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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4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相关资讯,以下是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安徽医科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安徽医科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安徽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查看说明:
1.请考生朋友先浏览“招生章程 ”,了解报考要求及注意事项,再浏览“专业目录 ”
(后附);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
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
3.拟招生人数为暂定人数,仅供参考,后期因“5+3 ”一体化转段生录取,拟招生
人数会发生变化,最终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4.如有疑问,请拨打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551-65161051,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详见 https://yjsxy.ahmu.edu.cn/gpydwlxfs_7777/list.htm),发邮件:yzb@ahmu. edu.cn,或通过微信订阅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号:aydyjszs)、抖音号: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抖音号:aydyjszs)咨询。
安徽医科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方式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 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 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
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各专业培养目标详见培养方案。
招生方式: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和“5+3 ”
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转段三种招生方式。
二、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及培养单位
1.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请考生朋友先浏览“招生章程 ”,了解报考要求及注意事项,再浏览“专业目录 ”
(后附);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
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
3.拟招生人数为暂定人数,仅供参考,后期因“5+3 ”一体化转段生录取,拟招生
人数会发生变化,最终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4.如有疑问,请拨打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551-65161051,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详见 https://yjsxy.ahmu.edu.cn/gpydwlxfs_7777/list.htm),发邮件:yzb@ahmu. edu.cn,或通过微信订阅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号:aydyjszs)、抖音号: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抖音号:aydyjszs)咨询。
安徽医科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方式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 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 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
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各专业培养目标详见培养方案。
招生方式: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和“5+3 ”
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转段三种招生方式。
二、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及培养单位
1.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 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
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
同的政策和标准。
(3)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 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 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 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 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
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对于报考我校 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将严格按照全日制培养方式 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全脱产学习。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只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人事
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管理。请“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 ”的考生谨慎报考。
(6)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 人员,考生录取阶段需要提供与我校及定向单位的就业及定向协议方可准予录取,对于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
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2.招生计划:2024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步招生计划为 2426 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 2351 名(学术学位 938 名,专业学位 1413 名(含“5+3 ”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 招生计划约 178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5 名(专业学位)。最终招生计划以当
年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分培养单位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均为初步的暂定计划,包含招收统 考考生人数和接收我校“5+3 ”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人数。接收我校“5+3 ”一体化转段研 究生人数以 10 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我校会公布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的余额情况,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招生工作栏目。
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
同的政策和标准。
(3)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 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 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 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 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
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对于报考我校 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将严格按照全日制培养方式 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全脱产学习。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只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人事
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管理。请“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 ”的考生谨慎报考。
(6)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 人员,考生录取阶段需要提供与我校及定向单位的就业及定向协议方可准予录取,对于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
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2.招生计划:2024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步招生计划为 2426 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 2351 名(学术学位 938 名,专业学位 1413 名(含“5+3 ”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 招生计划约 178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5 名(专业学位)。最终招生计划以当
年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分培养单位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均为初步的暂定计划,包含招收统 考考生人数和接收我校“5+3 ”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人数。接收我校“5+3 ”一体化转段研 究生人数以 10 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我校会公布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的余额情况,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招生工作栏目。
我校 2024 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预计 10 名(最终以教育 部下达的该专项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均可接收考生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
士兵报考。
3.培养单位:2024 年我校招收研究生的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见《二级培养单位及代
码表》。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开学报到当天)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每位学生同一时间段只能注
册一个学籍。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招收。
四、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
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
医学门类各专业、生物学类专业、卫生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请报考临床专硕的同学特别注意)
(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含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 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报考临床医学专
业学位,只能报考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要求例如: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
精神卫生学(代码 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
士兵报考。
3.培养单位:2024 年我校招收研究生的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见《二级培养单位及代
码表》。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开学报到当天)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每位学生同一时间段只能注
册一个学籍。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招收。
四、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
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
医学门类各专业、生物学类专业、卫生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请报考临床专硕的同学特别注意)
(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含 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 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报考临床医学专
业学位,只能报考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要求例如: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
精神卫生学(代码 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
诊断学(代码 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
(代码 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
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 像学(代码 105123)、超声医学(代码 105124)、核医学(代码 105125)专业学位研
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
码 105102)、儿外科学(代码 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肿瘤
学(代码 105122)专业学位研究生。
(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
退出之日起 3 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要求
(1) 口腔基础医学、 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 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 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且必须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口腔医学各专业不
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 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人员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
退出之日起 3 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其他专业招生要求
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硕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
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遵守教育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
者不得报考,如有瞒报,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按照安徽省
诊断学(代码 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
(代码 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
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 像学(代码 105123)、超声医学(代码 105124)、核医学(代码 105125)专业学位研
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
码 105102)、儿外科学(代码 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肿瘤
学(代码 105122)专业学位研究生。
