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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相关资讯,以下是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上海海关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上海海关学院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上海海关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 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 关高等教育已有百年历史 , 1908 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 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 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 一 。新中国成立后 , 1953 年上海海关学校设 立; 1980 年经国务院批准 ,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 ; 1996 年更名 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 ;2007 年 3 月 ,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 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 。2018 年 5 月 , 学校正式获 得硕士授予单位授权 , 同时获得税务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两个授权
点;2021 年获批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两个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立足海关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 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 识,具有海关特色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
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 132 名(含推免生),实际招 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
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
点;2021 年获批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两个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立足海关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 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 识,具有海关特色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
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 132 名(含推免生),实际招 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
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
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
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学制一般为 2 年或 3年。
具体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024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4 年 9 月 1 日 ,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 本科结业生 ,符合各院系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的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二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学制一般为 2 年或 3年。
具体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024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4 年 9 月 1 日 ,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 本科结业生 ,符合各院系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的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二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本条( 一 )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 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校提出的相关学 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
的报考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
( 一 )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 )。
2.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 1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
( 1 )符合本条( 一 )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 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校提出的相关学 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
的报考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
( 一 )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 )。
2.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3.注意事项
( 1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
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 3 )在网上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 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报名信息。
( 4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 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 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
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 5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
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 6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 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
顾或加分政策。
( 7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 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 3 )在网上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 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报名信息。
( 4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
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 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 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学历电子
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 5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须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
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 6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 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
顾或加分政策。
( 7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 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 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 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 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弄虚 作假者,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 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将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严肃处理。
( 二 )网上确认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办理采集本人图像等
手续。
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六、招生考试
( 一 )初试
1.初试科目
税务、国际商务、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为四个 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初试总分 为 500 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为两个单元
(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 ,初试总分为 300 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上海海关学院 2024 年招收攻读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
为 3 小时。
法》严肃处理。
( 二 )网上确认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公布为准)到各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办理采集本人图像等
手续。
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六、招生考试
( 一 )初试
1.初试科目
税务、国际商务、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为四个 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初试总分 为 500 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为两个单元
(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 ,初试总分为 300 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上海海关学院 2024 年招收攻读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
为 3 小时。
2.初试时间
( 1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方式为笔试。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
12 月 23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3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4 日上午业务课一
12 月 24 日下午业务课二
( 2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教育 部通知为准) ,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
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3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 二 )复试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差额比例 一般不低于 120% ,具体差额比 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
的 ,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 复试由学校组织 ,考生复试时间暂定 2024 年 3 月下旬-4 月上
旬 ,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三)调剂
1.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
全相同。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 一 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
( 1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方式为笔试。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
12 月 23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3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4 日上午业务课一
12 月 24 日下午业务课二
( 2 )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教育 部通知为准) ,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
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3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 二 )复试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差额比例 一般不低于 120% ,具体差额比 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
的 ,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 复试由学校组织 ,考生复试时间暂定 2024 年 3 月下旬-4 月上
旬 ,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三)调剂
1.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 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
全相同。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 一 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
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 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
目相同相近。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 ,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八、录取
( 一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 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上海市教委及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招 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 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并予以网上公示。按国家规定,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 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
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者 , 录取资格无效。
(四)考生填报志愿和接受待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
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 ,不得提出放弃。
九、学历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
目相同相近。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 ,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方可入学。
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八、录取
( 一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 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上海市教委及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招 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 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并予以网上公示。按国家规定,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 二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
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者 , 录取资格无效。
(四)考生填报志愿和接受待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
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 ,不得提出放弃。
九、学历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
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证书。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 一 )学费标准: 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按学年收取。
( 二 )我校设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以支持鼓
励在读研究生。
十一、就业方向
我校毕业研究生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
十二、政策与信息发布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2024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 10274
学校名称: 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 5677 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咨询电话:021-28991712 ,28991013( 工作日
9:00- 11:00, 14:00- 16:00 )
申诉电话:021-28991559
上海海关学院网址:https://www.shcc.edu.cn/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shcc.edu.cn/
微信公众号: 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8年5月,学校正式获得硕士授予单位授权,同时获得税务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两个授权点;2021年获批国际商务硕士、翻译硕士两个授权点。一、培养目标
立足海关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海关特色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155名(含推免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
具体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各院系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报名网址: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严格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校的网上公告等要求及网上提示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 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一) 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及各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准考证打印办法: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 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专业复试内容请见各专业招生简章。复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三) 调剂
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相同。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并予以网上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历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按学年收取。
(二)我校设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以支持鼓励在读研究生。
十一、就业方向
我校毕业研究生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海关、国税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等)。
十二、政策与信息发布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4
学校名称: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咨询电话:021-28991712,28991013(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申诉电话:021-28991559
上海海关学院网址:https://www.shcc.edu.cn/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shcc.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海关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8年5月,学校正式获得硕士授予单位授权,同时获得税务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两个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立足海关行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海关特色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100名(含推免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
具体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各院系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报名网址: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严格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校的网上公告等要求及网上提示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 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一)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及各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准考证打印办法: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专业复试内容请见各专业招生简章。复试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三)调剂
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相同。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并予以网上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历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按学年收取。
(二)我校设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以支持鼓励在读研究生。
十一、就业方向
我校毕业研究生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海关、国税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等)。
十二、政策与信息发布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4
学校名称: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咨询电话:021-28991712,28991013(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申诉电话:021-28991033
电子邮件:shcc_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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