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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相关资讯,以下是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南开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南开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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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
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 业目录查询中所列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不含 推免)以及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 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计划,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实 际下达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 进行调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 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公布的推免 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推免生 最终录取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实际接收人数将于 10
月底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 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
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效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

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 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
书。
三、招生专业
我校 2024 年大部分学术学位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招生, 专业学位按专业类别招生,入学后对应的培养专业见《南开
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专业对照表》。
四、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学校推荐 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学生。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 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 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网址:https://yz.chsi.c om.cn/tm/)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在报 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得随意更改。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 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
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 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 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
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五、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
守法。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 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前(入学日期一般为 9 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 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以下两类可以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
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 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 2 年以上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
学力身份报考。
2)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指在网上报名截止

之前获得本科结业证书但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以按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对于在网上报名时仅获得本 科结业证书,在复试前又获得了本科毕业证书者,复试时仍 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 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 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
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 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 一)条中的第 1、2、3 各项的
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 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人员。(工作经验时长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日到录取当年
入学之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 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只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 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
则上不得报考。
(三)其他报考规定: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网址:南开大学研 招网 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 的报名栏目)。

2.在《南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中的备注一栏标注合作办学的我校部分招生专业(研究方
向),相关事宜请向报考学院咨询。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 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报名填 写报考信息时“报考类别 ”应选择“定向就业 ”,并在被录 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定向 就业协议,简称协议,下同)。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 协议)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的 考生,须接受在录取时录取类别为“定向 ”,且在被录取前
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
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内容详见:《关于硕士报考类  别“定向 ”“ 非定向 ”的说明》 (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  ttp://yzb.nankai.edu.cn/  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  名栏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  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
单位不承担责任。
4.南开大学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各专业招生。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
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

文件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 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 过 10%的汉族考生 ”,我校将严格执行汉族考生的招生比例 要求。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其他 问题详见《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 问题解答》 (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 http://yzb.nankai.e 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骨干计划栏目)。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
为准。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面向所有 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 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 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 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 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问题详见《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 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 //yzb.nankai.edu.cn/  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退役士
兵计划栏目)。

7.符合“ 第(四)条 照顾政策规定条件 ”并申请享受 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 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
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四)照顾政策规定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  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 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 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
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服务期满、考 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
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以上(1-3)规定加分项目不累计, 同时满足两项以上
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以上(1-3)规定条件

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 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
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4.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 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 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 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
进行复审。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在网上 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 在网上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 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 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 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指定的报考点。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选择以天津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研招网网报公告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

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 址:http://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 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 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 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
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 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 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 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
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  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
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http:// 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 (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 行认证, 同时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认证材料等
(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7.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 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我们提前准备。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 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 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
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 ”公布的报
考须知。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
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 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 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
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 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
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
子信息。
七、指导教师的确定
报名时无需选择指导教师,录取入学后再行确定。
八、初试
1.初试时间(含文学院艺术类):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12 月 25 日没有考试。报考南开大学文学院艺术类的考生请仔 细阅读《关于报考南开大学文学院艺术类 2024 年硕士研究 生的温馨提示》(南开大学研招网 http://yzb.nankai.edu. 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
2.初试科目:详见《南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招生专业目录》。
3.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 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 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复试
1.复试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
报考资格者将不准予复试。
2.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 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 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 额形式。复试办法和程序拟于 2024 年 3 月在南开大学研究 生招生网或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报考管理类专业 学位类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
复试总成绩。
十、录取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 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 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
取名单。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

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2.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
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 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通过各招生 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 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 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
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十二、学制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 2 至 3 年。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 学制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最长 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基本修业年限延长 1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最长修业年限(含保
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基本修业年限延长 2 年。
南开大学 2024 级硕士研究生学制查询网址:南开大学 研招网 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 中的学费及学制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三、学费、住宿和校区

1.学费: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费标准缴纳 学费,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 p://yzb.nankai.edu.cn/  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学费
及学制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2.住宿: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住宿费 800-1200 元/生·学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
供住宿。
3.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详见南开大 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 招生目录一栏《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在校区列表》。因教 学科研、资源调配等需要,部分学生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所 在校区可能与招生学院所在校区不一致,请以实际安排为
准。
十四、户籍和派遣
1.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籍是否转入由考生自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2.录取类别及派遣:除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 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西部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外,其他硕士 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按录取时签 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 学校不为定向学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
区或单位的就业及派遣手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均可以