(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
退出之日起 3 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要求
(1) 口腔基础医学、 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 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 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且必须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口腔医学各专业不
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 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人员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
退出之日起 3 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其他专业招生要求
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硕士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
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应遵守教育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
者不得报考,如有瞒报,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按照安徽省
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仅可报考我校全科医学专业,复试前须提供与定
向地卫健委签订的补充协议及定向地出具的政审证明。
五、推荐免试生和“5+3 ”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
1. 推荐免试生
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安徽医科大学。我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有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 试生(注:招收推免生不占用对外公开的目录中所在专业拟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填报 我校,详见《安徽医科大学 2024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
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5+3 ”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
我校 2024 年转段的“5+3 ”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5 年本科毕业后经复试合格进入 3 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并轨)研究生阶段。根据教育部文 件精神,“5+3 ”一体化转段研究生占用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经过录取上报的程序。我
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所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可接收“5+3 ”一体化转段考生。
“5+3 ”一体化转段考生报名、复试、拟录取等工作与推免生一同进行,在规定时 间内按要求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完成注册、报考、录取等后续程序。
注: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和“5+3 ”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名单,将于 10 月 23 日左右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其他报考考生查看参考。未被“5+3 ”一体化
相关专业研究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将用于招收统考生。
六、考生报考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等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可接收考生范围详见官网报考点公告。
向地卫健委签订的补充协议及定向地出具的政审证明。
五、推荐免试生和“5+3 ”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
1. 推荐免试生
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安徽医科大学。我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有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 试生(注:招收推免生不占用对外公开的目录中所在专业拟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填报 我校,详见《安徽医科大学 2024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
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5+3 ”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
我校 2024 年转段的“5+3 ”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5 年本科毕业后经复试合格进入 3 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并轨)研究生阶段。根据教育部文 件精神,“5+3 ”一体化转段研究生占用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经过录取上报的程序。我
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所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可接收“5+3 ”一体化转段考生。
“5+3 ”一体化转段考生报名、复试、拟录取等工作与推免生一同进行,在规定时 间内按要求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完成注册、报考、录取等后续程序。
注: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和“5+3 ”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名单,将于 10 月 23 日左右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其他报考考生查看参考。未被“5+3 ”一体化
相关专业研究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将用于招收统考生。
六、考生报考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等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可接收考生范围详见官网报考点公告。
2. 网上报名:考生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25 日(每天 9:00-22:00)在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上报名,网上预报 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 名。考生登录“研招网 ”报名前必须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
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
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
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 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 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 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
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符合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六十二条规定 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
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
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
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 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 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 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
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符合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六十二条规定 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
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
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 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我校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能
成功投递。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 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
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考点通知为准,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
织实施。
(2)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
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和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 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从报名至入学 三个月内任一阶段,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均不能录取该考生。如发现有考生伪
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
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其他:详见《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等,
请自行查阅。
(二)初试考试科目: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参考书目见《自命题
科目参考书目》。
2.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心理学
专业基础、数学(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 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我校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能
成功投递。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 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
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考点通知为准,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
织实施。
(2)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
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和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 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从报名至入学 三个月内任一阶段,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均不能录取该考生。如发现有考生伪
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
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其他:详见《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等,
请自行查阅。
(二)初试考试科目: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参考书目见《自命题
科目参考书目》。
2.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心理学
专业基础、数学(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3.分值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科目 为三门的,科目三(专业基础综合)满分 300 分;考试科目为四门的,科目三(基础课)、
科目四(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 150 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北
京时间)。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
1.复试分数线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
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参 考。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2.复试内容
我校报考生源、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按照不低于 1:1.2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合 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内容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复试
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
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体格检查
(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 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的有关规
定执行。
九、录取及学制
科目四(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 150 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北
京时间)。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
1.复试分数线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
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参 考。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2.复试内容
我校报考生源、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按照不低于 1:1.2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合 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内容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复试
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
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体格检查
(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 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的有关规
定执行。
九、录取及学制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 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
治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 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硕 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 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
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
(开学报到当天)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 教〔2013〕19 号)精神,2014 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奖助学金 ”制度。 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构建“奖优、助困、酬劳 ”有机结合的“差异化、 动态激励机制 ”,参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被我校录取的普通推荐
