。
(一)初试
初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24日。初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推免复试在2023年9月进行。统考复试约在2024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特殊情况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学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或不予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录取后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大类招生:学校选定多个专业,设置一致的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初试后,学校对各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规模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招生可分为学院内大类招生和跨院大类招生。该类学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亦按所在录取专业排名。
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商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信息学院所有专业学位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学位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所有经济类学术学位统计学专业(经济统计、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和应用统计三个学术学位专业)均实行学院内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两个招生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实行跨院大类招生。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
所有考生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后至录取公示结束前由本人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所有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在学习期间不得调出我校。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与学习方式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精算学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金融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学术学位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
其他学术学位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会计、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翻译、国际中文教育、体育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上述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执行以下标准:金融为4.8万元/年,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和翻译均为2.5万元/年,国际商务为2.3万元/年,保险为3万元/年,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社会工作、国际中文教育均为2万元/年,法律(非法学)为1.9万元/年,体育为2.8万元/年,会计(全日制)为3.4万元/年,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为6.4万元/年,应用心理(非全日制)为8.4万元/年,审计(非全日制)为9.4万元/年,工商管理(全日制)为5.4万元/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为10.4万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学校建立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奋发进取。具体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内的相关内容(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
学校奖助学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本说明公布后的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与发布: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专业类型:招生目录中带“★”的专业为中央财经大学自主设置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三)计学授予学位类别: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0714Z2)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学位,★经济统计(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和★应用统计(0714Z4)三个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四)殊类别报考要求: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签订合同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宿: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功能定位和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4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到学院南路、沙河、清河等多个校区学习和住宿,其中沙河校区部分硕士研究生可能安排在清河或其他校区住宿。金融学院金融管理与金融科技(产教融合项目)专硕和会计学院公司财务与会计智能化(产教融合项目)专硕均第一年在北京住宿并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住宿并进行实习实践等产教融合环节的培养,第二年北京不安排住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准备。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六)博连读:2024年录取的硕士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选拔于报到入学后组织。
专业调整: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含优干和支教)在入学报到时,如出现入学时就读专业学制或专业名称与录取当年不一致,以到培养单位报到时新调整的学制和专业名称为准。
习方式标注: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从2017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起,硕士毕业证书上将注明学习方式。
监督: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硕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相关网站与联系方式
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中央财经大学 http://ww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http://gs.c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务必关注
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咨询电话:
财政税务学院 010-6177610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61776243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010-62288392
金融学院 010-61776290 保险学院 010-61776093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010-62288501
010-61776099
会计学院 010-62288839(专硕) 政府管理学院 010-62289209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010-62288298
商学院 010-62288080(学硕) 社会与心理学院 010-62288653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010-61776223
010-62288130(MBA)
经济学院 17801241163
010-61776454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61776206 外国语学院 010-61776176
信息学院 010-61776063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010-61776198 统计与数学学院 010-61776184
法学院 010-62288865 财经研究院 010-62288367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010-61776237
文化与传媒学院 010-61776082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010-62289219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010-62288007
附件【附件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附件二: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业务课考试参考书目.pdf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6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经过7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法律等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于2010年获批教育部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等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全国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1人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各类杰出人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和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3个,其中2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央财经大学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
详细学校介绍参见学校官网:www.cufe.edu.cn,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一、招生类别、规模和专业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按照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硕)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
按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除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外,普通计划其他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专项计划除对口支援计划不可招收推免生外,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招收推免生的专业设置同普通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推免生。金融学院金融科技、会计学院会计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信息学院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空间安全、文化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理论、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金融、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统计与数学学院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应用数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学专业仅招收推免生,不招收统考生。
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招收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其他专项计划均只招收全日制。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计划为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
2023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1632名(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200名)、普通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2名(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100名)。各专业普通计划招生名额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为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设立三个产教融合项目:金融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全日制金融专硕100名,第一年在北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进行实习实践等产教融合环节的培养;会计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全日制会计专硕100名,第一年在北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进行实习实践等产教融合环节的培养;商学院产教融合项目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硕(MBA)100名,主要课程和培养环节在北京完成,产教融合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负责。