自主就业择业以及办理派遣手续,与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无
关,但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
十五、档案及奖励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考 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 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并且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 具体请参考我校现行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b.nankai.edu.cn/硕士- 奖助体系栏目。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国家 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以相关规定为准,其他奖、助、酬金均 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
件为准。
十六、其他
1.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绑定方法详见南 开大学研招网 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 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中发布的《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
网账号》。
2.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相关最新文件执行。以上内容 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 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招生简
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其他通知均以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

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十七、信息发布、咨询及申诉方式
1.我校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对外
发布招生信息。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 cn/
各招生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https://yzb.nankai. edu.cn/2557/list.htm
2. 申诉流程:考生本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首先 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 由学院调查、处理。如对学院的调查 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由研究
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23505940、022-23502121;
电子邮箱:nkuyzb@163.com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 38 号综
合业务西楼 303;
(2)各招生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https://yzb.nankai.edu.cn/2557/list.htm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硕士专业目录查询中所列各专业(或各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以及我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实际录取情况、统考合格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要以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10月底公布的数字为准。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部分学术学位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招生,入学后对应的培养专业见《南开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专业对照表》。
四、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原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学生。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得随意更改。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南开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下两类可以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在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已经获得本科结业证书者),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对于在网上报名时仅获得本科结业证书,在复试前又获得了本科毕业证书者,复试时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时间计算由取得毕业证之日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只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其他报考规定: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请参见《关于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
2、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在《南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一栏标注合作办学的,相关事宜请向报考学院咨询。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即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定向就业协议,简称协议,下同)。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接受在录取时录取类别为“定向”,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详见:《关于硕士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的说明》(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南开大学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各专业招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汉族考生的招生比例要求。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其他问题请考生参见《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骨干计划栏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面向所有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问题请考生参见《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退役士兵计划栏目)。
(四)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以上(1-3)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4、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高招办在研招网网报公告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同时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认证材料等(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7、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请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准备。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的报考须知。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各报考点发布的通知为准),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2023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报名除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外,还要以我校MBA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准。(网址:http://mba.nankai.edu.cn/,咨询电话:022-23501128,022-23509396)。
七、指导教师的确定
报名时无需选择指导教师,录取入学后再行确定。
八、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报考南开大学的全部(含文学院艺术类)考生初试时间均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没有考试。报考南开大学文学院艺术类的考生请仔细阅读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发布的《关于报考南开大学文学院艺术类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温馨提示》
2、初试科目:详见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3、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复试
1、复试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将不准予复试。
2、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时间、地点、办法、程序拟于2023年3月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网上公布。参加管理类联考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录取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2、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通过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学制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基本修业年限延长 1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参照《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南开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制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学费及学制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三、学费、户籍、住宿、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档案及奖助、派遣
1、学费: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收费标准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2、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籍是否转入由考生自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3、住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4、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请参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考指南中的其他一栏《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在校区列表》。因教学科研、资源调配等需要,部分学生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所在校区可能与招生学院(所)所在校区不一致,请以实际安排为准。
5、档案及奖助: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考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并且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具体请参考我校现行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奖助体系栏目(网址:http://yzb.nankai.edu.cn)。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国家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以相关规定为准,其他奖、助、酬金均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6、录取类别及派遣:除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西部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外,其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学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及派遣手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均可以自主就业择业以及办理派遣手续,与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无关,但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
十四、其他
1、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绑定方法详见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中发布的《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
2、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相关最新文件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院(所)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其他通知均以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我校将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招生院(所)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南开大学考博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南开大学考博招生规模与考试方式
我校2022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3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2022年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各学院招收直接攻博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2022年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直接攻博:从已获得2022年硕士推免生资格,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我校各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以上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直接攻博生招生目录为准)。各学院(所)选拔接收直接攻博生工作进程与选拔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进程一致。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我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生只允许在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学硕士生中选拔。
