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 太原理工大学学姐微信
为你免费答疑

【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相关资讯,以下是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太原理工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
太原理工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太原理工大学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国立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经过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从1978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86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现已成为山西学科最全、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理工科研究生培养基地。在阔步前行的道路上,我校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以创新为灵魂,以学生为中心,以发展为目标的育人方针,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各类优秀人才。

我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360余人,硕士生导师2900余人(含企业导师),各类在读研究生1240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300名。学校现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3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本年度可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请查看本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各招生单位制定的2024年分专业计划暂参照2023年录取规模按比例进行分配(我校2023年计划总额3800余名,其中全日制3400余名,非全日制4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报3名,“单独考试”计划10名),目前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目录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是在此规模上拟分配。最终各项录取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度招生计划为准(预计在2024年3月下达),我校分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

我校在“中国研招网”预公布的统考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根据往年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预计会少于预公布的接收推免计划,实际统招录取人数预计会多于预公布的统招计划。

我校非全日制计划主要在管理类专业、会计专业和单独考试类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请查看招生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等相关要求。

(5)我校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如专科毕业、大学结业等人员)。

(二)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参加单独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目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非全日制专业型学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考方式和报考类别

(一)报考方式

本简章报考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其中,

1.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2.单独考试:报考须满足第二条“报考条件”第(三)点要求。

(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受定向在职考生;全日制非定向录取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参与毕业派遣,户口自愿转入。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委培协议,档案无需转入我校,毕业不参与派遣。

(三)学历学位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后,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报考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修改非关键信息;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并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需进行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是否通过。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保存认证报告,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可能进行核验(现场、电话、公告等方式),请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5.报名流程:

(1)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招生目录,根据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信息选择自己想报考的专业。

(2)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第(1)条查看好的信息,按顺序依次选择考试方式、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和考试科目等内容进行报名。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务必按规定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完成确认手续。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变造证件情况,可扣留伪造证件并报案;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专业部门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需随时关注所在报考点官网通知。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七、复试、调剂和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考生在复试工作开始前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复试办法和程序等通知。

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予以公布。

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函调、电话、档案查阅等各种方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复试调剂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

八、体检

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

九、新生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学院和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情况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研究生院研判审核,可以保留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学制、学费、培养方式及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2.学费按学年缴纳,其中:

(1)全日制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的学费为8000元/年。

(2)非全日制专业:①工商管理、会计专业的学费为25000元/年;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③单独考试类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

3.培养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会计、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原则上安排周六日上课方式;其余专业的非全日制录取学生安排全日制上课培养。

4.奖助学金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且无固定收入)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2)非全日制录取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导师、科研课题团队对优秀的、科研成果突出非全日制学生可提供科研奖励与资助。

(3)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导师和用人部门提供的相应津贴。

(4)我校设有多种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项目,学校每年都会设立专门经费选拔资助部分优秀在读研究生进行国外访学与交流。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tyut.edu.cn(我校第一时间在该网站发布有关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明向校区0351-3176232



太原理工大学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国立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经过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从1978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86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现已成为山西学科最全、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理工科研究生培养基地。在阔步前行的道路上,我校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以创新为灵魂,以学生为中心,以发展为目标的育人方针,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各类优秀人才。目前,我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290余人,硕士生导师2200余人(含企业导师),各类在读研究生11655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100名。学校现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本年度可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请查看本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各招生单位制定的2023年分专业计划暂参照2022年录取规模比例进行分配(我校2022年计划总额3700余名,其中全日制3300余名,非全日制400余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报3名,“单独考试”计划10名),目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随招生目录公布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是在此规模上进行分配。最终各项录取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度招生计划为准(预计在2023年2月份下达),我校分专业实际招生计划预计在复试调剂前期公布(预计在2023年3月份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

我校在“中国研招网”预公布的接收推免生计划仅作为参考,根据往年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预计会少于预公布的计划,实际统招录取人数预计会多于预公布统招计划。

我校非全日制计划主要在管理类、会计和单独考试类等专业拟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会在复试期间予以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需满足招生专业目录中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相关要求。我校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如专科毕业、大学结业等 人员)

(二)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参加单独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目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非全日制专业型学位。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考方式和报考类别

(一)报考方式

本简章报考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其中,

1.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2.单独考试:报考须满足第二条“报考条件”第(三)点要求。

(二)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受定向在职考生;全日制非定向录取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参与毕业派遣,户口自愿转入。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委培协议,档案无需转入我校,毕业不参与派遣。

(三)学历学位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过程后,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报考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修改非关键信息;修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并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需进行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是否通过。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保存认证报告,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可能进行核验(现场、电话、公告等方式),请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公告。

5.报名流程:

(1)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招生目录,根据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信息选择自己想报考的专业。

(2)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第(1)条查看好的信息,按顺序依次选择考试方式、学院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研究方向、学习方式和考试科目进行报名。

(二)确认(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务必按规定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完成确认手续。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需随时关注所在报考点官网通知。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七、复试、调剂和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考生届时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复试办法和程序等通知。