2023年我校拟招收四类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均待教育部后期下达。除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外,其他招生单位可招收统考生的学术学位专业均招收骨干计划;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等五个专硕不招以外,其他专硕各招收1名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专业以经教育部备案的对口支援高校申请支援专业为准,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按各专业申请计划的比例分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同普通计划,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按照各专业报考人数的比例分配。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所有招生类别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文件为准。
(四)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推免考生报名包括学校信息采集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两个环节,统考考生报名包括研招网报名和报名资格确认两个环节。
各考生报名前须查阅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一)推免报名
学校报名一般在5月至9月间,具体安排详见届时通知。研招网报名一般于9月28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详见届时通知。
(二)统考报名
1.研招网报名
(1)报名与校验
预报名阶段 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学位考生,如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在学证明材料和预计2023年7月可毕业证明材料即可。
(2)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考试地点分为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
北京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
①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②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具有北京户籍(含集体户)的往届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
③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职往届考生(在京工作限定为(1)考生网上确认时必须在京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在京工商注册或合同中注明工作地在北京,(2)且报名当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提供(1)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地点在京的证明和(3)2022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1-9月间)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如须提供其它材料,将会在报考点公告中后期列示。
④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如北京市主管部门后期对选择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要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如考生错选北京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北京考点一律不准予报名资格确认,由此导致考生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报名资格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推免生免除初试。
(一)初试
初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25日。初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推免复试在2022年9月-10月进行。统考复试约在2023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疫情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学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或不予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录取后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大类招生:学校选定多个专业,设置一致的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初试后,学校对各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规模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招生可分为学院内大类招生和跨院大类招生。该类学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亦按所在录取专业排名。
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商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学位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所有经济类学术学位统计学专业(经济统计、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和应用统计三个学术学位专业)均实行学院内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两个招生学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实行跨院大类招生。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
所有考生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后至录取公示结束前由本人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所有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在学习期间不得调出我校。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与学习方式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精算学和国防经济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金融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学术学位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
其他学术学位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电子信息(原软件工程)、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体育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法律(非法学)专业、艺术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上述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执行以下标准:金融为4.8万元/年,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和翻译均为2.5万元/年,国际商务为2.3万元/年,保险为3万元/年,电子信息、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公共管理、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均为2万元/年,法律(非法学)为1.9万元/年,体育为2.8万元/年,会计(全日制)为3.4万元/年,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为6.4万元/年,应用心理(非全日制)为8.4万元/年,审计(非全日制)和会计(非全日制)均为9.4万元/年,工商管理(全日制)为5.4万元/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为10.4万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学校建立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奋发进取。具体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内的相关内容(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
学校奖助学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本说明公布后的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与发布: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专业类型:招生目录中带“★”的专业为中央财经大学自主设置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0714Z2)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学位,★经济统计(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和★应用统计(0714Z4)三个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签订合同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住宿: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功能定位和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3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到学院南路、沙河、清河等多个校区学习和住宿。金融学院金融管理与金融科技(产教融合项目)专硕和会计学院公司财务与会计智能化(产教融合项目)专硕均第一年在北京住宿并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住宿并进行实习实践等产教融合环节的培养,第二年北京不安排住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工程管理和应用心理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准备。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六)硕博连读:2023年录取的硕士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选拔于报到入学后组织。
(七)创新发展学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三院一中心”的协同发展,学校成立创新发展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培养等相关工作由创新发展学院统筹协调开展。
(八)专业调整: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含优干和支教)在入学报到时,如出现入学时就读专业学制或专业名称与录取当年不一致,以到培养单位报到时新调整的学制和专业名称为准。
(九)学习方式标注: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从2017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起,硕士毕业证书上将注明学习方式。
(十)监督: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硕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一)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受疫情防控影响,往年试题暂停出售。学校不提供备考书籍。
十一、相关网站与联系方式
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中央财经大学 http://ww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http://gs.c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务必关注
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咨询电话:
财政税务学院 010-61776102(学硕和税务专硕)010-61776010(资产评估专硕)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61776243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010-62288392
金融学院 010-61776290 保险学院 010-61776093
010-61776099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010-62288501
会计学院 010-62288839(专硕) 政府管理学院 010-62289209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010-62288298
商学院 010-62288080(学硕)
010-62288130(MBA)
社会与心理学院 010-62288653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010-61776223
经济学院 1780124116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61776206 外国语学院 010-61776176
15910694296
信息学院 010-61776063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010-61776198 统计与数学学院 010-61776184
法学院 010-62288865 财经研究院 010-62288367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010-61776237
