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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4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湖北工业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为湖北省首批卓越工程师 学院建设试点单位(全省首批 4 所高校入选)。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重大需求,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工程实践、 科技创新有机结合,培养更多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 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
一、卓越培养项目简介
卓越培养项目按照“校企联合、多方协同、项目依托、动态调整” 的思路,以产教融合为牵引,以工程技术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 连通专业教学与产业需求,开展系统的工程教育、深度融合的校企联
合培养。卓越培养项目坚持:
鲜明的项目主题。项目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高质量发展、 优势产业等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学位
类别整合资源,凝练特色鲜明、 目标清晰、结合度高的项目。
卓越的导师团队。校企联合组建导师团队,团队由承担过重大科 技或工程项目的高级职称教师或企业技术人员组成,共制方案、共定 计划、共同指导、共同选题、共享成果。团队有满足研究生培养的科
研项目和充足的经费。
特色的培养方式。针对卓越项目,实行“双阶段 ”工学交替的模 式(即第一年在学校学习,第二年开始在企业开展项目的研究和实践),
构建特色的培养方案,开设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的校企联合课程。丰富的产教基地。联合知名企业设立了协同创新的产教融合基地, 能够为每个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开展实践课程教学、
2024 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
一、卓越培养项目简介
卓越培养项目按照“校企联合、多方协同、项目依托、动态调整” 的思路,以产教融合为牵引,以工程技术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 连通专业教学与产业需求,开展系统的工程教育、深度融合的校企联
合培养。卓越培养项目坚持:
鲜明的项目主题。项目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高质量发展、 优势产业等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学位
类别整合资源,凝练特色鲜明、 目标清晰、结合度高的项目。
卓越的导师团队。校企联合组建导师团队,团队由承担过重大科 技或工程项目的高级职称教师或企业技术人员组成,共制方案、共定 计划、共同指导、共同选题、共享成果。团队有满足研究生培养的科
研项目和充足的经费。
特色的培养方式。针对卓越项目,实行“双阶段 ”工学交替的模 式(即第一年在学校学习,第二年开始在企业开展项目的研究和实践),
构建特色的培养方案,开设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的校企联合课程。丰富的产教基地。联合知名企业设立了协同创新的产教融合基地, 能够为每个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开展实践课程教学、
专业实践实训、项目研究等培养活动。
二、相关支持政策
1.单列招生指标
学校每年单列专项指标开展卓越项目培养。
2.专项科研津贴
设立校企联合卓越人才奖学金等专项奖励,进入企业后提供一定
的科研津贴。
3.单列奖学金指标
学校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过程中单列指标。
4.实际科研项目
校企共同把关遴选科研项目,共建科研平台,研究生可深度参与
实际科研项目。
5.高质量就业保障
参与卓越项目培养的研究生在考核合格后可提前获得企业签约
资格。
三、2024 年项目招生专业目录
1.项目名称、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招生计划等见表一,考生 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填报志愿时,选择对应 017 卓越工程师 学院报名入口,具体查阅《湖北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中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二、相关支持政策
1.单列招生指标
学校每年单列专项指标开展卓越项目培养。
2.专项科研津贴
设立校企联合卓越人才奖学金等专项奖励,进入企业后提供一定
的科研津贴。
3.单列奖学金指标
学校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过程中单列指标。
4.实际科研项目
校企共同把关遴选科研项目,共建科研平台,研究生可深度参与
实际科研项目。
5.高质量就业保障
参与卓越项目培养的研究生在考核合格后可提前获得企业签约
资格。
三、2024 年项目招生专业目录
1.项目名称、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招生计划等见表一,考生 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填报志愿时,选择对应 017 卓越工程师 学院报名入口,具体查阅《湖北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中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表一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 年招生专业目录(按项目列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招生专业 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拟招 人数 |
培养学院 | 初试专业课 |
1 |
新材料先进加工 与高端制造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新材料绿色制造 | 4 | 003 材料与化 学工程学院 | 915 高分子 物理 |
新能源材料工程 | 4 | 003 材料与化 学工程学院 | 915 高分子 物理 | |||
2 | 储能系统运行与 安全 |
085801 电气工程 |
储能系统能量管 理与安全监测 |
4 | 002 电气与电 子工程学院 | 831 电工原 理 |
3 | 电工装备状态感 知与诊断预警 |
085801 电气工程 |
电工装备状态感 知与诊断预警 | 6 | 002 电气与电 子工程学院 | 831 电工原 理 |
4 | 信息感知与智能 系统 |
085400 电子信息 |
信息感知与智能 系统 | 5 | 002 电气与电 子工程学院 | 923 信号与 系统 |
5 |
智能制造技术及 装备 |
085500 机械 |
智能制造与智能 装备 | 12 | 001 机械工程 学院 | 901 机械设 计 |
085400 电子信息 |
大数据智能分析 | 1 | 006 计算机学 院 | 836 数据结 构与算法 |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智能新材料工程 | 1 | 003 材料与化 学工程学院 | 914 材料科 学基础 | ||
6 |
人工智能驱动的 城市时空大数据 治理与分析 |
085400 电子信息 |
大数据智能分析 |
4 |
006 计算机学 院 | 836 数据结 构与算法 |
7 |
人工智能驱动的 通信网络智能运 维 |
085400 电子信息 |
智能通信网络运 维优化前沿技术 |
4 |
006 计算机学 院 | 836 数据结 构与算法 |
8 | 能源光电子器件 及系统 |
085400 电子信息 |
能源光电子器件 | 6 | 012 理学院 | 947 数字电 子技术基础 |
9 | 智能感知芯片及 系统 |
085400 电子信息 |
智能控制系统 | 4 | 012 理学院 | 947 数字电 子技术基础 |
10 |
绿色发酵与营养 工程 |
086000 生物与医药 |
绿色发酵与现代 农产品 |
10 |
004 生物工程 与食品学院 |
338 生物化 学 917 微生物 学 |
11 |
生物药物和医疗 设备新技术研究 |
086000 生物与医药 |
生物技术药物 |
10 |
004 生物工程 与食品学院 |
338 生物化 学 954 药物化 学 |
12 |
智能建造与智慧 交通 |
085900 土木水利 |
交通基础设施智 能建造与管养 |
17 | 005 土木建筑 与环境学院 | 933 土力学 |
085500 机械 |
交通智能装备研 发与应用 | 5 | 001 机械工程 学院 | 901 机械设 计 | ||
085400 电子信息 |
智能交通与物联 网技术 | 3 | 006 计算机学 院 |
836 数据结 构与算法 |
2.“2024 年卓越培养项目 ”详细介绍请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 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目—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 年招生简
介网页。
四、报名方式和流程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 具体流程根据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湖北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湖北工业大学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 。
2.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咨询方式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热线:027-59752000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行政
楼 B101)
邮编:430068
网址: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https://yjs.hbut.edu.cn/)
微信公众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报考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
学院!
介网页。
四、报名方式和流程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 具体流程根据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湖北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湖北工业大学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 。
2.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咨询方式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热线:027-59752000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行政
楼 B101)
邮编:430068
网址: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https://yjs.hbut.edu.cn/)
微信公众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报考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
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说明
(一)2024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2500 余人(其中全日制 1900 余人,非全日制 600 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20 余人),具体 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4 年招生 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 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
定。
(二)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 年;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 1.8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2 万元/年,金融、
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 0.8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 年。
收费标准:工程管理专业型硕士 2.8 万元/年,工商管理专业型 硕士 2.4 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 1.6 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 士 2.3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
其他专业均为 1 万元/年。
一、招生说明
(一)2024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2500 余人(其中全日制 1900 余人,非全日制 600 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20 余人),具体 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4 年招生 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 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
定。
(二)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 年;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 1.8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2 万元/年,金融、