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予以公布。

根据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函调、电话、档案查阅等各种方式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有关复试调剂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

八、体检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

九、新生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学院和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情况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研究生院研判审核,可以保留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学制、学费、培养方式及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2.学费按学年缴纳,其中:

(1)全日制专业的学费为8000元/年。

(2)非全日制专业:①工商管理、会计专业的学费为25000元/年;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艺术设计、美术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③单独考试类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年;④其余非全日制专业的学费为8000元/年。

3.培养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会计、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原则上安排周六日上课方式;其余专业的非全日制录取学生安排全日制上课培养。

4.奖助学金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且无固定收入)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2)非全日制录取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导师、科研课题团队对优秀的、科研成果突出非全日制学生可提供科研奖励与资助。

(3)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均可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导师和用人部门提供的相应津贴。

(4)我校设有多种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项目,学校每年都会设立专门经费选拔资助部分优秀在读研究生进行国外访学与交流。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tyut.edu.cn(我校第一时间在该网站发布有关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加入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明向校区0351-3176232

各学院联系方式链接:http://www.gs.tyut.edu.cn/info/1013/1601.htm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上不超过6年。

三、招生方式

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1. 普通招考: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 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3. 直接攻博:获得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4. 申请-考核制:不参加考试选拔,根据考生综合水平获得攻读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状况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另外,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条件

1. 考生须满足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具备下列科研成果条件之一:

(1)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1篇SCI期刊论文。所有期刊论文均需见刊。

(2)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1项。

3.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只限于硕士专业为管理科学、计算机、统计学(数学)的考生招考。其他专业只接收毕业学科为工科、理科考生报考。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申请者必须是以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方式获得硕士研究生资格且已申请硕博连读的在读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 申请者要求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硕士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合格,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一年级硕博连读申请者须按照直博培养方案选课且完成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学分要求。

3. 申请者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90分。

4. 具体申请选拔程序请按照我校《太原理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执行。

5.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获得博士录取资格后不参加硕士毕业答辩,并取消硕士学籍。

6.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课程成绩单、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3月5日前交学院,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查,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申请资格。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条件

申请者为应届硕士或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届生需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从获得硕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毕业院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毕业院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获得国(境)外大学(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学位者,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2. 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要求SCI三区;其他学科要求SCI四区)一篇及以上的硕士毕业生。论文作者排名要求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往届生论文需检索证明,应届生需检索证明或论文接收函。

(2)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发明或实用)1项。

3. 申请者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90分或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的经历。

4. 申请者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五、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教育部统一的博士报名系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公告,按要求填报。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3月20日。过期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接收补报。

3. 具体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填报系统时需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可信,网报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2。

4. 缴费:报名截止后,我校后续开通网上缴费功能,请网报成功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缴费通知,应在现场确认前提前完成缴费流程。

(二)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的所有考试方式类(除直博攻博)考生都需要现场确认,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3)并按顺序提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层研究生院419办公室。

3.以上确认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有调整,研究生院第一时间在我校研招网通知考生,请考生届时请关注网站通知,以最新通知通告为准。

六、初试、复试、录取

1. 初试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的初试。初试科目为英语(见招生目录第①门科目)和专业基础课(招生目录第②门科目)。两门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有关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参考《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4月17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有变动,届时请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最新通知)。

初试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考生于考试前2天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查看考场安排。

2. 复试录取

(1)硕博连读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上旬,复试办法由我校各培养单位确定,可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办法由培养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届时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复试通过后可确定录取资格。

(2)申请-考核制

研究生院完成初审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名单及材料移交给报考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培养单位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拟安排在4月上旬完成,由各培养单位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组织考核。综合考核通过后可确定录取资格。

(3)统考考生复试录取

达到初试规定录取线的统考考生拟安排在5月上旬在所属学科进行专业课笔试(招生目录第③门科目)。根据初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考核考生各方面表现,从中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

(1)非定向

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之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不转档案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参加就业派遣。“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须全部为非定向。

(2)定向(委培)

录取为定向(委培)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太原理工大学定向(委培)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考生在学期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不参加就业派遣。同一培养单位的同一学科中,定向(委培)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学科录取计划的10%。

(3)在报名提交“定向(委培)”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报。在培养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时提交的定向(委培)信息进行录取和培养,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七、培养模式

1. 学费和奖助:博士研究生需交学费10000元/学年,每学年交一次,共交四年。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研究生(以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为准)享受每生每学年1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及15000元的助研津贴和各类奖学金评审,共享受四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体系。

2. 学校在2021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中拟选派5-10名博士生与清华大学进行联合培养,选派条件要求本科毕业学校需为原“211”及以上学校,博士生的科研工作在清华大学进行,授予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分配,联合培养专业为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土木工程,学校优先在联合培养中选择科研能力强的优秀博士研究生留校任教。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351-6010370、0351-3176232

办公地点: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主楼B407房间

信息发布网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yz.ty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