免试生,第一学年直接评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收费标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收费标准一致):
注:按学校宿管中心具体住宿安排情况,对照相应标准缴纳住宿费。
十一、博士点学科及重点学科
《2024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中,专业名称前标“★ ”符号的,具有博士学位 授予权;标“ ● ”符号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 ”符号的,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
(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
十二、其他
治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 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硕 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 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
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
(开学报到当天)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 教〔2013〕19 号)精神,2014 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奖助学金 ”制度。 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构建“奖优、助困、酬劳 ”有机结合的“差异化、 动态激励机制 ”,参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被我校录取的普通推荐
免试生,第一学年直接评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收费标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收费标准一致):
类型 | 学术型硕士 研究生 | 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 | 备注 |
学 费(元/学年) | 8000 | 10000 | |
住宿费(元/学年) | 800-1200 元 | 住校生缴纳 |
十一、博士点学科及重点学科
《2024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中,专业名称前标“★ ”符号的,具有博士学位 授予权;标“ ● ”符号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 ”符号的,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
(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
十二、其他
如在 2024 招生年度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执行,
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81 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32
联系电话:0551-65161051
安徽医科大学网址:https://www.ahmu.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s://yjsxy.ahmu.edu.cn/
电子信箱:yzb@ahmu.edu.cn
联系人:杨老师、沈老师、朱老师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研究生学院官网:
https://yjsxy.ahmu.edu.cn/gpydwlxfs_7777/list.htm
微信订阅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号:aydyjszs)
抖音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抖音号:aydyjszs)
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及招生方式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2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各专业培养目标详见培养方案。招生方式: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和“5+3”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转段三种招生方式。二、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及培养单位1.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3)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5)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对于报考我校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将严格按照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全脱产学习。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只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管理。请“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谨慎报考。(6)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录取阶段需要提供与我校及定向单位的就业及定向协议方可准予录取,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2.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步招生计划为2314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39名(学术学位913名,专业学位1326名(含“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约177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名(专业学位)。最终招生总计划数
3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的计划数以2023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分培养单位分专业拟招生人数均为初步的暂定计划,包含招收统考考生人数和接收我校“5+3”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人数。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接收我校“5+3”一体化转段研究生人数以10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届时我校会公布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的余额情况,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我校2023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10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该专项计划数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3.培养单位:2023年我校招收研究生的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见《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表》。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每年开学报到当天)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每位学生同一时间段只能注册一个学籍。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招收。四、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医学门类各专业、生物学类专业、卫生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招生要求(请报考临床专硕的同学特别注意)(1)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
4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能报考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要求例如: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儿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级以上学制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肿瘤学(代码105122)专业学位研究生。(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要求(1)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且必须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口腔医学各专业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2)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其它专业招生要求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硕士
5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责任。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不得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特定情形除外。五、推荐免试生和“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1.推荐免试生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安徽医科大学。我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有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注:招收推免生不占用对外公开的目录中所在专业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填报我校,详见《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我校2023年转段的“5+3”一体化相关专业学生,五年本科毕业后经复试合格进入三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规培”并轨)研究生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5+3”一体化转段研究生占用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经过录取上报的程序。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所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可接收“5+3”一体化转段考生。“5+3”一体化转段考生选报二级培养单位、专业、复试、拟录取等工作与推免生一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考、录取等后续程序。注: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和“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名单,将于10月23日左右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其他报考考生查看参考。未被“5+3”一体化相关专业研究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将用于招收统考生。六、考生报考有关事项(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等事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1.报考点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
6合理确定)。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可接收考生范围详见官网报考点公告。2.网上报名:考生于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在研招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登录“研招网”报名前必须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我校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能成功投递。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②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4.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从报名至入学三个月内任一阶段,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均不能录取该考生。5.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6.其他: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等,请自行查阅。(二)初试考试科目: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参考书目见《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2.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心理学专业基础、数学(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它为我校自命题科目。3.分值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科目为三门的,科目三(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四门的,科目三(基础课)、科目四(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三)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1.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内容我校报考生源、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八、体格检查(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
9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九、录取及学制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奖助学金”制度。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构建“奖优、助困、酬劳”有机结合的“差异化、动态激励机制”,参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被我校录取的普通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直接评为一等学业奖学金。收费标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收费标准一致):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备注学费(元/学年)800010000住宿费(元/学年)100010004人间,住校生交纳十一、毕业生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十二、博士点学科及重点学科
10《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中,专业名称前标“★”符号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符号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符号的,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十三、其他如在2023招生年度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执行,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十三、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30032联系电话:0551-65161051安徽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ahmu.edu.cn/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xy.ahmu.edu.cn/电子信箱:yzb@ahmu.edu.cn联系人:杨老师、沈老师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研究生学院官网:http://yjsxy.ahmu.edu.cn/gpydwlxfs_7777/list.htm微信订阅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号:aydyjszs)抖音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抖音号:aydyj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