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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贵州财经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相关资讯,以下是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贵州财经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贵州财经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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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贵州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的贵财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笃行、鼎新”的校训,坚持“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致力于“富民兴黔”,培养经世致用的“儒魂商才”,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西南地区、“珠三角”“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证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建设协调发展,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群,6个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6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24年我校总计有57个专业招生,其中学术学位类专业41个,专业学位类专业16个,拟计划招生人数共120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这一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本章程第六大点加分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2024年我校拟招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本年度拟招生专业限定为[120401行政管理]、[120405土地资源管理]、[1204Z1公共政策]、[025100金融]、[ 025300税务]、[025400 国际商务],符合条件的意向考生可填报以上专业。
9.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四、复试
我校复试具体办法及安排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届时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公布。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我校在复试期间将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及毕业就业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九、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其他
(一)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三)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0元/人·学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金融11000元/人·学年
税务12000元/人·学年
国际商务13000元/人·学年
法律(非法学)10000元/人·学年
法律(法学)10000元/人·学年
社会工作8000元/人·学年
国际中文教育13000元/人·学年
翻译10000元/人·学年
新闻与传播11000元/人·学年
农村发展7000元/人·学年
公共管理11000元/人·学年
会计12000元/人·学年
图书情报13000元/人·学年
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11000元/人·学年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20000元/人·学年
旅游管理20000元/人·学年
工程管理20000元/人·学年
公共管理18000元/人·学年
注:实际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四)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三助”构成的奖助体系。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yjsy.gu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单位代码:1067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遵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建设协调发展,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群,6个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6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24年我校总计有57个专业招生,其中学术学位类专业41个,专业学位类专业16个,拟计划招生人数共120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这一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本章程第六大点加分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2024年我校拟招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本年度拟招生专业限定为[120401行政管理]、[120405土地资源管理]、[1204Z1公共政策]、[025100金融]、[ 025300税务]、[025400 国际商务],符合条件的意向考生可填报以上专业。
9.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四、复试
我校复试具体办法及安排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届时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公布。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我校在复试期间将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及毕业就业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九、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其他
(一)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三)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0元/人·学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金融11000元/人·学年
税务12000元/人·学年
国际商务13000元/人·学年
法律(非法学)10000元/人·学年
法律(法学)10000元/人·学年
社会工作8000元/人·学年
国际中文教育13000元/人·学年
翻译10000元/人·学年
新闻与传播11000元/人·学年
农村发展7000元/人·学年
公共管理11000元/人·学年
会计12000元/人·学年
图书情报13000元/人·学年
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11000元/人·学年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20000元/人·学年
旅游管理20000元/人·学年
工程管理20000元/人·学年
公共管理18000元/人·学年
注:实际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四)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三助”构成的奖助体系。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yjsy.gu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单位代码:1067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遵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览表.pdf】
附件【附件3:贵州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pdf】
贵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的贵财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笃行、鼎新”的校训,坚持“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致力于“富民兴黔”,培养经世致用的“儒魂商才”,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西南地区、“珠三角”“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证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现有花溪、鹿冲关两个校区,其中主校区位于国家级开发新区——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花溪大学城主校区是一个自然风光与人文学术氛围相互交融、内蕴丰富、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新型大学校园。学校坚持学科与专业建设协调发展,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6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23年我校总计有59个专业招生,其中学硕44个,专硕15个,拟计划招生人数共114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这一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023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本年度拟招生专业限定为[020101 政治经济学]、[020104西方经济学]、[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120401行政管理]、[120405土地资源管理]、[1204Z1公共政策]、[025100金融]、[ 025300税务]、[025400 国际商务]、[055200 新闻与传播]、[125300 会计]。
9.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复试
我校复试具体办法及安排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届时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公布。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五、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及毕业就业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其他
1.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3.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
4.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三助”构成的奖助体系。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portal.gzife.edu.cn/yjsgzb/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单位代码:1067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考方式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择优选拔。普通招考是指学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的招生方式。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24人,其中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10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14人。各学科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学习年限、学习方式
学制:基本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学习方式:全日制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9000 元/学年
奖助:我校按照国家及贵州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理规定为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多元奖助政策体系。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三)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四)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junshi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七)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在职考生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同意报考并全日制脱产学习。
六、网上报名
时间:2021 年4月20日12:00——2021年4月30日12:00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七、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审查范围: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考核表等。审查材料详见附件,请考生按照材料清单依次逐项扫描压缩后发至所报考学院邮箱(经济学院邮箱jjxyxkb@126.com,咨询电话0851-88510571;工商管理学院邮箱gzcjdxgs407@163.com,咨询电话0851-88510371),考试前未能按规定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线提交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在考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资料,随时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对于提前毕业的考生要认真审核其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八、初试
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22日
科目:英语、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形式:到校现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笔试)时间、地点
专业 | 2021年5月21日 | 2021年5月22日 | 地点 |
政治经济学 |
英语 上午8:30-11:30 经济学综合 下午14:00-17:00 |
高级政治经济学 上午8:30-11:30 |
花溪校区 |
经济史 |
英语 上午8:30-11:30 经济学综合 下午14:00-17:00 |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上午8:30-11:30 |
花溪校区 |
西方经济学 |
英语 上午8:30-11:30 经济学综合 下午14:00-17:00 |
发展经济学 上午8:30-11:30 |
花溪校区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英语 上午8:30-11:30 经济学综合 下午14:00-17:00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上午8:30-11:30 |
花溪校区 |
会计学 |
英语 上午8:30-11:30 管理研究基础 下午14:00-17:00 |
管理学 上午8:30-11:30 |
花溪校区 |
企业管理 |
英语 上午8:30-11:30 管理研究基础 下午14:00-17:00 |
管理学 上午8:30-11:30 |
花溪校区 |
旅游管理 |
英语 上午8:30-11:30 管理研究基础 下午14:00-17:00 |
管理学 上午8:30-11:30 |
花溪校区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英语 上午8:30-11:30 管理研究基础 下午14:00-17:00 |
管理学 上午8:30-11:30 |
花溪校区 |
九、复试
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
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前期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计划
形式:到校现场面试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英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成绩的30%)、综合素质能力(占复试成绩的40%)、前期科研成果(占复试成绩的20%)、研究计划(占复试成绩的10%)四项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比例:根据初试成绩按报考专业由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按1:3 确定参加复试名单人选(复试比例范围内最后一位若有同分考生,同分考生都进入复试)。若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调剂
我校不接受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调剂;
若出现某一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统筹调剂。
十一、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体检由学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
十二、录取
(一)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贵州财经大学的规定要求,根据学校公布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录取范围内最后一位如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与初试成绩都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科目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首先按科目一成绩排序;如科目一成绩相同,按科目二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成绩都相同,按科目三成绩排序)。
(二)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30%;
(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复试成绩分数低于60分。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贵州财经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2)定向就业:为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贵州财经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等无需迁入贵州财经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录取结果将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被贵州财经大学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将按相关规定,学校给予其报销考试差旅费1 次。
(七)入学报到时无法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十三、违规违纪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学校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贵州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
(二)考试费用: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费10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未缴费或逾期缴费者,不予复试;
(三)考生若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务必在得知录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招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单位代码:10671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室)(报名期间联系方式见附件8)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510523
研究生院电子邮箱:GCYZB@mail.gufe.edu.cn
附件:
1.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审核材料清单
3.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5.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6.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成果提交材料
7.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8.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