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招生。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专业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三、南开大学考博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 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2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学硕士生。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6年9月1日之前获得);
②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③ 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出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及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
④ 以第一作者、近六年来(2016年-2021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高校师资、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的人员要求6篇以上;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求3篇以上。
⑤ 申请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位导师最多允许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报送研招办审查,过期不再受理。
5.外语水平要求:
(1)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 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③ 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④ 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⑤ 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⑥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可选择另行设置相应的专业外语考试,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 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
② 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
③ 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C1级;
④ 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C1级;
⑤ 西班牙语要求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达到西班牙语DELE考试C1级;
⑥ 希腊语要求希腊语考试合格,达到C1标准,或希腊语国家考试通过,达到C1标准;
⑦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可选择另行设置相应的专业外语考试,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其他小语种由申请学院另行确定外语水平要求,并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3) 报考外国语学院考生外语水平要求:
①  报考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②  报考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③  报考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日语专业四级合格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
④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可选择另行设置相应的专业外语考试,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6.学习方式要求:我校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并由军级以上单位开具允许考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
8.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博士的考生除满足以上1-7条规定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
① 须由培养单位提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型证明;
②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③ 入学时需取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者
①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② 已经获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并且本科毕业后临床在职工作连续三年及以上。
9.招生学院(所)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10.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生报考条件参见学院相关通知。
四、南开大学考博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需要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网上报名过程中需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见第六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博士报名登记表无需下载,不用交到我校。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规定时间(见第六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及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向申请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1)《南开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报考南开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南开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022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下载地址为:http://yzb.nankai.edu.cn/xsbd/list.htm。
五、南开大学考博考核
1.材料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对外公示材料审核结果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核。参加综合考核需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教授或博导组成。
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除了面试形式外,各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需要组织笔试、实验等环节,具体方案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或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在综合面试时,除了对考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外,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南开大学考博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我校每个招生年度分别安排两个批次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第一批次时间安排在11月,第二批次时间安排在转年3-5月,各学院根据实际需求可酌情选择其中一个批次进行招生,也可以参加两个批次招生。各学院(所)具体安排请参见所报考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1.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0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11月25日-30日。
2.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0日-4月10日;
(2)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2年4月20日前;
(4)综合考核时间:2022年4月28日-5月15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招网或学院网站提前通知。各学院(所)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所)发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七、南开大学考博调档及录取
凡被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研究生,相关学院一般将在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考生报考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南开大学考博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硕士学位认证证书,直博生需携带本科毕业证书,硕博连读生需携带本人研究生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供学校审查。
在新生报到注册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再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南开大学考博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其入学当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为准。当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基于4年的弹性学制,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6年。本科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阶段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博士阶段的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为6年。
十、南开大学考博学费
所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以学校公布为准。
十一、南开大学考博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
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工部网站(网址:http://ygb.nankai.edu.cn/),2022年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二、南开大学考博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查询网址为:
http://yzb.nankai.edu.cn/2967/list.htm。
十三、南开大学考博公派联合培养
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经导师推荐,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每年将选拔优秀在学博士研究生到世界著名高校学习6-24个月。
十四、南开大学考博住宿
凡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均可申请宿舍;录取为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天津市在职人员,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南开大学生活指导中心联系邮箱:nkshzd@nankai.edu.cn。
十五、南开大学考博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通过研招网公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考核、录取阶段,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材料审核结果、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六、南开大学考博申诉处理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七、南开大学考博专项计划
为有序统筹各类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的招生,我校将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根据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另行制定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部分学科专业单独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计划的招生报名及考核工作。
十八、南开大学考博其他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3.请考生事先对本人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4.由于网络等因素可能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情况,请考生务必预留充足时间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23505940。
5.报考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6.我校设立“卓越人士专项计划”,旨在吸引对国家重大事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士来我校攻读博士学位,提升相关人员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从而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年度“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的入选条件、攻读方式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受上述有关条款之约束。“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需填写《“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于2021年10月30日前提交到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7.上述条款如有变动,均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8.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简章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九、南开大学考博联系方式
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业务西楼303室
邮编:300350
电话:022-23505940
Email:nkuyzb@foxmail.com
2.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
请点击查询:http://yzb.nankai.edu.cn/2577/list.htm。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