文化与传媒学院 010-61776082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010-62289219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010-62288007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5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经过7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26人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人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各类杰出人才以及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中央财经大学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详细学校介绍参见学校官网:www.cufe.edu.cn,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一、招生类别和规模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所有计划类型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按考试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普通计划可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招生,专项计划仅以申请考核方式招生。直接攻博招生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0〕110号)执行,硕博连读招生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19〕92号)执行,申请考核招生按照学校《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0〕216号)执行。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可选择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可选择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仅可选择定向就业。
2022年拟招收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54名,具体详见专业目录。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录取结束后剩余名额全部用于申请考核。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仅通过申请考核招生,招生名额为11名,其中经济类6名,管理类2名,法学类2名,理学1名。2022年招收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需待教育部后期下达。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收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不招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国内国民教育系列硕士推免生。
(2)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生。
(3)已获得硕士学位;
(二)特别要求
1、直接攻博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1)项。
2、硕博连读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2)项,且已被中央财经大学录取为硕博连读生。
3、申请考核考生除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2)项或第(3)项外,还须符合报考学院依据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后期学院公布的申请办法。
(三)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申请考核复试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硕士学位认证书。
3、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须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对口支援计划考生仅能报考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对口支援计划招生计划申请表”上列示的专业。
5、思政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思政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批表”。
三、报名
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学校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报考时弄虚作假,导致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报名
直接攻博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1年9月,申请考核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1年10月起,硕博连读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2年4月。各项报名具体事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直接攻博考核于推免生夏令营考核和常规考核中进行,一般在2021年9月至10月间。
硕博连读考核是对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生进行中期考核,一般在2022年4月至5月间开展。硕博连读生经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段为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评定,经考生提交材料申请,由学院根据招生名额遴选出一定比例的考生进入下一个考核阶段。如申请考生外国语水平未达相关标准,我校将组织外国语笔试。第二阶段为专业考核,分为专业基础课考核和专业课考核,其中专业基础课考核原则上学校统一组织,仅为笔试,专业课考核由学院组织,可分别或组合选用笔试、面试和博士生导师综合评价等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原则上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其他考核方式的时间、分值由学院按学校要求执行,于学院的考核方案上公布。定向就业考生的专业基础课笔试考核安排在资格评定前,与外国语笔试同一日举行,通过考核后进入下一轮专业课考核;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专业基础课笔试考核则安排到下一个考核阶段,与其他考核一同开展。如受疫情影响,我校将综合研判,自主确定是否取消笔试,调整为其他考核方式。具体考核事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考核前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学校和学院要求的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资格。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中央财经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依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报考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博士生所有档案在学期间不得调出。
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
除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外,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缴纳学费,不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学校建立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奋发进取。具体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内的相关内容(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
十、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与发布
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跨学科报考要求
跨学科报考指报考专业与硕士毕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硕士专业为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管理类专业,硕士专业为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经济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硕士专业为数学(专业代码0701)、统计学(专业代码020228)、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的考生报考★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
(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
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授予理学博士学位,★经济统计(专业代码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专业代码0714Z3)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714Z4)专业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
(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
报考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章程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以下三类考生:①硕士录取类别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③硕士录取类别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就业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现正在按定向协议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和定向协议服务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
(五)联合培养
会计学专业总规模中有4个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毛新述教授和何玉润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六)导师组情况
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专业均按照导师组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经博士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
(七)导师招生指标
校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内博导)原则上每人每年限招1-2名博士研究生;外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外聘博导,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每年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为其配备一名校内博导或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2022年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执行以下政策: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普通计划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每名博导同一招生年度至多招收1名此类博士研究生,同时一名博导不能连续2年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本招生年度不可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的博导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带★标注。
因指导的在学博士研究生超过规定数量,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文娟教授、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李海峥教授和统计与数学学院苏治教授均于2022年度暂停招收博士研究生。财政税务学院姜爱华教授和李俊生教授申请停招一年。
(八)住宿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2年录取博士研究生将安排在学院南路校区、沙河校区或其他校区学习和住宿。定向单位来自北京地区的博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博士研究生延期期间不安排住宿。
(九)户口迁移
非北京正式户口的非定向就业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学生不迁移户口。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学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户口办理程序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十)监督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博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博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一)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学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历年试题。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一、研究生招生网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uf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cufeyzb2018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电话:
财政税务学院 6177610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61776243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62288501
金融学院 61776290 保险学院 61776093
61776099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62288298
会计学院 62288613 政府管理学院 62289209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61776223
商学院 62288080 马克思主义学院 61776206 统计与数学学院 61776184
经济学院 17801241163 财经研究院 62288367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61776237
信息学院 61776063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62289219    
法学院 62288865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6228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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