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 0.8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 年。
收费标准:工程管理专业型硕士 2.8 万元/年,工商管理专业型 硕士 2.4 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 1.6 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 士 2.3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
其他专业均为 1 万元/年。
(四)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均实行合同 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考生之间签订定向协议书,在 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 向生录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 ”,
其工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
(五)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
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 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
其工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
(五)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
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 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
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
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公共管理(专 业代码:1252)和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 (2)、 (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
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
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 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
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
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公共管理(专 业代码:1252)和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 (2)、 (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
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
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 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
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
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 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 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
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
天 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 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 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
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
天 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
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
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
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
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 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
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
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
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
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 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
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五)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 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 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
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
时间内(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招生单位及有关部门
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八)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
定及要求。
(九)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考生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系统报名时,可在备用
信息“byxx ”栏填写预选导师姓名或导师团队。
四、初试和复试
(一)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考试
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
(五)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 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 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
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
时间内(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招生单位及有关部门
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八)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
定及要求。
(九)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考生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系统报名时,可在备用
信息“byxx ”栏填写预选导师姓名或导师团队。
四、初试和复试
(一)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考试
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
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
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 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 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
逗留或交谈。
(四)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 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 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录取年度的 3-4 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一般情况下,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
合面试等方面,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
五、录取
(一)根据复试办法,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 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A%、
复试成绩占 B%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A%+(复试总分÷复
试满分)×100×B% (A 和 B 权重设置由学校根据需要设定)
(二)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科
(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
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 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 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
逗留或交谈。
(四)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 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 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录取年度的 3-4 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一般情况下,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
合面试等方面,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
五、录取
(一)根据复试办法,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 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A%、
复试成绩占 B%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A%+(复试总分÷复
试满分)×100×B% (A 和 B 权重设置由学校根据需要设定)
(二)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科
研成果或通过我校创新选拔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三)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 (网
址 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
址:https://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
无效。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 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
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 0.6 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 2 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 1 万元/人/年(20%)、0.6 万元/人/年(20%)、0.3 万元/人/年(30%)。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
助学金管理办法》。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
(三)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 (网
址 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
址:https://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
无效。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 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
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 0.6 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 2 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 1 万元/人/年(20%)、0.6 万元/人/年(20%)、0.3 万元/人/年(30%)。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
助学金管理办法》。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
