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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湖南科技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相关资讯,以下是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湖南科技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湖南科技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我校2024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各二级招生单位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研究生人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等最终确定。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接收推免生政策
除教育管理[045101]、公共管理[125200]外,我校其他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领域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招生专业参见我校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
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2024年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历史〕除外,职业技术教育中仅限〔生物与化工〕)、体育(045200)、英语笔译(055101)、新闻与传播(0552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美术与书法(135600)、设计(135700)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费参见当年最新收费文件。
五、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前向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特别提醒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于10月25日前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提交原件至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或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yjsc@hnust.edu.cn。
(3)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我校新生开学日期)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考籍号。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
2.报名缴费
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材料,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含推免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复试,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确定考生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经批准休学创新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具体学费参见当年最新收费文件。
十二、培养地及住宿地
我校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地及住宿地均为湖南科技大学昭潭书院,其他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地及住宿地均为湖南科技大学主校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地为湖南科技大学主校区。
十三、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申诉渠道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可向湖南科技大学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反映。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731-58291000
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联系方式:0731-58291312
十五、奖助政策
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依据最新的《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放。
十六、其他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的,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hnust.cn/)发布,国际研究生相关信息见国际教育学院主页(https://dwll.hnust.edu.cn/)。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报名公告、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及时查询。
3.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58291000;联系人:袁老师;办公地点:立德楼314室;通讯地址: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1201。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950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670人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103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接收“硕师计划”推免生人数2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2人。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接收推免生政策
除教育管理[045101]、公共管理[125200]外,我校其他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领域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招生专业参见我校公布的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2023年法律(法学)(035102)、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历史〕、职业技术教育除外)、会计(125300)、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体育(0452**)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费请参见当年最新收费文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湖南科技大学。
五、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特别提醒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于11月4日前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提交原件至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或发送扫描件发至597435486@qq.com。
(3)注册学籍在2021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我校新生开学日期)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
2.报名缴费
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材料,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复试,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暂定2023年4月初,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十、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经批准休学创新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具体学费参见最新收费文件。
十二、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申诉渠道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731-58291000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58291312
十四、奖助政策
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政策依据最新的《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放。
十五、其他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的,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hnust.cn/)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报名公告、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及时查询。
3.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58291000;联系人:张老师;办公地点:立德楼314室;通讯地址: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1201。
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838人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收650人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94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接收“农村硕师”计划推荐免试生人数2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2人。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 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接收推免生政策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我校相关专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关于做好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2022年法律(非法学)(035101)、教育硕士(0451开头)、新闻与传播(055200)、土木水利(085900)、会计(125300)、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体育(0452开头)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费请参见当年最新收费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湖南科技大学。
八、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前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提交原件至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或发送扫描件发至275824271@qq.com。
(3)、注册学籍在2020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新生开学日期)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缴费: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
3.现场确认时间及形式:在湖南省参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初,准确时间和形式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其他考生按参考的相关省份公布的时间和形式进行现场确认。
九、下载打印《准考证》: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十一、复试与复试时间: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复试,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2022年4月初。
十二、体格检查:我校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 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十四、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政策依据最新的《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发放。
十五、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及时与各学科导师交流联系,在复试时要进行师生互选。
十六、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专业。
十七、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十八、学习年限: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对休学创新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校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具体学费请参见当年最新收费文件。
十九、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十、申诉渠道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1-58291000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方式:0731-58291312
二十一、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hnust.cn/)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报名公告、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都可查询。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58291000;联系人:屠老师、张老师;办公地点:立德楼三楼314室;通讯地址: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1201。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