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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相关资讯,以下是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长江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长江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长江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长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 推进工程 ”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 高校 ”,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长江大学 198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 年获批博士 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作物学 ”3 个一级学 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 3 个相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 个专业 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
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 6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 1%。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专家 52 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 229 人,硕士
生导师 1851 人。
长江大学科研实力雄厚。近 4 年,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392 项,其中,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77 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27 项,并在优秀青年科学 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上获得突破。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6 项。出版学术专著 78 部,发表高水平论文 3589 篇。近 5 年来,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150 项,其中,国家科
技进步奖 3 项。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 历史悠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
知音湖畔,三面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作为一所 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 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 ”、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 ”、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 和“两个战略 ”,扎根湖北大地,弘扬荆楚文化,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开放、更
加融合、更加积极、更加高效的理念深入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 推进工程 ”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 高校 ”,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长江大学 198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 年获批博士 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作物学 ”3 个一级学 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 3 个相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 个专业 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
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 6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 1%。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专家 52 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 229 人,硕士
生导师 1851 人。
长江大学科研实力雄厚。近 4 年,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392 项,其中,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77 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27 项,并在优秀青年科学 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上获得突破。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6 项。出版学术专著 78 部,发表高水平论文 3589 篇。近 5 年来,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150 项,其中,国家科
技进步奖 3 项。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 历史悠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
知音湖畔,三面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作为一所 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 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 ”、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 ”、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 和“两个战略 ”,扎根湖北大地,弘扬荆楚文化,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开放、更
加融合、更加积极、更加高效的理念深入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招生计划
2024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400 人左右(含拟接收推免生 300 人左右,以实 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50 人左右。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5 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14000 元/人·年,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 设计硕士(MFA)15000 元/人·年,翻译硕士 10000 元/人·年,其他专业 8000 元/人·年;
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20000 元/人·年,会计硕士(MPAcc)25000 元/
人·年;理工科、医学、农学专业 10000 元/人·年;法律、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体育专业 12000 元/人·年。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 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
执行。
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的研究生。
5.“三助 ”津贴
2024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400 人左右(含拟接收推免生 300 人左右,以实 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50 人左右。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5 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14000 元/人·年,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 设计硕士(MFA)15000 元/人·年,翻译硕士 10000 元/人·年,其他专业 8000 元/人·年;
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20000 元/人·年,会计硕士(MPAcc)25000 元/
人·年;理工科、医学、农学专业 10000 元/人·年;法律、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体育专业 12000 元/人·年。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 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
执行。
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的研究生。
5.“三助 ”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1.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
别为定向就业。
2.奖学金
录取至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
贴。
六、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1.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
别为定向就业。
2.奖学金
录取至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
贴。
六、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 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全日制临 床医学及相关学科且授医学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
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③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
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
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 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全日制临 床医学及相关学科且授医学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
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③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
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
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③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 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 格证,且须在我校实践基地完成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实践(实践时间为 18 个月),否则录取资格
无效。
3. 报名参加以下学术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代码:10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全日制普通 本科(含专升本)毕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
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
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
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我校 2024 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 ”考 生),招生计划 25 人左右,不限专业。“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满足《2024 年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进行复核。
2.我校自主确定报考“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 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须满足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要求,同时满足我校部分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长江大学 2024 年部分招生
单位“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无效。