助 ”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研修 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 ”岗位管理
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5)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 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
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000 元--5000 元/人/年。
(6)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详见相应管理办法。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
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
七、其他事项
(一)参考书可自行购买,或与招生学院联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
习资料。
(三)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四)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
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报考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位授予条例等相
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5)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 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
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000 元--5000 元/人/年。
(6)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详见相应管理办法。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
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
七、其他事项
(一)参考书可自行购买,或与招生学院联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
习资料。
(三)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四)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
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报考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位授予条例等相
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500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
邮政编码: 430068
办公地址:行政楼 B 座 101 室
联系电话: 027-59752000
单位网址: https://yjs.hbut.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季老师 | 027-59750394 |
002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027-59750434 |
003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马老师 | 027-59750497 |
004 |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 黄老师 | 027-59750468 |
005 |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高老师 | 027-59750504 |
006 | 计算机学院 | 李老师 | 027-59331738 |
007 | 艺术设计学院 | 刘老师 | 027-59750515 |
008 | 工业设计学院 | 何老师 | 027-59750652 |
00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027-59750561 |
0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吴老师 | 027-59750574 |
011 | 外国语学院 | 刘老师 | 027-59750581 |
012 | 理学院 | 王老师 | 027-59750597 |
013 |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罗老师 | 027-59750965 |
015 | 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 | 游老师 | 027-59750822 |
016 | 体育学院 | 赵老师 | 027-59750618 |
017 | 卓越工程师学院 | 余老师 | 027-59752000 |
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说明
(一) 2023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2500 余人 (其中全日制 1900 余人,非全日制 600 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20 余人) ,具体 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3 年招生专 业目录中各专业 (方向) 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 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 定。
(二)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 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 年;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2 万元/年,金融、 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1 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 0.8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 年。
收费标准:工程管理专业型硕士 2.8 万元/年,工商管理专业型 硕士 2.4 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 1.6 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 士 2.3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 其他专业均为 1 万元/年。
(一) 2023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2500 余人 (其中全日制 1900 余人,非全日制 600 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20 余人) ,具体 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3 年招生专 业目录中各专业 (方向) 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 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 定。
(二)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 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 年;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2 万元/年,金融、 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1 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 0.8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 年。
收费标准:工程管理专业型硕士 2.8 万元/年,工商管理专业型 硕士 2.4 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 1.6 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 士 2.3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 其他专业均为 1 万元/年。
学费按规定学制 3 年执收,分年缴纳,最终收费标准以经学校核 准后对外公示的标准为准。
(四) 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均实行合同 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考生之间签订定向协议书,在 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 向生录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 其工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
(五) 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 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具体期限由招生 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
(四) 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均实行合同 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考生之间签订定向协议书,在 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 向生录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 其工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
(五) 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 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具体期限由招生 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 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 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 、公共管理 (专 业代码:1252) 和工程管理 (专业代码:1256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 条中第(1)、 (2)、 (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 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 〔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三) 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 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 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 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 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 、公共管理 (专 业代码:1252) 和工程管理 (专业代码:1256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 条中第(1)、 (2)、 (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 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 〔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三) 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 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 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 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 (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 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 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 一)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 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 (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 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 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 一)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 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 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 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 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 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 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 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 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 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 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
