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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资讯,以下是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华侨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华侨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华侨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学校自命题科目。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93人(含统考生和推免生),其中全日制1638人,非全日制355人。全日制研究生中拟招收学术学位726人,专业学位912人;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专业学位。
具体开展研究生招生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等信息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点击链接)。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一志愿统考生上线人数、生源质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都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仅能报考有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具体专业请查看《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我校2024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请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信息网通知。
六、报名程序
(一)推免生(免初试资格的考生)报名
推免生报名具体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硕士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
(二)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华侨大学(单位代码10385)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报考点接收条件及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华侨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但在学信网可以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将本人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电子版或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如“123456789-张三-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自考生学历(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如“123456789-张三-自考生学历说明”):
①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学籍相关证明或成绩单 (网络教育考生提供);
②关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说明一份(须手写签名);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
(4)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考生学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
3.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考试。
网上报名期间若有收到网报系统或短信关于报考事项的通知,考生务必要及时查看并处理。
4.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一)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上午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地点:由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
(四)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其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相关考试说明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说明。
八、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都不开展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 (专业代码125400)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三)复试调剂录取具体办法(含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发布)。
九、学费及奖助办法
(一)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35000元/学年.生;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30000元/学年.生;
新闻与传播:20000元/学年.生;
机械、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15000元/学年.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二)学校以国家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研究生三助、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政策可查询《华侨大学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点击链接)。
十、住宿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住宿申请制,如需学校安排住宿,须提交住宿申请,住宿房型为四人间或者六人间,住宿费用自理。
(三)入住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华文学院、华文教育研究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制造工程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17个学院(研究院)。
入住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医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旅游学院、美术学院等13个学院(中心)。
十一、招生咨询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成绩查询、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都会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获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二)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
电子邮箱:hdyzb@hqu.edu.cn;
官方网站:https://yjszs.hqu.edu.cn/index.htm;
通讯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
(三)考生关于报考学科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说明、复试内容、招生导师、课程设置、培养方案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二、本章程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华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直属,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1960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学校创办于福建泉州,廖承志为首任校长。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3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拥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41个,福建省高峰高原学科17个。工程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5‰,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2个学科居ESI前1%。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符合报考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和专业规定的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六)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一)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直博生学制为五年。
我校2023年仅在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学科专业招收直博生。
(二)硕士生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8日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各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可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三)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校相关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具体复试事宜请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四)拟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可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报考咨询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成绩查询、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都会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点击链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获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二)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
电子邮箱:hdyzb@hqu.edu.cn;
通讯地址:(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
(三)考生关于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内容、招生导师、课程教学、培养方案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相关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查询网址: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五、其他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本简章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二0二二年九月
华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 招生方式
2021年,我校博士生共有三种招生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
(一) 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
(二)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生(正常学制年限内)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 申请审核
申请审核主要是面向境内高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或2019年1月1日之后(正常学制年限内)获得硕士学位的境内高校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境外一流大学的已毕业研究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 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预计招收境内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89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四、 学习方式与报考(录取)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都是全日制,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考生的报考(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在职考生,还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等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但须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脱产学习。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五、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1年9月4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境外获得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符合报考学院博士招生的其他条件,如前置专业背景、外语水平能力、科研能力等要求。
六、 招生专业及导师
2021年有开展博士招生的学科专业及导师名单,详见《华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招生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各学院网站或导师个人主页。
七、 报名
1.凡报考我校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第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起,各学科专业具体报名时间以报考学院后续发布的招生办法为准。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选择“博士网报”(点击链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时才算网报成功。
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最迟须于5月31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
注:如果以上方式查不到认证报告,可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中国学位认证”进行网上认证。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
3.寄(送)相关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招生学院。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招生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请务必用EMS邮寄):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或全日制定向就业。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点击链接)。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10)报考学院博士招生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如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等。
八、 资格审查
(一)初审
报考学院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二)复审
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②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④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⑤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九、 体检
考生在确定被拟录取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届时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三个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 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的复试录取规则请以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拟录取结果预计6月上旬在我校研招网统一公示公布,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正式录取前,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到学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将组织关系等转到学校。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 学制及学费
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等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最长不得超过4年。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直博生前三年缴费,第四、五年免费。
十二、 奖、助学金
我校建立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具体项目及标准可登录我校研招网查询(点击链接,部分奖助文件在修订中,后续评选条件或金额可能会有调整)。
十三、 住宿
1.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研究生住宿条件: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供应系统等。每栋宿舍楼提供免费饮用开水,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2.入住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和化工学院6个学院;
入住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和旅游学院3个学院。
十四、 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考试、复试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 其它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1年6月5日前作出取舍并书面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楼/厦门校区行政主楼A611室。电话:0595-22692539(吴老师),0592-6161276(罗老师);E-mail:hdyzb@hqu.edu.cn。
3.关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或导师信息等,考生可向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联系方式:点击链接)。
十六、 本简章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