3. 报名参加以下学术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代码:10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全日制普通 本科(含专升本)毕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
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
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
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我校 2024 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 ”考 生),招生计划 25 人左右,不限专业。“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须满足《2024 年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进行复核。
2.我校自主确定报考“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 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须满足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要求,同时满足我校部分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长江大学 2024 年部分招生
单位“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满足学校确定的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报名及初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 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
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 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
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 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
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网上确认: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考点代
码:4211)的考生须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 17:00)。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起
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报名及初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 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
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 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
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 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
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网上确认: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考点代
码:4211)的考生须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 17:00)。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起
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
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招生专业及初试科目
2024 年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分别详见《附件 2-长江大学 2024 年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附件 3-长江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十、复试
1.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报考“士兵专项计划 ”且符合我校及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分数线(详
见附件 1)的考生。
2.复试基本内容:复试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
素质考查等内容,具体内容、各部分权重和相关要求由学校各招生单位确定。
具体复试方案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 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 1 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 址:https://gs.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刘老师
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招生专业及初试科目
2024 年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分别详见《附件 2-长江大学 2024 年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附件 3-长江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十、复试
1.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报考“士兵专项计划 ”且符合我校及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 ”复试分数线(详
见附件 1)的考生。
2.复试基本内容:复试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
素质考查等内容,具体内容、各部分权重和相关要求由学校各招生单位确定。
具体复试方案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 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 1 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 址:https://gs.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刘老师
2.学校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1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谢老师 | 0716-8060931 | 24501918@qq.com |
102 法学院 | 刘老师 | 0716-8062153 | 1275194990@qq.com |
103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柯老师 | 0716-8060733 | 619629556@qq.com |
104 教育与体育学院 | 卢老师 | 0716-8062395 | 13068420@qq.com |
105 艺术学院 | 石老师 | 0716-8062583 | 690121878@qq.com |
106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 严老师 | 0716-8062644 | 35798559@qq.com |
107 外国语学院 | 王老师 | 0716-8060465 | 66606871@qq.com |
108 信息与数学学院 | 黄老师 | 0716-8060182 | 48847025@qq.com |
109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赵老师 | 0716-8062070 | 380320107@qq.com |
11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716-8060458 | 9403935@qq.com |
111 石油工程学院 | 赵老师 | 027-69111092 | 1226813819@qq.com |
112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 万老师 | 027-69111006 | 313343078@qq.com |
113 地球科学学院 | 程老师 | 027-69111109 | 2622618954@qq.com |
114 资源与环境学院 | 曾老师 | 027-69111182 | 10543414@qq.com |
115 机械工程学院 | 孙老师 | 0716-8060185 | 2296710337@qq.com |
116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贾老师 | 0716-8060354 | 517430067@qq.com |
117 计算机科学学院 | 陈老师 | 0716-8060922 | 734338656@qq.com |
118 城市建设学院 | 张老师 | 0716-8060322 | 65394549@qq.com |
119 农学院 | 杜老师 | 0716-8066911 | 1281130494@qq.com |
120 园艺园林学院 | 吕老师 | 0716-8066810 | 454949341@qq.com |
121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王老师 | 0716-8066226 | 1157609304@qq.com |
122 生命科学学院 | 杨老师 | 0716-8066182 | 343575330@qq.com |
123 医学部 | 班老师 | 0716-8062635 | 53251859@qq.com |
124 附属第一医院 | 王老师 | 0716-8111657 | 1920321467@qq.com |
125 附属荆州医院 | 龚老师 | 0716-8498275 | 330106314@qq.com |
126 录井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 朱老师 | 0716-8062685 | james_zhuby@163.com |
127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 肖老师 | 0716-8060758 | 460589789@qq.com |
附件 1-长江大学 2024 年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附件 2-长江大学 2024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 3-长江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长江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是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是国家农业农村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
长江大学 198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 年获批博士 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学科齐全,能够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 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2 大学科门类开展研究生教育;拥有“地质资源 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 个一级学科博 士学位授权点,3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 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地球科学” 4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 45 人,省部级人才 276 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 228 人,硕士生导师 2131 人。
长江大学科研实力雄厚。近三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153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优青、重点、面上等各类项目 134 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18 项;年度 获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 3 亿元以上,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一。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 历史悠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 知音湖畔,三面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正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 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 ,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 中和“两个战略” ,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 建成湖北省“省属高水平大学”。
二、招生计划
长江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是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是国家农业农村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