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 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 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 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七) 未能通过学历 (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 时间内 (网上确认阶段) 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
(八)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 定及要求。
(九)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报名时,可在备用 信息“byxx”栏填写预选导师姓名或导师团队。
四、初试和复试
(一)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考试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 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 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 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七) 未能通过学历 (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 时间内 (网上确认阶段) 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
(八)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 定及要求。
(九)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报名时,可在备用 信息“byxx”栏填写预选导师姓名或导师团队。
四、初试和复试
(一)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考试
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 月 26 日进 行 (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
(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 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 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 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 逗留或交谈。
(四) 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 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 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录取年度的 3-4 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一般情况下,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 合面试等方面,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
五、录取
(一)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 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的 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 复试满分)× 100×30%
(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 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 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 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 逗留或交谈。
(四) 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 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 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录取年度的 3-4 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一般情况下,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 合面试等方面,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
五、录取
(一)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 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的 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 复试满分)× 100×30%
(二) 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科 研成果或通过我校创新选拔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三) 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 址 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网 址:https://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奖助政策
(一) 全日制研究生:
1. 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 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 0.6 万元/人/年。
(2)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 2 万元/人/年。
(3) 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
1 万元/人/年(20%) 、0.6 万元/人/年(20%) 、0.3 万元/人/年(30%)。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 助学金管理办法》。
(4) 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 助”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 (境) 外研修 项目实施办法 (试行)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
(三) 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 址 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网 址:https://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奖助政策
(一) 全日制研究生:
1. 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 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 0.6 万元/人/年。
(2)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 2 万元/人/年。
(3) 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
1 万元/人/年(20%) 、0.6 万元/人/年(20%) 、0.3 万元/人/年(30%)。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 助学金管理办法》。
(4) 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 助”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 (境) 外研修 项目实施办法 (试行)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
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5) 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 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 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000 元--5000 元/人/年。
(二) 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 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
七、其他事项
(一) 参考书可自行购买,或与招生学院联系。
(二)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 习资料。
(三)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四) 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 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 报考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位授予条例等相 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一)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500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
邮政编码: 430068
(5) 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 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 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000 元--5000 元/人/年。
(二) 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 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
七、其他事项
(一) 参考书可自行购买,或与招生学院联系。
(二)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 习资料。
(三)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四) 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 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 报考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位授予条例等相 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一)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500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
邮政编码: 430068
办公地址:行政楼 B 座 101 室
联系电话: 027-59752000
单位网址: https://yjs.hbut.edu.cn/
(二)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季老师 | 027-59750394 |
002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027-59750434 |
003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马老师 | 027-59750497 |
004 |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 黄老师 | 027-59750468 |
005 |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高老师 | 027-59750504 |
006 | 计算机学院 | 李老师 | 027-59331738 |
007 | 艺术设计学院 | 刘老师 | 027-59750515 |
008 | 工业设计学院 | 何老师 | 027-59750652 |
00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027-59750561 |
0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吴老师 | 027-59750574 |
011 | 外国语学院 | 刘老师 | 027-59750581 |
012 | 理学院 | 王老师 | 027-59750597 |
013 |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罗老师 | 027-59750965 |
014 | 机电研究设计院 | 季老师 | 027-59750394 |
015 | 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 | 游老师 | 027-59750822 |
016 | 体育学院 | 董老师 | 13545912299 |