长江大学 198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 年获批博士 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学科齐全,能够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 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2 大学科门类开展研究生教育;拥有“地质资源 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 个一级学科博 士学位授权点,38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 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地球科学” 4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 45 人,省部级人才 276 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 228 人,硕士生导师 2131 人。
长江大学科研实力雄厚。近三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153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优青、重点、面上等各类项目 134 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18 项;年度 获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 3 亿元以上,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一。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 历史悠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 知音湖畔,三面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长江大学正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 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 ,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 中和“两个战略” ,以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将学校 建成湖北省“省属高水平大学”。
二、招生计划
2023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100 人左右,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 研究生招生计划 20 人左右。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300 人左右 (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推免生 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推免生简章及推免生专业目录) 。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50 人 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 (MPAcc) 14000 元/人 ·年,艺术硕士 (MFA) 15000 元/ 人 ·年,翻译硕士 10000 元/人 ·年,其他专业 8000 元/人 ·年;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 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 (MBA) 20000 元/人 ·年,会计硕士 (MPAcc) 25000 元/ 人 ·年;理工科、医学、农学专业 10000 元/人 ·年;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专业 12000 元/人 ·年。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除外) 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除外) 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除外) 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 (定向就业除外) 。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 执行。
4.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方 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分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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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 (MPAcc) 14000 元/人 ·年,艺术硕士 (MFA) 15000 元/ 人 ·年,翻译硕士 10000 元/人 ·年,其他专业 8000 元/人 ·年;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 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 (MBA) 20000 元/人 ·年,会计硕士 (MPAcc) 25000 元/ 人 ·年;理工科、医学、农学专业 10000 元/人 ·年;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专业 12000 元/人 ·年。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除外) 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除外) 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除外) 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 (定向就业除外) 。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 执行。
4.单项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方 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分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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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文体之星等四个单项,奖励金额为每生 5000 元,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 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5.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的研究生。
6.“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1.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
别为定向就业。
2.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四类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 《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 (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5.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的研究生。
6.“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1.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
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
别为定向就业。
2.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四类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 《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 (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 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2) 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 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 (1) 、 (2) 、 (3) 各项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 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2) 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 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 (1) 、 (2) 、 (3) 各项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 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全日制临 床医学及相关学科且授医学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 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③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 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 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为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 证。
③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且通过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且须在我校实践基地完成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实 践。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 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 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 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我校 2023 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考
生) ,招生计划 20 人左右,不限专业。“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满足《2023 年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
2.我校自主确定报考“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 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在满足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要求外,同时我校部分招生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
③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 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 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为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 证。
③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且通过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且须在我校实践基地完成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实 践。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 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 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 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我校 2023 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考
生) ,招生计划 20 人左右,不限专业。“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满足《2023 年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
2.我校自主确定报考“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 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在满足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要求外,同时我校部分招生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
3.报考“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 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 (专业学位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报名及初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 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 费。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 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 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 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 网上确认: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的考生须 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 (逾期不再补办) 。
2.初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
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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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名及初试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 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 费。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 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 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 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 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 网上确认: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的考生须 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 (逾期不再补办) 。
2.初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 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
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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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生专业及初试科目
2023 年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分别详见《附件 2-长江大学 2023 年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附件 3-长江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十、复试
1.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 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 报考“士兵专项计划”且符合我校及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
考生。
2.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等内容, 具体内容、各部分权重和相关要求由学校各招生单位确定。
具体复试方案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 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 3 号) 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文件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 1 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 址: http://yjsc.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 (0716) 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黄老师
2.学校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2023 年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分别详见《附件 2-长江大学 2023 年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附件 3-长江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十、复试
1.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 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 报考“士兵专项计划”且符合我校及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
考生。
2.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等内容, 具体内容、各部分权重和相关要求由学校各招生单位确定。
具体复试方案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 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 3 号) 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文件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 1 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 址: http://yjsc.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 (0716) 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黄老师
2.学校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1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谢老师 | 0716-8060931 | 24501918@qq.com |
102 法学院 | 刘老师 | 0716-8062153 | 1275194990@qq.com |
103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柯老师 | 0716-8060733 | 619629556@qq.com |
104 教育与体育学院 | 卢老师 | 0716-8062395 | 13068420@qq.com |
105 艺术学院 | 石老师 | 0716-8062583 | 690121878@qq.com |
106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 | 严老师 | 0716-8062644 | 35798559@qq.com |
107 外国语学院 | 万老师 | 0716-8060465 | 1436780702@qq.com |
108 信息与数学学院 | 黄老师 | 0716-8060182 | 48847025@qq.com |
109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赵老师 | 0716-8062070 | 380320107@qq.com |
11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0716-8060458 | 9403935@qq.com |
111 石油工程学院 | 杜老师 | 027-69111092 | 68134904@qq.com |
112 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 万老师 | 027-69111006 | 313343078@qq.com |
113 地球科学学院 | 程老师 | 027-69111109 | 2622618954@qq.com |
114 资源与环境学院 | 曾老师 | 027-69111182 | 10543414@qq.com |
115 机械工程学院 | 孙老师 | 0716-8060185 | 2296710337@qq.com |
116 电子信息学院 | 贾老师 | 0716-8060354 | 517430067@qq.com |
117 计算机科学学院 | 黄老师 | 0716-8060922 | 837184825@qq.com |
118 城市建设学院 | 张老师 | 0716-8060322 | 65394549@qq.com |
119 农学院 | 杜老师 | 0716-8066911 | 1281130494@qq.com |
120 园艺园林学院 | 吕老师 | 0716-8066810 | 454949341@qq.com |
121 动物科学学院 | 郭老师 | 0716-8066256 | 422127959@qq.com |
122 生命科学学院 | 杨老师 | 0716-8066182 | 343575330@qq.com |
123 医学部 | 班老师 | 0716-8062635 | 53251859@qq.com |
124 附属第一医院 | 王老师 | 0716-8060564 | 1920321467@qq.com |
125 附属荆州医院 | 龚老师 | 0716-8498275 | 330106314@qq.com |
126 录井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 朱老师 | 0716-8062685 | james_zhuby@163.com |
长江大学(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人文与新媒体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 院 简 介人文与新媒体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36年的湖北省第四区简易师范学校师范科。现有专任教师65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8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0人。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校级学术带头人5人和学术骨干3人,学校“长江人才计划”入选者2人。先后有4人次荣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4人次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学院还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聘请全职楚天学子2名和楚天学者特聘教授1名。
学院建有长江大学楚文化研究院(含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荆楚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省区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和荆楚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另有4个院级科研平台。
我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中国史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和中国史两个一级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还具有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
近5年来,学院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学院出版了《荆楚文化研究丛书》,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59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21余篇,其中被CSSCI、A&HCI检索51篇;出版学术专著36部;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2项、厅局级奖励8项。
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学费标准:8000元/年·人
2.助学金标准(100%享受):6000元/年·人
3.新生学业奖学金分类及标准(100%享受):
一等:10000元/年·人;二等:8000元/年·人;三等4000元/年·人
4.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
(以上事项均以当年的国家政策为准)
5.其它奖励政策:
(1)思泉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长江大学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院组织的研究生招生夏令营期间可以提出思泉助学金申请,被我校录取并报到注册后一次性资助2000元,具体按照《长江大学“思泉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2023年,思泉助学金将资助150人左右,各学院资助指标将根据报考及录取等情况进行加权分配。
(2)重点学科资助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研究生科研项目,1000元/年·人。
(3)“三助”经费:“三助”指研究生“助研、助管、助教”。助研经费由导师提供(要求:1000-2000元/·人),学院给予一定配套支持;助管、助教由学院根据岗位设定。
招生专业、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说明:
①考试大纲请见长江大学人文学院官网:http://zhongwen.yangtzeu.edu.cn
②我院研招事项均以长江大学正式文件为准
③长江大学人文学院“人文2023研招咨询工作群”(群号80788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